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两颗子弹

    菲尔博士仍坚定地注视这个女人,她再次退缩于棺材边,仿佛是要以身体护着它。
    “夫人,”他继续说道,“你所爱的男人已经死了。如今,法律对他是鞭长莫及,而且,不管他做了什么,他也付出了代价。我们眼前迫切的难题——你我共同的难题,是阻止这件事张扬出去,让活着的人不受到伤害。但是,你知道,你是牵连在内的,虽然在命案中你并未真的参与。相信我,夫人,如果我凭一己之力可以解释整个案情,我一定会这么做的,绝不会拖你下水。我了解你也在受苦,但你自己看看,要我自己解开所有谜团,实在是不太可能,所以,我们必须以其说服哈德利刑事主任,务必把整个案子隐瞒下来。”
    他的声音中有某些特质,那是一种永不厌倦,永恒不变而且永无止境的同情心,这即是基甸·菲尔的怜悯之情。就是这种声音,仿佛能慰藉哭泣之人安详的入眠。这时,她的情绪已逐渐平复。
    “你知道了?”过了片刻她才热切问道,“不要戏弄我!你真的知道了?”
    “是的,我真的知道。”
    “上楼去,到他的书房,”她的声音不带一丝情感,“我随后会和你们会合,我……我现在无法面对你们。我得想一想,而且,在我上来之前,请勿和任何人交谈,拜托!不,我不会逃走的。”
    他们走出室外,菲尔博士猛然伸手一挥,抑止了哈德利发问。走在阴郁的楼梯间,一路上他们默默无语。来到顶楼的途中,他们不曾与任何人擦身而过,也没看到任何人影。再一次,他们走进了这间书房,室内是如此阴暗,哈德利遂转开桌上的马赛克灯。一旦确定房门关上后,他迫不及待的转身。“你要告诉我,是葛里莫杀了佛雷?”他追问。“没错。”
    “就在他躺在疗养所里神志不清,并且于众目睽睽下死去之际,他还能跑到卡格里史卓街,然后——”
    “不是在那个时候,”菲尔博士沉静的说,“你瞧,这就是你没搞懂的地方。就是从这里开始,让你走岔了路。事实上,佛雷比葛里莫早死。而且,最糟糕的是,葛里莫试图告诉我们确确实实的真相。当他得知自己已不久于人世时,他的确这么做了,他闪现了一丝人性的曙光!但我们却误解了他的意思。坐下来吧,我试着解释给你们听。一旦抓住三个要点,你根本不需要我来多做解释,案情便不言自明了。”
    他喘着气,低身坐进办公桌后面的椅子。接下来有好一阵子,他只是心不在焉的看着桌灯,然后才继续说道:
    “这三个要点,分别是:一,没有亨利兄弟这个人,只有两兄弟而已。二,这两兄弟说的都是实话。三,某个时间点的问题,将此案转往错误的方向。”
    “在此案中,许多事情的关键,都取决于转眼即纵的时间差,以及可资利用的时间差到底有多长。凶手会被讽刺的称为空幻之人,这即是原因之一:而本案的谜团核心,应该在于时间点的误解。只要你回过头想想,很快便会发现关键所在。”
    “还记得昨天早上吧!基于某种理由,我认为卡格里史卓街一案必有古怪。那三名可靠的目击者,分秒不差的一致指出枪击事件是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我毫无来由的随意乱想,为何他们能以如此令人吃惊的精确度,来证实彼此的说词?在一般的街头事故中,即使是最冷静的目击者,通常都不会特别注意这类细节,或当下查对自己的表,也不见得能(即使他们能如此应对)奇迹般的对案发时间一致认同。然而,这三人皆是诚实可信的良民,因此他们的异口同声,必然有其原因。这个时间点一定是被霎时灌进脑海中的。”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死者倒地之处的正对面,是一扇亮着灯光的战士橱窗,在那儿附近,这是唯一有灯光的橱窗;那是一家珠宝商店,也是当时他们眼前最显著的目标。它照亮了受害人;它也是警官匆忙赶来搜寻凶手的第一现场;它很自然的成为众人的焦点。在面对着他们的橱窗里头,有一个设计独特的巨型时钟正对着他们,这玩意立即吸引三人的目光。无可避免的,警官当下会确认时间,而理所当然的,另外两人也是同样反应。于是,他们便达成共识。”
    “不过有一件事,当时看来不太重要,后来却叫我有些困扰。葛里莫被杀之后,哈德利召唤下属赶到这里,随即又派遣一人去捉拿嫌犯佛雷。警方到达这里的时候……是什么时间?”
