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有什么特殊的作用吗?
    维持这种清醒状态下,却没有办法用任何方式来表达自己想说的话,这是极其可怕的一件事,这种经历类似医学上的“麻醉觉醒”——病人在被麻醉之后,因为体制原因,镇静剂和麻醉剂之间并没有发挥原有的作用,在手术过程中恢复了知觉,但身体却不能动弹,病人会感觉到比死还恐惧万倍的痛苦。
    没有从医或者对这方面不了解的人,大多数会认为手术后病人昏睡过去,是麻药所导致的,实际上那是镇静剂的效果。
    如今,胡淼就类似“麻醉觉醒”下的状态,无法说话,无法动弹,双眼瞪大。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仅仅是恐惧的开始……
    歌声,先前在重症监护室听到的歌声如今依然能够听到,而且越来越清晰,就像是有人在耳边吟唱一样。胡淼呼吸变得急促,先前自己还以为那歌声是站在自己妈妈床边的那个红衣小女孩儿所唱出,但现在听起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那又是为什么?
    对了,是肚子。
    那歌声是从周蓉的肚子中传出来的,胡淼想起来了,在先前自己瘫倒时,就感觉自己接近了歌声的源头,仅仅是因为自己瘫倒之后,自己的头部位置刚好与周蓉肚子所在的高度差不多。
    而现在周蓉就躺在自己旁边的冻格之中……浑身冰冷的胡淼,憋了一口气想要喊出来“救命”两个字来,无奈身体无法动弹,嗓音也好像一直卡在喉咙中一样。
    为什么要把我放在这里?我没有死,我没有死……
    胡淼脑子中现在只出现了“我没有死”几个字,不由得想起很小的时候,自己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后,大半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直思考一件事,自己死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还知道自己是谁?在什么地方?又将做什么事吗?这种古怪的想法导致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眠,最夸张的达到了两天两夜没有入睡的程度,向每一个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人询问:我会死吗?我什么时候会死?我死了还会记得现在这些事情吗?
    现如今,胡淼的这种想法被恐惧无限放大,最终演变成为了一种焦躁,特别是在自己意识清楚而身体无法动弹的情况下,焦躁的火焰犹如被浇上汽油一样,在体内燃烧起来,她想叫,想喊,想用脚踹,可身体毫无反应。
    焦躁随之演变成为了仇恨,仇恨将自己放在冻格之中的曾达和刘振明,咒骂这两人不得好死,甚至在心中冒出了无数个自己从未想过的怎么将两人虐杀的场景,如果自己活着出去,一定要这两人死无葬身之地。
    胡淼的心中在哭喊着,眼泪从眼眶之中滑落,顺着眼角滑落到了下方,但还未落下,那颗眼泪竟已经凝结成了一滴冰泪……这里的温度太低了。
    这些念头从胡淼脑子中不断闪过之后,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只剩下一个问题——我能活着从这里离开吗?
    
    正文 第四十六章[回家]
    
    “回家吗?”
    有人在问胡淼,就在她的耳边,胡淼下意识想侧头去看,但脑袋却没有办法动弹。
    “回家好吗?妈妈带你回家。”
    胡淼清楚听见,那是妈妈周蓉的声音,就在耳边,声音伴随着类似人在呼吸的吹动,可那股流动的气流却是一股股寒气,不断地袭进耳朵中,顺着耳朵灌入了胡淼的大脑内,本一直祈祷自己干脆晕死过去的胡淼因此变得比先前还要清醒。
    回家?回什么家?胡淼心中的声音都在颤抖,回想起那歌声中唱到的“那才是你的真正归属”,自己的真正归属在什么地方?广福镇?亦或者省城的那个家?
    人是情感动物,在有不同的遭遇时,需要不同的发泄方式,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憋在体内。遇到能使人发笑的时候,一定要大笑;遇到恐惧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叫出来,将恐惧从声音中释放出来,即便是恐惧并没有结束;在心情极度郁闷时,如果憋着不告诉其他人,甚至会憋出病来。
    但这些都是正常人在可以随意控制自己身体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反应,如今的胡淼除了自己的意识之外,根本没有办法可以控制自己的肢体,好像意识是自由的,但身体却被莫名的力量给捆绑住,连话语权都被活生生的剥夺。
    周蓉的声音在继续——“妈妈带你回家,妈妈带你快快回家……”
    那段歌声也在继续——“可怜的灵魂呀,你为何跑来这个地方……”
    “妈妈带你回家,来吧,到妈妈的怀抱中来,这里有你熟悉的味道。”
    “……你没看见恶神游荡?愁云惨淡漫天飘荡!可怜的灵魂呀……”
    “听话,到妈妈这里来,来吧。”
    “回去吧!回到我们的家乡,那里,山坡郁郁苍苍,河水清波荡漾……”
    “为什么不到妈妈这里来呢?来,不要调皮,妈妈带你回家。”
    “月光明,日光亮,那才是你真正的归属……”
    歌声夹杂着周蓉的说话声,在胡淼的脑袋两侧,一左一右地传来,就如同周蓉趴在胡淼的左侧,而那个唱歌的小女孩儿就趴在胡淼的右侧一样。精神,胡淼的精神在这一刻即将崩溃,这种崩溃却是她被塞进这个冻格中一直期待的,可悲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胡淼的头脑依然保持着绝对的清醒,能完全听清楚在冻格内回荡的两种声音。最可怕的是,她竟然一边将听到的话语和歌词在脑子中记下来,重新复述,并且还不由自主去思考歌词中那些字的写法,甚至是笔画的顺序!
