卷三

卷三
    ◆《春秋》
    ◇刘子玄误说周之诸侯用夏正
    刘子玄《史通》云:“春秋诸国皆用夏正,鲁以行天子礼仪,故独用周家正 朔。至如书元年春正月者,年即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考所纪书年,始达此 义。而自古说《春秋》者,妄为解释。”明曰:“古者孟春之月,天子颁朔于诸 侯,诸侯奉而行之,安有周代诸侯而用夏家正朔按文十七年《左传》郑子家与晋 赵宣子书云:“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杜《注》云:“郑文公二年六月日, 即鲁庄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也。”此即诸侯奉行周正之明文也,而子玄不精鲁 史,妄斥先儒说经典之玷,不可以训。或曰:“《春秋后序》是杜因E所书,( 阙三字)曲沃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所书是魏国《史记》, 魏本周之诸侯,何故不用周正也?”魏国之兴,在周之末,时称战国。鲁不臣周, 自造史书,追书前代称王,改朔用夏正。而子玄执战国之史,而论春秋之制,以 末正本,无乃悖乎
    ◇善者信矣
    隐六年《左传》云:“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芟荑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植,则善者信矣。’”明曰:“‘信’当读为屈 伸,古者多用‘信’字为‘伸’。《易·系辞》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此其类焉。《传》言善者信,善者谓嘉谷之苗也。恶者常盛,则嘉谷之苗屈;恶 草除,则嘉谷之苗伸。故知‘信’即古之‘伸’字也。”
    ◇卫桓公名
    隐四年卫州吁杀其君完,即桓公也。诸儒读皆如字,明曰:“非也。‘完’ 当作‘’,何以知之夫名以昭实,终将讳之,故既葬而为谥,若卫侯名‘完’, 岂得谥之‘桓’乎故知‘完’当作‘’。按字书容貌之‘’従白下八,俗书 ‘完’作‘’与容貌之貌相似。是桓公本名‘’,传写误为‘完’也。”
    ◇荆败蔡师于莘
    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公羊》曰:“荆者,州名。州不若国,贬之若荆 州之夷然也。”《谷梁》曰:“荆,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圣人立,必后至; 天子弱,必先叛。”左氏无此解。杜元凯曰:“荆,楚本号也。谭、赵取《公》、 《谷》为解。”明曰:“杜说是也。且一国两号,其国有三。殷商,唐晋,并此 楚荆,著在经典,坦然明白。按《礼记》云:‘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又诗云: ‘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荆为楚之本号,亦已明矣。故庄四年《传》称‘荆 尸而举’,又曰‘楚武王荆尸’,皆谓举其先代之军法也。必若以其侵伐中国贬 曰‘荆’,则狄入卫、吴入州来,何故不举州名以贬之乎按禹四海之内都署九州, 而执玉帛万国。则是州大而国小也,岂加大于小而为贬乎且庄二十三年‘荆人来 聘’,又何罪而曰‘荆’楚败徐于娄林,又何功而书‘楚’?”但当时史官,承 告而书,不以此为褒贬也。按《春秋》之例,但举国不称人,即为贬,未有去其 国号而举州名为贬者也。或曰:“既不以荆为贬《经》书‘荆’而《传》称‘楚’ 何也?”答曰:“当此之时,楚国实名‘荆’。左氏为《传》之时,近书之为 ‘楚’耳。推此诸文,则记事之义,为得其实矣。”
    ◇金鼓以声气也
    僖二十二年《左传》曰:“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杜元凯曰: “金鼓以佐士众之声气也。”明曰:“非也。按上文云‘三军以利用’,下文云 ‘声盛致志’,则是金鼓所以佐士众之气。若谓佐士众之声气,则于文理乖矣。”
    ◇葛藟庇本根
    文七年乐豫曰:“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根本无所庇荫矣。葛藟 犹能庇其本根。”杜《注》云:“葛之能藟蔓繁茂者,以本根庇荫之多也。且庇 荫者,自上及下之辞也。”此理炳明,不注亦得。
    ◇文马
    宣二年,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杜《注》曰:“画马为 文,四百匹也。”明曰:“杜说非也。文马者,马之毛色自有文彩,重其难得。 若画为文,乃是常马,何足贵乎?”