    “约莫十点四十分,”兰波说道,“这是概略的估计,是我从我的时间表中推算出来的。”
    “接着,”菲尔博士说道,“有人被派去捉拿佛雷。此人抵达卡格里史卓街时,应该是几点?大致上,是介于推定佛雷被杀之后的十五至二十分钟内。然后,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出现一堆叫人难以置信的事!佛雷被送到医师的诊所,他已经气绝,验过尸体,还有一场确定身份的工作等着忙活;接下来,套用新闻报道的措辞:‘耽搁了一阵子之后’,小货车前来把佛雷移送至停尸间。这么多事情!为了捉拿佛雷,哈德利的手下匆忙赶到卡格里史卓街,却发现整个事件刚刚宣告结束,而威瑟警官已挨家挨户的查问。整场纷纷扰扰的乱象,就这么平息了。这似乎叫人难以相信。”“不幸的,愚钝如我者,甚至在昨天早上看到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时,都未能明白它的重要性。”
    “再回头想一想。昨天早上在我家吃早餐时,贝特斯突然来访,我们和他谈话——谈到几点呢?”
    博士暂停了一会儿。
    “刚好谈到十点整,”哈德利突然回答,并打了个榧子,“没错!我想起来了,他起身离去时,议会大钟正好开始报时。”
    “对极了。他一离开,我们跟着穿戴帽子和大衣,动身直往卡格里史卓街去。我们戴上帽子,走下楼梯,在周日早晨行人绝迹的街道上开了一小段车程——若是换成周六晚上的交通状况,这一趟车程只需十分钟——总共花了多少时间?你就随意说个合理而宽裕的数字吧。我猜你会说,了不起二十分钟罢了。但是到了卡格里史卓街,当你引导我去看那家珠宝店时,那别致的钟正指着十一点。”
    “甚至到了那个时候,我那沉思中的笨脑子,也未能看清始终和其蕴含的玄机,这和案发当晚,三名目击者处在纷扰的情况下,没有看出真相是如出一辙。后来,桑玛斯和欧洛奇鼓动我们上楼至伯纳比的公寓。我们勘察了很久,接着又和欧洛奇交谈。当欧洛奇侃侃而谈时,我突然意识到,在这死寂般的早晨时光——街上安静地只听得到风声——响起了一种不一样的声音。这个声音,便是教堂钟声。”
    “说到这里,你想,教堂钟声是何时开始鸣响的?不会在十一点以后,因为礼拜仪式早就开始了。通常是在十一点前,而且那是一种预备钟响。然而,如果我选择相信德制时钟所指示的时间,我迟钝的脑子开窍了。议会大钟和我们开车前往卡格里史卓街的路程,一并在我脑海里浮现,而且把教堂钟声和议会大钟连结起来对抗(哼!)那中看不中用的外国钟。我们可以说,教堂和议院不可能同时出错……换言之,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是快了四十多分钟。因此,卡格里史卓街的枪击命案,不可能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事实上,命案的发生,一定稍早于九点四十五分。大致上来说,是九点四十分。”“其实,迟早都会有人发现这件事;说不定已经有人注意到了。像这样的命案,一定会登上验尸法庭,到时有人来驳斥时间的正确性。不管你会一眼看出真相(或有所期盼),或者脑中更形混乱,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卡格里史卓街命案,比九点四十五分——这是戴假面具的人,来按屋子门铃的时间还早发生了几分钟。”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哈德利提出异议。
    “那个可能的犯罪现场?确是很难理解,我可以为你把整个来龙去脉说个明白。”
    “好吧,先让我自己弄清楚。就像你讲的,假如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枪杀佛雷的时间,是快要九点四十五分——”
    “我可没这么说。”菲尔博士说道。
    “什么?”
