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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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池呢?”夜叉王扭头问小金华,“血池在哪儿?先断了血池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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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可能……已经埋下去了,埋到酒吧地基处了,那说明上面写道,没有血池金童子就会烟消云散!”小金华指着地下室的地面,拼命摇头表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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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什么说明!”夜叉王怒视小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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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双手胡乱指了下,自己都不知道指向什么地方,半晌道:“就是金童子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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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齤你妈的!这种东西有说明书!?”夜叉王跳起来,抓着小金华就差点扔出去,被胡顺唐立即扯开制止。
第九章(下)[养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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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私欲膨胀,又在短时间内无法达到自己目的的人,才会尝试着用传说中的法子去养鬼、祀奉古曼童等等,但大多数人只是被江湖神棍欺骗,得到的所谓小鬼恐怕只是如同安慰剂一样的东西。如果灵验,只是你运气好撞上了,如果不灵验,江湖神棍的解释就是心不诚则不灵。 所谓养小鬼,最早在中原只是一种民间祭祀夭折孩子的方式,后来被一部分异术者利用。可异术者都清楚,但凡在异术中牵扯进一个“养”字的,耗费的都必须是自身的精血,养尸地虽说有个养字,但所指的是天地养,而不是单独指某个人养,所养出的僵尸等也不受人的控制。这类的事情很少有异术者去做,毕竟那算是损人不利己。
近代到现在,中国所谓的养小鬼之术已经逐渐淡化,近代有传闻说苗疆有人会此术,但那也仅仅只是谣言,而现代所说的养小鬼,大多所指的就是东南亚的古曼童。
“古曼童的祀奉方法很简单……”这是江湖骗子通常用来作为开场白的一句话。接下来这类的人会告诉你,只要你将古曼童请回家,你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你喝什么,就给它喝什么,还要不时陪伴它玩耍,聊天,只要不怠慢古曼童,它自然就会帮助你完成心愿。 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没有,不可能!
异术之中,按理也应分正邪两道,可同样的就如兵器一样,一柄神兵落入正义之士手中,就可以用来行侠仗义,可如果落入恶人疯子手中,会造成什么后果不用深思就可得知。养小鬼、侍奉古曼童也是一样,要看清最早出现古曼童是因何原因?在泰国,最早有古曼童这个称呼,是来源于佛教中一些高僧的口语,他们所谓的侍奉古曼童是为了替那些夭折的孩子超度,让这些孩子早日轮回。而普通人只是用来满足个人的私欲,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古曼童永远无法进入六道之中轮回。
所以,人心所生出来的东西,才是世间最可怕的异术。
当年事业遭受挫折的小金华受人指点,决定常行善事,无意中也从别人口中听过古曼童的由来,也赞同这些死了还被人驱使的孩童非常可怜,于是有了从出售古曼童的商人手中购买他们,让其可以顺利转世投胎的念头。所以这才按照某些半桶水异术者的要求,建造了这个酒吧,在修建前打下地基的同时修建血池。
血池修建要用十二种动物的骨骼刷上石灰后堆砌而成,周围布满新鲜的克利瑶树(云南的一种植物,砍开后会流出类似人血的液体),再将血池中用十二种动物的血混合在一起,再用页岩石作为池盖就可。不过要让带来的古曼童认家就有点麻烦了,所以在上盖之前,要让守护古曼童的人滴血进血池之中,这样古曼童才不会离开那人的身边,而当初往血池之中滴血的却不是小金华,而是这酒吧的老板和老板娘——从内地来,一心想发财的夫妻。
建好酒吧之后,便可以用血池作为血脉牵制古曼童,不让其乱跑,吓着镇上的人。同时再利用酒吧举办所谓的单身男女配对活动,在活动举办的同时,拿出至少在地下室存放过一夜的酒水。因那些酒瓶之上都沾染上了古曼童的血气,一旦人饮内也会带有这种血气,当夜如有女子受孕,古曼童就会受到感应,寻着血气自行前往。
不过这只是小金华理所当然的想法,因为古曼童没有经历轮回,只是死后成为无法前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古怪生魂,连真正意义上的鬼魂都不算,在这个前提下,以生魂的状态投胎,产下来的就是怪胎,连人都不能算,基本上养不大,如果要勉强养那怪胎,妇女必须要以中的血奶喂养,基本上不出三日,孕妇必死无疑。
听了夜叉王的一番详细解释,小金华吓得一屁股坐在楼梯上,没有想到过自己理所当然的“善举”却变成了害人的法子,现如今先不要说已经疯癫的颜镔,就是自己请来帮助行善的酒吧老板娘肚子中都钻入了五个古曼童,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小金华不知道,完全不知道!正在他慌乱的时候,酒吧老板娘忽然“啊”地一声惨叫起来,惨叫声中还带着笑声,脸上也带着那种痴痴呆呆、傻傻的笑容,像是有人挠她的脚板心,明明非常痛苦,还不得不放声大笑。
“说明书!对了!说明书!”小金华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出了那张所谓的说明书,立即递给胡顺唐。胡顺唐拿过看了一眼,觉得眼熟,再一细想,真想再抬手给小金华一耳光,因为那说明书明明就是从百度上面直接复制下来的!
养鬼说明书是假,可古曼童是真,是小金华托人从其他几个国家买来,又经尼泊尔走私而来,只是被人欺骗用错了方法,这才酿成大祸,现在就算打死他又有什么用?