    ◇姞吉人
    宣五年《左传》云:“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而生穆公。石癸曰:‘吾闻 姬姞耦,其子孙必藩。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明曰:“石癸所言, 是论‘姞’字之义。义即当时‘姞’従人作佶,后代改之従女。若当是従女, 安得吉人之语乎故是知従女者,失其义也。”
    ◇敝邑之幸
    成二年,齐宾媚人对晋人曰:“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従 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杜《注》曰:“言完全之时,尚不敢违晋,今 若不幸,即従命也。”明曰:“杜《注》误也。今寻其辞意,言背城一战,战若 幸胜,尚当従晋命;若不幸而败,固不敢不服也。幸一战而获胜,非谓完全之时 也。”
    ◇两观
    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赵子曰:“复作两观, 讥仍旧也。其意言诸侯无两观,有者,僭天子也。今因天灾,宜废之。”明曰: “按左氏及《毛诗》、《礼记》,天子有灵台,诸侯有观台。灵台者,别地为之, 观台者,因门为之。凡台望云物,如灾祥、水旱,逆为之备,不可无也。《左传》 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礼运》曰:‘天子诸侯台门, 大夫不台门’,此以崇为贵也。台门即两观也。由此言之,诸侯之有两观,亦以 明矣。”或曰:“鲁以周公,故得有两观。其馀诸侯,不当有也。”答曰:“若 后者复作是也,又何讥乎?”又曰:“非讥何以书也?”答曰:“《春秋》之义, 有褒而书者,有贬而书者,有讥而书者,非褒贬讥而书者,有国之大事法合书者。 即此‘新作雉门及两观’,及僖二十年‘新作南门’之类也,于法自当书,非由 讥也。且两观与雉门同文,岂雉门亦不当作邪据此诸文,则赵子言非也。”
    ○《礼记》
    ◇宿离不贷
    《月令》云:“命太史司天历,候日月星辰,宿离不货。”孔颖达曰:“ ‘离’读为‘俪’,犹配偶也,言太史之官使冯相氏、保章氏常在候,不得怠慢, 不觉天文之变异。”孔颖达之解谬之甚也。且经云“日月星辰宿离不货”(阙四 字),字不当系于冯相、保章也。且冯相、保章,即太史之官,何故将特在星辰 之下乎今以星谓二十八宿也,辰谓日月之舍也;宿、留、止、离经历,言天子命 太史之官,历候日月星辰即留止所经历为祥为灾,无令差贷。《诗》云:“月离 于毕,俾滂沱矣。”《书》云:“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従星,则以风雨, 其此之谓乎而颖达以宿离为冯相保章同宿配偶,是其不顾经文,妄为穿凿。
    ◇占兆审卦
    《月令》曰:“命有司衅龟策,占兆,审卦吉凶。”孔颖达曰:“有司,太 史之官。杀牲以血涂之曰‘衅’,使之神也。策,蓍也。占兆,谓卜兆之书也。 非但衅其蓍龟,兼衅此占兆之书。不言衅占兆者,蒙上文也。卦,筮卦也。《易》 有六十四卦,或吉或凶,但审省之而已,以其筮短龟长,贱于龟兆故也。”明曰: “按《周礼》,‘龟人上春衅龟’,无‘衅占兆’之文,而颖达解《月令》言兼 衅占兆之书,非也。且兆词存于竹帛,何容以血涂之哉《博雅》云:‘占,瞻也’。 《尔雅》云:‘占,视也’。则是‘占’之为言,系人不系兆也,正与‘审’字 义同。以兆卦各有吉凶,虑其差谬,故因衅龟策之时,占视其兆,审省其卦也。 ‘兆’,下不言吉凶者,以其文系总以吉凶结之也。云筮短龟长,此《左传》文 也,颖达既误解衅兆不衅卦,故引《左传》证之。按僖五年《左传》云:‘晋献 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従筮。卜人曰:筮短龟长, 不如従长。按《易》之为书,《河图》出文,经三圣人,有天道广大悉备,未有 龟卜之书,若斯之盛也,岂短贱于龟乎?”或曰:“既不短于龟,何以故立骊姬 而筮之吉乎?”答曰:“必非。应筮亦不吉,但卜人不善占筮,谓之为吉耳。亦 犹穆姜初往东宫而筮之,遇《艮》之《随》,史曰:‘随其出也’。姜氏自占之, 曰:‘不然,必死于此,不得出矣’。其后穆姜竟卒于东宫。又南蒯将逐季氏, 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子服惠伯曰:‘忠信 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其后南蒯果不克,奔齐。此皆卦告之凶而误占之为吉, 非短于龟也。”
    ◇苦菜
    《月令》“孟夏苦菜秀。”孔颖达曰:“菜似马薤而花白,其味极苦。”明 曰:“按《夏小正》‘四月王萯秀,《月令》用《小正》为本,改王萯为苦菜也。 《诗·幽风》‘四月莠葽’,值成疑‘葽’为‘王萯’。今验四月秀者, 野人呼为‘苦葽’,春初,取煮去苦味,和米粉作饼食之。四月中茎如蓬艾, 花如牛蒡花。四月秋气生,胡苦葽秀。则一岁物成,自苦葽殆。《月令》 所书,皆应时之物。其言苦菜,即苦葽也。颖达所见,别是一物,不可引以 解此。”
    ◇蝼蝈
    《月令》“立夏之日蝼蝈鸣。”孔颖达曰:“蝼蝈,虾蟆也。”明曰:“非 也。按虾蟆一名蟾蜍,不能鸣者蛙也。故(阙四字)牝鞠殪蛙,然则蝼蝈,蛙之 类也。《尔雅》云:‘鼃犹黾,在水者黾’,黾即蛙也,蟾蜍即虾麻也。 郭璞曰‘虾蟆’,非也。按蛙形小而长,色青而皮光,春夏居水边,相对而鸣者 也。虾蟆形阔而短,色黄而皮如砂,鞭之汁出如乳,医方用之治甘虫狗毒。是今 人悉呼虾蟆者,相承误也。按蛙鸣始于二月,验立夏而鸣者,其形最小,其色褐 黑,好聚浅水而鸣,其声如自呼为‘渴于’者,是蝼蝈也。”
    ◇王瓜
    《月令》“立夏之后十日王瓜生。”诸儒及《本草》多不详识。明曰:“王 瓜即栝楼也。栝楼与土瓜形状藤叶正相类,但栝楼大而土瓜小耳。以其大于土瓜, 故以王字别之。《尔雅》诸言王者,皆此类也。今验栝楼,立夏之后其苗始生, 正与《月令》文合,故知先儒之说皆非也。”
    ◇正鹄
    《射义》曰:“失诸正鹄而反求诸身。”先儒皆以鹄鸟小鸟,画于射侯之上。 明曰:“鹄有二音,其鸟亦别。鸿鹄即胡木反,正鹄则古笃反。《广雅》曰: ‘鸦鹄,鹊也’。然则鸦鹄是鹊,鹊即是鸦。鸦性惊黠,射之难中,故画于射侯 之上,非小鸟也。小鸟无名鹄者,先儒未之详也。今射垛之上画乌珠者,是正面 画乌鸦也。”
    ○《论语
    ◇而好犯上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皇侃曰:“犯上谓犯颜 而谏,言孝悌之人,必不犯颜而谏。”明曰:“犯上谓干犯君上之法令也。言人 事父母能孝,事长兄能悌,即事君上能遵法令,必不干犯于君上也。既不犯上, 必无作乱之心。故下文云:‘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指其掌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 指其掌。”包咸曰:“孔子谓或人言知禘礼之说者,于天下之事,如指示以掌中 之物,言其易了也。”明曰:“斯,此也,此掌中也。指其掌者,孔子以一手指 指一手之掌中。此三字是当时状,非谓示以掌中之物也。”
