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李隆基的妃子梅妃的身世之谜

梅妃江采苹

梅花,以其清雅脱俗、孤傲高洁,曾受到无数文人雅士的钟爱和赞赏。吟梅颂梅的诗词也无以数计,但要说到真正的知梅嗜梅,并将梅品溶入自己灵魂的,莫过于唐玄宗宠爱一时的梅妃江采苹了。

江采苹是福建莆田珍珠村人,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父亲江仲逊是一位饱读诗书又极赋情趣的秀才,且精通医道,悬壶济世,是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儒医。江家家境富足,只生有江采苹一人,却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断了江家香火而不悦,反而倍加珍爱,视为掌上明珠。早在江采苹初解人事时,不知是什么契机而爱梅如狂,深解女儿性情的江仲逊不惜重金,追寻各种梅树种满了自家的房前屋后。深冬临春的时节,满院的梅花竞相开放,玉蕊琼花缀满枝桠,暗香浮动,冷艳袭人,仿佛一个冰清玉洁、超脱凡尘的神仙世界。幼小的江采苹倘佯在梅花丛中,时而出神凝视,时而闻目闻香,日日夜夜陶醉在梅花的天地中,不知寒冷,不知疲倦。在梅花的熏染下渐渐长大的江采苹,品性中深深烙下了梅的气节,气度高雅娴静,性格坚贞不屈,刚中有柔,美中有善;配上她渐渐出落得秀丽雅致的容貌、苗条颀长的身段,仿佛就是一株亭亭玉立的梅树。

生长在书香门第,她父亲又极赏识她的颖慧,自小就教她读书识字、吟诵诗文,江仲逊曾向友人夸口道:“吾虽女子,当以此为志:“唐朝时期人们思想较为开放,加之江仲逊是一位开明秀才,因此,对女儿寄予如此重望是不足为怪的。江采苹确实不享父望,九岁就能背诵大本的诗文;及笄之年,已能写一手清丽俊逸的好文章,曾有“萧兰”、“梨园”、“梅亭”、“丛桂”、“凤笛”、“破杯”、“剪刀”、“绮窗”等八篇赋文,在当地广为人们传诵和称道。除诗文外,江采苹对棋、琴、书、画无所不通,尤其擅吹奏极为清越动人的白玉笛、表演轻盈灵捷的惊鸿舞,是一位才貌双全的绝世女子。因此,远近的年轻人都感叹道:“不知谁家儿郎有此福气,能够娶得江采苹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啊!”

最终这朵惹人爱慕的梅花落到谁家园中了呢?这有福气的儿郎不是别人,正是风流豪迈一世的当朝皇帝唐玄宗。

身处遥远南国的江采苹为什么会进入皇宫为妃呢?这得从高力士替唐玄宗选美说起。当时正值玄宗开元盛世,才识盖世的唐玄宗李隆基治国有方,国家兴盛,四海承平,内有贤相,外有名将,一派昌荣之景;志满意得的唐玄宗渐渐开始追求享乐,优游宫苑,享受声色犬马之乐。于是扩建宫室、创设梨园、广征美女、巡幸狩猎,无不穷奢极欲,极尽铺张豪华之能事。岁月在安乐中飞快地流逝,朝廷名相姚崇、宋瓃,及得力大臣张说、王琚等相继谢世,接着韩休、张九龄等素为唐玄宗所敬畏的大臣也先后告老还乡。一时朝中得力之臣锐减,唐玄宗似乎失去了可以自如挥洒的臂膀,不由地产生了萧瑟垂暮之感,曾豪壮一时的他也不得不感叹岁月的无奈。紧接着,深受玄宗宠爱的萧淑妃因产后血虚突然离开了人世,这一打击对唐玄宗而言,绝不亚于失去众贤臣;别看唐玄宗是一个位极至尊的雄杰人物,却极重儿女之情,虽有后宫佳丽数千人,却对萧淑妃情有独钟,心灵最深层的爱系挂在萧淑妃身上。萧淑妃的卒亡使唐玄宗不胜悲痛,曾一度失去了对儿女之情的兴致,焚烧了宫中的珠玉锦绣,放出宫女数千人,自己则沉湎于往日的追忆之中,日见衰萎。面对唐玄宗的景况,玄宗的心腹宦官,曾经屡参机要政事、迭建奇功、倍受重用的高力士,不免忧心忡忡,担心玄宗从此一蹶不振;于是,力劝唐玄宗征选天下绝色多情美女,借以改变目前枯寂的心境。