“现在唯一可以将这些小鬼送走的办法只有破坏血池,断了血脉,再想办法带这些古曼童去找某个高僧超度!”夜叉王寻思了很久,肯定地说,“除此之外,我没有听说过其他的办法!”
“毁了?好!我去找工具!”小金华要起身离开,却又被夜叉王一把拽住。
夜叉王看了一眼地下室的中心位置道:“!什么都行!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五个小时之后这女的就会生下来那些怪物!产下怪物是小,这女人的命没了是大事!况且你要知道,这些怪胎死后,依然还会成为小鬼在这等待着下一个目标,永永远远用这种方式轮回!你不是善举,是大恶!”
小金华连连点头,咬牙道:“这里是边陲重镇,别说了,平常老百姓连多余的火齤药都没有,除非……除非去求助或者军队!”
“不行!”胡顺唐抬手道,“求助或者军队,也只能将这件事闹大,你没有合适的理由说服他们……”
胡顺唐此时脑子中又回想起了蜂后告诉他的那番话,出了任何意外,都与古科学部没有丝毫关系,他们只能自己承担责任,不过好在是夜叉王要“多管闲事 ”,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一句看似多余的话,樟木镇三个字就会在半个月之后同时出现在全世界各国的媒体头条上。 “五个小时!够了!告诉我附近驻军的地址,我去偷点来!”夜叉王转身抓着小金华就准备离开,在抬头时却看到莫钦坐在入口处,举着水壶挥手示意,满脸笑容。
糟了!他在这里,那青衣呢?夜叉王担心葬青衣出了什么事情,而莫钦好像猜到夜叉王在想什么,张口道:“你的女儿,我的搭档,正领着她的那只乖乖狼追踪我的行踪呢,不过按照那只狼的嗅觉,估计再过半个小时他们就会发现追踪的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小鸟!”
夜叉王听葬青衣和修罗只是被耍,没有出其他什么意外,也不再搭理莫钦,抬手准备拉开他,带着小金华离开,却被莫钦反手抓着手腕道:“去军队里偷 ,你应该知道有什么后果?军队会每日清查军械武器,如果发现丢了什么东西,一定会在方圆十公里范围内戒齤严,到时候我们就没有办法去若尔盖了,况且这里一旦被炸,军队立即就会明白被盗的用来做什么了,接下来嘛,你懂的…… ”
夜叉王正要发作,胡顺唐立即上前,问:“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盗了,炸掉这里之后立即离开,反正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通缉了。”
胡顺唐虽然这样说,说完却没有让夜叉王强行离开,因为莫钦既然要拦住夜叉王,还说出那番话,也就说明他可能有其他的法子可以解决眼前的危机。
“哦!”莫钦点头,让开一条路来,“听起来只能这样了,你们去吧!”
夜叉王拽着小金华就离开了,胡顺唐寻思了一下也跟着离开,可莫钦却依然坐在那里,自言自语着什么。胡顺唐拍了下夜叉王的肩头,递了个眼色,随即便闪身躲到地下室入口旁的柜台处,想要听清楚这个心中藏不住话,凡事都要说出来的莫钦到底在说什么。
“古曼童,养小鬼,产下怪胎,这应该和类人类差不多才对,如果是这样,也许用那个法子可以解决。”莫钦在那自言自语,但随即又使劲摇头,将自己的大腿抬起来,靠在门框上面,又说,“喂!胡老大,出来吧?别躲了,你忘记我是干什么的了?”
胡老大?胡顺唐听完一笑,反倒觉得这个称呼听起来很舒服,刚抬头准备起身,就看到莫钦趴在柜台边上,笑嘻嘻问:“胡老大,你和那夜壶都算是高人了,知道类人类是什么吗?”
夜壶?胡顺唐忍不住又笑了,如果夜叉王在场,估计又免不了一场“厮杀” 。
胡顺唐定定神道:“不知道,没听说过。”
“就是和人类模样差不多,却从本质上和人类有区别的一种生物,例如说妖怪也算是类人类中的一种。”莫钦翻身坐上柜台,拿过旁边的一瓶酒来,抬手将那酒瓶颈部砍断,凑近闻了闻,“一股血腥味,那些找炮齤友的家伙竟然闻不出来。”
这家伙为什么现在要说这个?他干嘛要说类人类?且听他下面要说什么,也许他真的知道解决的办法,胡顺唐故意咳嗽了一声,问道:“莫先生,你就直说吧,类人类与古曼童有什么关联?时间不等人!”
第十章(上)[类人类]
类人类是什么?众说纷纭,而且这个词汇是来自于现代,指“似人而非人”。相近的词是“亚人类”,是由英文“demi-human”翻译而来,所指外型和人类相似,或具有和人类相似文明的非人物种。
对于这个称呼,胡顺唐了解得不多,只是曾经在一些翻译的国外小说中看到过这个词汇,可并没有多大的印象。在中国异术中,对于现代称呼的“类人类”、“亚人类”都统称为“妖怪”。如今莫钦忽然提到这个,而且不慌不忙的模样,胡顺唐推测不离十是想表达如果酒吧老板娘临盆,产下来的就可能是妖怪。
“怎么解决?”胡顺唐趴在桌旁,问莫钦。
“最快的办法就是连孕妇一起……”莫钦说到这,用手在脖子上划过,表示将酒吧老板娘给干掉。
胡顺唐摇头:“不行,保人。”
“喂,你蛮好玩的。”莫钦开始将酒瓶子堆在一块儿,像是在玩积木一样,“好像是难产的孕妇一样,医生告诉你,这个孩子生不下来,大小都不能保,但你却逼着医生大小都要保,这不可能呀!”
