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相信詹姆斯喜欢他在“山宅”度过的那些日子,就像喜欢与美国风情有关的任何事物一样;证据就是他来的次数多,每次呆的时间又长。可是有一次,他跟我们相处时正好碰上一股持久的热浪,这股热浪真是热得不同寻常,在“山宅”里,通常是凉风习习的夜晚也像白天一样闷热难当。我自己就怕热,因此对詹姆斯充满了同情,他觉得痛苦难熬。像许多天才人物一样,他不善于处理日常琐事,如使唤仆人呀,决定穿什么衣服呀,买火车票呀,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呀等等,写巨变小品的作者在他著名的“假如——”系列小品中如果写一篇“假如亨利-詹姆斯写了布拉德肖①”,他写的真实性也要比詹姆斯可能知道的多得多。想到这里,我常常忍俊不禁。
    ①《布拉德肖铁路指南》,最初于1839年由乔治-布拉德肖(1801-1853)以《铁路时刻表》的形式出版,1841年发展成《布拉德肖每月铁路指南》一直出版到1961高兴极了。
    对环境这样难以适应,再碰上一次热浪,那就十分可悲了。他的身体已经相当胖了,似乎还在扩展以迎接这次热浪,而他的想像力仿佛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这样,一方流露出一些丧气活,另一方则流露出一些水汽来。他老是对自己的健康惴惴不安,一遇上炎热的天气,就更加担心了。他的担忧大大增强了他的痛苦,于是他的景况就显得十分可怜。电风扇、冰镇饮料、冷水浴似乎都不能给他什么宽慰;后来我们终于发现唯一的灵丹妙方就是不停地驱车旅行。幸好,那时候我们有了一辆会跑的汽车,于是我们每天不断地跑,光彩夺目的风景一动不动地躺在果果的热光下,我们一里又一里地驱车而过。我们在运动时,他变得兴致勃勃,神采又回到嘴唇上,眼睛上;我们从不停车,除非在高高的山坡上要喝茶,或在村边的药铺里喝杯“冷饮”——有一次他叫我们中的一个人给他拿点“不像阿波里奈里斯矿泉水那样无害的东西”,当这句话被解释成“桔子酸”——一种当时最高级的饮料时,他
    有一天下午,我们在大树荫下的一块长满青苔的高地上扎营喝茶,他似乎比平常舒畅一些,于是有人抽出一本文选来,我请我们当中的一个人朗读史文明①的《时间的胜利》,我知道詹姆斯很喜欢这首诗;然而,读了一两节之后,我看到他那种神采消失了,一只极端痛苦的手举了起来,也许考虑到不正常的天气状况,我们年轻的朋友最好能选一首长度适中的诗来——这样,大家急忙钻进汽车,又开始不停地追寻凉气了。
    ①史文明(AlgernonCharles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
    詹姆斯大约半个月后要启程到英国去;他的痛苦使我忧心忡忡,所以这次远征后的第二天,我觉得如果他执意要走,就毫无办法把他挽留在美国了。于是我请正住在我们家的一位朋友向詹姆斯建议:由我来打电话订购两天后启航的一艘波士顿轮船的船票。我的使节完成了使命,赶回来汇报说,只是暗示一下这样的计划,就已经使詹姆斯狼狈透顶了。通知他两天之内改变启航日期——两天之内,“山宅”到波士顿(坐火车要四小时)——我怎么能轻率地提出如此不切合实际的建议呢?他沉重的行李还在新罕布什尔他哥哥威廉家里,这该怎么办呢?还有他要洗的衣服,前一天才送到洗衣店去,那又该怎么办呢?电扇捏在手里,一堆咂干了的桔子放在肘边,他蜷缩在那里,痛苦不堪,一个劲儿失望地念叨着:“天啊,多厉害的女人——多厉害的女人啊!她什么事都能狠心干出来的!她连叫我淬不及防地横渡大西洋也在所不惜……”酷热造成的身体衰竭比起我鲁莽的建议把他抛进的深渊来,算不了什么。我花了几小时才使他平静下来,并且说服了他,如果他宁肯呆在这里受酷暑的熬煎,能把他留在“山宅”那我们就太高兴了。
