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替民受罪生吞蝗虫 唐太宗吞蝗故事

唐太宗吞蝗的故事:古时认为蝗虫有灵异,闹蝗灾是上天降下的惩罚。京城大旱闹蝗灾,唐太宗视察粮食损失情况,他见蝗虫为害而勇于承担责任,替民受罪。

近读《隋唐嘉话》,真为唐太宗的以人为本所感动。有两则小故事,抄录于下:

太宗阅医方,见明堂图,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乃怆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诏不得笞背。

贞观中,有河内人妄为妖言,大理丞张蕴古以其素狂病,不当坐。太宗以有情,令斩之,寻悔以无所及。自后每决死刑,皆令五复奏。

唐太宗作为一个封建皇帝,对群臣吏民有着生杀予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因在翻阅人体解剖图时发现“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而改了律令,诏令“不得笞背”。又因为错斩了“素有狂病”而“妄为妖言”的河内人而后悔莫及。为了谨慎起见,“自后每决死刑,皆令五复奏”(从此之后每判决死刑,都要求五次复奏),这是多么难得啊。与历史上“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史记》)的秦王之类的虎狼之心相比,何止天壤之别!

联想到《贞观政要》中“唐太宗吞蝗”的故事,更为唐太宗关心百姓、忧国忧民的情怀所感动:

贞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见蝗虫,掇数枚而咒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复为灾。

古时认为蝗虫有灵异,闹蝗灾是上天降下的惩罚。京城大旱闹蝗灾,唐太宗视察粮食损失情况,他见蝗虫为害而勇于承担责任,替民受罪。

也正因在唐太宗吞蝗的故事中唐太宗以人为本,爱民如子,才出现“贞观四载,天下康安……户不夜闭,行旅不赍粮”(《隋唐嘉话》)的繁荣富裕、安定和谐的局面。

《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