“现在你是医生了?是这里的权威?”胡顺唐注视着莫钦,莫钦抬眼看着胡顺唐,笑着摇摇头。
莫钦将一个酒瓶倒转过来,将瓶口小心翼翼放在不算太平整的吧台上,看了很久,又扭头看了一眼旁边挂着的那个早已停止走动的挂钟,道:“我知道你是开棺人,我也知道你不信任我,人之常情嘛,但我想和你一起去若尔盖,平平静静的,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一样。”
“先救人。”胡顺唐不明白莫钦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番话来。
“你先答应我,我就去救人。”莫钦也趴在吧台上,盯着胡顺唐。
胡顺唐道:“你这是威胁,没有人喜欢威胁。”
莫钦说完时,已经和胡顺唐来到那已经痴痴呆呆的酒吧老板娘的跟前,将那瓶酒完全淋在了她的身上,又道:“在齤非齤洲有些部落,认为难产的孕妇是被妖齤魔附体,必须要用酒来麻醉妖魔,而在齤泰齤国也曾发生过关于孕妇被古曼童缠上的事情,知道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吗?那就是让孕妇假死,古曼童一旦感应到载体死亡,就会自动离开,而让孕妇假死的办法很冒险,但值得一试,先让孕妇饮下100毫升的葡萄酒,这样可以让孕妇的胃液提升至少120毫升,接下来注射一针诺合(河蟹)灵,也就是胰齤岛素,这玩意儿稍大点的 药店都可以买到。” 莫钦掰开那酒吧老板娘的嘴巴,灌入葡萄酒,让胡顺唐按住她的双手,随即又掏出诺合(河蟹)灵来,装入诺和笔(胰岛素专用注射剂),接着冲胡顺唐笑笑,正准备注射的时候,胡顺唐一把抓住莫钦的手腕道:“能成功吗?”
“60%的机会,如果要百分之百的成功,你现在可以用酒瓶子割破她的脖子,你来选。”莫钦举着手中的诺和笔。
胡顺唐松开莫钦的手,让莫钦注射,莫钦注射后抬手看表,倒数了30秒,30秒后酒吧老板娘四肢一展,脑袋偏向一侧,口吐白沫双眼翻白。莫钦立即又让胡顺唐抓着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他自己则抓住左手的,告诉胡顺唐一旦酒吧老板娘的右手脉搏跳动了,就立即开始数数,数五十下,如果五十下之后还没有任何反应,就只能下手干掉她。
“你不是说成功率有60%吗?”胡顺唐边说边用指头轻轻扣住对方的手腕。
莫钦只是笑,什么话都没有说。很快,胡顺唐感觉到有“咕噜”声从孕妇肚子中发出,像是装了水的皮囊在拼命晃动一样。
“分开她的腿……”莫钦对胡顺唐说。
胡顺唐没懂,莫钦皱眉摇头:“又不是叫你耍流齤氓,让你救人!”
胡顺唐掰开酒吧老板娘的右腿,莫钦则掰开另外一条,随即又道:“要是害怕看到那种怪物,你就闭上眼睛,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
“脉搏跳了!”胡顺唐忽然感觉到那酒吧老板娘的脉搏跳动。
莫钦点头:“开始数!”
“一、二、三……”胡顺唐大声数道。
莫钦又喊道:“你心里默数不行吗?非得喊出来?”
胡顺唐也不懂,只得闭嘴在心里默数,数的同时却听到酒吧老板娘双腿之间有液体流动的声音,像是羊水破了!
“不是羊水,是胃液!古曼童是在她胃里,不是在子宫里!再把腿掰开点!继续数!”莫钦继续喊道,和胡顺唐再掰了下那酒吧老板娘的大腿。
在胃里,那古曼童不是从那个位置钻出来,而是屁股吗?胡顺唐下意识看向酒吧老板娘的双腿之间,刚一眼看过去就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从其双腿之间滚了出来,钻在裙子中一起一伏,像是一只在睡觉的小猫。
“好了!赶紧叫夜壶和小金华进来,带这个女的去医院抢救,还来得及,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莫钦松开抓着的酒吧老板娘的手腕,又指着旁边处于昏迷状态的酒吧老板道,“他也送去!快点!”
原来莫钦知道夜叉王和小金华一直在外面没走,下来之前两人对话开始时,胡顺唐故意咳嗽一声也是给夜叉王听的。此时夜叉王已经领了小金华从楼梯间下来,瞪了笑嘻嘻的莫钦一眼,分别抱着酒吧老板和老板娘上了楼梯向医院赶去。
夜叉王抱起那酒吧老板娘离开之后,胡顺唐的目光就落在她裙子下面那个圆滚滚的东西上,因为光线太暗,他无法看到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模样。莫钦则转身上了酒吧上方,再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几根蜡烛,随即他将蜡烛放置在那圆滚滚的东西周围,手放在其中一根蜡烛之上后,对胡顺唐说:“去电灯开关那,我说打开你就按下去!”
胡顺唐转身来到楼梯间的开关处:“好了!”
“准备……!”莫钦深吸一口气,“开!”
