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日内瓦是大大小小的喷泉和公园之城,公园的室外演奏台不时飘来音乐声。这所大学就隐没在树丛里。弗兰茨刚讲完下午的课,走出大楼,碰上洒水车正在浇洒草地。他心情极好,正要去见他的情妇。她的住处离这里只隔了几条街。他常常顺便去看她,但只是作为一位朋友,没有性的要求。如果他们在日内瓦她的画室里做爱,他就得在一天中奔波于两个女人,即妻子与情人之间。日内瓦还保留着法国的传统,夫妻得睡一床。几个小时之内从一张女人的床转到另一张女人的床,他觉得不论对妻子和情人都是一种耻辱,最终对他也是一种耻辱。
    他爱这个女人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种爱对他来说如此宝贵,他想在他的生活中为她创造出一块独立的天地,一片纯净的禁区。外国大学邀他讲学,现在他全部应允下来。这些还不够满足他新产生的旅行癖,他又开始以一些代表会和座谈会为借口,作为他近来不回家的理由。他的女友时间安排很灵活,可以伴他同赴所有真真假假的演讲活动。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已带她见识了许多欧洲城市和一个美国城市。
    “十天后你愿去巴勒莫吗?”弗兰茨问。
    “我更喜欢日内瓦。”她回答。正站在画架前仔细审视一幅作品。
    “你一生怎么能不去看看巴勒莫?”弗兰茨轻轻地试探道,
    “我见过巴勒莫了。”她说。
    “见过?”他语气中露出嫉妒。
    “一个朋友曾经从那儿给我台来一张明信片,就贴在卫生间,你没注意?”
    她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本世纪初,那里住了一位诗人,老得走不动了,只能让他的抄写员扶着散步。有一天,他的抄写员说:‘先生,看,天上有什么!那是飞过这座城市的第一架飞机。’可这位诗人连眼皮都没有抬,说:‘我对它自有想象!’好了,我对
    巴勒莫也自有想象。它和其它所有的城市一样,有同样的旅馆和汽车,而我的画室总是有新的,不同的种种图像。”
    弗兰茨有些沮丧。他已经慢慢地习馈了把他用的爱情生活与出国旅行联系起来,说“让我们去巴勒莫吧”,无疑是向她表示性爱的明确信号;而她说“我更喜欢日内瓦”,无异于说:他的情人不再爱他。
    他怎么会对她这么摸不透?她从未使他有丝毫忧虑之理!事实上,她是一个见面不久就采取性主动的人。他长相很好,学术事业也处于巅峰时期,在专业座谈会上与学术辩论会上所表现的傲气与锐气使同事们都害怕,然而他为什么要天天担心情人的离去?
    我猜想,唯一的解释就是弗兰茨的爱情不是他社会生活的延展,而是相反。爱情只是他乞求对象怜悯的一种欲望。他自己就象一个被缴了械的战俘事先就把对付打击的防卫力量解除了,打击降临时他也就无所惊奇。所以我说,对弗兰茨而言,爱情意味着对某种打击的不断期待。
    正当弗兰茨伤心失意的时候,他的情人把笔放下了,走到另一间房里,拿来一瓶酒,一句话没说便开了瓶盖倒了两杯。
    他立即感到轻松,还有点好笑。这句“我更喜欢日内瓦”并不意味着对方拒绝做爱,相反,只是意味着她厌倦于把做爱与国外城市捆在一起。
    她举起酒杯一干而尽。弗兰茨也喝光了,自然高兴异常。即便把对方不愿去巴勒莫看成实际上爱的呼唤,他还是有点担心:他的情人看来执意要突破他在两人关系中设置的纯洁地带,未能理解他使这种爱摆脱庸俗的尝试,未能理解他把这种爱与他的婚姻家庭彻底划清界线的企图。
    禁止自己与画家情妇在日内瓦做爱,实际上是他娶了另一个女人的自行惩罚。他感到一种背叛的内疚。与妻子的性生活不值一提,但他与妻子仍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里在彼此沉重的呼吸中醒来,吸入对方身体的气息。真的,他宁愿一个人睡,可结婚的床仍然是婚姻的象征,我们知道,象征性的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每当他躺在妻子旁边,便想起情人会想象他与妻子同床共枕的情景,而每当他想到她,他就感到羞耻。那就是为什么他总希望与妻子睡觉的床和与情人做爱的床,在空间上要离得越远越好。