    ◇祭如在
    “祭如在。”孔安国曰:“言事死如事生。”又曰:“祭神如神在。”孔安 国曰:“谓祭百神也。”明曰:“‘祭如在’者,是孔子之前相传有此言也。孔 子解之曰:‘祭神如神在’耳,非谓两般鬼神也。”
    ◇而有宋朝之美
    孔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明曰: “此孔子叹末世浮薄,所尚者口才与貌耳。如此则不得云。‘而有宋朝之美’, 盖此‘而’亦当作‘不’,传写误也。”
    ◇饭蔬食
    皇侃曰:“蔬食,菜食。”明曰:“经典言‘疏食’者,皆谓粗饭,非菜食 也。音‘嗣’,谓饭粗饭者,吃粗饭也。上‘饭’音扶晚反。”
    ◇唐棣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孔安国曰:“唐棣,棣也。”明曰:“《尔雅·释木》 云:‘唐棣,卜’,郭璞注曰:‘白卜似白杨树,江东呼为扶卜也’。又 云‘常棣’,棣,郭璞曰:‘今山中有棣树,子如樱桃,可啗’。则唐棣是卜, 非棣也。常棣是棣。”
    ◇食不厌精
    皇侃曰:“食粗则误人生疾,故调和不厌精洁也。”明曰:“‘食’音‘嗣’, 谓饭也。言舂米作饭,不厌精凿也。’”
    ◇食饐而餲
    皇侃曰:“谓经久味恶,如乾鱼肉久而味恶也。”明曰:“‘食’音‘嗣’ 谓饭也。饐,餲也,饭馊败也。《尔雅》云:‘食饐谓之餲’。郭璞云: ‘饭饖臭也’,则为得其义焉。”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
    皇侃曰:“‘食’谓他馔。”明曰:“音‘嗣’,谓饭也。言孔子吃肉常令 少于饭也。”
    ◇迅雷风烈必变
    孔安国注曰:“敬天之怒。”明曰:“怒非也。敬天道变也。何以知之按雷 者阳盛之声也,位在东方,发于二月。风者,发生之气也,在卦属《巽》,于星 属箕。《易》曰:‘雷风恒,风雷益’。又曰:‘动万物莫疾乎雷,挠万物莫疾 乎风’。由此观之,风雷非天之怒,亦已明矣。”或云“《诗》曰:‘敬天之怒, 无敢戏豫’何也?”答曰:“怒非风雷之谓也。其谓天福善祸淫,故无敢戏豫, 虑其加祸尔。盖以祸淫为怒,岂谓风雷邪?”又难曰:“《左传》云:‘为刑罚 威狱,以类其震曜杀戮’,此非天之怒耶?”答曰:“此左氏之不通也。且震曜 杀戮在夏,刑罚威狱在秋,若圣人法雷而立刑,则当盛夏而决罪也。”又难曰: “雷风不为天之怒,《春秋》‘震夷伯之庙’,《左传》曰‘展氏有隐慝焉’何 也?”答曰:“《春秋》记异耳,《左传》言也。若以展氏有罪凶,为天所震, 则楚子商臣、单于冒顿何不震之盖夷伯之庙偶因震而圮耳,今人之舍如此者亦不 少矣。”又难曰:“今人有震死者何也?”答曰:“五行六气,能生人亦能杀人, 非独雷霆也。故人之生命有合兵死者,有合水死者,有合火死者,有合震死者。 然则雷之为物,与夫水火无以异也。”又难曰:“今震死之人如鬼神何也?”答 曰:“古人云‘蛇従雾,龙従云’。云既兴而龙神従之,或害物耳。水之深,蛟 蜃居之;山之大豺虎宅之,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也。但人禀阴阳之变,岂可 同于平常故衣服冠而坐也。”
    ◇颜路请子之车以为椁
    先儒皆言请其车卖之为椁也。明曰:“经止言为椁,是欲毁其车作椁耳,非 将卖之也。若卖车买其为椁之木,可以请于他财,何故特请其车也且经无‘卖’ 之文,何为妄说?”