胡顺唐“啪嗒”一下将电灯开关按下的同时,莫钦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手中燃起火焰又在周围蜡烛上方绕了一圈,将所有的蜡烛都点燃,随即起身后退了好几步道:“别靠近!”
灯打开的瞬间,胡顺唐终于看清楚了那团圆滚滚的东西,竟是一个粉红色带着粘液的肉球,肉球有五个婴孩的脑袋,还能清晰可见正在慢慢蠕动的手指和脚趾,就好像是某个残忍的家伙将五个婴孩捏泥球一样捏成了一团。
胡顺唐也是见过不少离奇怪物的人,但眼前这个东西却超出了心理承受范围之外,因为那毕竟是婴孩,自己亲眼看着从某个孕妇肚子中滚出来的东西,可谁能想到是这样的怪物。
那个肉球在灯光照射下,开始抖动起来,频率越来越快,想要滚开,却碍于周围点燃的蜡烛,只得原地滚来滚去,随即又发出婴儿的啼哭声,肉球上的五个脑袋也昂头大哭,嘴边还流出红色如葡萄酒颜色的液体。
莫钦见胡顺唐要上前,立即抬手制止道:“不要管!不要发慈悲!现在发慈悲相反是害了它们,只要它们不见天光就没事,暂时用灯光和蜡烛制住它们,等它们的精力散尽,再用棉布包裹起来带走。”
第十章(下)[不存在的雪山]
“这东西叫什么,我也不知道,类人类?应该是吧,只知道这些东西催出来之后,见天光就死,却因为有一根无形的脐带与孕妇连接在一起,所以杀了它们,孕妇也完蛋,必须要等精力散尽,与孕妇的联系断干净,孕妇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后,才能用纯棉的棉布包裹拿走。”已经返回小金华家中的莫钦坐在沙发上说道,喝着自己酒壶中的饮料,“不过因这种方式产下的怪物,一千个当中有一个具有人的完整形态,也就是产下来的东西与普通婴儿没有任何区别,那就是真正的妖怪。”
那个白布包裹着的怪胎就放在莫钦的身边,莫钦好像也不觉得恶心,还不时侧头去看那团还在慢慢蠕动的东西,只要棉布稍微露出一点缝隙来,那东西就会爆发出刺耳的啼哭——五个婴儿一起怪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脑袋被人用包着棉部的铁锤重击一样。
葬青衣抱着修罗坐在椅子上,夜叉王站在她的身后,却没有看那团东西,只是用冷冷的目光注视着喝着酒壶中饮料的莫钦。脸色稍微红润点的小金华离得最远,站在家中吧台的后方,大口喝着烈酒,让自己镇定下来。
胡顺唐站在沙发的另外一侧,寻思了一会儿看着小金华问:“什么时候出发?”
小金华目光还有些呆滞,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明天一大早。”
“不行,今天晚上就出发。”胡顺唐摇头道,又看向莫钦问,“这个东西怎么办?”
莫钦拧好酒壶的盖子:“沿途随便找个寺庙,交给他们,那些人知道怎么办。”
小金华等两人不再交谈下去后,这才绕过吧台道:“这里晚上的路是单行,每次单行至少要等待三个小时,所以会很累,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不用了,准备一下,现在就出发。”胡顺唐走向门口,经过沙发前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着莫钦道,“换一身衣服,不晕车的人看见你这副模样都会吐。”
“遵命!”莫钦起身来向小金华要了一个大口袋,将那东西装进去之后,又问小金华要了一套衣服,换上之后追上在楼下已经钻入商务车中的众人,上车后却有意无意地朝葬青衣笑了笑。
夜叉王看了葬青衣一眼,葬青衣却目视前方,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夜叉王返回小金华家中后,询问过葬青衣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葬青衣只是摇头表示追错了,其他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浑身酒味的小金华被胡顺唐叫到副驾驶座上去,自己则开了车,直接向国道上行驶而去,等他们绕出樟木镇所在的山口,已经临近傍晚。小金华提出应该去聂拉木休息一夜,购买些食物和水再出发。这个提议立即被胡顺唐否决,决定大家轮换开车,除了加油、上厕所之外,将就车上的东西吃喝。并且按照地图定下了大概路线:先到日喀则,在那稍作休息后,然后一口气开到青海境内,再从青海边缘沿着老公路行至扎多,到扎多后下一站就是久治,接着进入四川境内的阿坝,只要到了阿坝便离若|尔|盖|县不远了。
十天后,众人终于按照原定计划赶到了若|尔|盖|县,没日没夜的赶路还比预定时间早到了两天,因为车内的人没有人走过这条陌生的路线,沿途至少有五次走错路,不得不掉头回去,也因为绕路躲避的临时检查至少绕行了一天的路。不过因此换来的代价是,小金华的这辆别克GL8商务车几乎变得“支离破碎”了,虽说小金华嘴上说无所谓,但脸上心疼的表情还是无法掩饰。
原本打算在若尔盖稍作休息,就直接出发的胡顺唐,却从小金华口中得知了一个非常让他愤怒的事实——小金华纹在身上的秘图中,根本没有指明扎曼雪山的具体位置,只是写明了在若尔盖草原附近。
附近?附近的范围很大,从地图上来看,松|潘|县也算是附近,甘肃的舟曲也算是附近,青海的久治也算是附近。无奈,众人只得住下,四下打听关于扎曼雪山的情况。胡顺唐在县城中打听的时候,发现若|尔|盖|县与自己十年前到过的时候已经大不一样,就连街道都变了不少,唯一与记忆中相同的就是那条离开|县城的公路分岔路上的加油站。加油站左侧是前往黄河第一湾,右侧则是前往花湖。
接下来,让众人非常绝望的是,他们连本地的都询问过了,无人知道扎曼雪山这座山,说这里周围有达隆山、赛尔迪山、扣日扎尔干山、曲肉朋山等等,唯独没有扎曼雪山这个地方,而且藏语之中没有扎曼这个发音。