    他的画家情人给她自己倒了另一杯酒,喝光,仍然一言不发,带着难以揣测的冷漠,慢慢脱掉了短外套,似乎完全无视弗兰茨的存在。她就象一个当着全班即兴表演的学生,要让全班相信她独自一个人在屋子里,没有人看着她。
    她穿着裙子和乳罩站在那里,突然,她(似乎想起她并非一个人在屋子里)久久地盯着弗兰茨。
    这种眼光使他迷惑,他不能明白其中含义。所有的情人都是从一开始就无意识地建立起他们的各种约定,而且互不违反。她刚才盯着他的目光却是约定之外的东西,与平时做爱时的眼光神态毫无共通之处,既不是挑逗,也不是调情,纯粹是一种疑惑询问。问题在于,弗兰茨对它问的什么一无所知。
    她从裙子里退身出来,拉着他的手带向靠墙的一面大镜子。她没让他的手抽出,以同样的疑问的眼光久久打量着镜子,先看自己,然后又看他。
    镜子旁边放着一个套了顶旧圆顶黑礼帽的假发架子。她弯腰取来帽子,戴在自己头上。镜子里的形象立即变了:一位身着内衣的女人,一位美貌、茫然而冷摸的女人戴着一顶极不适当的圆顶礼帽,握着一位穿着灰色西装和结着领带的男子的手。
    他实在无法理解情人,只得窘迫地笑了笑。她的脱衣不太象是性挑逗似的额外小把戏,或一次偶然的双份赏赐。他微微笑着表示理解和赞同。
    他期待情人也对他报以微笑,但她没有,只是拉着他的手,站在那儿盯着镜子,先看自己,然后看他。
    事儿开始了,又结束了,他这才开始感到那玩笑(他愉快地想到玩笑本身以及事后的感受都很美妙)拉的时间太长了。他温和地用两个手指托起礼帽的帽沿,微笑着从萨宾娜头上取下来,放回到假发架子上,好象他是在抹掉哪个顽皮孩童涂在圣母玛丽亚像上的胡子。
    几秒钟过去,她仍然一动不动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弗兰茨温情地俯吻她,再次求她十天后与他一起去巴勒莫。这一次,她明确表示同意。然后,他走了。
    他又处于极佳心境。被他一生都诅咒为无趣都市的日内瓦,现在看来也显得漂亮而充满奇遇。他站在街上,回头看了看那画室宽大的窗户。春末的天气很热,所有的窗户都加了百叶天篷。他又朝公园走去,公园的尽头,东正教教堂的金色圆顶朝上竖立,象两颗镀金的炮弹,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悬挂而没有马上倒塌下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他接着走下堤岸,乘公共交通渡船驶向湖的北岸,回家。
    现在就剩萨宾娜自己了。她还是只穿着内衣,回到镜子前,把礼帽又戴上,久久地看着自己,对自己多年来只是为了追寻那失去了的一瞬间而感到惊讶,
    许多年以前,这顶礼帽曾使托马斯拜访她画家时兴致盎然。他戴上帽子,从大镜子里去看自己,镜子也象在日内瓦一样是靠着墙的。他想看看自己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市长是什么摸样。萨宾娜开始脱衣,他便把帽子戴到她头上。他们都站在镜子面前(每次她脱衣时他们总是站在镜子面前),看着他们自己。她脱掉了内衣,头上仍然戴着帽子,在这一瞬间,她意识到他们俩都被镜子中所看到的情景激动了。
    什么能使他们如此激动?几分钟前她也戴着帽子,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玩笑而已。激动与玩笑真的只是一步之差吗?
    是的。他们通过镜子互相观看,最初几秒钟看到的只是一种笑剧场面,突然,笑剧被一种激动所覆盖:圆顶礼帽不再意味着玩笑,而是意昧着强暴,强暴萨宾娜,强暴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她看到自已赤裸的双腿以及从薄薄短裤里隐约透出的xx毛三角区。女式内裤增添了她女性的腿力,可硬帮邦的男子礼帽对她的女性魅力给以否决,亵渎,以及嘲弄。托马斯穿戴整齐地站在身边,这一事实意昧着他们俩所看到的已远非某种纯净的玩笑(如果一直是玩笑,他后来也会不得不脱衣、戴帽什么的);而是一种耻辱。她不但没有唾弃它,反而自豪地挑逗池把它玩味个够,玩昧它的全部价值,好象服从自己的意志去接受公开的强xx。突然,她不耐久等,把托马斯拖倒在地板上,不顾帽子滚到桌下,两人在镜子跟前的地毯上翻滚起来。
    让我们回到礼帽上来吧!