    人的意识会根据周围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周蓉的话语和歌声几乎融在了一块儿,好像胡淼头部戴上了耳机,声音源源不断地灌进自己的脑子中,从头到脚,又从脚重新来到头部,在体内不断地循环,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回去?妈妈要我回到什么地方去?是家吗?哪一个家?
    周蓉的声音和歌声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脑部周围加快了速度,终于,胡淼期待的那种眩晕感到来,那种飘飘的感觉让她心中一直纠结的一些事物渐渐放下,身体也因此变得无比的轻,瞪大的双眼本来只能够看到黑暗中自己脑部产生的幻想,但却在这一刻清楚地看见了自己妈妈周蓉的那张脸——一张青色,还泛着死灰的脸。
    周蓉脸颊处的皮肤组织泛起,整个人的身体趴在了胡淼的身体上。
    妈妈不是在旁边吗?怎么会来这里?
    胡淼一直对自己的母亲没有丝毫的恐惧,即便是她成为了那种模样,因为那是自己的妈妈,自己是从她体内出生的孩子。
    “回到妈妈的身体里,那才是你的家。”周蓉说,双手慢慢摸到胡淼的脸。
    妈妈的身体里?非常狭窄的空间中,胡淼的眼神往下放,慢慢放到了周蓉隆起的肚子上,肚子中那个奇怪的东西还在上下蠕动,好像一个个不安分的婴儿在那里为了争夺能让自己舒服一点的空间而拳打脚踢,鼓动起来的那一个个波浪型的肉包频率也越来越快,感觉内在的那股力量也越来越大,有一种要撕破肚皮钻出来的感觉。
    “姐姐!这里不是你的家!”一个小女孩儿柔声道,就在耳边,同一时间,那幽幽的歌声也哑然而止。
    一片寂静,寂静之后,随之带来的是有皮肉在金属冻格中磨动的声音。
    胡淼的意识很模糊,她觉得很冷,似乎回到妈妈的身体中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至少那里温暖,不再会感觉到寒冷。
    此时,胡淼几乎遗忘了一切,自己的记忆也在被那无尽黑暗幻化成为的怪兽一口口的吞噬掉……
    “姐姐!!!!那里不是你的家!!!!”小女孩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尖,好似刀叉摩擦在陶瓷盘中的声音,让人本就清脆的神经在刹那间崩断。
    胡淼浑身一抖,终于从恍惚之中清醒,清醒之后再看眼前的母亲面部却变得无比的狰狞,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自己不认识?
    也许还能被称为周蓉的东西趴在胡淼的身体上,很柔弱,那感觉就像是浑身的骨头都断掉的什么东西。
    恐惧,又重新回到了胡淼的脑子中,她甚至有些怨恨那个小女孩儿的声音让自己恢复了意识,就如同一个本可以吞食安眠药自杀的人,在临死的一刻被突然唤醒,然后被扔进满是毒虫的巢穴中,任凭毒虫叮咬而死!
    “姐姐!!!!不是你的家!!!!不要去!!!!千万不要去!!!”小女孩的声音持续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每一次声音都会提高几倍。
    那个东西的肚子慢慢浮动到了胡淼的面部,还能被称为肚脐眼的东西慢慢扩大,周围还有白色的绒毛,近在咫尺,胡淼看得很清楚,绒毛之中还隐藏着如同细细的尖牙般的东西,慢慢靠近……不断地靠近,最终那尖牙咬住了胡淼的面部,慢慢吞噬着她的脑袋。
    死了吧?
    也许,这一次真的死了吧。
    胡淼的脑袋被吞进那个肚子之后,她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个长发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在哭着对她说:“姐姐,这里真的不是你的家……快走吧。”
    姐姐,走不了啦,胡淼想说,可是她依然无法说出话来。
    顺唐,再见,最后一刻胡淼脑子中出现的只有那四个字。
    冻格外,刘振明和曾达两人猛地一抬头看向冻格的方向,因为冻格里发出了巨大的响动,几乎让整个墙面都开始随之震动起来。
    刘振明慢慢起身,走向冻格,曾达走在前方,并没有加快脚步,只是眼珠子在四下观望着。
    “怎么回事?”刘振明问,同样也在四下看着,甚至以为是地震。
    曾达没说话,脑子中也是一片混乱,这种意外的发生,他根本没有料到过,按道理,应该是平静地到午夜之后,胡淼就应该会安稳地醒过来,告诉他们发生的一切,可现在这一切不仅仅发生得过早,而且这种震动也十分离奇。
    两人慢慢靠近两个冻格,刘振明伸手要去拉胡淼的冻格,却被曾达阻止。
    曾达冲他缓慢摇头,示意他不要着急,自己先拉开周蓉的那个冻格,周蓉的冻格被拉出来之后,两人看到周蓉的肚子变得比先前还要大一倍多!而且四下都鼓起了肉包,就鼓在那,没有任何动静,在肚子下方还能看到一个人的脸型,死死地贴在那。
    “糟了!”曾达说,“被算计了。”
    “被什么……算计了?”刘振明盯着周蓉那巨大无比的肚皮,这种体型怎么可能轻易放入冻格,又能轻易打开冻格?难道不会堵住吗?难道说周蓉已经死了,身体肚子内的器官却单独存活?
