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们在街头活动,四处散落在人行道、街道护栏、下水道、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干草堆、窨井盖、消防水龙头、垃圾箱、巴士站头和沿街店面等地方。他们日复一日地在这熟悉的区域内闲逛。因为有的是时间,他们会停下来闲聊,观察一辆交通受阳的汽车,注意到街角处又来了一个新毒贩,认出他们地盘上的新面孔。他们在街边坐下,破帽遮颜,隐身于店前的阴凉之处,就像街头的步哨一样,留心着周围的动静。他们听得见街头发出的各种声音,嗅得出汽车尾部释放的废气和廉价饭馆里油炸食品的香气。同一辆计程车一小时内驶过两次,他们知道;远处传来一声枪响,他们知道来自何处;一辆挂着弗吉尼亚或马里兰州牌照的高级轿车正停靠在街道护栏边,他们会留意它直到它开走。
    一个便衣警察正守候在一辆无标记的汽车内,他们也看见了。
    “警察在外面。”一个咨询者对索菲亚道。她走向前门,向东南方Q大街望去,在那里停着一辆乔装的警车。半小时后,她又查看了一次,还在那儿。她走向莫迪凯的办公室。
    我当时浑然未觉,因为我一面在争取食物配给券,一面在与检察官办公室据理力争。今天是礼拜五下午,市政府机关的官僚们在这样一个好日子里却不能恪尽职守,正准备提前下班。索菲亚和莫迪凯一起过来把消息通报给我。
    “我想警察正在守候。”莫迪凯表情严肃地说。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藏身桌下,但我没那么做。我极力保持镇定。“他们在哪里?”我问,好像他们的藏身之处真的很重要。
    “在街的拐角处。他们在那儿监视这幢楼半个多小时了。”
    “也许他们是冲你而来。”我说。哈哈。可是人人都板着面孔。
    “我打电话问过了,”索菲亚说,“他们带着逮捕令,要以严重盗窃罪逮捕你。”
    一桩严重罪行!监狱!一个英俊的白人男子被抛进火坑。我转移了一下身体的重心,尽量掩饰自己的恐惧。
    “一点都不奇怪,”我说,“这种事常有,让我们来摆平它。”
    “我认识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个人,我会去见他,”莫迪凯道,“如果他们允许你自首就好了。”
    “那当然好,”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说,“但我一下午都在给检察官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
    “他们有两百名律师。”他说。
    莫迪凯在那方面没什么朋友,警察和检察官是他天然的敌人。
    行动计划很快制订好了。索菲亚打电话给保释官,让他去监狱与我们会面;莫迪凯去找一名慈悲为怀的法官。虽然没说出口,大家心里都明白——现在是星期五下午,在市监狱我能否平安度过这个周末还是个未知数。
    他们去打电话,而我呆坐在办公桌前,失去了行动和思考的能力,只是留意着前门的动静。他们没让我等太久。四点整,加斯科少尉带人进来了。
    我想起了与加斯科第一次打交道的情形,当时他正搜查克莱尔的公寓。我大声叱骂他,记下他们的名字,威胁要狠狠告他们一状,他说的每句话都被我针锋相对地顶了回去。当时我是个咄咄逼人的律师,而他则是个地位低下的警察,我从未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趾高气扬地来逮捕我。但他来了,像上了年纪的苏格兰佬那样神气活现,脸上的表情又是轻蔑又是得意,手中拿着一沓文件正准备甩在我的胸口。
    “我要见布罗克先生。”他对索菲亚道。就在此时,我微笑着走进前面的房问。
    “你好,加斯科,”我说,“又来找那份文件?”
    “不,今天不是。”
    莫迪凯从他的办公室现身出来,索菲亚站在办公桌旁,人人面面相觑。“你有拘捕令吗?”莫迪凯问。
    “是的,是布罗克先生的。”加斯科道。
    我耸耸肩:“走吧。”向加斯科走去。他的一名手下从手腕上解下一副手铐。我打定主意至少看上去要镇定自若。
    “我是他的律师,”莫迪凯道,“让我看看那个。”他从加斯科手中接过拘捕令,仔细查验。我被戴上手铐,双手扭在身后,手腕处一片冰凉。手铐太紧了,至少比平时要紧,我咬牙挺住,不动声色。
    “我很乐意送我的当事人去警察局。”莫迪凯道。
    “谢谢了,”加斯科道,“不过还是让我代劳吧。”
    “要送他到哪儿去?”
