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跨越海峡:奥威尔之声(3)

  这些恰到好处的改变让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心中五味杂陈,感觉像在读自传,又像读奇幻小说,又像读尖锐的社会评论,这些元素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叫人非常不舒服。因为这些,即便再不可思议,我们仍然可以从那些徘徊在旅馆的过道里或是饭店大厅里的人物身上看到奥威尔的影子。在《巴黎伦敦落难记》中最具有启发性的情节是当奥威尔用有悖于自己的社会准绳的眼光去打量周围人的时候,显示了奥威尔似乎非常不合时宜的社会关系和个人偏见。当一个长辈异常气愤地让奥威尔把胡子剃掉时,奥威尔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礼节常规,“像是穿晚礼服却没有戴领带”。作品中最好的地方可能在于作品直指经常光顾这家旅馆的那些有钱的美国人:他们“对美食显然一无所知”,只会用那些恶心的美国“谷子”填饱肚子而已,喝茶的时候还吃橘子酱,饭后喝苦艾酒,花100法郎点了上好的鸡肉只是用来浸在伍斯特沙司里,奥威尔得出的结论是,“大概这样的人被骗了也没什么关系”。可能这样的结论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样爆炸性的话却立刻让作品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奥威尔不再是住在苍蝇乱飞的寄宿公寓里,喝50生丁一包的牛肉汤的、受压迫的洗碗工,而是英国上层阶级的异类,对那些因机缘巧合而遇到的外国人感到冷冷的蔑视。
  这样的写作又引出了另一个谜团,那就是,为什么奥威尔选择和鲍里斯一起在廉价的寄宿公寓里忍饥受饿,在饭店里做苦力呢?从这本书中我们知道奥威尔当时穷困潦倒,但是,他的内莉姨妈就住在几条街远的地方,更别提她那些周六聚餐的朋友们了。这样虚幻的安全网络让书中的情节不同于生活中等待救济的日子,尽管两者偶尔会被相互比较。然后我们看到奥威尔通过一个神秘的“B”先生给他关于法国生活的叙述画上了句号,并且自然而然地转接到英国的生活。“B”先生答应给他提供一份工作,让他去帮助一个弱智的人。奥威尔在几个月后的夏天确实曾花了一段时间去辅导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小男孩,可是,这位“B”先生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一个对等的原型。现实生活中,奥威尔似乎为回到伦敦作了充分的准备,给文学杂志寄去试探性的文章,也通知了他未来的朋友圈。1929年的8月,可能就是叙事者和鲍里斯典当衣服后在塞纳河上捕鱼的时候,奥威尔给《阿黛菲》杂志寄去了一份关于流浪汉的报告文学的抄写稿,题目是《穗芒》。一个月后他又寄了一封信去询问,如果当时他早知道这家杂志已经答应发表这篇文章的话,那年秋天,他就不用那样辛苦了。12月12日,奥威尔给予了回复,答应了该杂志的各项条件,并把他父母的地址留给他们作为进一步联系的通讯地址——是回家的时候了。
  迄今,他已经离家1年又9个月了。尽管奥威尔很少提起他在巴黎的这段日子,然而,对自己在地下通道的工作一直耿耿于怀的他总会时不时地把这段经历折射出来,这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对《巴黎伦敦落难记》的主题念念不忘,奥威尔在写给该书的法国编辑的前言中说,如果法国读者认为他对这个“留给他很多快乐记忆的城市”决不会有多少仇恨的话,他会非常难过。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这段快乐的回忆变成了难以排遣的怀旧情绪。1948年,他在写给一位当时在巴黎工作的年轻的女性朋友的信中说道,“多么希望我现在和你一样在巴黎”,还问她丁香院外面马歇尔·尼的塑像有没有重新塑起来(鲍里斯对马歇尔·尼崇拜得五体投地,为此他曾经在塑像对面的小咖啡馆里逗留,这让人想起幽灵般的他)。1945年他再度拜访这里,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让奥威尔悲从中来。事实上,除了早年的这段经历,巴黎对奥威尔来讲并没有其他的意义。在上文提到的那封信中,奥威尔还写道,“你很幸运,20年代的时候,你还小,没有看到那时的巴黎,从那以后,巴黎就惨不忍睹了,即便是战前的巴黎也是。”除了《巴黎伦敦落难记》的前半部分,他在巴黎的经历只在另一篇发表的文章中有提到,那就是《穷人之死》。这篇文章首先于1946年发表在无政府主义的杂志《当代》上,但可能是奥威尔在战争开始的时候就写好的。尽管之间相距了10年,写作手法却非常相似。极具真实感的恐怖描写贯穿始终——小解时忍受极度痛苦的病人,只有维多利亚时代才有的私刑——《穷人之死》文字背后涌动着追溯到19世纪的奔腾的感情。通过对撒克里和特罗洛普医院里一位虚构医生的描写,使人想起丁尼生的催人泪下的名篇《儿童医院》。文章的结尾回忆了氯仿麻醉技术发明之前的年代,其中奥威尔自己的经历虽然被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但还是勾起了他原先记忆中沉睡多年的许多文学的以及历史的素材。