    “夜叉王……”曾达只说了这三个字,还未伸手去拉胡淼那个冻格,冻格猛地打开,一股巨大的力量将跟前站着的刘振明直接撞飞到对面的墙壁上。
    刘振明撞上墙壁后,眩晕了至少快几分钟的时候才清醒过来,睁眼再看,曾达跪在那,盯着在冻格面板上不断抖动的胡淼。
    胡淼口吐白沫,身体不断抽动,就好似发了羊角风一样。
    刘振明挣扎着起身,将手塞进胡淼的口中,担心胡淼咬到自己的舌头,却感觉到胡淼的全身冰冷,那抽动也好像是来自外界,并不是本身身体导致的。
    曾达愣在那,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周蓉,再看胡淼,最终抬眼看着刘振明。
    刘振明也盯着曾达,半晌,曾达伸手去触碰胡淼的鼻息,手指就一直放在那,足足放了有十分钟,两人也对视了十分钟。
    刘振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敢说出来,也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发生了。
    半晌曾达的手一软,搭在了胡淼的身上,垂下头说:“死了。”
    “不可能……”刘振明努力想笑,哪怕是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曾达一言不发,刘振明的手在颤抖,探了探胡淼的鼻息,没有任何呼吸,再摸心脏的部位,没有跳动,刘振明依然不放弃,又抓住脉搏,一只手按住脉搏,一只手按住心脏的部位,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不知过了多久,刘振明终于放弃了,愣在那,好半天才开口问:“你说被什么算计了?”
    “周蓉本身就是一个陷阱,而这所医院则是陷阱外的陷阱,在这里,我们做什么都是徒劳的,都在夜叉王的计划之中,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所以……先前我试图找到的三才位,只是个假想,这是反阴地!”曾达说,并不敢直接去看刘振明的双眼。
    刘振明一句话都没说,也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对三才位,还有现在又出现的反阴地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知道胡淼死了,胡顺唐所托的事情自己搞砸了。
    甚至都做好准备解释反阴地是什么的曾达,发觉了刘振明的不对劲。他站在冻格前,直盯着已经闭眼的胡淼,下意识去摸口袋中的那个弹夹。
    两人站在那许久,刘振明忽然迈开步子就向停尸间大门走去,打开大门后跨过门口那四个还在眩晕中的人身体,径直向电梯口走去。
    曾达盯着胡淼的尸体,一直听到电梯门打开的声音才猛然反应过来,转身便追了出去。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而如今这个变化来得实在是太快。
    曾达追出去的同时,一名保安渐渐醒来,看着四周,回忆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恍惚中只看到有个人从自己的面前飞快地跑过,追到电梯门口,拼命地拍打着电梯门,喊着某个人的名字。
    保安费力地掏出对讲机,按下通话键喊了一句:“太平间……出事了!”
    
    正文 第四十七章[警队除名]
    
    电梯门打开,在电梯门口正要进去的一名护士看见刘振明时,开始没有什么特别反应,但当她的目光落在刘振明右手握住的手枪上时,赶紧向后退了一步。
    刘振明握枪走出来,脚步越来越快,每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人就算没有留心到他手中握着的手枪,都被那股他散发出来的杀气逼退到一旁,胆子略大一点的人在刘振明走过之后,立刻掏出电话报警,告知110医院有人持枪。
    刘振明从医院长长的走廊走过,头顶上的日光灯闪烁着,所有人都躲闪在一旁,闻讯赶来的保安,看见拿枪的刘振明,有几人知道那是警察,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只得退到一旁。
    刘振明来到一楼的大厅,目光在介绍栏上扫过,径直向写有儿科的西楼二层走去,那里就是夜叉王的办公室。
    “喂!刘警官!”
    走过楼梯拐角的刘振明,在听到这声呼喊后停下脚步,缓缓转身,盯着正从外面走进来,穿着医生大褂,面无表情的夜叉王。
    刘振明盯着夜叉王,没有丝毫迟疑,举枪对准他,径直冲了过去。
    夜叉王没有躲闪,没有挟持人质,竟只是慢慢举起自己的双手,背对着刘振明跪了下去,头慢慢低下,用双手抱住后脑处,一副束手待擒的模样。
    本喧闹的大厅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大部分人都屏住呼吸,旁边高高挂着的吊钟还在“哒哒”的走动,可秒针却完全没有走动。
    刘振明冲到夜叉王身后,用枪口抵住了他的后脑,死死地抵住向下压着,好像要将整支手枪都塞进夜叉王的脑子中一样。
    此时的夜叉王,只是顺应着刘振明的手势,而脸上却浮现出了笑容。
    “刘警官,你想开枪吗?”夜叉王淡淡地说,轻叹了一口气,“在这种地方杀了我,你可能会被警队除名,也许还会进监狱。”
    刘振明将枪口又一次下压,吼道:“你以为我不敢!”
    正在此时,曾达冲到了大厅,吼道:“刘振明!把枪放下!”
    刘振明没有回头,也没有扣动扳机,曾达趁机道:“你杀了他,就救不了胡淼了!胡淼还有救!我知道他是用什么杀人的!”
    刘振明冷笑了一下,眼角余光扫过曾达的面部,略微偏头说:“现在终于肯说了?你把胡淼和我当诱饵?”