    如果要他解释他的书里似乎不太清楚的语句,或者要他说明主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景,也会产生类似的狼狈局面(这是我后来吃了苦头以后才知道的);但更加悲惨的是让他知道他的作品遭到戏弄后产生的效果。我总以为谁的作品被戏弄,就证明谁的声誉高。有一次他跟我们呆在纽约,我兴冲冲地带给他一篇评论他的小说的离奇有趣的文章,是《想象的义务》的作者弗兰克-科尔比①写的。这次的结果是灾难性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痛苦,甚至屈辱,这种情绪还力图隐藏在一种被冒犯的尊严的神气后面。在那种场合,他那永远冒泡的诙谐感完全不顶用;如果有人用一种非常含蓄的批评方式问及他小说中的某个地方,结果也是如此(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我想;那是在英国——他和我,还有一帮亲密的朋友,一起呆在霍华德-斯特吉斯②家——我天真地把他书中的一段话指给他看,因为我读之再三,仍不解其义。他把书从我手中接过去,把这段话读了一遍,然后把书还给我,我笨拙地想说句笑话,然而我看到——我们大家都看到——即便这种轻微而十分无意的批评,已经伤害了他敏锐得有些病态的感情。
    ①弗兰克-科尔比(FrankMooreColby。1865-1925),美国历史、政治和经济学教授。他写过许多精彩的论文。
    ②霍华德-斯特吉斯(HowardSturgis,1855-1920),美国人,生于伦敦,父母是美国马萨诸塞的富豪,他大半生住在国外,跟詹姆斯、华顿夫人、桑塔亚纳等文学名流过往甚密,并著有小说数种,都以英国为背景。
    还有一次——而且还是无意的——我为一个类似的错误感到内疚。我对詹姆斯有关技巧的理论与实验自然很感兴趣,不过我过去认为,现在仍然认为,他有追求技巧而牺牲天然的倾向,而天然才是小说的生命。在近期的小说中一切都得服从预先设计好的结构,而他严格的几何意义上的结构,在我看来则是小说中最次要的东西之一。因此,虽然我对他制定的某些原则推崇备至,如在故事展开时,总让故事通过最能看到故事边缘的心眼来观察这一条原则——然而,要把生活中不正常、不相干的活动都服从这一原则,即便对这种原则来讲,代价也未免太高了。运用他的理论的结果使我感到迷惘。他最近的小说,尽管有深邃的道德美,但在我看来,却越来越缺乏意境,越来越缺乏我们大家赖以生活、运动的滋补性的、浓厚的人间气息。《鸽翼》和《金碗》中的人物似乎隔离在一个阴极射线管里让我们检验:他的舞台清理得像昔日“法兰西剧院”的舞台一样,那时候,与动作无关的桌椅都不能上台(对舞台来说,这是个好规则,但对小说却引起不必要的尴尬局面)。我对这一点耿耿于怀。有一天我问他:“你在《金碗》里把四个主要人物都悬在虚空里,你是怎样想的?他们在彼此不防范、不戒备的情况下,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你为什么把他们所有的人的毛边都剥掉呢?而这正是我们一生中必须拖在身后的东西。”
    他惊讶地望着我,我马上发现这种惊讶是痛苦的,所以真后悔不该说这样的话。我本来以为他的体系是有意而为的,深思熟虑出来的,因此诚心想听他讲讲理由。然而,他沉吟半晌后,用一种烦乱的声调回答道:“亲爱的,——我不知道我这么做了!”我发现我的问题非但没有引起一场引人入胜的文学讨论,反而把他受惊的注意力引向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的特殊方面去了。
    对任何批评或评论都十分敏感,这与虚荣毫无关系;这是伟大艺术家对自己才能的深刻意识所造成的,这种自觉含有痛苦,含有一生对缺乏大众承认所表现的失望。我不能肯定詹姆斯暗暗地梦想着要在那种离奇的文学声名如日中天的时候当一名“畅销书作者”,但不管怎么样,他肯定终生感到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痛苦——因为最喜欢他早期作品的读者对他缺乏承认。他不理解为什么《黛西-密勒》和《一位女士的画像》所取得的成功在他成熟期写的最伟大的小说里反而得不到。那种天长日久的失意感使他对一点点批评的暗示都极为敏感。哪怕对完全理解、完全同情他后来在技巧和文体上进行的实验的人提出的批评也是如此。

《亨利·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