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我永远记得,刚进天中的田丁丁有多么紧张多么老土多么无所适从。开学第一天,我穿着我初中的校服走进了天中的大门——这是罗梅梅女士的要求。她说,天中不是一所追求虚荣的学校,我一定要穿着朴素才能赢得老师的好感。而且,这身衣服还能保证我被其他进入天中的初中同学认出,罗梅梅说:“多几个朋友总没坏处。”
  我看着某保险公司的“中级客户经理”罗梅梅,她眼角的鱼尾纹,因为这段时间发动所有亲朋好友买一只新的保险,又显得密实了很多。
  虽然知道她的“朴素论”和“朋友论”都是瞎扯,我还是叹了一口气,穿上了初中的校服。
  结果就是这身衣服让我在开学第一天成为全班的异类——如果说不是笑柄的话。
  进了天中我才知道,原来重点中学的女生,并不是只读课本的。
  她们都很美,各有各的美法。我简直怀疑她们的书桌里都存着大摞的《时尚》、《瑞丽》,教会她们怎么样梳妆打扮。
  开学第一天,天中还没来得及发放校服,大概所有高一的女生,都利用了这个最后狂欢般的机会,穿出了她们最得意的衣服,扮演了一场活色生香的秋季游园会。
  相形之下,我深蓝色的初中校服,简直土到不可原谅。
  农家土布的颜色,轻飘飘的化纤面料,长到遮住小腿肚的裙摆,完全不知所云的剪裁,裹着我有点发育过度的小腹,不用人说,我也知道,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会含义深长地扫我一眼,眼神里只有三个字:土包子!
  就像是故意要加深我的自卑,当班主任公布了排坐表,我才发现,我的新同桌,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当她穿着一身橙色碎花的淑女屋吊带裙向我款款走来时,我真的以为,自己错误地来到了某电影拍摄现场。
  而现场的明星,毫无疑问,就是这位光彩夺目的林枳。
  我诚惶诚恐般对她咧嘴大笑,她却好像没看见,从书包里掏出手机,焦躁地看了看时间。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这出奇不顺利的第一天,让我确信,我在天中的三年高中生活,不会是罗梅梅幻想的鲜花簇拥,而绝对会是,荆棘密布。
  果然,第二天中午我在天中食堂吃饭,一个男生端着饭盒在食堂里一路小跑,像一颗失控的彗星般,直直地撞到我身上,哗啦一声,饭盒里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平均分配到了我和他的鞋子上!
  “你走路没长眼睛啊!”我们同时气急败坏地叫喊。
  可是,当我们义愤填膺地揪住对方的时候,却又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叫:“原来是你!”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诡异,偌大的天中,我没遇上任何一个跟我同班的初中同学,却与幼儿园时期的“青梅竹马”丁力申,以一份西红柿鸡蛋的形式,华丽地相逢了!
  当然,我不会和他说话,更不会跟他攀亲叙旧。
  不管和谁相遇,田田丁都是寂寞的无人关注的田田丁。
  综上所述,开学直至一周,我几乎都还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当然,这也包括我的同桌,超级大美女——林枳。
  我穿着我的旧校服和她默默共处一周,我发誓,那些日子我想得最多的就是,如果她是那光芒万丈的太阳,我就是一朵平淡的白云;如果她是皎洁娴静的月亮,我就是旁边一颗暗淡的星星;如果她镁光灯下风情万种的舞者,那我就是她飞扬起的裙裾。
  她的长相气质,实在不需我再多做排比。整整一周,她都保持着她淑女的矜持,我也保持着我的傻傻沉默。
  直到第二周的周一,体育课考核垫排球。
  之前一周的训练时间,我的排球水平已经有目共睹。因为我的动作和荷兰鼠无异,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换言之,就是没有人愿意和我一组。
  那一天是典型的“秋老虎”天气,大太阳高高悬挂空中。尽管我穿着宽松的大号运动服,汗珠仍然连成串一行一行往下挂。
  我把排球重重砸在水泥地面上,一下又一下,算是发泄,发泄我莫名的哀伤情绪。
  “吁——”体育老师用力一吹哨子,直指我的鼻尖:“那个矮个子的女同学,不要再虐待你的排球了,请爱护体育器材!”
  这下,所有人倒是对我投来同情的目光。
  拉倒。
  我抱着球坐在场边,低着头看自己的影子,心里盘算着等下该怎样告诉老师:因为没人跟我一组,干脆我就自垫吧?
