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是凌晨四点。
  我回到那里,只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我没有带钥匙,不过这没关系。我知道备用的钥匙是放在小花园从左数第二株月季的花盆里。夏天的月季开得格外地繁盛,在已经开始泛白的晨光中,在仲夏微凉的风里,它们没有节制地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芬芳,让我突然间察觉,这个真实的世界,原来是如此醉人。
  我恋爱了,不是吗?
  我林枳有人爱了,不是吗?
  我很顺利地摸到钥匙开门之后,在玄关里肆无忌惮地把鞋甩开,大大咧咧走进了我的卧室。我不担心吵醒任何人,于根海不在这里过夜是常事,而那个人,就算她被吵醒,也不会多事到来问我一句:“你这是去了哪里?”
  “老天保佑我睡到大天亮!”我一边往床上倒一边在心里默念。
  但是天不遂人愿,我还是很快被木鱼笃笃笃笃的声音烦醒了。
  我看看手机,六点,她倒是蛮准时。
  我尝试赖在床上继续睡个回笼觉,最终还是受不了噪音起床,在洗漱间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哗哗啦啦弄出尽可能大的水响。
  然后,我踏着木拖鞋笃笃笃笃地走进了餐厅,打开冰箱门取出一袋牛奶一只面包,然后重重地碰上了冰箱门。
  我承认,我搞出的这一切响动,多少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
  可是,当我把一切收拾停当穿过她阴森冷清的佛堂走出门外的时候,她只是微微地抬起头,漠然看了我一眼。
  如果你没有见过七年以前那个泼辣美貌的女人,一定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形容枯槁面如死灰的怨妇,也曾经有过那么鲜活闪亮的年华。
  我说过,于根海是个曾经的二流子,如今的暴发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家里一个人老珠黄的中年妇女?不出去找女人,倒是不正常了。
  所以我至今残酷地觉得,把自己的生活推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是她咎由自取,丝毫怨不得别人。
  四年以前,当于根海堂而皇之把一个年轻女人带回家,把离婚协议摆到她面前的时候,她不知道听信了哪个狗头军师的煽动,居然决定生一个儿子来挽回丈夫的心。
  那时的她早已经作了绝育手术,我当然弄不清她到底耍了多少手段遭了多少罪才获得了重新生子的能力,只知道,在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得偿所愿。
  听清楚,是——有一段时间。
  当她终于因为宫外孕被送进医院切除了输卵管的时候,我知道,无论她对未来有多少期待,都在麻醉针打下去的那一刹,烟消云散。
  从此她充其量只能是半个女人,而造化弄人的是,她最终还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于根海再也不提离婚的事。可我至今搞不明白,是这个女人拼尽全力的最后一搏让他心生不忍,还是他觉得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他开始把这栋别墅当成了偶尔落脚的旅馆,接待牌友的地方,有一次当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来这里“参观”的时候,她正在厨房里挥汗如雨。有人问:“那个老妈子是谁?”于根海居然挤挤眼睛,使用了他这辈子所会不多的成语之一:“唉,糟糠之妻不下堂!”
  那帮人发出一阵毫不掩饰的哄笑。
  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了她如死灰般的脸,她的所有光芒都熄灭的眼睛。
  从那以后她慢慢变成虔诚的信徒,也许没有了女性荷尔蒙的她是真的终于看淡了这个世界。于根海既然不回来,她就由着性子一日一日把这空洞的大房子变成了她的佛堂,每一日都弥漫着香烛的味道,让我作呕。
  是的,那个在金色佛像前面无表情地敲着木鱼,对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闻不问的女人,已经不是我的母亲。她不认得周楚暮,连周伯都一并全忘记,仿佛再生,多么神奇,也多么让人恐惧。
  从那以后我对怀孕这件事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要孩子,哪怕是为了我最爱的人,都不要。而且,我也绝不做像她那样的女人。如果我爱的人已经不再爱我,哪怕心里滴血,我也会选择离开。
  但我是不拒绝恋爱的,恋爱让我神采飞扬,让我感觉生之意义。我觉得每个女孩都应该要恋爱,如果不能爱上某个人,哪怕只是悄悄的,那她简直就没能拥有青春期。就连田田丁这样情商差不多等于零的女孩来说,也应该不除外。
  所以,当田丁丁那个扭扭捏捏地拉着我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的时候,我其实早已经猜到了她想说什么。
  其实,这几个月来,她对林庚那个土包子老男人的迷恋,已经快到令我忍无可忍的地步。
  我当然会假装不知道,好让她把这场在自己心里肯定已经精心排练过无数次的戏码演完。我的任务只是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装出惊讶到极点的表情,要多夸张有多夸张地说:“丁丁,你疯了!”
