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猎鹰之心

  “杀手盟”内堂,气氛很热烈,因为司马屠特地买回了很多酒,说有一件大事要宣布,在宣布之前却要大家饱餐痛饮。
  所有杀手盟的兄弟都欢聚一堂,这是很难得的机会。这几年来,兄弟们从未聚得如此齐整。平时不是打探消息,就是四处奔波,铲奸除恶,以致能满全堂的机会几乎没有。而现在司马屠却发出杀手令牌,招聚所有杀手盟兄弟回首堂,所有的任务都放在一边。
  这是什么重大的事件呢?这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呢?没有人知道,也不必知道,杀手一向有耐性,为了杀上一个人,他们可以在那儿静伏三天三夜,带足干粮,身子挪都不挪一下。
  何况这只是一顿酒宴的时间,有什么不能等,又有这么奉盛的酒菜,那件大事什么时候说都无所谓,哪怕不说。反正杀手之事总离不开一个“杀”字,只要该杀无论是谁,都要杀!这便是杀手盟兄弟的个性。
  “杀手盟”的兄弟每个人都是杀人好手,每个人都最懂得杀人的方法、杀人的经验、搏杀的技巧,没有哪个帮会,比“杀手盟”的兄弟更懂。对于江湖中人来说,宁可去惹少林,惹武当,也千万莫去招惹“杀手盟”。无论是谁都会害怕“杀手盟”那防不胜防的杀招,那防不胜防的杀人方法,更有那种悍不畏死的杀手精神,在江湖中,“杀手盟”绝对可以算是个厉害的组织。
  “杀手盟”的威名还不仅仅在于杀人的技巧、方法、经验,还在于所有杀手之间的默契配合,那才是所向无敌的主要原因。因此“杀手盟”中的每个兄弟之间的感情都很深,那是在一次次生死过后换来的友情,那是用血和肉交浇的友情。没有比这种在友情更真挚,更感人。所以他们放开肚子喝,气氛之热闹真是无与伦比。
  猎鹰已经猜到司马屠要宣布什么大事情,他很清楚,所以他很痛苦,他痛苦为什么他要知道这件事情,他痛苦为什么司马屠会是这样的人,他痛苦怎样在正义、友情和思情上作选择。他甚至有些痛苦去见司马屠。他知道兄弟们聚在一起会很快乐,他知道兄弟们聚在一起的机会或许这是最后一次,可是他却不敢面对那残酷的抉择。
  司马屠还没有到,所有的人心中只是充满了欢悦,除了猎鹰之外。但猎鹰却是他们除司马屠外最尊重的人,也便成了众人的偶像。
  洪华与谢成等兄弟与猎鹰的关系最好,那五十名杀手兄弟对猎鹰的爱戴几乎更胜过司马屠,所以他们敬酒时也很诚恳,但洪华和谢成却看出了猎鹰心中的不快,他们还以为是为了与冯家的事,也就并不在意。
  猎鹰喝了很多酒,但他没有醉,他心中很清楚,于是他向洪华、谢成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说起来也并不是很奇怪,但在这热闹的气氛下,这个问题却显得是那样不协调。
  “洪老弟、谢老兄,我有句话想问……问你……们。”猎鹰的舌头有点打结地道。
  “猎大哥,有话就问吧,咱们兄弟间格老子的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洪华粗豪地道。
  “我想问你们,在‘恩情’与‘友情、正义’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一个,你……你们格老子的选择谁?”猎鹰的舌头虽然有点大,但话意还是说清楚了。
  “格老子的,这么高兴的时候,选择这鬼东西,不合适吧?”谢成笑骂道。
  “要选,格老子的,我……我说了,你们就得回答,否则……老子……老子说话是放屁呀,管它狗屁高兴的时候,还是不高兴的时候。”猎鹰有些不高兴地骂道。
  “这……这个倒很难回答。论理,咱们应该选择后者,但这个恩嘛,我们也还得报。”
  洪华有些为难地道。
  “对,洪老弟说得没错,我也赞成他的观点。”谢成附和道。
  猎鹰沉声道:“来,我们喝下这一碗,我想去找个女人搂着睡觉。”
  “可是盟主他还没来呀?”洪华疑问道。
  “格老子的,你喝不喝,不喝老子走了。”猎鹰脾气有些燥怒地道。
  “好,我们喝。”洪华与谢成两人相互望了一眼,便把酒灌入了腹中。
  猎鹰心中一热,拍拍两人的肩膀,伤感地道:“好兄弟,今天你们可能就要作出刚才的选择,你们要好自为之,小心一些,最好在盟主来时把这些酒逼出来。言尽于此,我先走了,盟主问起来,便说我醉了,先走了。”
  “猎大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洪华感到事态有些严重地问道。
  猎鹰满脸通红,苦笑道:“但愿我能知道,不过我想告诉你们,‘绝杀’兄弟没死,他的仇人便是‘毒手盟’,就只这么多了,若能让各位兄弟在盟主到来之前保持最清醒的状态是最好的,那就是把酒全逼出来。”说完也不理会洪华与谢成的问话便摇摇晃晃地走了。
  他想找的当然是雪莲,在宜宾谁人不知雪莲是猎鹰的女人,连这里最有钱的土豪都不敢打雪莲的主意。猎鹰是个奇怪的人,他把雪莲赎了出来,但也在“醉花楼”买了一间房,他并没让雪莲搬出来,而是让雪莲住在那里。因为他觉得“醉花楼”很有情调,只有在那里,心情才会好一些。
