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相遇,就像一场,永远躲不了的宿命。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如是敲打。
罗恩在身后,笑。安,你太敏感了。
我不作声,闷着头,继续。而罗恩这个快乐的小男人已在厨房开辟战场,两分钟后,他大声问,安,鲫鱼汤要酱油吗?
打电话问你妈。
哦。罗恩显然感到,我不喜欢他打扰。
罗恩是个简单的男子。这是我爱情最大的幸。至少,这省却诸多痴缠和纠结。有人曾比喻,爱情,是带血的战袍。两年前,我还觉得我和罗恩是天妒的例外。而,也在那时,我突然嗅到,衣襟上,血的味道。
因为,那年,我遇见了安格。开始了莫名的纠缠和思念。
那天我从医院走出,眩晕并没因专家检查有所好转。走出大门我发现了他,孤独得像个影子,安静地站在冬青树下,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柔软的褐色的发,遮住眸子。
我紧紧盯着他。因为他身上有股天生的柔软的忧郁,孩子一般纯净。
他抬头,看到我,些许紧张,忧郁的眸子滑过一抹柔软。我的心难以喘息地疼。
走过时,他在身后轻喊,薇安。声音轻软得如同秋日最后一枚落叶。
你?我转身,满是疑惑。
他双手依旧插在裤兜里,眼睛里流淌着异样的温柔。很久,他说,我叫安格。
二
他只告诉我,他叫安格,然后默默离开。
那天起,他的名字竟如迷线一般,缠满我的眼角眉尖。我开始将这谜样的相遇,炮制成故事,故事中的男子也叫安格。
写故事是我生活的方式,我喜欢那些能在午夜勾出我水蓝色眼泪的故事。它总能告诉我,原来我的心还在身体内,用力用力用力地跳。
我极少以死作结,可这场故事,安格却在我键盘下死去。想象中,我写他的忧郁他的纤细他的敏感,还有他异常温柔的眼。午夜里,我在键盘前哭在键盘前笑在键盘前深陷。
故事交稿,我大病一场。
罗恩极心疼,安,一个故事何必这样?
我昏昏然,冲他笑,我说,坏了,罗恩,我可能单恋上自己故事里的男子了。说完我又抱着他神经质地哭,我说,怎么办?罗恩,我不能自拔了。
他极轻柔地弹了一下我的脑袋,傻瓜。
我问罗恩,如果爱情是带血的战袍,他可愿穿在身上?
他扶我躺下,轻轻亲吻我的额。那些太浓烈的比喻,只在小说中,不属于我们。安,我要我们简单生活一辈子。
我看他离开,眼睛开始流泪。
罗恩,请像教我如何跳第一支舞一样,教会我,如何遗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