回到旅馆,胡顺唐叫小金华脱了衣服,决定再次研究一下纹在他身上的那幅秘图,也担心是否原先秘图上的有些地方被忽略了。小金华却保证说绝对没有,还道:“原本地图中有个类似经纬度坐标的地方,我觉得用这种文字的人也不懂什么经纬度坐标,但还是试探着对比了下地图,结果发现所指的地方是在山东的某个海岛,差十万八千里。““对了,地图!”胡顺唐回忆起来在寻找阎王刃时发现的那个棺中地图。那个地图的一部分所指的是邛崃天台山中的地街,而地图中的另外一部分所指的并不是他们才回来的尼泊尔铁翼山脉,会不会就是指的扎曼雪山?可惜的是记录下来的那份地图被贾鞠,也就是李朝年带走,唯一能够记住那份地图的就是莎莉,可莎莉现在……
想到这,胡顺唐不由自主摸向自己的胸口,孟婆之手将莎莉拖进了自己的体内。而且这段时间以来,除了在“梦中”见过两次莎莉,其余的时间根本没有机会,而且不要说莎莉,就连胡淼他都快没印象了,有种生命中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这两个女子的感觉。
也许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她们,应该是曾经最好的开始。
胡顺唐寻思着如何才能再见到莎莉一面,同时夜叉王又询问小金华关于扎曼雪山的其他事情,关于秘图上破解的文字记录。小金华避而不谈,只是说着这里的天气并不干燥,还有点潮气之类的话。至此,夜叉王也不再问了,知道这个鬼精商人很聪明,绝对不会透露过多的东西给自己,担心自己在知道一切之后,悄悄抛下他,自行寻找扎曼雪山。
“郑总,我有个疑问!”躺在床上的莫钦忽然举手道,偏头斜眼看着刚穿好衣服的小金华。
小金华用手抚平自己的衣服,问:“什么疑问?”
“据我说知,你的生意做得很大,赚来的钱也够子子孙孙三代花销,为什么你还要对扎曼雪山里面所藏的东西感兴趣?”莫钦问,问完后故意看了其他人一眼,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胡顺唐等人想知道的。毕竟从小金华从前的经历来看,他虽说爱财,但也不是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个性情中人,从他如何对待艾玲就可以看出,至少他不是个伪君子,就算是小人,也是个真小人。
当然,还有他那些愚蠢的“善举”。
“那你呢?你为什么要加入呢?据我说知,你好像和胡先生从前只是认识,但不是伙伴。”小金华转身给自己倒水,顺便用这句话将了莫钦一军。
莫钦只是笑,笑罢之后撑着身体将脑袋靠在床头说:“我对扎曼雪山有什么不感兴趣,我只是对胡先生和夜壶先生感兴趣,这么说吧,我欣赏他们的为人。”
莫钦的回答似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至少从一开始他就说明了自己的目的。
“好吧!我的回答也很简单,我从来不嫌自己的钱多。”小金华靠在电视柜前。
“否定,回答错误,钱多了也很麻烦,关键要看你的钱从什么地方来。”莫钦盯着天花板道,“我在国外有三个户头,里面有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相信随便挑一个账户里面的钱都比你的总资产要多。我也算是个买卖人,但我跟你不一样,我可是嫌钱多,甚至想过不收钱帮人做事,可一想那样我就不是杀手了,是刺客。这样一来,政府的人就会将我看做是有目的的极度危险人物,我的生存环境也同时会变得更加恶劣。”
说完,莫钦微笑着看着靠在墙边的葬青衣道:“是吧?亲爱的小姐,不,我的搭档。”
葬青衣脸一红,虽说戴着面具,但还是将目光移动到了脚下修罗的身上。
“把‘亲爱的’三个字去掉,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来!”夜叉王头也不回地冷冷道。
“遵命,夜壶先生!”莫钦赶紧装作很害怕的模样躺下来。
莫钦给夜叉王起的绰号并没有让他动怒,胡顺唐也略有些吃惊,随即夜叉王转身开门离去,胡顺唐知道夜叉王也许有什么话不方便说,起身追了出去,跟着夜叉王下楼,在街道上晃晃悠悠地散步,闻着周围店铺中羊肉汤的香味。
“你以前来过这里吧。”走了十来分钟后,沉默的夜叉王才开口说话。
“嗯。”胡顺唐侧头看着路边的那条河,河流比十年前清澈了许多,“十年前来过,和我养父吴天禄一起,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他也跟我说过扎曼雪山的事情……”
说到这,胡顺唐停住脚步,猛然想起了那段回忆,十年前,也就是在这条路上,吴天禄开着车,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听着养父介绍着这里的风土人情,还说这里有一座神秘的,不为人知的扎曼雪山,以及部分过去的传说。
胡顺唐很喜欢听传说和故事,也因此扎曼雪山这个名字烙印在了他的心中,可来到若尔盖询问当地人,却没有人知道这座雪山的存在……
“我养父知道扎曼雪山,秘图上也提到扎曼雪山。”胡顺唐盯着河流中流淌的水,河水好像在流淌之中将他带回了十年前的那个傍晚,他和吴天禄因为走错路,上错了一座大山翻越下来才到的若|尔|盖|县,足足多开了至少五个小时的路程。下山后,两人在找住宿的时候,吴天禄也不知道为何就提起了扎曼雪山的故事。
当时的胡顺唐憧憬着要去扎曼雪山冒险,可吴天禄说那只是传说,那个地方是否存在还是个问题,而且就算知道具体地点,也必须有专业的设备,否则肯定会死在雪山之上。
夜叉王蹲下来,捡了颗石头投入河水之中:“吴天禄是开棺人,而他来这里的时候又告诉过你,关于本地人不知道的扎曼雪山,你不觉得奇怪吗?在我们到若|尔|盖|县,询问当地人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这一点,只有一种结论……”
“扎曼雪山存在,但是与开棺人有关。”胡顺唐干脆坐在河边,“穆氏兄弟,加上李朝年和白骨,足以说明这一切都是有联系的,之前我们查的线索证明了一切的事情与开棺人都有联系,几千年前后殓师的出走,又将那些东西散布在了各地,时期从水牛坝村离开的穆氏兄弟开始寻找这些东西,利用各种各样的人将那些开棺人藏起来的东西公诸于世,随后就是沿着他们步伐去寻找但没有拿走任何东西的李朝年,他们到底想做什么?”