    “只要你耐着性子,从头听我道来,你就会明白怎么回事了。上周三晚上,当不光彩的往事一成过眼云烟时,佛雷首度现身了,他显然离开了墓穴,来到瓦立克酒馆,叫人难堪的当面威胁他的大哥。这时葛里莫就决定要杀他。在全案中,你瞧,葛里莫是唯一有动机杀佛雷的人。我的老天!哈德利,真怪不得他有杀人动机!他日子过的安然无恙,有钱,又受人尊敬;往事已长埋于地下。然后,出其不意的,大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嘴角带着冷笑的瘦长陌生人走了进来,这人居然是他的兄弟皮尔。葛里莫越狱的时候,让他的一位兄弟惨遭活埋而死;而若非一场意外,连另一个兄弟也会为他所害。即使到了今天,他仍会因此遭到引渡,然后被吊死;而眼前,皮尔·佛雷已经追查出他的下落。”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瓦立克酒馆,当佛雷突然出现在葛里莫的面前时,他说了什么吧?仔细想想他说的话,以及做了些什么事,你就会发现心惊胆战的佛雷,根本不像他所伪装的那样鲁莽疯狂。如果他的目的,只是要报复私人恩怨,何必当着葛里莫的朋友面前出言讽刺?他拿他死去的兄弟,来作为恐吓的筹码;不过,他提及已故的兄弟,也只有那一个时候而已。为什么他说:‘和我比起来,他对你可是深具威胁’?因为那位已故的兄弟,能吊死葛里莫!为什么他说:‘要让我兄弟出马来拜访你吗’?而且随后,他递给葛里莫的名片上,为何地址写得如此详细?那张名片,他的话语和后来的举动,都是有意义的。佛雷当着许多人面前,对葛里莫摞下狠话,其实这是话中有话,他真正的意思是:‘大哥,自从咱们年轻时候犯下枪案以来,你身子发福了,而且发财了。我却是穷得很,而且厌恶自己的工作。眼下,你是要来我落脚的地方坐坐,咱们把事情做个了断,或者,要我让警察约你来谈谈?’”
    “勒索。”哈德利静静的说。
    “是的。佛雷的思考逻辑是异于常人,但他不是傻子。在他恐吓葛里莫的最后一句话当中,请注意他的表达方式,是多么拐弯抹角:‘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险,但我已经准备冒险一试。’此句话如同前例,我们总是事后才明白。他对葛里莫的态度,依然是坦诚相对:‘大哥,你可能会杀我,就像杀三弟一样,但我愿意冒这个险。所以,我是该和颜悦色地来拜访你呢,还是让我死去的兄弟来吊死你?’”
    “我们来看命案当晚他的行为举止。还记得他带着兴奋之情,砸碎并丢弃所有变魔术的家当吧?当时他对欧洛奇说了什么?从我们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这句话只有一种解释。他说道:‘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这意思当然是,葛里莫和他达成了协议。佛雷是指他自己即将脱离苦海,即将带着一大笔钱,回到自己终老的老窝;为了不泄漏计划,他无法把话说得更明确些。尽管如此,他清楚他的大哥是只老狐狸;过去的经历,便是最好的见证。但当他和欧里奇谈话时,又不能丢下一个容易令人起疑的警讯,万一葛里莫真的付钱给他,那就麻烦了;不过,他还是留下一个提示:”
    “‘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
    “这句最后的声明,待会儿我再来解释。话题先回到葛里莫身上。说真的,葛里莫根本没想过要和佛雷达成协议。佛雷一定得死。在博士(这个家伙,你们都知道,是我们遇过的人当中,最沉迷于巫术的)狡猾精明,矫饰做作的心态里,他决心不再和这讨厌的兄弟纠缠不清。佛雷非死不可!但干这事,要比表面上困难许多。”
    “如果当初,佛雷是私下来找他,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有瓜葛,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但事实上,佛雷相当有一套。他面对一群葛里莫的朋友,公然表明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并且还暗示着,他手上有葛里莫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真是棘手!假如这时候佛雷死了,而且显然是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有人说:‘啊哈!这不就是那个家伙。’紧接着,一堆要人命的调查行动,或许会接踵而来;因为天晓得佛雷还和多少人提过葛里莫。他唯一不可能向别人透露的,即是威胁葛里莫之事;这件最后的行动,他一定会守口如瓶。不管佛雷出了什么事,只要他翘辫子,调查工作就有可能牵连至葛里莫身上来。对葛里莫而言,现在他唯一该做的,便是老老实实的装出佛雷在纠缠他;他寄恐吓信给自己(还故意做得不明显);以巧妙的方式,把一家人搞得人心惶惶;最后一步是,他告知每个人,佛雷恐吓他当晚将来造访,而他自己也准备要迎接来客。你们很快就会明白,他如何策划布置出一个如此高明的谋杀诡计。”
    “他打算营造出这样的视觉效果:在周六晚上,有人目睹凶恶的佛雷前来拜访他。这里应该要安排几个证人。当佛雷走进他的书房,两人要单独在房内,要有争吵声,搏斗声,枪声,然后是倒地声;房门被打开后,应该只发现葛里莫一个人而已——会有子弹划破他的身体,情况看来严重,其实却只是皮肉伤。现场不会找到凶器。窗外垂吊着佛雷的线索,让人推测佛雷已逃之夭夭(请注意,本来预期当晚不会下雪,如此一来,便无法追踪足迹)。而葛里莫会说:‘他以为他杀了我,我赶紧装死,然后他就逃走。不,不要通知警方抓他,他是个可怜人,我没受伤。’翌日早上,佛雷被人发现死于自己的住处。死因是自杀,他用枪抵着自己胸膛,接着扣下扳机。手枪就掉在他身边,桌上还留着一张遗书,说他想到自己杀了葛里莫,绝望中只好开枪自我了断……各位先生,这就是葛里莫的如意算盘,打算要变的魔术。”
    “可是,他要如何执行整个计划?”哈德利问道,“何况,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
    “是的。想当然耳,计划的执行失败了。魔术的后半段,是佛雷走进书房,其实当时佛雷已命丧卡格里史卓街的公寓里。等一下我会说明这个部分。借助杜莫太太的协助,葛里莫早已有准备。”