唐玄宗被高力士劝说得动了心思,但他认为,如果按惯例由各郡、州、县推选美女。选出的不过是些庸脂俗粉而已,于是改由高力士亲自出马,选人在精不在多,而且要在秘密中进行,不必惊扰地方官府,就这样,高力士领了密旨,轻车简从秘密出京,从汉江顺流向东,经江汉、广陵、钱塘而至闽地,各处明察暗访,着力搜寻,却终无满意的人。到了闽地后,一日在茶楼品茶,实际上也是为了探听一些社会上的风闻。突然听到一群儒雅的年轻茶客提到江采苹,众口一致地称赞她才貌无双、知书达礼、性情温婉、清秀脱俗;高力士心中不由暗喜,想到:“这正是皇上此刻最需要的女人啊!”

于是,高力士来到珍珠村,暗中观察了江采苹好几天,认定果然是一个清丽绝世的女子。他接着以宫廷特使的身份来到江家,表明来意,江家自然也只有应承的份。于是以重礼相聘,携江采苹回来长安。到长安时,正值梅花盛开,高力士早已探知江采苹性喜梅花,人品又可与梅花比洁,为了使人与花相得益彰,他特意在梅林深处安排下酒宴,请唐玄宗临视江采苹。唐玄宗龙驾停在梅林旁,徒步进入梅林,凉风微拂,清香袭面,玉凿冰雕般的梅花映入眼帘。困郁已久的他感觉到一丝怡人的清新。待见到江采苹,只见她淡妆素裹,含羞低眉,亭亭立在一株盛开的白梅下,人花相映,美人如梅,梅如美人,煞是清雅宜人,唐玄宗顿时心喜,积郁为之烟消云散。在美人的陪侍下,唐玄宗开怀畅饮,江采苹言语文雅,性情温柔,使唐玄宗感到一种温馨的抚慰,对她产生了深切的爱怜之意。待问到江采苹擅长何艺时,采苹回禀能吹笛。于是命人取来白玉笛,朱唇轻启,吹出一段《梅花落》,笛声清越婉转,吹笛人仪态万方,四周的梅树随着笛音不时撒落几许花瓣,唐玄宗仿佛置身于琼楼玉宇,不知是天上、还是人间。随后,江采苹又奉旨表演了一段惊鸿舞,身影轻如飘雪,衣带舞如白云,使得唐玄宗不知不觉地又进入了另一个幽雅灵逸的世界。从此,唐玄宗对江采苹爱如至宝,大加宠幸,封其为梅妃,命人给她所住宫中种满各式梅树,并亲笔题写院中楼台为“梅阁”、花间小亭为“梅亭”。后宫佳丽虽多,唐玄宗自此不复他顾。

唐玄宗是个重感情的人,对兄弟十分友爱,宋王成器,申王成义,是玄宗之兄;歧王范、薛王丛是玄宗之弟。玄宗即位之初,时常长枕大被与兄弟同寝,不时设宴与兄弟同乐,还曾在殿中设五帏,与各王分处其中,谈诗论赋,弹奏丝竹,议谋国事,相处得十分融恰。唐玄宗获得梅妃后,迫不及待地想介绍给他的诸位兄弟,于是特设一宴招待诸王,席间他得意地向兄弟们称道:“这是梅妃,朕常称其为梅精,能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今宴诸王,妃子可试舞一曲。”

梅妃先是吹奏白玉笛一曲,笛音曲折婉转,引人神驰。宋王成器也善吹笛,歧王范善弹琵琶,玄宗更是妙解音律,五位兄弟都十分领会梅妃笛声的神韵。笛声刚落,梅妃又翩翩起舞,漫舞轻廻,如惊鸿般轻盈,如落梅般飘逸,五人又看得如痴如醉。

舞罢,唐玄宗命人取出珍藏的美酒“瑞露珍”,让梅妃用金盏遍斟诸王,当时薛王已醉,恍惚中被梅妃的仪态迷住,一时神魂颠倒,竟然伸出脚来,在桌下勾住梅妃的纤足纠缠不放。梅妃竭力保持镇静,不动声色使力争脱,转身躲入梅阁不肯再出来。玄宗发觉后问道:“梅妃为何不辞而去?”左右答称:“娘娘珠鞋脱缀,缀好就来!”等了一会,不见出来,玄宗再次宣召,梅妃派人出来答复说:“娘娘突然胸腹作痛,不能起身应召。”没有梅妃助兴,这一夜的兄弟宴乐也就到此结束了。