    “中央监狱。”
    “我陪你去。”莫迪凯对我说。索菲亚正在打电话,这比莫迪凯陪我去更使我感到宽慰。
    三个咨询者目睹了全过程,三个好心的街头绅士进来给索菲亚通风报信。他们仍坐在那里等,当我从他们身旁经过时,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其中一个混蛋用劲拧我的胳膊,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我们经过前门,来到外面的大街上。我想快点藏身车中。他们的警车是一辆脏脏的无标记的白色车,停在大街拐角处。街头的流浪者们都看到了——车停在那个位置,警察冲进去,警察带我出来,我双手戴着手铐。
    “一名律师被捕了。”他们很快会互相窃窃私语,这个消息也会闹得街头人人尽知。
    加斯科和我坐在后座。我压低身体,闭上眼睛,逮捕所引起的震惊也渐渐平息下来。
    “真是浪费时问。”加斯科脱下一只牛仔靴,放在大腿上,舒展自己的身体。“我们有一百四十件谋杀案没破,吸毒的人比比皆是,还有那些在中学里贩毒的家伙,可还得在你身上浪费时问。”
    “你是在审问我吗,加斯科?”我问。
    “不是。”
    “很好。”他并没将米兰达原则①放在心上,除非他开始讯问,否则也不必如此。
    ①米兰达原则: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在讯问在押的嫌疑分子之前,侦察人员必须告知对方有权保持缄默,不作自证其罪的供词,并有权聘请律师,要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
    警车沿十四大街向南飞驰,既无警灯又无警笛,当然也不把交通信号和行人的安全放在心上。
    “那么放了我。”我说。
    “如果我能做主,我肯定放你。不过这次你确实惹恼了某些人。检察官告诉我说有人向他施压,要他批准逮捕你。”
    “是谁向他施压?”我问,但我知道答案。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不会在警察身上浪费时间,他们宁愿通过法律途径迫使大检察官采取行动。
    “受害者。”加斯科口气中带着极大的讥讽。我同意他的看法,确实很难把这帮富有的律师想象成一桩罪行的受害者。
    许多名人也曾被捕过,我使劲地回想他们的名字。马丁-路德-金一生几度身陷囹圄,还有像伯斯基和米尔肯那样以及我一时记不起名字的著名大盗。那些影星和运动明星也曾酒后驾车、嫖娼、携带毒品。他们也一样被塞进警车后座,像普通罪犯那样被带走。一位从孟菲斯来的法官被判终生监禁;我上大学时的一个熟人正被关在过渡教习所;我以前的一个客户因为逃税被关进联邦监狱。这些人都曾被捕,被带过闹市区,受到警方指控,留下指纹,被拍照,照片上编有号码。所有人都平安渡过了牢狱之灾。
    我怀疑甚至连莫迪凯-格林也感觉到了手铐的冰凉。
    我心中竟然有一丝庆幸,这一切终于发生了。我再不必四处亡命,东躲西藏,也不必担心有人跟踪。该来的终于来了。他们没有深夜袭击,那样我得在牢里挨到天亮。现在这个时间还有救。如果幸运的话,我会很快接到传票,被保释出狱,免受周末人狱高峰期的危害。
    但是我心中同时有一丝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市监狱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身份证明会丢失;他们会人为制造许多延宕;保释会推迟到星期六,或者星期天,甚至星期一。我会被塞进一间拥挤的牢房中,与形形色色不怀好意的囚犯为伴。
    他们会放风出去,说我被捕了。我的朋友们会摇摇头,想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来。我的父母会伤心欲绝。我不清楚克莱尔的反应,尤其是她现在有了新男友。
    我闭上眼睛,设法让自己坐得舒服点儿,可是我当时的心情是如此之糟,又怎么能够?