    “刘振明!”詹天涯和宋松此时也出现在了大厅。
    曾达见詹天涯到来,冲他摇摇头,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刘振明冷笑着,盯着夜叉王的后脑对詹天涯说:“都出来了?人都死了,现在还有什么用?”
    “宋松!赶紧清场!允许使用过激手段!”詹天涯低声吩咐道。
    宋松听完,点头,左手掏出证件,右手把藏在清洁车中的手枪掏出来,喝令周围围观的人赶紧退出去,几个挤在人群中拿着手机正在拍摄视频的人,被宋松几把夺过来,扔在地上,用脚全部踩碎,随后举枪驱赶离开。
    詹天涯上前一步,举着自己的双手,低声对刘振明说:“振明,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刘振明扣住扳机的指头松开,但很快又重新扣上,他不准备再相信任何人的话,不管是詹天涯、曾达还是夜叉王,他只相信自己,如果当初只相信自己,恐怕胡淼就不会死。
    “詹顾问,我发现自己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另外一个……绝对不是你!”刘振明偏头看着詹天涯,同时手指用力要扣动扳机,目光一直落在刘振明手上的詹天涯一步迈上前,夺下刘振明的手枪,同时枪响了,枪口往旁边一偏,子弹刚好擦过夜叉王的头皮,打在地板之中。
    枪声在大厅之中回荡,让那些试图继续围观的人立刻呈鸟兽散,尖叫声四起,不少人扯着嗓子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纠缠在一起的詹天涯和刘振明怒视着对方,詹天涯咬牙低声道:“刘振明!胡淼还有救!只要他肯说出目的,我知道他所用的是什么手段!”
    低头的夜叉王“嘿嘿”笑着,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渗人:“是呀,刘警官,詹警官说得没错,胡小姐还有救,不过我和你的交易破裂了,现在是我和詹警官交易的时间。”
    “夜叉王,我和你从来就没有什么交易,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不要做梦了,我知道你是用什么办法杀人的。”詹天涯推开刘振明,同时拉开夺下手枪的枪膛,确定没有子弹后,又将枪扔给了在一旁的曾达。
    夜叉王抬头看着医院一楼的大厅外,笑道:“是吗?那你对镇魂棺感兴趣吗?”
    詹天涯、曾达和宋松三人听到“镇魂棺”三个字,身子同时一震。
    曾达抬眼看着詹天涯,詹天涯咬住牙,脸颊两处鼓起,如剑一样的目光此时收了回去。他俯身在夜叉王的耳边说:“原来你是想找镇魂棺?”
    夜叉王道:“是呀,不仅我想找,现在你们也想找。”
    “闭嘴!”詹天涯阻止夜叉王说下去。
    夜叉王却没有住口的意思,侧头去看刘振明:“如果找到镇魂棺,胡淼就可以复活,再说了,你的朋友胡顺唐现在也在努力帮我寻找镇魂棺,我在想,其实用胡小姐作为威胁对象,并不妥当,还不如让她去死,这样胡顺唐就有充分的理由认认真真帮我找到镇魂棺了,我的计划是不是很完美?”
    “我让你住嘴!”詹天涯一脚踹在夜叉王的后背,巨大的力量让夜叉王趴在地上,可他依然保持着那股神秘莫测的阴笑。
    “别听他胡说!”詹天涯看着刘振明,“那只是个可信度不高的传说!”
    刘振明无语,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胡顺唐得知胡淼的死讯,会是什么反应?胡顺唐本就算是一个孤儿,而且还被收养过两次,所谓的亲人都逐渐死去,最后一个自认为亲人的盐爷,竟是一连串凶杀案的凶手,如今在他眼中,唯一觉得最亲的人就是胡淼,而胡淼却死了……
    不过夜叉王说的那个镇魂棺,有起死回生的功效吗?
    刘振明依然不肯相信,就连现在他认为胡淼的死,也仅仅是因为中毒后治疗不当造成的。
    刘振明发愣的时候,詹天涯和曾达对视了一眼,很默契地将夜叉王押解带走,留下了宋松配合本地警方的后续工作,四人来到停车场,远处围观的人依然很多,赶来的警察很艰难地维持着秩序,不少医生在周围冲夜叉王指指点点,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会带走这个省医院医术高超的儿科医生。
    刘振明也想不到,詹天涯等人如此神通广大,竟然没有办法查到逃狱的要犯就在这个医院中?
    夜叉王被押上车之后,曾达上车,詹天涯也坐上驾驶位,只有刘振明站在外面没动。詹天涯发动汽车,看着刘振明,向他示意上车,刘振明站在那未动。
    “上车。”詹天涯说,有些顾忌周围那些围观的群众,还有赶来的记者,许多人都用手中的便携式设备对准了这边拍摄着。
    “他用什么办法杀人?”刘振明问,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
    詹天涯握紧方向盘,好半天才说:“养鬼。”
    刘振明听见这两个字,心中发笑,此时车内的夜叉王开始哈哈大笑起来,戴着手铐的双手竟抱着前方座椅使劲摇晃,也不说话。
    曾达深吸一口气,闭上眼说:“詹天涯说的是真的,上车吧,上车再详细说。”
    刘振明看着夜叉王,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他用什么办法杀人!”