娴淑识体的梅妃并没有把薛王调戏她的事张扬出来。但是薛王第二日早晨酒醒,想起昨夜宴席上的荒唐行为,不禁大为惊惧,于是袒肉跪行来到宫中,向玄宗请罪,羞愧地说:“蒙皇上赐宴,不胜酒力,误触皇嫂珠履,臣本无心,罪该万死!”唐玄宗宽容道:“汝既无心,朕也就不予追究。”事后,玄宗回后宫问起梅妃,梅妃情知薛王是酒后失态,所以不愿意让玄宗知道,担心影响兄弟之情,玄宗问她时,她还竭力否认。见她如此顾虑皇家骨肉之情,大度地息事宁人,唐玄宗对她不由得又产生了一种既爱且敬的心意。

又一个霜冷梅开的日子,一同踏雪尝梅的唐玄宗对梅妃说:“久闻爱妃才高,入宫前所作八赋,翰林诸臣无不赞叹称绝,卿既然酷爱梅花,何不即景作一梅花诗?”梅妃谦和地答道:“贱妾乡野陋质,怎能有大雅之作,谨以咏梅花小诗一首,聊为陛下佐酒。”随即信口吟出:

一枝疏影素,独抗严霜冷;

早晚散幽香,香飘十里长。

吟完,玄宗正要夸赞,忽然内臣报岭南刺史韦应物。苏州刺史刘禹锡求见,这两位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儒官,因听说梅妃爱梅,又能吟诗作赋,心生敬慕,特挑选了当地的奇梅百品。星夜兼程,送到长安晋献。梅妃和玄宗都十分高兴,命人植在梅妃院中,重赏了韦应物和刘禹锡,并把梅妃所写咏梅诗赐与二人品尝,两位大家读后赞道:“果然诗如其人,是仙中女子呀!”

这天雪霁初晴,玄宗与梅妃在梅阁临窗赏梅奕棋。梅妃自小精于棋道,两人对奕,玄宗屡屡败北,因而颇有些不悦。善解人意的梅妃起身笑道:“此为雕虫小技,误胜陛下,请不要放在心上;陛下心系四海,力在治国,贱妾哪里能与陛下争胜负呢!”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玄宗也就为之心中释然了,暗暗为梅妃的贤淑达理而欣慰。

梅妃受玄宗专宠达十年之久,这期间,梅妃以自己的品性和贤德影响着唐玄宗,使玄宗以德治国,整个国家继续保持着开元盛世的强盛。开元二十八年,唐玄宗在骊山行宫遇到了自己的儿媳、寿王妃杨玉环,一下子被她的美艳和娇媚所迷惑,从此再也不能放下,至天宝四年八月,终于册立杨玉环为贵妃。自从杨玉环进宫后梅妃在玄宗心目中的地位逐渐降低,杨贵妃与梅妃成了并立于玄宗后宫的两株奇葩,如果说梅妃象一株清雅高洁的梅花,杨玉环则以其丰腴娇艳取胜,宛如一株艳丽富贵的牡丹,两人一瘦一肥,一雅一媚、一静一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时已过花甲之年的唐玄宗,十几年面对孤芳自赏、淡雅润静的梅妃,不免有些意兴阑珊;而突然出现的杨贵妃,不但丰满性感的体态充满了逼人的诱感,还有她那热烈的情感、媚人的眉目、活泼的性格,就象一团炽热的烈火熏灼着已近暮年又不甘衰老的唐玄宗,深深地吸引着原本充满活力的玄宗。于是杨贵妃与梅妃开始了后宫中的明争暗斗。

杨贵妃接受册封后不久的一天,梅妃写了一首诗送给玄宗,诗云:

撇却巫山下楚云,南宫一夜玉楼春;

冰肌月貌谁能似,锦绣江天半为君。

诗中表面上赞叹杨贵妃的美貌,其实际上是在讽刺她从寿王府中转入皇宫,迷惑皇帝,耽误朝政,并讥嘲她如月般的痴肥。

这首诗被杨贵妃看到后,报以一声冷笑,随即取一锦笺,也写下了对梅妃的评价:

美艳何曾减却春,梅花雪里减清真;

总教借得春风草,不与凡花斗色新。

《李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