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的“秘密誓约” 不杀大臣和言官

中国历代能做到虚心纳谏的帝王少之又少的,而宋太祖赵匡胤就是其中的一位。

据陆游的《避暑漫抄》记载,宋太祖在建隆三年,即公元962年,曾立下秘密誓约。誓约里的内容共三条:一是“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二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是“子孙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约中明确指出宋朝皇帝不得杀大臣和言官,否则必遭天谴。此誓约自由宋太祖设立开始,便通过秘密的方式一代一代帝王不断向下传承和延续,直到北宋末年才被公布于世。

宋太祖立下的“秘密誓约”在整个北宋历代都得到了相当严格的执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正如誓约所说的那样,宋朝正直的官员受到了很好的优待,极少被杀,所受的最重的处罚,也不过是流放海南岛。就算是在士大夫受祸最惨烈的宋高宗三十六年,他也仅开过三次杀戒。宋太祖这一不杀大臣和言官的“秘密誓约”,可以说为整个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时代带来了一阵清风、一缕阳光。我们不得不高歌宋太祖的宽容和开明。

欣喜和称颂之余,我们是否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当年是怎样的原因促使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不杀大臣和言官?

“秘密誓约”主要归因于宋太祖的个人素质和政治远见。身为一朝君主,通过对之前各朝各代的情况做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他深知虚心纳谏、疏通社会舆论渠道的重要性,并将其及时地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于是,立下“秘密誓约”,通过这种非正式性制度的方式,增大约束力,以保障“征言纳谏”不流于纸上,而真正得到实行。

以上说法只是一般性的原因分析。除此之外,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还有没有其他特殊的原因,时至今日,仍尚无定论,已是历史的又一桩疑案。

《赵匡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