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写恐怖小说是从2000年开始的事。但按因果而论,仿佛也有迹可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文学复兴,我亦写了不少诗和短篇小说发表。但小说发表时多被排在“实验小说”栏目,究其理由,除语言、结构外,题材比较玄幻。记得一篇小说叫《迷路迷》,说是一人专好迷路,竟走到冥城去了,一夜经历让人骇然。另一篇叫《木狐》,其实写的是下象棋的故事。这“木狐”的知识来源于流沙河先生,当时我正与一诗友下围棋,流沙河先生在旁见之,便说古人叫象棋为木狐,那围棋也可称为黑狐和白狐了。棋能变狐,狐能生魅,因此我这篇小说不玄乎才怪。
写什么,怎么写,文学中人历来为其劳神费力。读者却不然,曰其“好看”,或者相反。回望几百年,《三国演义》《水浒》《聊斋志异》《红楼梦》《西游记》,好看之中我发现类型化小说早已有之,现在的历史小说、武侠小说、恐怖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分门别类前人都做过了,而后来的小说却是越写越窄,这一点儿也不安逸。因此决定写类型小说。选定“恐怖”仅仅是个性使然。至于“恐惧”为何成为人类集体潜意识之一种,那是遗传学家要探究的事。比如对黑夜、对死亡、对星空、对蛇等等,人确实心有畏惧。我曾经大胆设想过,蛇让人毛骨悚然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远超过虎,会不会是人类早期曾遭受过蛇的大规模袭击,从而在记忆上打下印记?
进入现代,对人自身的研究使隐藏的恐怖进一步显现。在经验世界中,我们都记得一些奇怪的反复出现的东西,一些使判断发生迷惑的东西,一些现实与非现实界限模糊的东西,一些使自我分裂或错位的东西。而弗洛伊德认为,这正是恐怖的起源。
恐怖小说在中国尽管有《聊斋志异》垫底,但现在却被欧美日韩抢了风头。除日本的《午夜凶铃》人所尽知外,美国的斯蒂芬·金的作品在中国亦不断印行。这位与19世纪的恐怖小说家爱伦·坡同国籍的恐怖大王,其作品的印行数量据称仅次于《圣经》。个中缘由,也许是西方国家有侦探小说的传统吧。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到阿加莎·克里斯蒂的79本侦探小说风行世界,都为恐怖小说这种侦探小说的亲戚作了出场铺垫。
在中国,《聊斋志异》之后,恐怖小说的传统几乎断掉。在我的经历中,小时候有部电影叫《夜半歌声》,据说很吓人,大人还不让小孩去看。“文革”中有一手抄本《一只绣花鞋》流行,在民间传阅甚广,前几年正式出版后仍受欢迎,足见恐怖小说仍是读者实实在在的需要。
人们为何爱读恐怖小说?是减压,是释放,是涉险代替,是验证安全,这些回答都对。如果同时还有文学的享受就更好,这正是我所想做到的。
从我多部作品出版后的反馈看,不论是网上、报刊,还是读者见面会,读者的喜爱和指正都给了我很大的支持。书到读者手中往往有很高的传阅率,这种被阅读的乘数效应使我下笔时更加谨慎,惟恐辜负读者的期望。我的这套系列书刚刚开始,以后每年都有一些新书面市,读者的意见和批评是我非常愿意听到的。
2004年12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