    首先,这是一个模糊的记忆,通向被遗忘了的祖父,那位十九世纪波赫明小城市的市长。
    第二,这是她父亲的纪念物。埋葬了父亲质,做哥占古了父母的全部财产,她拒绝不顾廉耻去捍卫一己之权利,便嘲讽地宣称她愿意要这顶礼帽作为难一的遗产。
    第三,这是她与托马斯多次性爱游戏中的一个道具。
    第四,这是她有意精心培养的独创精神的一个标志。她移居时没带多少东西,而带了这又笨又不实用的东西,意昧着她放弃了其它更多实用的东西。
    第五,现在她佳在国外,这顶帽子成了一件伤感物。她去苏黎世见托马斯,就带着这顶帽子,打开旅馆房门时头上也正戴着它。可有些她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这顶帽子不再新鲜有趣和刺激性欲,仅仅变成了一座往昔时光的纪念碑。他们俩都感动了。他们象是第一次做爱,不是一种猥亵的性游戏。这次见面也不是他们性交往的一种继续,不能象以面那样每次都有机会想出一些新的小小淫乱。这次会见是一种时间的回复,是他们共同历史的赞歌,是那远远一去不可回的没有伤感的过去的伤感总结。
    这顶礼帽是萨宾娜生命乐曲中的一个动机,一次又一次地重现,每次都有不同随意义,而所有的意义都象水通过河床一样从帽子上消失了。我们也许能称它为赫拉克利特河床(“你不能两次定入同一条河流”):这顶帽子是一条河床,每一次萨宾娜走过都看到另一条河流,语义的河流:每一次,同一事物都展示出新的含义,尽管原有意义会与之反响共鸣(象回声,象回声的反复激荡),与新的含义混为一体。每一次新的经验都会产生共鸣,增添着浑然回声的和谐。托马斯与萨宾娜在苏黎世的旅馆里被这顶帽子的出现所感动,做爱时几乎含着热泪,其原因就是这黑色的精灵不仅仅是他们性爱游戏的遗存,而且是一种纪念物,使他们想起萨宾娜的父亲,还有她那位生活在没有飞机与汽车时代的祖父。现在,我们站在这个角度,也许比较能理解萨宾娜与弗兰茨之间的那道深渊了:他热切地听了她的故事,而她也热切地听了他的故事。但是,尽管他们都明白对方言词的逻辑意义,但不能听到从它们身上淌过的语义之河的窃窃细语。所以,当她戴着这顶礼帽出现在他面前,弗兰茨感到不舒服,好象什么人用他不懂的语言在对他讲话;既不是猥亵,也不是伤感,仅仅是一种不能理解的手势。他不舒服是因为它太缺乏含义。
    人们还很年轻的时候,生命的乐章刚刚开始,他们可以一起来谱写它,互相交换动机(象托马斯与萨宾娜相互交换礼帽的动机),但是,如果他们相见时年岁大了,象萨宾娜与弗兰茨那样,生命的乐章多少业已完成,每一个动机,每一件物体,每一句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如果我把萨宾娜与路兰茨的谈话记下来,可以编出一本厚厚的有关他们误解的词汇录。算了,就编本小小的词典,也就够了。
    误解小辞典“女人”
    萨宾娜并没有选择一个作女人的命运。我们所没有选择的东西,我们既不能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是自己的过错。萨宾娜相信她不得不采取正确的态度来对待非已所择的命运。在她看来,反抗自己生为女人是愚蠢的,骄傲于自己生为女人亦然。
    他们初交时,弗兰茨以一种奇怪的强调性口吻宣称:“萨宾娜,你是个女人。”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一本正经地强调这众所周知的事实。只到近来,她才明白了“女人”这个词的含义,明白了他何以作那么不同寻常的强调。在他眼中,女人不仅意味着人类两性之一,这个词代表着一种价值。并非任何妇女都堪称为女人。在弗兰茨眼中,如果萨宾娜是一个女人,他妻子克劳迪又是什么呢?二十多年前,结识克劳迪几个月之后,她威胁他说,如果他抛弃她,她便自杀。弗兰茨被她的威胁迷惑了。他并不是特别喜欢克劳迪,但被对方的爱蒙骗了。他感到自己配不上这么伟大的爱,感到自己欠了她一个深深的鞠躬。
    他回报鞠躬如此之深竟是娶了她。尽管克劳迪再末重视过那种伴以自杀威胁之词的热烈情感,而他的心中却记忆长存,思虑常驻:决不能伤害她,得永远尊敬她内在的女人。
    这是一个有趣的公式:不是“尊敬克劳迪”,而是“尊敬克劳迪内在的女人”。
    如果克劳迪本人便是女人,那么谁是他必须永远尊敬的那个隐藏在她身内的女人呢?也许是柏拉图理想中的女人?