  “我是有点疯了。”她居然就一口承认,“最近我做什么都没心思,好像我人都不在这里,昨天庄悄悄要我给她带大红色指甲油我给她带成了粉的,她都对我无语了。”
  提到庄悄悄我忍不住要多说两句,其实在我心里她和田丁丁才是天生一对。她们俩一个疯一个傻,在班上制造了无数的笑料,堪称最有奉献精神的搞笑二人组。
  提到搞笑这件事我不得不再提一句,在全班上下,论起搞笑来只有一个人可以跟田悄两人抗衡,此人姓丁名力申,传说是市里某位高官的儿子,但容我说句不客气的话,他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跟他的出身实在是不搭配得很,甚至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反差。他一点也不风流倜傥,抑或风云人物,除了时不时忽然发作的牛脾气之外,他还好一个出人意料。
  早读课时,他的必读课文是英语课本第一课。他嗓门超大,常常吵得别人不能继续专心读书。于是,有一段时间,一些男生为了治他,故意跟他读一样的内容,而且一个嗓门比一个嗓门大,教导主任巡逻时,看到一个班的同学都在以吵架般恢弘的气势读书,气愤地喝令制止,还让带头的人去办公室说明情况。
  就是这个丁力申,拍了桌子,赶在班长前大义凛然的冲出门去,主动迎接主任的唾沫暴风雨。
  肌肉发达,头脑简单,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据说这个丁力申是田丁丁的青梅竹马,曾经有好一阵子,我以为他在追田丁丁。物以类聚,此话看来一点儿都有不假。
  因此,当田丁丁满怀期待地准备聆听我对她感情发表的高论的时候,我故意问了她一句:“那丁力申怎么办?”
  她闹了个大红脸,憋了半天憋出恨恨的一句:“让他去死!”
  我不知道丁力申怎么得罪了她,但据我观察,这段时间,这男生确实有点不对头。他总是一下课就冲到田丁丁的课桌旁边,装模作样地问她地理题,而每到这个时候,田丁丁就紧张得一蹋糊涂,讲半天讲不清楚之后就会拿书拍他:“光知道问我!去去去,自己做去不行吗?”
  傻子都知道,任何有关地理的问题都不应该问田丁丁,她好像在看图方面特别低能,至今看着等高线图都不知道那是高原还是盆地。
  所以,每一次丁力申都只好把头转向我:“林枳,这道题怎么做?”
  为了照顾田丁丁的情绪,每一次,我都尽量把题讲得困难一点。
  谁让我们是朋友呢?
  我的朋友田丁丁在为一个老男人忧伤,茶不思饭不想。她一天问三次:“林枳,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像我现在这样,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忽然,我对这个喜欢着一个男人的女孩,产生了一种善意的怜悯。
  不再是那么单纯没有秘密的田丁丁,好像也不再像往日那么傻。
  所以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你可能需要减个四五斤啦,多做仰卧起坐把小肚子练下去一点最好,不过,其实无论你怎么样,他都会觉得你很可爱的。”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从我的化妆包里取出一管Dior的唇膏,轻轻地往她嘴唇上点了一点,然后怂恿她去照镜子:“看,很漂亮!”
  她站在镜子前面,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平平无奇的女孩,好像忽然被魔法棒点到,忽然间,像春天的小野花一样呼啦啦地绽放。
  原来,这个傻呼呼直愣愣说话脑筋不会拐弯的田丁丁,真有一点漂亮。
  是那种深藏不露却让你怎么看怎么舒服的漂亮,那种我已经轻易失去的真正少女的漂亮。
  或者说,她的那种漂亮,我其实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我第一次有点点嫉妒她。为了压下心里的嫉妒,我决定去找周楚暮,我愿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一个女生的满心欢喜。那是我,属于他的我,在他的眼睛里灿烂如花谁也无法匹敌的美。
  周楚暮在酒吧街附近的一条破落街道上,租了一套房子。
  我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很惊讶。
  “林林。”他说,“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我把手背在身后,头往屋内探一探问:“有别人吗?”
  他笑,伸出胳膊,一把把我搂进屋子里。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脏最乱的房间,地上散落地放着啤酒瓶,脏衣服堆得满坑满谷,简直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坐。”周楚暮倒是一点也不尴尬,指着床对我说。
  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选择地在他的床上坐下。毕竟,惟有这张床还干净一点。
  可是我刚坐下,就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梗住,我伸手一摸,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一个好东西,我触电般把它丢出去,一下涨红了脸。
  周楚暮笑起来:“我们也试试?”