    “他告诉佛雷,他们可以在烟草零售店顶楼佛雷的住处碰面,时间约在周六晚上九点钟,他准备以现金和他和解(别忘了,佛雷兴高采烈的辞掉工作,烧掉家当,离开莱姆屋的剧场时,约莫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周六晚上动手,是因为众人皆知每逢周六,他整晚都会独自呆在书房里,绝不许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来打扰他。他选择那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他出入往返必须经过地下室,以及地下室门前的通道门(英国旧式房屋侧边有低洼凹庭,由栏杆与走道分隔,凹庭设有楼梯,并有门通往地下室);而房间位于地下室的安妮,周六晚是她外出的休假日。你们还记得,葛里莫在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一直到依证人所言的,九点五十分打开书房门接见访客为止,这段时间内没人见过他。虽然杜莫太太宣称,九点三十分曾在书房与他交谈,当时她正要收走咖啡杯和托盘——我待会儿会告诉你我为何不相信这件事。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书房。他人在卡格里史卓街。他事前交待杜莫太太,要她在九点三十分到房门附近探看,然后找借口现现身。为何要这么做?因为葛里莫吩咐米尔斯,必须于九点三十分上楼,然后从走廊的另一端监视书房门。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佛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而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的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伯纳比当然在打牌,贝特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离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荡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佛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优哉游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这些没用的飞舞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佛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的扣下扳机。”“当时,他们俩在那栋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佛雷的胸膛发射,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佛雷身边,冷静又急速的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佛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佛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在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佛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
    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杜勃曼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伯纳比的秘密公寓里。”“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纳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
    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伯纳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伯纳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哈德利点头示意。
    “是的,没错。楼梯尽头还有个短梯,可通往屋顶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还有,佛雷房间的外头,也有个驻脚台,踏上去即够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顶。葛里莫要到卡格里史卓街,一定是走后巷——从伯纳比公寓的窗户,我们看过那条巷子——所以才没在街上现身。他走进后门(就像伯纳比和萝赛特一样),直上顶楼,再从那儿爬上屋顶。然后他沿着每层楼的屋顶行走,来到了佛雷的住处,再由天窗着地,就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此外,他也很清楚,当晚伯纳比一定在别处打牌。”
    “就在这时候,事情出了状况。他必须赶在佛雷回来前,先到佛雷的住处,因为不能让佛雷怀疑他为何要踏着屋顶而来。不过我们知道,佛雷早就有所怀疑。谁叫葛里莫居然要求佛雷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索回来——葛里莫需要这绳索,作为捏造佛雷借此逃逸的假象。或者是,在过去的几天中,佛雷曾看到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闲晃;说不定还见着他在屋顶上闪躲回避,并快速往伯纳比公寓走去,因而佛雷认为,他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之处。”
    “九点整,在煤气灯照明的房间里,两兄弟碰头了。他们谈些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也永远不会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葛里莫平息了佛雷的疑虑;谈话气氛变得宾主尽欢,以前的过节仿佛不复存在;葛里莫是谈笑风生,并说服佛雷写张字条给房东。这时候——”