    不。是他的母亲。他决不会想到说,他尊敬他母亲身内的女人。他崇拜母亲,不是母亲身内的什么女人。他的母亲与柏拉图理想中的女人是一回事,全然一致。
    他十二岁那年,母亲被弗兰茨的父亲抛弃,突然发现自己很孤单。孩子怀疑有什么严重的事发生了,可母亲怕使他不安,用温和而无关紧要的话掩盖了这一幕。父亲走的那一天,弗兰茨和母亲一起进城去。离家时,他发现母亲的鞋子不相称,犹豫不决,想指出她的错误,又怕伤害她。在他与母亲一起在城里走的两个钟头,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她的脚。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难受意昧着什么。
    忠诚与背叛
    从孩提时代到陪伴她走向墓地,他始终爱她。记忆中的爱也是连绵不绝。这使他感到忠诚在种种美德中应占最高地位:忠诚使众多生命连为一体,否则它们将分裂成千万个瞬间的印痕。
    弗兰茨常跟萨宾娜谈起他母亲,也许他有一种无意识的用心:估摸着萨宾娜会被他忠诚的品行历迷住,那样,他便赢得了她。
    他不知道,更能迷住萨宾娜的不是忠诚而是背叛。“忠诚”这个词使她想起她父亲,一个小镇上的清教徒。连星期天,他都在画布上描画森林里的落日与花瓶中的玫瑰。多亏了他,她从小便开始画画了。十四岁那年,她爱上了一个与她一般年纪的男孩。父亲吓坏了,一年没敢让她独自出门。有一天,他又拿毕加索的复制品给她看,取笑那些画。她不能与她十四岁的同学恋爱,至少是可以爱上立体派的。她完成学业,满心欢快地去了布拉格,感到自己终于能背叛家庭了。
    背叛。从我们幼年时代起,父亲和老师就告诫我们,背叛是能够想得到的罪过中最为可恨的一种。可什么是背叛呢?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
    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但不能象毕加索那样画画。这正是所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规定独尊的时代,是成批制作共产主义政治家们肖像的时代,她要背叛父声的愿望总不能如愿以偿:这种共产主义只不过是另一个父亲罢了。这位父亲同样严格地限制她,同样禁止她的爱(清教徒时代)以及她的毕加索。如果说她终于与一位二流演员结了婚,只是因为那人有着怪汉子的名声,同样不为两种父亲所接受。
    随后,母亲去世了。就在她参加葬礼返回布拉格之后,她接到了父亲因悲伤而自杀的电报。
    她突然感到良心的痛苦:那位画花瓶玫瑰和憎恶毕加索的父亲真是那么可怕吗?担心自己十四岁的女儿会未婚怀孕回家真是那么值得斥责吗?失去妻子便无法再生活下去真是那么可笑吗?
    她又一次渴望背叛:背叛自己的背叛。她向丈夫宣布,她要离开他。(她现在与其把他看成一个怪人不如说把他看作于今不能自投的醉鬼。)
    但是,如果我们背叛乙,是为了我们曾经背叛了的甲,那倒不一定意味着我们抚慰了甲。一个离了婚的画家,其生活与她背叛了的父母的生活丝毫不相似。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弥补,它唤来的只是后面一连串背叛的连锁反应,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们离最初的反叛越来越远。
    音乐
    对弗兰茨来说,音乐能使人迷醉,是一种最接近于酒神狄俄尼索斯之类的艺术。没有谁真正沉醉于一本小说或一幅画,但谁能克制住不沉醉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巴脱克的钢琴二重奏鸣曲、打击乐以及“硬壳虫”乐队的白色唱片集呢?弗兰茨对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无所区分,认为这种区分实在过时而虚假。他象爱莫扎特一样爱摇滚乐。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