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祸不及亲人?

    阿根说得并不在意,而我听着听着一阵头晕目眩。
    在门墙之上印血手印这一节,其实在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第一章便有出现,那是伤心道姑李莫愁的杀人习惯,也是对实力的自信宣言。然而在现实的巫蛊世界里,这种血手印其实也是真实存在的,这最早的历史要延伸至早期南疆的部族山寨时期。那个时候人力是真正的资源,不好滥杀,两个拥有巫师神婆等神职人员的寨子或部族,倘若有仇怨,便在对方村口、井边或屋旁,印一血淋淋的手印子,以作警示。
    然后双方斗蛊,输者寨败人亡,赢者得到人口财物。
    这个血手印,跟西方两绅士决斗时扔白手套,是一个原理。
    然而不同的是,巫蛊之术,从来都很有好正面冲突,大多数下蛊者从头到尾都不会露面。
    这是我那狂傲的师叔在向我挑战。
    而那个时候的我,仍然躺在医院里,虽然已经开始做一些康复训练,但是要说活蹦乱跳地去斗蛊,简直是天方夜谭。说实话,如有可能,我宁愿把那本破书交给便宜师叔,以求平安。然而世界往往都不是那么单纯的,我交给他,他会想上面的内容好像我也会哦,我会不会报复他,要是报复的话,何不如先斩草除根,了却这桩麻烦……
    好吧,本来无仇无怨,现在却是非杀不可了,这就是猜疑链,人性的弱点。
    我想了一会儿,立即打电话给不知道在哪里逍遥快活的杂毛小道,要他帮我去店子里照拂一二。电话那头的声音略微嘈杂,不时有女人的声音传来,不过他也爽快,立刻答应了,但是期期艾艾地,说最近手头略紧。
    我说好,回头我给你一万先花着。他高兴了,说我这钱花得值,请他这么一民间高人作保镖,太赚了。
    我又给欧阳警官挂了电话,给他通报了这个情况。
    晚上的时候李先生给我转了一间高级病房,独间,跟他女儿雪瑞相邻。我并不拒绝,安然享用,夜间的时候他跟我谈及报酬一事,我推辞了,说这并不用,举手之劳而已,况且雪瑞的病情并没有立即好转。他没有再说了,紧紧握着我的手。
    我很忧虑那个潜伏在暗中的师叔,虽然迄今为止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来自何方,但是他已经成功地在我心中种下一根倒刺,坐立不安,如鲠在喉。我很奇怪,都已经这么多天了,这老家伙会不知道我在医院么?干嘛不直接来找我,反而去我店子里印什么劳什子血手印?
    傍晚小美依然来给我送饭,这次她煲了清淡的银耳莲子羹,我告诉她这几天先别过来了,她不理,笑着说是不是看上那个大老板的小女儿了,我说哪有,她的胸可没有你的大。小美脸红了,转过头去不说话。我这也是说顺了嘴,话一出口就感觉自己太孟浪了,连忙道歉,她转回来盯着我,突然问你喜欢我么?我一时口结,吭吭哧哧半天,说你这么漂亮,我自然是喜欢的……
    我后面的但是没有说出口,就立刻被她给紧紧抱住了。她身子很柔软,也饱满,披散的头发里有很好闻的洗发香波的味道,她把头埋在我胸口,抽噎着,有嘤嘤的哭声传来,没一会儿,我胸前的病号服就湿了。这哭声把我的心给哭得柔软,就像在水中泡软的纸巾。
    之后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地依偎着。
    小美把心中积淀已久的感受说了出来,而且勇于付诸于行动,在那一刻,她大概是幸福的;而我,这样一个亲切熟悉的漂亮女孩子投入怀中,感受着她炽热的感情和好闻香气,一种被人关心、被人期待的感情油然而生,让我不愿放弃,在那一刻,我想我也应该是幸福的。
    然而,人生若能够倒回,我宁愿当时自己狠心,斩断自己、以及小美的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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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几日,我小心提防,但是自称是我师叔的那老家伙俨然消失了一般。
    警方的追查仍在继续,但是动静越来越小,东官是一个流动人口以百万为单位的城市,在如此密集的地区找寻一个人,说实话很难,毕竟他不是公安部挂名的a级通缉犯。生活仍在继续,就像某些电视剧里的镜头,一个城市从黑暗沉寂到璀璨万家,不过短短几秒钟。
    我隔壁的香港女孩雪瑞,她的病情开始好转,连续几天一直陆陆续续排了些毒素之后,在第四日就没再腹泻了,蛊毒消尽,精神便好了许多,食欲也增强了不少。李先生生意很忙,在第五天确定女儿基本无恙了之后,返回香港。李太太虽然抱怨,但是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她会经常来我这里坐一坐,聊会儿天,求教一些问题。我能答则答,不能答则避而不谈。
    李太太说起自家女儿很多事,她说她女儿本是个活泼开朗的性子,一向都调皮捣蛋,像个男孩子,可是自从中了这降头,性格大变,就变得怯弱敏感了,患上了轻微忧郁症,而且由于身体机能变弱,视力越发下降、退化,只能大约看见近前的物体。她让我多接触一下她女儿,鼓励支持一下她。
    我说好,可是每当我去串门,雪瑞看见我,都扭过头去不说话。
    小妮子大概是想起了自家那日的惨样儿,害羞。
    看到十六岁的她,我不禁想起了当年的自己,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人揣着几百块钱,跑到南方来投靠同乡,结果地址记错,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在繁华的城市里穿行,又胆小又害怕,话都不敢说,穿着破旧的校服(那个时候居然穿着一身校服,奇葩吧?),像城市里的流浪狗,孤独无助……
    那段日子真的很难忘,不过也就是那个时候,让我的性格里拥有了坚强。
    后来我看到港台电视剧或者八卦杂志里面,十六岁的小女生连男友都换了好几个,私生活糜烂不堪,越发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没见过世面。可是现在,看到雪瑞那纯净无瑕的眼眸,我却生不出这样的想法了。
    这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一概而论,大概是不太公平的吧?