  1929年圣诞节前大概两个星期的时候,奥威尔告别了巴黎的朋友们,动身回英国。根据《巴黎伦敦落难记》,他坐三等舱经由敦刻尔克[法国北部港市——译者注]到蒂尔堡[荷兰南部城市——译者注],然后乘火车到B先生的办公室,朋友告诉他那个智障男孩的父母亲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把他带走了,朋友认为,奥威尔是不是可以稍微等一等。奥威尔口袋里只有19先令6便士,因此,书的第二部分是这样开头的,“我站在大街上,突然想起来我得去借点钱了……我愣了好久,不知道该怎么办”。奥威尔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找一间便宜的寄宿公寓,于是就在一爿家庭式的旅店里住了一个晚上,然后就准备渡过英吉利海峡了。现实中可能比这更简单,或者稍微复杂一点。总之,他回到了索思伍德。
  奥威尔之声
  奥威尔曾经在英国广播公司工作过好几年,虽然做过无数次的个人播音,还有好多嘉宾座谈式的节目,然而,这些节目却一个也没有保留下来。我们如果想听——听他的声音,或是想知道他在节目中的措辞言谈——选词、表达、还有措词——我们都只能听他朋友们的讲述了。
  1937年治疗奥威尔喉咙上枪伤的西班牙外科医生曾经很确定地告诉奥威尔他再也开不了口了,显然,医生过于悲观了。奥威尔又能讲话了,但是要想完好如初却真的不可能了。只要在人多一点的房间或者有噪音的地方,他就很难让别人听到自己讲话。他40年代结交的一位朋友记得,有一次,奥威尔去参加一个午宴,在坐满了人的餐桌上,他努力了一两次要提高声音以让别人听见自己的讲话,但是后来却放弃了,一直沉默着吃完了那顿饭。
  奥威尔的朋友一致同意,奥威尔有着上流社会人士的口音。在当时,一个人的说话风格就像他的穿着一样,非常重要。奥威尔的讲话风格很快就给他赢得了精神上的保护伞。当时,他的一个年轻朋友迈克尔·梅耶觉得,他“很明显是从伊顿公学出来的”,那是指他讲话时声调很高而且慢吞吞的。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奥威尔也很清楚自己讲话时故意提高的腔调。《游上来吸口气》一书中的年轻的乔治·鲍林在伦敦西部的一家网球俱乐部里,常常听到那些郊区的中产阶级者用一种“模仿还算过得去的上流社会人士的腔调”喊分数。这样的模仿是奥威尔的发明,只要他觉得环境需要,就会随时改变讲话风格。比如,他时不时地会模仿温莎公爵的讲话风格。他的一个英国广播公司的同事曾听到他和一个亚裔的投稿人讲话,告诉他肤色完全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故意用亚洲式的发音说“你是黑人,我是白人,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交往”。在他深入下层人民的生活的历程中,他一直努力模仿伦敦人的口音。实际上,那些流浪汉、还有肯特郡来的啤酒花采摘工只是觉得他讲话“有些不一样”。现在的巴比[Babel,基督教《圣经》中的城市名,诺亚的后代拟在此建通天塔,上帝怒其狂妄,使建塔人操不同的语言,塔因此终未建成——译者注]塔里有那么多的地方口音,并不是每个人的口音都代表了他的阶级。但是不管奥威尔讲话多么懒洋洋和没精打采,其中确实有一些奇特之处——这似乎在他喉咙受伤之前就有的。戈尔记得他在伊顿的时候嗓子“嘶哑,很奇怪”。他在动身去西班牙之前,在萨福克郡遇到的一个小女孩对他“急促的讲话”印象深刻。戴维·阿斯顿注意到他讲话时很明显的断断续续,“不是不清楚,只是很沙哑”。奥威尔发现他的第一任妻子显然被他好多的怪癖影响了,因此觉得他的讲话方式在亲朋好友中也就可能被模仿了。卢西恩·弗洛伊德发现奥威尔讲话时努力克服某种障碍,觉得很好奇。其实,那个障碍只是“言语单调”而已。鲍威尔觉得这是一个成长环境的问题——他的讲话方式让他想起奥威尔以前同印度和非洲的林业官员讲话时的情景,那种语音语调甚至可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其父理查德·布莱尔的影响。
  这样的声调能适应讲话时的不动声色。奥威尔的幽默好像是和他讲话的方式密切相关。阿斯顿曾问过奥威尔马克思主义者是怎么看待他的,奥威尔列举了恶语漫骂中的几条:“法西斯的恶狗……法西斯主义的章鱼,”停顿了一下,然后说,“他们很喜欢动物。”

《奥威尔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