    詹天涯松开方向盘,靠在椅背上深吸一口气,曾达赶紧伸手去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一点,詹天涯点点头,左手打开车门,下车后直视刘振明的双眼说:“上车,上车再详细说,好吗?算我求你。”
    刘振明摇头,头刚摆动了一下,詹天涯一把扭住他的衣领,拉他往警戒线方向走,一边走一边说:“你喜欢公布这些事对吗?行,我们过去大声说,让所有人都知道,顺便你把白狐盖面案件的真实情况披露给大众。”
    刘振明扯开詹天涯的手,站在那,看着远处那些举起相机和手机往这个方向拍摄的围观群众,终于转身往汽车方向走,随后坐上了副驾驶位。
    詹天涯慢慢走回来,掏出电话拨给宋松,拨通后说:“目击人数太多,告诉省厅的人,没有办法扭转局面的情况下,就告诉媒体,省厅的文职人员刘振明,因为不满自己侄子在被省医院儿科医生李思维的治疗过程中,导致双眼暴盲,情绪激动,私自持枪到医院寻仇,现已接受处理,省厅向广大群众道歉,今后一定加强对警队人员以及枪械的管理,对了,实在不行,你致电总部,让他们找个范文来。”
    说完,詹天涯挂了电话,将手机往汽车仪表台上一扔,发动汽车后说:“刘振明,从这一刻开始,你正式被警队除名……”
    刘振明咬住牙,笑了笑,开车门要准备离开,詹天涯却伸出右手给他,淡淡地说:“现在正式欢迎你加入蜂巢。”
    曾达在后方望着车窗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很不理解。
    在一侧的夜叉王则靠在椅背上继续笑着,笑声在车内回荡,让原本就沉闷的气氛变得更加奇怪。
    
    正文 第四十八章[养鬼杀人]
    
    载着夜叉王的汽车,从省医院驶出后,早已等待在外面的几辆汽车立刻尾随其后,都是民用车装扮,有小型标有搬家公司的货车,有出租车,还有私家车,甚至还有几辆很不起眼的电瓶车。
    汽车径直上了二环路,随后岔到绕城高速,在绕城高速其中一个路口驶出去后,进入了一条二级公路,又行进了接近十多公里后来到了一个表面上还在运行,实际上早已经废弃的机械厂内。
    在机械厂的一间厂房内停下车后,电动卷帘门立刻被关上,詹天涯熄火,看着车外来回跑动,穿着工人服装的工作人员说:“五年前,这里是省武警总队和省厅的特警训练基地,曾对外称武校,今年年初才重新对外宣布重新开业,但已经划给我们使用了,因为近几年来,棘手的案件频发,在全国范围内数量开始飙升,特别是在云贵川这三省,所以我们只能就地培训一些特殊人员来处理这类的事件。”
    棘手的案件?刘振明看着外面走动着的那些人,虽然穿着工作服,但从部分人腋下凸起的部分可以判断出,这里的人几乎人人都带枪,在厂房吊装航车上还有两人一组来回巡逻的所谓警卫。
    “干嘛跟我说这些?”刘振明明知故问。
    詹天涯冷笑了一声道:“你不是说我们什么都瞒着你吗?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一员,保密手册上写得很清楚,如果你将这里的事情泄露出去,罪名和叛国相同,就算你跑到月球上去,都会把你给抓回来。”
    “他没开玩笑。”曾达在后方补充道,随后打开车门,将夜叉王交给等在门外的两名“工作人员”。
    詹天涯和刘振明也下车,来到车房中角落的一个由集装箱改装成的办公室门口,打开集装箱大门后,曾达押着夜叉王进去,随后外面的人立刻将集装箱大门关闭。
    刘振明回身看着集装箱大门缓缓关上,集装箱内开始变得黑漆漆的一片,正在他要询问怎么没灯的时候,灯亮了,在灯光亮起的瞬间,脸上挨了一拳……
    刘振明被打翻在地后,立刻爬起来,只看到举着拳头的詹天涯站在他的面前说:“刚才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守规矩,不仅是警队的,还是我们的。”
    那一拳的力道实在是大,将刘振明的嘴唇都打破了,他正要爬起来,詹天涯又是一拳,打完后说:“这一拳是教训你不动脑子,做事冲动。”
    刘振明躺在地上,缓缓撑起身子,将口中含着的血吐了一口,冷冷地盯着詹天涯,在一旁坐在简易金属椅上的夜叉王哈哈大笑,好像在看戏一样,而曾达则抱着双臂靠着集装箱看着。
    刘振明爬起来,抹去嘴角的鲜血,问:“还有什么?”
    詹天涯又一拳,这一拳力道不大,只是击在他的腹部,随后在他耳边低声说:“这一拳是让你知道,要爱清洁讲卫生,不要随地吐口水,我们这里没有清洁工,让别人多做事,是要付工资的,我们部门的经费有限。”
    詹天涯把刘振明扶着放到一边的小沙发上安坐好,又掏出自己的那支烟,含在嘴巴上,看着夜叉王说:“把那些孩子放了。”
    刘振明看着詹天涯,不知道詹天涯说的是什么,难道说夜叉王还有人质?
    夜叉王只是笑,笑罢说:“没有什么孩子呀,你们找错人了吧?”