  我慌乱地从她床边跳起来,一句话不说就往门外走。
  “回来!”周楚暮叫我。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停下来,刚才那不干净的触觉还在我的手上,我想,也许我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它洗掉。
  “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呢,妹妹?”周楚暮在我身后满不在乎地说,“如果你来的话,我会换新床单。”
  我转过身。
  他双手抱在胸前,几乎是挑衅地看着我。
  忽然我就晓得了,为这样的事情和他怄气,实在是犯不上的。
  我不是老早就知道他是一个混混加流氓?不是完全清楚他不止有一个好妹妹?既然是我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人,我又有什么好抱怨?
  于是,我轻轻巧巧走回到他身边,用我最优雅平淡的口气说:“至少,你必须把你的屋子收拾一下。”
  “你的意思是?”
  “要么没有她们,要么没有我。”我平静地说,“你就不怕得艾滋病?”
  “靠,”周楚暮的笑忽然变得有些咬牙切齿,“那你总有一天也得完蛋。”
  “你说我,还是她们?”我不接他抛过来的球,只是一味重复。
  “如果我不选呢?”
  “哦。”我尽量平静地说,“随便你。”然后我看着他轻轻微笑了一下,就走出了他的家门。
  这是我面对周楚暮的时候,又一次小小的胜利。
  可惜这一次的胜利也并没有延续多久。有三天的时间,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发短信,他那边也照此办理。
  终于熬不住,还是决定再去见他。但心中小小的骄傲在作怪,为了表示我并不是去和他“约会”,我有了个疯狂的想法:带一个人一起去。
  而这个人,当然非田丁丁同学莫属。
  她那时候也正为爱情而苦恼,整天想着如何才能够成为一个“问题女生”,让她的老男人可以多看她两眼。所以,我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她化了妆。
  这差不多花掉了我一小时的时间。
  而我自己,唇彩没涂,就连薄薄的粉都没打。因为周楚暮说过,我不化妆也漂亮,这才叫真正的漂亮。更何况是和满脸脂粉的田田丁站在一起,我的优势就更加不用言语了。看得出,第一次去酒吧混的田丁丁内心有些紧张,不过她强撑着,不想让我看出来,而对我而言,带着这样一个小傻女去酒吧玩多少有点失我的面子,当周楚暮看见她的一瞬,我甚至有点说不出来的小尴尬。不过我尴尬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田丁丁同学本身,而是因为,带这样一个就算化了浓汝依然纯朴得一塌糊涂的女孩来这,显示了我欲盖弥彰的企图。
  其实,连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想。
  幸亏,周楚暮这个人就算有什么别的不好,在对待“妹妹”的态度上,还是一视同仁的。
  当我看见他微微地弯着身子凑近田丁丁,对她说“林枳老跟我提起你”的时候,那姿势,那眼神,就好像电影里的马龙白兰度,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流氓,让人不迷都不行。
  我在田丁丁的眼睛里看到我希望看到的羡慕。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子,他是我的男朋友,我该多么幸福!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问题少女”实习生田丁丁胆小过度,中途离场。于是包厢里只有我和他,我们两个,各怀心事,看着彼此。
  “怎么,”他歪着嘴笑,“是不是我太帅,把你同学吓跑了?”
  “你就臭美吧。”我说。
  “过来。”他唤我。
  我坐着没动。
  “我再喊一声,”他说,“你不过来,后果自负。”
  我乖乖地坐到了他身边。他伸出手来,拉我再近一些,然后说:“在你们天中,你是不是头号大美女?”
  “不知道。”我说,“我们天中美女如云。”
  “可是,”他吻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叹息说,“在我心里,你是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软得不可开交。之前对他所有的不满全都化成了水,浇开了一心的甜蜜。
  “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他继续说道,“就是考虑你说的那个问题。要你还是要她们。”
  “答案是什么?”我的心已经紧张得快从胸腔里蹦出来,他却不急不慢地叹一口气,似乎想转移话题。我已经紧张到颤抖,他却从容不迫,就像猫对于反正要到手的耗子,为什么不尽情戏耍个够?这么一想我觉得我又要开始恨他,他却轻易公布答案:“当然是你。不过我要折磨你几天。谁叫你是咬过我一口的小妹妹?你总得给我个机会报复一下。”
  我红着脸不说话,眼泪却要掉下来。
  “我们,喝点啥?”他说,“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我问他。
  “我们的重逢,或者说……”他停住了,看着我说,“你是高材生,你来补充。”
  “我们的两情相悦,还有,天长地久。”我补充。
  他哈哈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一定觉得好笑极了,那么老土的词,被天中的高材生说出来。可我真的不觉得老套,我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两情相悦,天长地久。
  我想要拥有。

《甜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