  正这样想着,地上的影子却多了一个。我抬头,看到林枳。
  美丽高傲的林枳,对所有人的讨好不屑一顾的林枳,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微笑看着我。
  然后她弯腰把球捡起来,送还到我手中。“我来和你一组吧。”她说。
  那一刻的她白衣飘飘,在我眼中,简直就是一个仙女。
  考试的时候,林枳左推右挡,我的垫球终于达到及格所需的数目。能理解我第一次体育课及格的狂喜心理吗?至于林枳,排球成了她体育各项中得分最低的一项,说来变态,这是她唯一没有拿满分的体育项目。
  “谢谢。”我诚恳地对她说,并展示我的双手:是两盆五颜六色的刨冰。我满怀感激,准备把其中的一个分给她。
  可是,人家林枳一点接过去的意思都没有。她拢了一把头发对我说:“谢谢你田丁丁,可是夏天我不太爱吃甜食,太腻了。”
  说完,她拧开她的矿泉水,喝了一小口,又对我礼貌地笑了。她笑的时候微微眯起眼睛,唇角好像洋溢着春风,连拒绝都让人觉得那么心旷神怡。
  那天我吃完两份刨冰,然后和林枳成了好朋友。
  确切地说当时的情形是,我鼓起勇气问:“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而林枳大吃一惊:“难道我们不已经是好朋友?”
  她惊讶的时候两腮微微鼓起,白里透红的皮肤,说不出的好看。
  我的脸红了,内心居然有些颤动。
  准确地说,是感动。
  因为这一次,我没有被拒绝,没有被人用迟疑的眼神从头看到脚,没有被慢吞吞地答复:“让我考虑……”然后是石沉大海一切如旧。
  一年过去了,林枳和我的感情开始慢慢加温。至少在很多人眼里,我跟她成双入对,是绝对的好友。这也让一向平凡的田丁丁在校园里多多少少有了些回头率。我知道林枳并不是亲切的女孩,班上大多数女生都跟她日渐疏远,她很优秀,所以显得很嚣张。全班所有女生里最恨她的就是庄悄悄,因为有一次考地理庄悄悄踢林枳的凳子小声问她看一道选择题的答案,林枳居然举手报告说:“老师,教室里有老鼠!”
  然后,她把卷子翻过来,用草稿纸遮住,就昂着头轻快地走出了教室。
  那一次考试她的地理得了140分,全年级最高。
  因为这件事,我估计庄悄悄要恨她一辈子。
  比如,庄悄悄曾经神秘兮兮地提醒过我:“田丁丁!难道你不觉得,她在利用你?”
  “利用你个大头!”我正在吃刨冰,牙齿打架含含糊糊地回敬她。
  利用?当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提起这些时,我简直要发笑了:田丁丁有什么值得利用的地方呢?
  真的,我想都不去想。对朋友而言,任何跟“利用”有关的词汇都不应该出现,朋友为彼此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不计报酬,心甘情愿。一年以前,当林枳走出队列跟我一起垫球的那一刻起,我世界里的一切冰山都因为她而轰然倒塌,化成一江春水。
  朋友就是在你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对你伸出援手的那一个。庄悄悄,为什么当时对我伸出手“利用”一番的人不是你呢?
  我把林枳当作最好的朋友,因为她才是那个伸出手拉我一把的,独一无二的人。
  最好的朋友还应该没有保留地分享彼此的秘密。在我对林庚发生一些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后,我就很想跟林枳说一说,只是,我一直没找到机会,也不懂得该如何开口才能不被她笑话,直到有一天中午,在空荡荡的操场边,她忽然停下脚步对我说:“丁丁你知道吗,其实我开始谈恋爱啦。”
  我简直就快被她的信任点燃起来了,于是我也昏头昏脑地说:“是啊,我也在啊。”
  她却好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拉住我的胳膊说:“为了周楚暮,我真的什么都愿意,你相信我吗,丁丁?”
  我拼命地点头。
  周楚暮是谁?这名字可真像个女的!
  我这么一想,就这么说出口了。不过林枳一点儿也不生气,而是甜美地笑了:“我把我和他的故事慢慢讲给你听好吗?你一定要为我做证,就算全世界都误会我,还有你证明我是这样的尽心尽力。”
  我有些听不明白她的话,但我还是拼命地点头。
  她终于想起来,问我:“你的那个他是谁呢?”
  我羞红了脸说:“我是暗恋啦,人家并不喜欢我。”
  “谁呢?”
