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的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象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的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的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的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的慢却能更多的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的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的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