    我们两个都不说话,我就给她念经。暂住我家的杂毛小道把我的mp4拿过来了,我记忆力变好,本来已经熟读,但而却仍旧喜欢阅读的感觉,温故而知新。《镇压山峦十二法门》的注释者洛十八所学颇杂,佛经也有,不全,断章取义的,所以我之前念的,也是照搬。此刻念,她觉得好玩,不说话,微黄的眼睛盯着我看,亮晶晶的。
    我念经文,念快了就觉得腮帮子痒,脸上的抓痕已经结痂,正在脱离。
    和我小叔一样,都是左脸,我很荣幸地加入了刀疤界的行列,成为一个外表凶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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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小美的感情进展很快,就某种意义而言,应该说是水到渠成。
    小美来医院的次数越加频繁了,好在十一月饰品店的生意已经进入了淡季,阿根也不会多说什么,我们的拖糖也由小美给所有人发了,很多人都带来了祝福,当日也有嫉妒。我仍旧是个半残废,但是好歹也能够生活自理了,去洗手间,也不用人帮我扶把了。一个人的单间,其实很好,至少我不会担心金蚕蛊和朵朵曝光。
    要说这段时间最幸福的,得说是朵朵。
    小家伙得到了医院仙逝的各位生灵的滋润,已经茁壮成长起来。别的不说,最主要的一点,她可以拿起水果刀了。水果刀有多重,这并不会比一根笤帚重,但是意义却是不同。
    《国语·越语》中谈及“兵者,凶器也”,亡魂灵体十有**能够迷惑人心魂意志,但是未必有一成能够持戈捉兵,为何,人为阳,鬼为阴,心志坚定不移之辈,从来不恐惧,也就不会遇到鬼物,唯有心中忐忑不安者,时常被惑。鬼拥有人性的弱点,其实更加恐惧真正的消亡,本能地害怕刀兵,往往战场上下来的猛士、杀过人的凶人、屠夫,身上的杀气就能够镇住鬼。但是,总是有些鬼物,能够超越本能的恐惧而为,这类鬼,被称之为猛鬼、厉鬼或者……鬼灵。
    我很高兴,因为,朵朵的捶背功夫终于有了力道,轻重缓急,几如常人。
    时间悠悠又过了一个星期,我真想用“时光苒任”或者“白马过隙”来形容悠闲无事的日子,人若闲着,心就思动,总想着有些刺激惊奇的事情发生,然而真正有些什么事情,就会无比怀念那段平静而美好的日子。
    就在我以为事情已经过去,认为那血手印只是一个玩笑,认为生活便如水,缓缓地流淌东去的时候,某天傍晚,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的那头仍然传来了一个老男人低沉的声音:“你以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了么?”
    接到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给雪瑞念“金刚萨埵心咒”的节选之段,“今后纵遇命难时,亦绝不造诸恶业,祈汝悲眼视吾等,柔和之手赐解脱”,读的顺畅,心中正飘飘然,突然一盆冷水泼下。我冷语,说那本书我已经遵照我外婆嘱咐,烧了成飞灰了。你若是要猿尸降的解法,我立刻说予你听,只求你能够不要再不依不饶——我本就不是你们这个圈子的人,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图个富贵小民的命。
    他哼声冷笑,说现在满世界都是警察在找他,他安能放过我?
    我不说话,只恐触怒了他,再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来。他见我不说话,嘿嘿的笑,这笑声凄厉,让人听着说不出的心寒,他说了两句话,就挂了电话。
    第一句是他带来的猴子死了,是被警察给打死的。
    第二句是我老婆在他那里,让我好好想想,《镇压山峦十二法门》毁没毁了?
    我握着手机,机身都要被我捏烂。
《苗疆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