“李朝年想做什么,在尼泊尔的时候你不就已经猜中了吗?就是让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炙阳简的身上,但只要他们知道了炙阳简的存在,不久后也会知道镇魂棺、阎王刃等其他东西的存在,换言之,李朝年是要将后殓师当年出走的事情告诉给全世界。”夜叉王分析道,“最早白骨让我去找镇魂棺和牧鬼箱的时候,其目的也应该是这个,将事情给闹大,大到古科学部根本无法掩饰的地步,从牧鬼箱事件结束后,关于这件事的情报就已经走漏了。”
两人正说着,却听到后面有人叽里咕噜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在交谈,但绝对不是当地的藏语,两人回头就看到一辆川A牌照的皮卡车旁,站着两个穿着像是专业驴友的男子,手舞足蹈地询问一个同样是游客的人。
“日本人?”胡顺唐听了一会儿,听出他们说的是日语,其中还夹杂着不是太标准的中国话。
两个日本人年龄也不大,个头超不过一米七几,都戴着帽子,比较强壮的男子皮肤很黑,旁边的那个……不,旁边那个不是男的,是女人,明显是女扮男装!
“女扮男装?这日本人真有意思。”夜叉王看了一眼回过头去又看着河水。
“有种叫什么角色扮演吧,好像最早是日本人搞出来的。”胡顺唐也回过头去,刚回头就听到那个较黑的日本人用生硬的中国话说了四个字——扎曼雪山。
第十一章 上 [曰本人]
“扎曼雪山”从那个黝黑的曰本男予口中说出来的时候,胡顺唐和夜叉王愣住了,立即扭头又看向那两人,就在此时, 曰本男子身边的那名女扮男装的人也扭头过来,按着自己的帽子向河流的方向看去,目光下压的时候,刚好看到胡顺唐投来的那怪异的眼神,不由得心中一惊,慌忙抓住自己身边的男子。
夜叉王和胡顺唐没有说话,很默契的向左右走开,夜叉王装作返回旅馆方向,胡顺唐则沿着河岸继续走,两人都保持前行十来米之后再绕过马路,向那两名曰本人跟前走去,但也知道绝不能停下来到意询问对方,在没有搞请楚对方为什么要找扎曼雪山的前提下,不能暴露自己的目的。
两名曰本人在询问周围人无果之后,转身上车,左车上交谈着什么。 此时,胡顺唐朝着车头的方向走去,走过副驾驶室车门,仔细看着车内那个男扮女装的人, 同时夜叉王也慢慢从车尾方向走向丰头,观察着曰本人所驾驶的那辆皮卡车内所装的东西……
车尾货箱上用帆布盖着, 夜叉王本想伸手掀开去看,却在准备抬手的瞬间,看到左侧后世镜中,那个黝黑的曰本男子巳径很警惕的从后世镜中看着他,随即目光再一跳转,看向副驾驶外右侧后视镜中胡顺唐慢慢离开的背影。
“美羽!我们被坏人盯上了!”皮肽黝黑的男予抓了一根帽子边缘插着的干草,含在嘴里嚼着,也不发动汽车,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后祝镜中,想知道胡顺唐和夜叉王到底想做什幺。
被称为美羽的女子听男子这样一说,下意识抱紧了双臂,低声道:“内藤警部!我们还是赶案离开吧!”