  “林庚。”我说。
  我以为我报出这个名字,林枳会尖声大叫。我已经做好去捂她嘴的准备。然而让我有点小失望的是,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哎呀,你真是疯了!”
  而且,看她的样子,好像早就对这一切了然于胸,唉,我真是太失败啦。
  林枳笑着,弯起食指狠狠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尖,有点若有所思地说:“丁丁,你也恋爱了。这真奇怪……不过,真好。”
  两天后她送给我一小管橙色的Dior唇彩,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抹了一点,轻声但是鼓舞地说:“很漂亮,丁丁!去追求你的老男人吧,祝你成功!”
  我的脸立刻烫得像刚煮熟的鸡蛋,可是,居然也泛起一阵小甜蜜。
  在我无望地喜欢林庚的日子,只有林枳能让我偶尔有这么一点幸福感。
  我的幸福,甚至和林庚本人无关。
  他回来了,我们开始上起和以往一样的语文课,好几次我都想问问他有没有收到我的短信,但终究没问。
  他在讲台上跟我们讲《赤壁赋》的时候我走神,我在想我自己到底喜欢他点什么?他其实真的不帅,鼻梁太高,眼睛太小。他个子太高,走路总有点弓着背;他太瘦,怎么打篮球也没有肌肉;他落后时代,鄙视超女鄙视好男儿,最崇拜的却是一个比他还老的老男人,宋朝人,名叫苏轼。
  每一次讲到和苏轼有关的课文,就是他最神采飞扬的时候。这一次,他居然跟我们讲起苏轼的爱情,讲起苏轼在侍妾朝云死后不再续娶,还写下“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这样感伤的诗句。
  可惜的是,这些感伤的诗句不能像平时一样让我感伤。
  因为林枳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今晚我要去见他。帮我想想办法。”
  有时候我觉得,林枳是不是太高估了我智商?自从她和那个叫周楚暮的恋得越来越水深火热之后,我就学会了两件事:第一件,撒谎。第二件,圆谎。每当我说出五花八门的理由来应对老师的疑问时,我都能感到四面八方佩服的目光——看似木讷的田丁丁不但有惊人的想象力,还有超强的心理素质。不然你看她怎么从来没脸红过?
  老天,我可真是被逼的。
  而且这一次,情况不一样。
  林庚在快下课的时候宣布,因为他出差缺席晚自习一周,本周的晚自习,都由他代上。
  为了林枳,我能在所有人面前撒谎,却独独不能欺骗林庚,这是我最后愚昧的坚持。
  下课的时候,我小声地问她:“你不能不去吗?”
  “不去?”她用深深黑黑的大眼睛审视地看着我,好像已经在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不敢回望她,与她跟周楚暮的甜蜜爱情相比,我对一个中年男人的暗恋,显得这么卑微不值一提,随时都可牺牲。
  然而,就在我即将让步的时候,林枳却忽然恍然大悟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对不起丁丁,”她轻声抱歉地说,“我不该让你为难的。”
  那天的晚自修,林枳果然没有逃,而是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背诵《赤壁赋》。我有点愧疚地趴在桌上画受力分析图,林枳却给我递糖。
  “别人送我的,日本糖果,尝尝。”她没事人似的对我说,就好像不能去约会的倒霉蛋不是她而是我。
  我剥了那颗昂贵的糖果塞进嘴里,一股子冲鼻的酸味。我眼泪汪汪地看着林枳,林枳噗哧一下笑了。她笑起来真是说不出的好看,牙齿像颗颗小珍珠,眼睛里都反射出那种醉人的光泽。
  “对不起。”我说,“都是我害得你不能跟他……”
  她摇着头,伸出手指轻轻点住自己的嘴唇,示意我无需再说下去。
  就在这时,我感到她的手机在震动。
  她轻巧地伸手进桌肚,按掉。
  十秒钟之后,再震。这一次,她拿出手机,无限留恋地看了看上面的号码,然后果断地按了关机键。
  我的心又开始纠结,可是她却忽然收起手机,摆正表情,假装生气地用铅笔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戳了一下,说:“田丁丁你别苦瓜脸了,你都帮了我那么多回,我配合你一次,不是应该的吗?”
  对啊,不是应该的吗?
  那一天晚上,我觉得我在心里明确了一件事,就是:好朋友不但应该在关键时刻拔刀相助,不但应该分享彼此的秘密,还应该随时义无反顾地,为对方作出牺牲。
  这一点,林枳已经做到了,我相信田丁丁一定也能做到。

《甜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