    “夜叉王,你知道我们不是普通的警察,我们可以用一百种方式让你开口,上次抓到你的时候,对你百般客气,那是我的失误,这次不会了,看见你后面那面墙了吗?”詹天涯含着烟说,此时他这模样在刘振明看起来,像是一个黑社会老大,根本不算什么警察。
    那面墙上挂着各种各样金属物件,还有针管和液体等东西,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刑讯使用的。
    “上次有幸被我招待过的那家伙,恐怕你听说过,应该算是你的同行,在云南杀了十五个少女,用以血养血的办法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抓到之后也是死不开口,但最终没有坚持十分钟就全说了,你想试试吗?如果想,你可以随便在上面挑。”詹天涯走近夜叉王,俯身说,微笑着,这种微笑连算是熟悉他的刘振明都觉得有些害怕,不,应该说是“变态”的笑容。
    夜叉王摇头,笑道说:“警官,你们真的找错人了,我是李思维,省医院的儿科医生。”
    “我现在没兴趣知道你是怎么拿到这个身份的,不过我知道你之前犯下那么多重案,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养鬼,你这个法子是从哪里得到的?东南亚?还是日本?还是尼泊尔?”詹天涯继续问,“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真正懂得使用这个办法的人,刘振明和胡淼在电梯内遭遇到的小女孩儿就是被你控制的,你把她们藏在什么地方,如果我没记错,按照五行之说,你只能炼五养五制五。”
    夜叉王闭上眼,笑笑道:“警官,你竟然知道炼五养五制五,不错,有文化。”
    “你打算说了是吧?”曾达在旁边插话道。
    詹天涯抬眼看了看曾达,示意他不要说话,曾达扭过头去。
    “我也只是听说呀,警官,不过这好像不是重点吧?重点是……你们想不想救胡小姐?”夜叉王说完,偏头去看着刘振明,模样有些“调皮”。
    刘振明静静地听着,也静静地在内心中说服自己接受现在听到的一切。
    詹天涯知道自己那三拳已经几乎将那个菜鸟给打清醒了,也不再担心夜叉王的故意挑衅,继续问:“夜叉王,我知道你的养鬼术并不成熟,否则的话,你不会呆在医院里,要挟胡淼和胡淼的母亲,就我看来,你现在的术基本上只达到半成熟的程度,你找镇魂棺是不是与这个有关?”
    “没错。”夜叉王这次回答得很痛快,“养鬼术,最基本的就是要以自己的血来喂养,如果不喂血,就会达到一种反噬的效果,最终所养的鬼就会吞噬掉我的一切,灵魂、肉体。”
    “所以……你才选择了七八岁的孩子下手,而没有选幼儿,或者成人,你很聪明。”詹天涯“夸奖”道。
    刘振明看着夜叉王,也期待着詹天涯对养鬼这一说的解释,这种说法大部分人都听说过,在网络上查询到的是控灵术的一种,便是控制灵魂,控制死者的灵魂,大多数以未出生的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是夭折的幼儿,不过这类一般都称为邪术,大多数行此术者如果亲自从头到尾参与,下场都很凄惨。不管是在什么宗教中,都有人的意识与灵魂同在的这样一种说法,所以寻找胎死腹中的胎儿或者夭折的孩子灵魂,都达不到最佳的控制手段,试想,一个成人在正常情况下都没有办法与刚出生的孩子沟通,更何况只是用符咒等其他手段来短暂控制的幼儿灵魂?
    所谓养鬼术,其实与赶尸术、行尸术大致相同,唯一最大的区别便是,养鬼术所控制的是死者本身的灵魂,以血养之,用自己的血液作为通灵的媒介,达到一种“心心相通”的目的,这是最早的方式,多少还有点道义来说。但后来演变成为了彻底的控制,没有曾经养鬼术之中所强调的沟通,而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赶尸术和行尸术,控制尸体是用的其他可用的灵魂,甚至是猫狗牲畜的都行,先抽魂到尸体内,再控制灵魂做简单的动作,如行走、跳动、甚至是简单的攻击,却没有办法做太过于复杂的行动,除非是用分魂术,既是将自己的灵魂从体内分配出来,控制其他尸体,也是通过血液作为媒介,但通常使用分魂术的人都不会存活,第一是失血过多,第二则是灵魂转移到其他不属于原来身体的尸体内,会造成极大的损坏。
    在1949年,解放前,养鬼术和行尸术一样,流行于中国的云贵高原、康藏高原、南岭山区和黔湘间,当时大多数行此术的人一开始都是将新死之人的尸体,连夜从坟地中刨出来,称之为“请尸”,在行术后,称之为“驱尸”,达到目的后,将尸体重新掩埋,称为“送尸”。
    这三个步骤必须严格遵守,但解放后,大部分行此术者都躲起来,或者是已死,能熟练使用的极少,因为已经没有这种必要,解放前很多人用此术大多数都是因为以诡异来掩饰自己偷运鸦片、硬通货币黄金等,而且养鬼术、行尸术等最早起源要查证很难,但在世界各地,东西方都有此术盛行,例如说西非的土著宗教伏都教。(伏都教中“伏都”二字忧伊维语Vudu音译而来,某些译为巫毒教。原意为精灵,既为崇拜精灵的教派,这里所指的精灵是指万物精灵,和中国异文化中万物有灵是相同的意思,另外伏都教还崇拜蛇灵,尊称为蛇神。)
    以前大部分人使用胎死腹中的幼儿作为炼术的主要,后来此术在东南亚等地盛行,如今八卦杂志上甚至称部分商人以及明星,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曾在高人的指点下在家养鬼。
    夜叉王却和这些人完全不同,他选择的是七八岁的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调皮,但并不叛逆,就算有调皮的时候,但也可以立刻喝令停止。而略大一些的孩子,特别是十来岁的孩子,属于叛逆期,基于意识与灵魂同在的理论,这种年龄段孩子的灵魂最不容易控制,相反会闹出乱子,更不要说具有完全独立意识的成人,如果这类的灵魂养不好,会成为一种叫做“汹”的东西,俗称为恶灵,无法控制,终日游荡。
    詹天涯解释完了这一切,看着夜叉王,夜叉王笑笑道:“詹警官,你了解得很清楚,不过我却发现,养鬼最好的方式是在母体内,只要控制了母体的灵魂,再控制原魂,那就容易多了。”
    “所以你就选择了胡淼的母亲下手?让其怀上鬼胎?接着诱使胡淼回到省城……”
    “是。”夜叉王回答得很干脆,“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找个开棺人帮我找到镇魂棺,现在看来,不仅我需要镇魂棺,你们也需要镇魂棺!”