    入狱手续头绪繁多,我懵懵懂懂地跟着加斯科,他领着我就像领着一只迷途的羔羊。眼观鼻,鼻观心,我不停地告诫自己。别看那些人。首先将随身物品丢下,登记一个清单;走进肮脏的大厅拍照,脱鞋量身高;如果不想笑就别笑,但请看着镜头;接着照侧面;再去留指纹处。那里恰巧很忙,加斯科就像铐一个精神病人那样把我铐住,然后自己去找咖啡。被捕者来回穿梭,在办着不同的手续。到处是警察。一张白面孔,不是警察而是像我这样的被捕者——年轻,男性,穿着漂亮的藏青色西服,看样子喝醉了,左颊上有一道划痕。在星期五下午五点之前怎么会喝醉呢?他大声威胁着,口齿缠夹不清,语气严厉,可没人听。一会儿他就不见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极度恐慌起来。外面已黑下来了,周末已经开始了,这就意味着罪行的开端,监狱会变得更忙。加斯科回来了,将我带到留指纹处,看着仪器非常清晰地将我的指纹留下。
    没必要打电话了,我的律师就在附近,虽然加斯科没看见他。我们越向下走,监狱的大门就越厚重;我们背道而驰,外面的世界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我能保释出狱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道。我看见了前面的铁栅栏,窗户上的铁条和带枪的警卫。
    “我想你的律师正在替你办。”加斯科答道。
    他把我交给科菲中士。科菲把我推到墙边,踢开我的双腿,搜遍我的全身,好像要搜出一个子儿来。一无所获。他指向一台金属探测器,努嘴示意我走过去,我照做了。门铃响过,狱门滑开,现出一条通道,两侧是铁牢笼。大门在我的身后哐啷一声关上,打碎了我提早出狱的美梦。
    从铁栏里伸出无数双手和手臂,是在狭窄的过道中。我们在过道中通行时,囚犯们注视着我们,我收回自己的目光,盯着脚下。科菲打量着每间囚房,我想他在数人头。我们在右边的第三间停下来。
    我的同监犯都是黑人,都比我年轻得多。我数了一下有四个,又看到躺在上铺的第五个。六个人只有两张床。这间牢房很小,呈正方形,三面都是铁栏杆,所以我能看到隔壁和过道对面的犯人。牢房的后墙由煤渣砖砌成,角落里有一间小小的厕所。
    科菲砰的一声关上了我背后的门。睡在上铺的那位坐起来,在床边来回晃荡着双腿,这样坐在下铺的人看到它们在眼前不停地晃动。五个人一齐盯着站在门边的我,我强作镇定,急于在地板上找个地方坐下,以免碰到我的牢友。
    感谢上帝他们没有武器,感谢上帝有人装了这台金属探测器。他们身上没有枪,也没有刀,我除了衣服外一无所有。我的手表、钱包、手机、现金,以及随身携带的一切物品都被收缴并登记造册了。
    牢房的前部会比后部安全些。我不理他们的注视在地上坐了下来,背靠着门。远处有人高声向看守求救。
    在与我的牢房相距两间的地方发生了打斗。透过铁栏和床铺,我看见那个喝醉了的身着藏青色西服的白人男子正被两个大块头的黑人逼在墙角,头部受到重击。别的人跟着起哄,这一侧的牢房全都骚动起来。在这个地方身为白人可不太妙。
    一声尖利的哨声响起,一扇门打开,进来的是科菲,手持警棍。打斗戛然而止,那个醉鬼俯卧在地,一动不动。科菲走过去询问究竟是怎么回事,个个装聋作哑。
    “保持安静!”他喝斥道,随即离去。
    又过了十二分钟,那醉鬼开始呻吟,远处有人在呕吐。我的一位牢友站起来,向我坐着的地方走来。他的光脚差点踩到我的腿。我向上瞥了一眼,随即把目光投向别处,他向下盯着我,我知道这下可糟了。
    “夹克不错嘛。”他说。
    “谢谢。”我咕哝了一声,极力使自己的语调平和,听起来不那么刺耳。我穿的夹克衫是一件蓝色便装,已经旧了,每天配牛仔裤或卡其裤——这是我的前卫服装,不值得为它大动干戈。
    “夹克不错嘛。”他重复道,又往前移动了几步。上铺的那个家伙跳下来,走近我,仔细打量着。
    “谢谢。”我重复道。
