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星期二剩下没有几分钟了。
    在波旁街一家脱衣舞夜总会里,大屁股的金发女郎紧靠着她的男伴,一只手放在他的大腿上,另一只手的手指抚弄着他的脖子。“当然,”她说,“我当然愿意跟你睡觉,乖乖。”
    他说他是斯坦某某,来自她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衣阿华的一个小镇。她想,他再要对着我呼气,我可要呕出来了。那哪是嘴臭,那简直是从阴沟里直喷出来的臭气。
    “那么我们还等什么呢?”男的沙哑着嗓子问道。他握着她的手往自己大腿里侧的上面移去。“这儿我有专门给你的东西,宝贝。”
    她轻蔑地想想他们全是一样,都是那种多嘴烂舌的乡巴佬,他们来这儿——相信女人都渴望他们两腿中间的那个特殊东西,还荒谬地感到自豪,仿佛是他们自己使它长得象个大黄瓜似的。假使真的干起来的话,也许跟其他的一样,可能就是一个无用的脓包。然而她并不想知道是否如此。天哪!——嘴里那股恶臭。
    离开他们桌子几英尺,那个不协调的小型爵士乐队拙劣地奏完了一只曲子。这个乐队太不高明了,不配在波旁街上象“名门”或“蟾蜍”那样较好的夜总会里演奏。一个叫简·曼斯菲尔德的随着这个曲子在跳舞——如果你把这种没有受过训练的将脚摆来摆去的动作也叫作跳舞的话。(波旁街惯用的一个噱头,就是给一个默默无闻的演员取一个名演员的名字,只是稍稍改动一下拼法,希望路过的人会误以为是真的名演员。)
    “听着,”来自衣阿华的那个男人不耐烦地说道,“我们为什么还不走呀?”“我已经告诉你了,宝贝,我是在这里工作的。我现在还不能走。我还得表演呢。”
    “去你妈的表演!”
    “喂,乖乖。这样不好。”好象突然灵机一动,大屁股金发女郎说,“你住在哪家饭店?”
    “圣格雷戈里。”
    “那离这儿不远呀。”
    “五分钟内就可以脱掉你的裤子。”
    她骂着说:“我能先喝杯什么吗?”
    “当然可以罗!我们走吧!”
    “等一等,斯坦利,亲爱的,我有个主意。”
    她想,台词对答如流,就象一出演出顺利的短剧。为什么不是呢?这是第一千次表演了,这种交易也干过几百次了。过去一个半钟头里,这个不知来自何处,也不知究竟是谁的斯坦顺从地遵循了那陈腐的老一套:先送上第一杯酒——这是个试探,价钱相当于他可能在一家可靠的酒吧间里所付的四倍。接着侍者把她带来陪他。酒接连不断地给他们送来,可是她象其他抽佣金的酒吧女郎一样,喝的只是冷茶,而不是顾客所喝的便宜的威士忌酒。然后她示意侍者给予优厚招待——开一瓶国产香槟酒,可是斯坦利这个傻瓜还不知道这瓶酒就要四十块钱呢——就让他试试能不能不付钱而溜之大吉吧!
    下一步就是使他落入圈套了,只要台词继续对答如流的话,她这样使他落入圈套,就可以另外赚到一笔小小的佣全。毕竟,忍受嘴里那股恶臭,她得到一些外快也是应该的。
    他问道,“什么主意,乖乖?”
    “把你的饭店钥匙留给我。你可以在柜台上另外要一把;他们总是有备用钥匙的。我这里一结束就来找你。”她随手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你只要保证等我就是了。”
    “我一定等你。”
    “那么好吧,把钥匙给我。”
    钥匙在他的手里。可是他握得很紧。
    他犹豫地说,“嗨,你真的会??”
    “乖乖,我保证一定飞来。”她的手指又在移动了。这个令人讨厌的笨蛋可能立刻要撒尿在裤子里了。“毕竟,斯坦,哪个姑娘不愿意呢?”
    他把钥匙紧贴在她手里。
    他还来不及改变主意,她已经离开了桌子。剩下的事侍者会去料理,如果这个臭嘴的人赖帐的话,会有彪形大汉来助一臂之力的。也许他不会这样,就跟他不会再来一样。上了当的混蛋全是这样,决不会再来了。
    她很想知道,他醒着躺在饭店房间里,满怀希望地等了多久,又过了多久他才肯定她是不会来了,即使他在那里死等一辈子,她也决不会来了。大约两小时后,在象往常一样疲倦的一天结束时——她安慰自己,今天至少还是略有收获的——这个大屁股金发女郎把钥匙卖了十块钱。
    买主就是奇开匙·米尔恩。

《大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