    詹天涯侧头看着刘振明,刘振明没有任何反应,相反却看着曾达,曾达避过他的目光。
    如今,三个人都在思考同样一个问题:夜叉王这次交代得实在太快太彻底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先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詹天涯又问。
    夜叉王看着他的双眼说:“我说了,我要……找……到……镇……魂……棺!清楚了?”
    “那只是个传说。”詹天涯道,“谁也不知道镇魂棺是不是真的存在,是不是真的有那个功能。”
    夜叉王听完后大笑:“有没有那个功能?你还在骗自己?我查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政府就用军队封锁了很多地方,听说当时还召集了一批异人,后来这批人不见了,想必都被你们带走了吧?上次我被抓的时候,关在监狱中,每天都有那些自称是警察,但一举一动都和军人没有区别的工作人员审问,更加确定你们的存在,同样也确定了镇魂棺的存在,越掩饰越否定就越能表示事情的真实性,这是现今这个社会中每一个人对各国政府的态度,所以你不用再骗自己了,时间不多了,实话告诉你们,我利用周蓉的身体作为容器,时间还剩下一周,一周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而且,如果你们杀了我,那些孩子就只能永远呆在轮回间。”
    “我明白了……”此时曾达一拍脑袋,“轮回间,詹天涯,去那个地方要经过地阴门,地阴门也是轮回间,他之所以选择在医院行事就是为了配合地阴门,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不去那个地方,不经过地阴门,就算把镇魂棺取出来带到这里,胡淼没救不说,那些孩子也只能永远呆在医院的轮回间。”
    “闭嘴!”詹天涯喝道。
    夜叉王笑了:“看,我说过,你们都知道。”
    此时,刘振明心中却在想: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正文 第四十九章[奇异的古民居]
    
    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灵车在黑暗中行走了许久,终于从漆黑中驶出,车头前方射来大团的刺眼的光芒。胡顺唐抬起手臂挡住光线,等眼睛逐渐适应后才慢慢放下,看清楚汽车行驶在一条山路之上,周围是高耸的页岩层山体,就像千层蛋糕一样,不过页岩层全是呈青黑色。
    胡顺唐赶紧往车后看,想看清楚汽车到底是从什么地方驶出的。无奈,车内中间用以隔开T.霍克和梅丽萨的黑色玻璃阻挡了他的视线,他只能回身看右侧后视镜,从后视镜中胡顺唐看到灵车后方是一个漆黑的山洞,山洞中是无尽的黑暗,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那个山洞是有人在一片平整的山壁上画出来的一个巨大的黑色圆圈一样。
    不过更怪异的还是前方。
    灵车行驶在一条类似机耕道的小路上,路的两侧还有几乎大小相同的鹅卵石堆砌起来的保坎,用以保护右侧的山体和左侧的悬崖不至于大雨后山体滑坡导致毁坏道路,而且在山体上方还能够看到人工挖掘出来的水道,以免山体上方堆积过多的雨水导致山体滑坡。
    这一切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个村子中有人居住!而且人口并不少!否则的话,根本不需要存在这些东西,再者左右保坎的堆积方法不像现代的保坎使用了水泥。
    “可以停车吗?”胡顺唐拍了拍前方的座椅,阿柱没有停车,看得出胡顺唐的话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停车。”狄施阗开口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胡顺唐下车去。
    胡顺唐的手拉住车门把手时,心中还是有些顾忌,毕竟昨晚在那个鬼镇经历的事情到如今都让他心有余悸。
    终于,他还是将门打开,离开汽车的刹那,就像是有一种登月宇航员的感觉,过了许久才吐出一直憋在胸口的那口气,但人已经来到了那保坎前,仔细看去,果然保坎所使用的手法并不象现代,而是混合了黄泥、观音土和稻草来加固,这和曾经书上所看到的古巴蜀人堆砌保坎一模一样!