    ◇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明曰:“视其文势无‘子’字,后人加之耳。按上文云‘吾党有直躬者’, 此即攘羊者之子也。但云‘其父攘羊而证之’,于文自足。如今更加‘子’字, 翻使不安,必非游夏之文。”
    ◆《孝经》
    ◇仲尼
    今人读仲尼之“尼”与僧尼之“尼”音同。明曰:“非也。仲尼之‘尼’, 当音‘夷’,古‘夷’字耳。按《尚书》古文隅<尸二>、岛<尸二>、莱<尸二>并 作‘<尸二>’,今文皆作‘夷’,然则‘夷’、‘<尸二>’音义同也。又按《左 传》鲁哀公诔孔子曰:‘乌呼哀哉,<尸二>父’!晋王衍字夷甫,是用今文耳。 又汉有谏<尸二>,晋有潘<尸二>,犹用古字。按字书仲<尸二>之‘<尸二>’,従 尸下二,僧<尸工>之‘<尸工>’従尸下工,文字不同,音义亦别。代人不能分别, 乃一概而呼,实乖圣人之音也。”
    ◇曾子侍
    明曰:“孔子之行在《孝经》,可谓不刊之典。颜闵无问答,独与曾参论者, 诸儒之说颇有不同。且六亲不和有孝慈。颜闵之父和,而孝不显,曾参父严,而 孝道著。所以孔子与之论孝,兼亦虑其心不固,因以勖之也。”或曰:“何知曾 参之父严者?”答曰:“孟子云曾参之事父也,训之以小杖则受、谕之以大杖则 走者,恐亏其体,非孝之道。常锄瓜,误伤蔓,乃以大杖殴之。是其严也。”
    ◆《尔雅》
    ◇菟字
    《释草》云“萰,菟荄”、“蘩,菟蒵”、“蔩,菟瓜之类, “菟”字皆従草。明曰:“‘菟’字不従草。按草菜之号,多取鸟兽之名以为之。 至如葝鼠尾、孟狼尾、萒雀弁、{艹瑰}、茾马帚、茭牛蕲、蔨 鹿藿之类,其‘鼠’、‘狼’、‘雀’、‘乌’、‘马’、‘牛’、‘鹿’等字, 皆不従草,兔亦兽名,何独従草盖后人妄加之耳。”
    ◇蜚蠦蜰
    《释虫》云:“蜚,蠦蜰。”郭璞注云:“蜰即负盘,臭虫也。”明曰: “按《春秋》书‘秋有蜚’,杜注云:‘蜚,负蠜也’,然杜预以虫一名蜚 蠦,而郭以此虫一名蜚蠦,一名蜰。以《春秋》证之,即郭解误也。”
    ◇桑鳸窃脂
    《释鸟》云:“桑鳸窃脂。”郭璞云:“俗谓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盗脂 膏食之,因以为名也。”明曰:“非也。按下文云‘夏鳸窃玄’、‘秋鳸窃蓝’、 ‘冬鳸窃黄’、‘棘鳸窃丹’,岂诸鳸皆善为盗而偷窃玄黄丹蓝者乎盖窃之言浅 也。‘窃玄’者,浅黑色也;‘窃蓝’者,浅青色也;‘窃黄’者,浅黄色也; ‘窃丹’者,浅赤色也;‘窃脂’者,浅白色也。今三四月间,采桑之时,有小 鸟灰色,眼下正白,俗呼白鵊鸟是也。以其采桑时来,故谓之桑鳸。而敦注谓 ‘窃脂’为盗脂肉,一何谬哉!”

《兼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