“不要叫我内藤警部,我现在是你的哥哥,你如果实在叫不习惯,就叫内藤君!”内藤飒太靠着椅背,寻思了一会儿, 正准备下车去,就见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又统到了河道的边缘,有说有笑,大声的在那说着什么打赌输掉了之类的话。
“看看!我说吧?那辆日产皮卡尾箱是换过的吧?”胡顺唐故意大产对夜叉王说道。夜叉王闷哼一声也不说话,只是拿石头砸着河水。
车内,正欲下车的被美羽称为内藤警部的男子,迟疑了一下,寻思着是不是自己多疑了?随即才发动汽车,用时速不趋过40公里的速度朝着镇外的加油站开去,也不知道是加油还是去其他地方。
“跟上去!”胡顺唐起身看着离去的皮卡车, “前面有分岔路口,左边是黄河第一湾,右边是花湖!看他去哪儿!” “嗯!我回去收拾东西退房!”夜叉王转身就向旅馆方向跑去。 皮卡车行驶的速度也并不快,胡顺唐绝对可以徒步追上去,但因为路较开阔,两侧的村林也不茂密,无法隐藏行踪。 径直追,对方能在后视镜中看到,周围的居民也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有个人在这里跑步。
太引人注目不好!胡顺唐慢悠悠向前走着,目光锁死了那辆逐渐运去的皮卡,心中很是着急,此时一辆摩托车慢慢行过自己身边,胡顺唐立即上前拉住骑车的小伙予,摸了五十块钱给他,让他载自己去前方。
那小伙予笑着招手说不要钱,拍了拍后座就让胡顺唐坐上,接着发动摩托车就向前跑去,速度之快,眼着就要超过那辆曰本人的皮卡。
胡顺唐正准备说不需要那么着急的时候,那骑车的小伙儿却回头来问他:“你去什幺地方?”
“前面!加油站!等个人!”胡顺唐大声说,此时摩托车已经缓缓超过那辆皮卡车,胡顺唐立即将头朝向另外一个方向,不去看车内,以免被发现。
原本要超过那辆皮卡车的时候,车内的美羽却摇下窗户,指着自己手中那块写有“扎曼雪山”四个汉字的纸板,比划着问骑车的小伙是否知道这个地方。
“不知道!没有这个地方!”小伙儿招手,随即放慢车速,竟与那皮卡车保持平行,又道,“你们去黄河第一湾吧!那里有鱼吃!花湖这个李节不好玩,没有看头!”
美羽似懂非懂点了点头,点头道谢后,摇上了窗户,此时驾车的内藤警部却看到了左摩托车后方坐着的胡顺唐,虽然胡顺唐侧着脑袋故意避开,但他的衣服,还有发型,以及故意避开的那个古怪姿势,都让内藤警部意识到自己被人跟踪了!
内藤警部突然加快了车速,直接冲向岔路口,车内的美羽被车速带来的惯性死死压在座椅上,半天才缓过来,立即抱怨内藤这样做很危险。
皮卡车急逮前进后,胡顺唐调换了婆势,原本想让那骑车的小伙子加快速度,但一想这样太危险,只得让其开到前方加油站外停下,心不在焉的道谢,双眼却盯着向黄河第一湾驶去的那辆皮卡车。随即拔腿就向那个方向追去。
胡顺唐跑了一阵后,见周围没人,后方加油站内的人注意力也不在自己的身上,立即加快了速度,狂奔追向那辆皮卡车,跑了一阵却遭遇横穿公路的羊群,只得纵身一跃,从羊群上方跳过,稳稳落地之后,继续追赶。
拿着长鞭的牧羊人站在原地,张大嘴巴看着疾速奔向前方的胡顺唐,又回头看着自己那群“咩咩”叫,宽度至少占了三米的羊群,明白胡顺唐是怎么跳过去的。
皮卡车内,握着方向盘的内藤警部看了眼后视镜,见胡顺唐没甫有追来,于是换挡放慢了速度,刚换挡放慢了速度。晃眼就看到后视镜中有人影闪现,再定晴一看,嗜里含着的干草都掉落了下来,喃喃道:“不可能!”
内藤警部清楚的从后视镜中看到,胡顺唐在后方狂奔,眼看就要追上皮卡车了。
“小心!”美羽猛的一把抓住车门扶手,提醒开车的内藤不要追尾前面那辆轿车。
内藤反应过来,猛的向左转动方向盘,从前面那辆轿车身边急速划过,随即踩离合器换挡,加快速度向前方疾驰而去。
紧追皮卡车的胡顺唐现在也停不下来,只得硬着头皮从那辆轿车旁边庆跑而过……
胡顺唐从速度50公里的轿车身边跑过的时候, 车内人目瞪口呆的盯着从车身旁边跑过去的胡顺唐,副驾驶座上的女子张大嘴巴举起手中的IPAD对着胡顺唐的背影就拍下一张照片,开车男子的目光则慢慢顺着胡顺唐从车身一侧移向车头前方,直至他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
“老婆,老婆!!你看到没有?”开车男子放慢车速。
副驾驶座上的女子缓慢点头,两人对视一眼后,同时说: “发微博!”
正在此时,夜叉王驾驶着小金华那辆商务车也从旁边庆驰而过,车身轰隆作响,听上去就象快散架了一般,副驾驶座上的小金华不断的叫着让夜叉王注意妥全,可回头一看,后方的莫钦和葬青衣用很不理解的目光盯着自己,好像自己的慌张害怕才不正常。
商务车急速追上胡顺唐,莫钦将中门打开,对疾奔的胡顺唐拍手道:“超人!上车吧!”
胡顺唐侧身跳上商务车,大口喘气,休息着,觉得眼前所有东西都在剧烈抖动。 夜叉王回头看了他一眼,问: “没有感觉异常吧?”