    “找到了,真的找到了……”正在低头查看保坎的胡顺唐,听到在灵车旁狄施阗的低声感叹,他转身走过去,来到狄施阗身边,和他一同站在那条路左侧的悬崖边上,向下看去,那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下面是一个螺旋形的盆地,而下去的道路就像是螺纹一样沿着山壁盘旋向下,就在中心盆地的位置,清晰可见一个小村庄。
    小村庄的房屋层层叠起,从远处看,阳光洒在那些个房屋上之后,就像是堆积起来的一个个各色的积木,建筑特色也十分奇特,完全是典型巴蜀古镇的民居风格。
    巴蜀之地,自古以来民族众多,在巴蜀境内各地民居也由于所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差别,在建筑物上的体现也不尽相同,特别是在明末清初时期,四川的战乱导致了人口丧失过多,于是历史上被称为“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迁移开始,在移民较多的地域,存在藏族、羌族、土家族、苗族、汉族等民族,而后民居的建筑特色不仅保留了从前巴蜀汉民的风俗习惯,甚至还有北方民居矮檐厚墙的特点,有些还有云贵高原的建筑特点融合在其中。
    “依山就势,风水为先!一定是这里!”狄施阗露出了笑容,浑身也觉得轻松了不少。
    依山就势,风水为先?胡顺唐冷笑了一下,在蜀地,大部分古民居都按照这种特点来建筑,巴蜀地区无论场镇,还是村庄,历来就信赖风水之说,兴镇建宅,无出其右。建筑规划一般都以风水为主,所好为临水环绕,抱山独依的性质,其中大部分现在保存还算完好的古镇,都有一个绝对的特点,那便是依江河岔口或者弯道处而建,虽然这几乎是世界范围内人类聚集地的一个特点,就拿靠近蜀地隆昌县境内的云顶山云顶寨来说,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建筑特定以军事要塞为框架,在山顶筑城,还设有瞭望台和炮台等,在寨子中还有一条明河和一条暗河在地下交汇,以免战事一起,流水变死水,敌军投毒。
    眼前所见到的这个古镇也是同样,在村子后方有一条河流,奇怪的是河流从左至右流淌,却见不到进口和出口,但可以清晰地看到河流在流动,并不是死水河流。胡顺唐看着那条河,想着廖然笔记中记载的廖延奇带着Rk.霍克等人就是在河流旁边的井内挖出的镇魂棺,照现在这个情形来看,必然是这里无疑。
    整个村庄上方有流动的白色雾状气体不断盘旋,离远了看,还会误以为那是天上的白云,但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这里的海拔应该并不高,毕竟是深在山内峡谷之中,四面又是环山,这样的雾状气体是怎么来的?
    “上车,我们进村。”狄施阗转身要上车,胡顺唐叫住他。
    胡顺唐看了眼车内,T.霍克和梅丽萨两人没有任何反应,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沉睡中,而那个阿柱好像一点都不兴奋,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呆呆地坐在驾驶位上,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目光有些呆滞。
    “胡先生,怎么了?”狄施阗看着胡顺唐。
    胡顺唐看了眼山中的村庄道:“如果按照廖然的笔记,这里早就毁了,为什么看周围就像是有人居住一样,还有,你看那边……”
    胡顺唐一抬手,指向村庄中其中一栋民居,在民居封火墙上竖起的烟囱处还能看到升起的炊烟。而就在那栋民居的左侧,一层大雾慢慢移开之后,一座比旁边建筑高了数层的碉楼出现在那。
    “有炊烟,还有那碉楼,这太奇怪了!”胡顺唐很谨慎,丝毫不夸张地说,他的谨慎已经超出了曾经的百倍以上,白狐盖面事件之后,带给他最大的改变就是谨慎,但同样也带来了对周围人的不信任。
    狄施阗看了一眼那个方向,皱起眉头道:“什么意思?”
    “有炊烟就代表有人居住,而现在这个时间恰恰是午饭时间,当然前提是我手表上的时间还准确的话,另外,那个碉楼明明就是羌寨的建筑特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胡顺唐很疑惑,那个碉楼的确是羌族的碉楼。这种碉楼一般高达数十米,由上至下采用错缝修建,表面光洁,棱角分明,看起来就像是刀斧所砍出来的一样,用途也很广泛,一般楼体上都设有箭孔,而内部结构多为木造,以土墙围护,达到与周边各建筑相互支援和联系的空间。如果按照羌族碉楼的建筑特点,旁边的那座有炊烟的屋子,应该是属寨房一类的地方,下为牲畜棚,中为居室,上有平台,平台上搭建有防护的木梯好与碉楼之间可以随意行走。
    狄施阗没有任何吃惊的表现,不知道是对巴蜀古民居完全没有任何了解,还是根本就知道怎么回事,只是说:“胡先生,我们找你来,就是为了让你查清楚这些事情,并不是雇你向我们提问的,因为这个世界上的问题已经够多了,需要的只是解答的人,而不是提问的人。”
    胡顺唐冷笑:“我不是自愿的,再说,是你威迫我来的。”
    “是吗?威迫?很好,那么我现在有一条消息要与你交换,前提是我们顺利找到镇魂棺之后我再告诉你,这个消息现在对你来说是坏消息,不过找到镇魂棺之后,这个坏消息就会稍微变好。”狄施阗笑道,胡顺唐当然不知道他所说的坏消息是胡淼已死。
    狄施阗与胡顺唐的首次接触,便已经大概摸清楚了这个人的心理特点,倔强,不会做没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怀疑的态度,不信任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所以如今要将胡淼之死的消息告诉他,的确是可以劝说他立即找到镇魂棺,但保不准在这个过程中,那种怪异的性格和脾气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什么消息?”胡顺唐问,心中隐隐有了一种不安的感觉。
    狄施阗摇头,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说:“现在你的任务是找到镇魂棺,并不是提问,我不想再重复这个问题了。”
    狄施阗吊着胡顺唐
《午夜开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