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她在这张床上度过了第二夜,一直睡到日高三竿。或许她现在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今天是她虎口余生的第四天。
    但是在她张开眼睛之后,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托马斯。他的惨死给她的冲击逐渐淡去。
    几分钟的思念托马斯之后,她接着便想到了他们。今天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她该上哪里去而不被发现?在这里住过两夜之后,她需要另找一个房间吗?是的,她得另找一处。天黑之后。她要打电话给另一家小客栈订一间客房。他们住在什么地方呢?他们知道她现在是个金发女郎吗?
    想到头发她便马上起床。她走到书桌上方的镜子前,看一看她自己。它现在更短了,非常的白。成绩不错。昨晚她为它花了三个小时。如果她再活上两天,她要再剪短一点,还要恢复成黑色。如果她再活一个星期,她也许会成为光头。
    肚子饿得发疼,有一秒钟之久她想到了吃饭。现在快十点了。怪了,旅馆偏偏在星期天早L不供饭。她要冒险出去找吃的,并且买一份星期天的《华盛顿邮报》,顺便也看看他们能不能抓住她这个头发剪成男式平头的姑娘。
    她偷偷走过阴暗的厨房,拉开后门锁,走到小旅馆后面的小巷。她轻快地穿过小巷,两手深深插入劳动裤的口袋,两眼在黑眼镜后面扫视。
    他看见了她,当时她正走上伯贡地街的人行道。帽子下面的头发虽然不同,但是她还是身高五英尺八英寸,这是改变不了的。她仍旧是两条长腿,并且有一种她自己的走路的样子,尽管已经相隔四天,他还是可以把她从一大堆人中认出来,而且无需根据面孔和头发来判断。他立即追上人行道开始尾随。
    她是个聪明姑娘,有弯必转,每到一个街口就走另一条街,走得很快却不显得急急忙忙。他估计她要朝杰克逊广场走去,星期天那里总有拥挤的人群,她以为到了那里就没人找得到她。她可以混在旅游者和本地人中逛街,吃点什么,晒晒太阳,买份报纸。
    达比顺手点燃一支香烟,边走边喷烟。她不能把烟吸进去。三天前她试过,头晕。
    她看见他的时候,他离开她不到十英尺,他正坐在圣彼得街和沙特尔街转角的咖啡馆里的一张桌旁。不到一秒钟之后,他看见了她。她一个劲地向前走,现在是快得多了。
    这个人是胖墩。他已经站起身来在桌子当中穿行,这时她躲开了他的视线。在沙特尔街上她躲开他有一秒钟,她闪进了圣路易斯大教堂的拱门中间。
    她在圣安街朝左一拐,穿过街面,快到罗亚尔街时急忙朝身后看了一眼。他来了。他在街道对面,但是跟得很紧。
    上波旁街去,她下了决心。距离开赛还有四个小时,众圣队的球迷已经倾巢出动在球赛前庆祝一番,往后他们就没有什么可庆祝的了。她转到罗亚尔街,快跑几步,然后放慢下来成为快走。他转入罗亚尔街,快步小跑。他摆好了架势随时可以冲刺快跑。达比走到街道中央,那里有一队足球流氓在游荡,消磨时间。她向左转入杜梅因街,撒腿快跑。前面是波旁街,那里到处都是人。
    她听得见他在身后,根本不需要朝后看了。他就在背后,他在跑,距离越来越短。当她转进波旁街,胖墩在她后面50英尺,这一场赛跑已告结束。她看见了她的救命天使,他们正从一家酒吧吵吵嚷嚷出来。达比急忙向他们跑去,三个身穿众圣队服装的青年正好踏上街心。
    “救命!”她死命地叫喊,伸手指向胖墩。“救命!那个人在追逐我!他要强xx我!”
