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七年光阴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继续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下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下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让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低爪场圾。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不在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快速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下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任何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当锦衣卫的话,该如何做事,又该找哪些熟人,我只能想办法进宫。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现在是杀人犯啊,虽然时间过去了7年,估计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也估计没人记得那件杀县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个记忆力变态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闲逛,由于如今的梅花,早已发育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为我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这个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所有的人也都认识了,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这个人,更知道我的脾气性格,但他们都很清楚,我这个人性格温和,从来不与人计较,不与人争吵。
    而那些伴随着梅花一起长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勾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的恶势力,经常是十几个人一起上街,一脸嚣张的样子。
    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明目张胆的堵截梅花,调戏梅花,这就让我不能忍了。嘴上调戏两句,我就不说了,但他们竟然敢下手去摸梅花的脸蛋,这个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可是一件丢人的事。
    我揪住那几个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顿,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从小是孤儿,从小就野,没人管。现在更是不知道在哪里认识了一帮恶棍,竟然带着这帮恶棍来找我报仇了。
    这恶棍我见过,在我住的这块区域里,是出了名的恶棍,虽然还没犯过什么太大的罪状,但十里八乡,他基本上是横着走的,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谁。
    如今的北京城,那已是天子脚下,谁也不敢轻易犯事的,尤其是我7年前还杀过一个县令,虽然这两年的通缉令已经不像前几年贴的满大街都是了,但我还是怕被别人认出来。
    等那恶霸找到我家里的时候,梅花正坐在院子里帮我缝补衣服,她赶紧喊我:公子,公子,你快出来。
    我正在屋子里边研究帝王之气,这是皇极术这本书燃烧之后所遗留下来的一篇金纸,上边记载有帝王之气的修炼方法。
    而我这7年来,苦心钻研帝王之气,如今已有小成,在与平凡人过招的时候,我是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虽然我还比不上老祖那种眼皮夹子弹的功夫,但至少比普通人强百倍了。
    收好了帝王之气,我走出房门,笑着说:狗哥,找我有什么事?
    我发现古代这些恶霸,好像都喜欢叫个狗字,真不知道这个字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这恶霸叫土狗,长相和气势也确实很土,但这个人够狠,打人舍得下手。
    土狗盯着我,轻蔑的说:就是你打了我的兄弟?
    我一愣,还没来得及说话,身后那几个鼻青脸肿的小痞子,就指着我说:狗哥,就是他!哎哟……
    话还没说完,那个叫嚣的小痞子就捂住了发青的嘴角。
    土狗大拇指朝后指了一下,说:打了我的兄弟,这事你说怎么办?
    我正不知道想说什么,却忽然看到土狗腰上挂着一件东西,而这东西,极大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