“放心,我现在基本上可以控制了。 ”胡顺唐深吸一口气,知道夜叉王是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又发狂了,赶紧调整着自己呼吸的频率,让自己平静下来。
小金华抱着座椅,看着坐在后方的胡顺唐,又看着旁边无比平静的葬青衣和莫钦,甚至就连修罗都只是趴在那保持昏睡状态,完全不为胡顺唐先前奔跑速度比汽车还快而惊讶,自己寻思了一会儿也转身坐好,决定以后什么也不问了,在欣喜的同时又有些害叶一一自己到底是遇到了一群什么样的怪物!
“那两个曰本人很奇怪,他们也在找扎曼雪山!”夜叉王这时才向车内的人解释为什么要那么快退房,又急速开车出来追赶。
曰本人?原本坐在那一脸笑客的莫钦,听到那三个字之后突然脸色一沉,这个细节除了他身边的葬青衣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留心到,胡顺唐也只是直盯着车头的前方。
“一男一女,男的警惕性很高,应该不是普通人,也许是受过一些训练,但我估计他们应该也携带了武器,现在需要搞请楚他们到底为什么要找扎曼雪山,有什么目的!”胡顺唐看着车头前方说, “为什么会是两个曰本人呢?”
车内的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莫钦则在低头思考后,翻身到了商务车的最后一排,从里面拿出一袋饼干道: “你们不饿吗?”
莫钦拿起饼干的同时,胡顺唐扭头看着他另外一只手,问: “你干嘛要拿抢上膛?”
小金华一听莫钦拿枪,立即回头来看,葬青衣也回头看了一眼,目光落在莫钦另外一只手上,那只手上握着一支已经上膛了的柯尔特M1911shou枪。
“耳朵挺灵的!!”莫钦笑眯眯的说,晃了晃手中的那支shou枪道,“没什么,我只是担心有意外。
“莫钦!你听好了!我不管你混进我们其中有什么目的,但既然我们成为暂时性的伙伴,那么你就必须得遵守我们的规矩,在没有遭受武力攻击的前提下,我们绝对不能向对方动武,而且这里四处都是人,不再是尼泊尔深山之中,你要是不明白,现在可以开车门跳下去 ”开车的夜叉王目视前方,一字字道,每个字都咬得很重。
第十一章 下 [曰本人]
“夜壶先生,我听明白了!”莫钦举起自己那支上膛的手枪,退了枪膛中那颗子弹,握在手中,接着伸向葬青衣跟前,笑道, “喜欢魔术吗?我教你一个把子弹变走的魔术!”
“不要搭讪我女儿!”夜叉王反手向莫钦抛去一支匕首, “这是规矩之一!”
莫钦伸出两指夹住匕首, 依然满脸笑客: “收到,夜壶先生,下次有规矩记得早说,再说啦,我这不是搭讪,是关心家人!”
“追上了!他们放慢速度了!”胡顺唐抓住前方小金华的椅背,看着前方保持一定车速的皮卡车,心想他们必定是没有看到自己上了商务车,行驶了一段之后放慢了速度, “咸蛋!不要超过他们,放慢速度,哪怕是停一下都行!让莫钦和青衣下车去晃荡一下,装作旅游的样子!”
“嗯!明白!”夜叉王放慢车速,示意葬青衣打开她那一面的车窗,留心一下前方已经停下的皮卡车。
葬青衣打开窗户的同时,胡顺唐俯身趴了下去,夜叉王也立即抓过旁边的帽子戴在头上, 并摘下小金华脸上的墨镜戴上,慢悠悠的从那辆皮卡车旁边滑过。
葬青衣蒙着半张脸,和大多数担心被晒黑的女人一祥,所以打开窗户看向他们的时候,并未让对方起疑心,可此时意外却发生了,那个叫美羽的曰本女人却向车窗口探头的青衣微笑招手,接着举起写有“扎曼雪山”的纸板慢慢走过来,指着上面的宇,用无比生硬的中文道: “扎曼雪山,知道吗?”
葬青衣本来就有语言障碍,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只得摇头。车外的美羽见青衣摇头,立即半鞠躬表示威谢,夜叉王低声道:“青衣,可以把窗户关上了,我们到前面去等他们。 ” 就在青衣准备关窗户的时候,莫钦却从后方探出半个身子末,侧头看向窗外,用日语问道: “你们是曰本人吗?”
美羽见有人会说日语,忙点头,夜叉王见状只得踩了刹车,低声骂着和自己配合得并不默契的莫钦。
莫钦打开车门下车,绕过车头来到美羽跟前,微微点头。
“你好!我叫市谷美羽!请多关照。 ”市谷美羽鞠躬道。
莫钦微微点头,也鞠躬道: “我叫莫钦,是……旅日留学生。”
“莫钦先生,您的日语说得真好!”市谷美羽非常高兴,总算能找到一个可以交流的人了,但一旁拿着相机装作拍照的内藤警部却留心着商务车内。
的确,很奇怪,如果是旅游的话,为什么只有莫钦单独下车,其他人却在车上呆着不下去呢?内藤警部将相机放回车内,接着转身来到莫钦跟前,牛鞠躬道: “你好,我是来自冲绳的内藤飒太,初次见面.请多关照0 ”
车内,除了夜叉王之外,没有人能听明白他们到底在说什幺,就算常听日语的小金华和胡顺唐充其量也只明白什么叫“亚美爹”、“一库”等曰本动情片中的常用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