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穿着我洁白的大披风,一路小跑到知府门口响亮地放个屁,然后再折回来。
  一路上迎接群众的鲜花与掌声,这让我觉得很嗨皮。
  这么公然与地方大势力作对,我想我是雷龙山上的第一人。
  二十岁前,我拥有一大片土地和一个不小的帮派,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人珠儿。
  二十岁后,我拥有了可以对抗整个国家的兵力与财源,但我却放不下了另一个女人。
  我想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吧。
  哎,死在爱情手里了。

《抢个山贼做皇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