    如今哪,新奥尔良的街道上性骚扰毫不希奇,但是如果这个姑娘遭到强暴的话,他们三个还算什么男子汉。
    “请救救我!”她的嘶喊令人揪心。大街上突然沉寂无声。人人都冻结不动了,包括胖墩在内,他停了一步,接着又向前冲去。三个众圣队球迷走到他面前,两手叉在胸前,眼睛射出火光。胖墩左右开弓:右拳对准第一个人的喉头,左拳给了第二个人的嘴巴致命一击。他们一声嘶叫,立即跌翻倒地。第三个人并不想跑。他的两个好友都被打伤,他岂能甘心。他本来是可以给胖墩当蛋糕吃的,但是第一个人倒在胖墩的右脚,使他站立不稳。第三个人,即路易斯安那州蒂博道市的本杰明-乔普先生在胖墩急忙抽开一只脚的时候,对准他的裤子当中猛踢一脚,胖墩立即倒下。达比返身挤进人群,听到他痛得哭叫。
    胖墩倒下的时候,乔普又踢他肋骨。第二个人顾不得血流满面,也圆睁双眼向胖墩冲锋,展开一场厮杀。胖墩蜷成一团。他们毫不留情地踢他、骂他,直到有人喊了一声“警察”,这才救了他的一条命。乔普先生和第二个人搀扶第一个人站起来,他们飞快进入一家酒吧。胖墩也站起身来,一瘸一拐地走开,好像一头被救火车碾过的狗。
    她躲在迪凯特一家酒店的一个黑角落里,喝了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接着又喝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三个小时喝了三瓶啤酒之后,她要了一盆煮小虾,改喝矿泉水。
    酒精使她镇静,小虾使她定心。在这里她是安全的,她想,为什么不干脆坐在这里看球赛呢,也许可以一直坐到打烊。
    达比坐在她的小角落里,直到球赛结束以后好久,才悄悄走进黑夜中去。
    埃德温-斯内勒打电话给隔壁房间的卡迈尔。
    “没错,她在这儿”,斯内勒说道。“有一个我们的人今天早晨在杰克逊广场看见她。他跟踪她走了三个街口,后来就找个到她了。”
    “他怎么找不到她了?”
    “没关系,是不是?她溜掉了,但是她还在这里,她的头发非常短,差不多是白色的了。”
    “白色?”
    斯内勒不欢喜一句话说两次,特别是对这个狗杂种。
    “你的门底下有一张名片,你得看一下。”
    卡迈尔把电话放在枕头上,走到门口。一秒钟后他又拿起电话。“这个人是谁?”
    “名叫维尔希克。荷兰族,不过是美国公民。为华盛顿的联邦调查局工作。显然,他和卡拉汉是朋友。他们同时在乔治城法学院毕业,在昨天的追悼会上维尔希克是荣誉的抬棺人。昨天晚上他在离校园不远的酒吧找人打听这个姑娘。两个小时前,一个我们的人在同一家酒吧假装是联邦调查局的人,他跟酒保搭讪起来,酒保原来是法学院的学生,并且还认识这姑娘。他们谈了一阵,后来那个青年拿出这张名片。你看背面。他住在希尔顿1909号房间。”
    “那只不过是五分钟的路。”本市街道地图都摊开在另一张床上。
    “是的。我们给华盛顿去过几次电话。他不是个密探,只是律师。他认识卡拉汉,他也可能认识姑娘。显然他是在寻找她。”
    “她要跟他说话,是吗?”
    “大概会。”
    卡迈尔等了一小时便离开旅馆。五分钟后步入希尔顿的大厅。他得在人群中穿行,街上挤满了从圆顶球场回来的球迷。电梯到二十层停下,他往下走一层到十九楼。
    他敲了1909号房间的门,没有人答应。
    他再敲门,他一面等开门,一面便在门扉和门框之间塞进一条六英寸长的塑料直尺,轻轻拨动,直到门栓响起卡嗒一声。
    进去之后,他把门锁上,把运动袋放在床上。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副手套,紧紧套住手指。
    卡迈尔清理干净他的痕迹,躲进壁柜里去。他是个耐心的人,他可以等待几个小时——

《鹈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