    “你所说的我通通没有意见,”哈德利含蓄的说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葛里莫跟我们说过。”菲尔博士说道。
    哈德利闻言后,双眼直瞪着他。博士继续说:
    “确实如此。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当下我就明白了。你们也会如此的。且让我们继续。”
    “佛雷写完字条,穿戴帽子和大衣,准备要离去;因为葛里莫要让情况看起来,像是佛雷从外头回来后,再开枪自尽,换言之,是要制造佛雷刚从葛里莫府邸回来的错觉。他们俩正要动身,这时葛里莫倏然出手。”
    “或许佛雷潜意识里仍有防备,或许他曾转瞬间冲向门口,因为他自知不是葛里莫的对手,也或许两人发生扭打缠斗;这我们都不得而知。总之,佛雷突然转身背向葛里莫急于脱困,而持枪抵在佛雷大衣上的葛里莫,此刻却犯下可怕的失误。他开枪了,但那子弹却未打中正确位置。原本应该一枪穿心,结果是击中左肩胛骨下侧。两件枪击案虽是一前一后,但此枪伤和后来让葛里莫致命的伤口,几乎完全雷同。枪伤虽然严重,但都不至于当场毙命。同样的死亡模式,却先后发生在这对兄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啊。”
    “佛雷应声倒地,毫无招架之力,而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不然葛里莫可能马上再动手了结掉他。但在那一刻,葛里莫一定惊骇得乱了方寸。就是这样,他的全盘计划已毁于一旦。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还能开枪射伤自己吗?如果不能,那是上帝保佑。但更糟糕的是,在子弹乍发,佛雷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个当下,他曾开口大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也以为会有人闻声追赶过来。”
    “在这个紧张的时刻,幸好他还有足够的理智和勇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时佛雷已动弹不得,正好手也横放在脸边。他连忙把枪塞进佛雷手中,并拾起那卷绳索。尽管出了差错,但计划还得照旧进行。而且他也很清楚,绝不能在浪费时间,也不能再发出枪声,以免别人听见。他急忙冲出房间。”
    “屋顶,没错!屋顶是他唯一的机会。他仿佛听到四处追赶而来的鼎沸人声;搞不好,记忆中匈牙利山脉下暴风雨肆虐中的三座恐怖墓穴,都瞬间苏醒过来了。在他的想象中,众人已发现他,并且冲过屋顶来追逐他。所以,他急奔进伯纳比公寓屋顶的天窗,然后躲入伯纳比幽暗的公寓里。直到此刻,他的机智才逐渐恢复……”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还发生了什么事?皮尔·佛雷伤得很重。但他的身体犹如铁打的一般,当年能在活埋中硬撑过来,现在也不例外。凶手已经走了,但佛雷绝不会就此屈服。他必须找人帮助,他得去……”
    “去找医师。哈德利,昨天你问我,为何佛雷要从街头走向另一端的死胡同。因为(如同你在报纸上读到)医师住在那里。后来,他也的确被送到那家诊所。他自知伤得极重,但他还未被击倒!他站起身,仍将帽子和大衣穿戴好。这时,枪还在他手中,他顺手把它塞入口袋,因为也许还用得着。他力求脚步稳定的走下楼,来到寂静无声的街巷。
    看来枪声并未引起任何骚动。他走着……”
    “你可能会问,他为何走在街道正中央,而且足迹完整呈一直线?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非要去拜访某人,而是他知道凶手一定躲在附近,他希望给凶手致命一击。他自认情况对他有利。在他前方,有两个人走得极快。他经过了有亮光的珠宝店,看到右前方的街灯……”
    “但是,同一时间里,葛里莫在干吗?他没听见追逐声,不过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顶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经引发什么骚动,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马上便可分晓。他可以走下楼来到正门,往外窥看,望望街道,不是吗?不会有任何危险的,反正伯纳比的公寓根本无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并轻轻打开门,他的大衣未扣上,显然可见身上缠绕着绳索。他一打开门,门旁的街灯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刚好面对着某人——这个缓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栋屋子里弃之而去的那个死人。而就在这最后一刻,兄弟俩又面对面了。”
    “在街灯的照耀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攻击目标。身心既痛苦又兴奋的佛雷,终于崩溃发狂,他毫不犹豫的放声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这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他举起同一枝手枪发射。”
    “佛雷的最后一击,可说是竭尽所能。鲜血立即从他身上溢出,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声喊叫,原本试图往葛里莫身上投掷手枪(这时已无子弹),却脱手向后飞出,随即他就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一枪,便是三位证人在卡格里史卓街听见的枪声;也就是这一枪,在葛里莫及时关门之前,已穿入他的胸口。”

《三口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