    他约摸十八九岁,瘦而高,浑身没一两肥膘,也许是街头流氓团伙中的一员。他趾高气扬,虚张声势,急于在同伙面前表现自己。
    而我偏偏是个软柿子。
    “我还没有这么好的夹克呢。”他说着又往前逼了一步,明显想寻衅。
    他不会是个街头小混混吧,我想。这个地方无处可逃,他又怎能得手呢?“你想借吗?”我问,眼睛没抬。
    “不。”
    我收紧双脚,下巴搁在双膝上,这是个防卫姿势。他要是踢我或打我,我不准备回击。任何抵抗都将立即招致另四人的围攻,他们会利用这难得的机会痛揍一个白人。
    “他说你夹克不错。”从上铺跳下来的那小子说。
    “我谢谢他。”
    “他说他还没这么好的夹克。”
    “那么,你们要我怎么做?”我问。
    “当件礼物很合适。”
    第三个人也逼上来,形成包围之势。第一个踢我的脚,所有的人一寸一寸地逼近我。他们准备动手,就等着谁先发难了。看到这情形我飞快脱下夹克,双手奉上。
    “这是件礼物吗?”第一个边说边把夹克拿过去。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我向下看,仍避免与他们目光相接,因此我没能看见他出脚。这一脚很厉害,踢在我左边的太阳穴上,我的头受到打击后撞在后面的铁条上。“哎哟!”我摸着后脑勺大叫道。
    “你可以把这该死的衣服拿走。”我说,提防着他们的袭击。
    “你是自愿的?”
    “是。”
    “多谢,伙计。”
    “不客气。”我说着擦擦自己的脸。我整个头都麻木了。
    他们退开,任由我编成一团。
    大约又过了几分钟,我对时间失去了感觉,那个喝醉的白人挣扎着想爬起来,另外一个声音在叫看守。拿我夹克的那小子并没穿上它,他们把它藏了起来。
    我的脸在抽痛,但没流血。身为囚徒,如果劫难仅此而已,那实属万幸。不远处一个犯人大声嚷嚷,说要睡觉什么的。我开始担心夜里将发生的一切。六个人,只有两张窄床,难道要我们不盖毯子,不垫枕头,就睡在地上吗?
    地面变得冰凉,我坐在上面,偶尔打量一下我的那些同住者,暗暗猜测他们究竟犯了何罪。我当然只是借了一份文件,而且肯定要归还的,可还是落到这步田地,与毒贩、窃车贼、强xx犯,甚至杀人犯为伍。
    我不饿,但想起了食物。我没带牙刷。我现在不需用厕所,可当我想的时候怎么办呢?饮用水在哪儿呢?基本生存问题一下子变得尖锐起来。
    “鞋子不错。”一个声音响起,吓了我一跳。我抬头看到他们中的一个正居高临下望着我。他穿着白色的脏袜子,没有鞋,他的脚要比我长几英寸。
    “多谢。”我说。他说的鞋是一双旧的耐克牌多用鞋,不是篮球鞋,本不该引起他的兴趣。第一次我希望脚上穿的是以前在公司时的那双饰有流苏的懒汉鞋。
    “多大尺码?”他问。
    “十号。”
    抢我夹克的那个阿飞走近我;所有人都知道了我的尺码。
    “和我的尺码一样。”第一个道。
    “你想要吗?”我问,立刻开始解鞋带,“我愿意把我的鞋送给你。”我很快地脱下,他把鞋拿走了。
    我的牛仔裤和内衣会遭到怎样的命运呢?我忍不住要问。
    莫迪凯在晚上七点左右终于赶到。科菲把我从牢里提出来,向外走时他问我:“你的鞋呢?”
    “在牢里,”我说,“他们抢去的。”
    “我帮你要回来。”
    “多谢,还有一件蓝上装。”
    他看看我的左脸和肿了的眼角:“你没事吧?”
    “我很好。我自由了。”
    我的保释金为一万美元,莫迪凯和保释官一起在等我。我付给他一千现金,在文件上签了字。科菲索回我的鞋和上装,我的囚禁生涯就结束了。索菲亚开车来接我,我们坐进车里,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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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