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挖尸
说话的就是一个脸好像都没有洗干净的老男人。他站起身来,朝着我笑得那叫一个猥琐的。一旁一个年轻人就说道:“老九叔,你别吓商商,等你赌赢个几千块就能买个媳妇了。赶紧的吧。”
“六子,你不是结婚了吗?你还护着商家丫头,小心你媳妇晚上不让你睡。”李老九又转向了我,“商商啊,你一个人住那房子怕不怕啊?要不你去我家,我家去年刚建了房子,床也是新的。”
旁边就有人笑了起来:“李老九,你老牛吃嫩草啊。”“老九啊,你那老脸,谁还看啊?”
李老九根本就不理会他们,朝着我又靠近了,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飘过来的不洗澡的那种臭味。
他越靠越近,我紧张了起来,就算这大白天,在人前,他不敢怎么着,但是真要被他碰到一下,我怕我会吐的。
我赶紧把那封信递了上去:“你的信。”
“怎么有信啊。先放一边啊,去我家坐坐。”
“你先看信。”我坚持着。
他脸上的笑没了,结果信,打开来,脸色渐渐的变了,从黑到白,我甚至感觉他下一秒会昏倒。
一旁也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在那询问着:“老九,没事吧。”“什么信啊?有什么消息啊,看你那样子。”
李老九都没有理会他们,好一会,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也没有想刚才那样对着我笑了,而是哆哆嗦嗦地说道:“谁给你的?”
“任千沧。”我小声回答着,从他的表情上看,他应该是认识任千沧的,至少也是知道有这么个鬼头存在的。
“我……我带你去。”说着他低着头,转身就走,只是走了几步,脚下就踉跄了一下。我跟着过去,身后还有那些人的笑声。但是大家似乎都不紧张我会怎么样了。因为李老九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就是我打一巴掌,他就能昏倒的样。
只是我不懂,信里说了什么,让他这么害怕?他又要带我去哪里?
李老九带着我转到了一处果园。那地方离村子不远,但是人迹少。我忍不住问他:“来这里干嘛?”其实我心里开始打鼓了。他要是突然变个人扑了我,我在这里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吧。
他脚下一个不稳就摔在了地上。我也惊了一下连忙后退好几步,就怕他突然有什么生变出来。可以说在这个时候,我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了。
可是李老九就这么趴在地上,直接用手刨了起来。“当初我梦里答应他,只要有人找过了,我就帮他把身体迁回去的。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不用再想这件事了。”
那身体迁回去?我想着我见到任千沧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颗头没有身体。那么他话里的意思就是……“你在刨……尸体?”我浑身打颤了起来。尸体啊,那不仅仅是一个鬼,现在还要是个死人来吓我。
李老九没有看我,说道:“我今天就能帮你把他尸体埋那房子里去,你……去哪就去吧。他信里说,让我一个人干。”
我愣了一下,然后赶紧转身就跑。这种时候,不管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跑是蠢的吧。
我是从那小果园直接就跑回了村子。也没有回那座小楼,直接上了公车。我甚至没有看那辆公车是去哪里的,就这么上车了。坐在公车最后一排,捂着自己的胸口,平复着狂跳的心。
尸体啊,还说会帮我埋在那房子里。那就是说那房子里以后就真的是藏尸地了。那我还要回去吗?
坐着公车一直到了终点站。看着身边的人都下车了,我才跟着迷迷糊糊下了车子。看看那繁华的步行街,才知道自己这是到了市中心了。在公车上的胡思乱想,我压根就没有注意到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长了。
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正是午餐时间,我是哭了一晚上,早上又没吃,早就饿了,就先去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十块一份的快餐。
那家店不大,装修不错,干净整理,最重要是便宜。以前我和同学来市里逛,都是在这里吃东西的。所以在这里遇到我最要好的同学许乐乐一点也不奇怪。
许乐乐也是一个人,看到我端着餐盘就赶紧叫我过去。在经历了这么多天的惊慌之后看到一个真心的朋友,我心里暖暖的,差点就要哭了。不过我的性子不是这样的,再多的苦,我也一个人担着。
“商商,昨晚我看同学群,夏丽说你嫁得很好呢。你什么时候请结婚酒啊。我肯定是伴娘吧。”
我干干笑着,“乐乐这件事,嗯,还没定。”
乐乐嘟嘟嘴:“这样啊,我还想着找你入股呢。”
我马上问道:“有赚钱的?”对于一个从学校毕业出来半个月,却还没有到找到工作的人来说,有赚钱的法子,那是比什么都重要。
乐乐用了一个小时跟我说了她的计划。
简单的说,就是乐乐家有个亲戚,在家里开了一个小的手工工厂,专门做饰品的,而且做得很漂亮。家里想让她在这步行街弄间小门面,自家做了自家卖。这样价格就比批发给别的厂商要贵一点,但是比专卖店的便宜一点,应该能卖得挺好的。
乐乐家的经济我也了解。他们家到现在都是十几口人住着一套农村带着院子的平房。连水泥都没有抹上墙,晚上那是数着砖头睡觉的。
他们做这个小工厂已经拿出了全家所有人的积蓄了,家里人到处借钱都借不到。她又听说了我嫁得好,有好几百万的礼金。就想着能不能借她现在步行街要个小门面。
当然,如果我想入股也可以,以后赚了大家一起分钱,以后要是赔了,我也跟着赔进去。乐乐今天就是先来步行街看看,有没有要租出去的门面。
我犹豫了。我本来就打算拿到这些钱自己开家小店的。我也没有想过自己能卖什么,合适做什么,乐乐这么一提,我也觉得可行。
但是刚才我都跟乐乐说了,我没有结婚,那事还没定。可是现在又拿出这么多钱来,这个也不好说话啊。而且我也知道,那步行街的店面可不便宜。
我只能先笑笑说:“乐乐,我先回去跟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吧。要是他觉得行的话,我就算入股。”
乐乐听着马上就笑了起来:“真的。嗯,商商,”乐乐顿了一下,才说道,“那个,你不是说事情还没有定吗?要是你为难的话,就不要说了,等你们结婚先吧。毕竟这钱我们不是一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意思就是,我要是拿了钱出来,以后要是闹翻了说不嫁了那样就很麻烦的。我也知道这个道理,就像我现在没有理直气壮离开那小楼的勇气,就是因为,我花了任千沧的四千块啊。就算要离开,我也要先把那四千块给还上吧。
跟乐乐分手之后,我在市中心一直逛到天快黑了,吃了东西才回去的。不回去,我能去哪里呢?住宾馆?一个晚上还行,总不能天天就住宾馆吧。而且现在我平日的花销都已经动到了任千沧的钱了。我不想跟他牵扯不清的。这钱少花点,以后说不定还有离开他还清钱的那天呢。
等我回到那座小楼的时候,借着今晚明亮的月光,我看到了被丢在院子门旁的一只筐子。旁边还有不少新泥撒了出来。新泥一路泼洒着,绕过院门,沿着院子围墙,朝着院子后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