  杀手本都是很寂寞、很孤独、很冷僻的,可却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醉生忘死的地方。
  猎鹰不仅拥有雪莲,他每一次来到“醉花楼”时,先还要让那些向往他的骚美人给他按摸,陪他喝酒,那样才够味。
  这时的猎鹰有些醉意,不仅有些醉意,而且还有些烦躁。敞开胸膛,露出油亮发黑而且凹凸如丘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扛着长剑走在大街上,别有一番野性和气势。那张刀鞘脸,如刀切一般轮廓分明,带着微微的紫膛色,给人一种金刚化身之感。
  那些走过的男人,望着那凸起的肌肉总是带着向往羡慕的神色,而那些村姑、少妇们看了都露出神迷的目光,有一种崇拜而又爱慕之意。
  猎鹰并不在意,他走路似乎很霸道,挺起胸膛,就像是巨车在路上辗过一般,每人都会给他让路,出于一种敬服,出于一种畏惧。
  带着一路的酒气,走过了几条街。宜宾不小,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也有三江、三山、三塔之称。
  金沙江、岷江,长江的汇合处,而形成“黄金水道”的重要地域,成为川、滇、黔等门户的交通枢纽,物资的集散地和商业中心。宜宾不仅是商贸中心,向来酒也是很出名的,从古到今,都有酒乡、酒城之称,当年诗仙李白也曾醉倒于此。
  穿过两条街道,猎鹰在心中似乎有一道阴影划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只是凭着天生鹰隼般的那种灵觉,似乎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于是他把心神集中。路依然是那样地走,但他的耳朵却在倾听四面的动静。
  有人在跟踪,他清楚地感觉到了,跟踪的人很有技巧,应该是个高手,而且还不止一人,绝对不止!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侦察高手,本就是跟踪、杀人的高手,所以他知道跟踪的人不止一个。
  不止一个跟踪的人,而且还有分立在各哨点上的人,他明白,这一条街看似很热闹,很平静,但至少有四五个敌人,是针对他而来的。
  猎鹰绝不是善男信女,更何况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谁惹他谁就得倒霉,同时,他很不喜欢被动,只要他认为你是敌人,便会不问情由地先下手。这是他做杀手的一贯作风。所以他向一个卖小玩意的小摊上走去。
  那是一个干枯的老头在卖东西,而挑东西的却是一个带着竹笠的汉子,猎鹰凭着他那敏锐的直觉,知道这汉子便是和跟踪他的那帮人一伙的,而且身上充满了奸诈之气,绝不似一个好人,所以猎鹰挑中了他。
  “老头,把那个玉镯子给我摘一对来,老子要送给我的小情人。”猎鹰装作很粗豪的样子,老远便叫道,然后才大踏步向小摊边走去。
  “是,大爷,你要哪一种?”那干瘦的老头似是对猎鹰很敬畏,恭敬地问道。
  “格老子的,当然是最好的一种了,这还用问吗?”猎鹰快步走了过去,一身酒气夹着微怒之意。
  那戴竹笠之人没有什么反应,他根本就未曾知道猎鹰己识破了他的身份,所以他很放心。
  猎鹰的脚步逐渐靠近那大汉,他知道如何收敛杀气,他更知道如何迷惑敌人,还有五尺远,便轻轻扔了一两碎银,向那千瘦的老头沉声道:“够不够,不够就说,老子再补。”
  “够,够,用不了这么多钱。”那干瘦的老头恭声道。
  “哦……”猎鹰已走到离那大汉两尺远时,右手突然动了。
  动了右手,是抚着剑柄的右手,那扛着的剑,连鞘一起如一条毒龙般捣向那大汉的腰际。
  除了猎鹰自己外,谁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来这样一手,不声不响地就动手杀人,毫无半点征兆。
  “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名大汉猛地向前一扑,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然后就像一滩烂泥般倒了下去。
  “啊……”老头一声惊叫。
  “这是给你的受惊费用,别大惊小怪,我就是猎鹰。”猎鹰又掏出一些碎银给老头温和地道。
  “你就是猎大爷,小人不敢收,这手镯子就送给大爷吧,请大爷笑纳。”那干瘦的老头惊慌失措地道。
  “好,这手镯子我就收下吧。”猎鹰伸出钢铁般的手去接那对手镯。
  蓦然,一道寒光从老头子的衣袖中飞出,那对玉镯也“呼”地一下化作两道旋风向猎鹰的玄机穴和云门穴攻到。
  猎鹰脸上显出一点惊色,但他的身子迅速向后一仰,手中的剑向上一挑,而右脚急踢向老头的小腹,这也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作出的最快反应。杀手毕竟是杀手,天生的敏捷,加上后天的训练,已使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最快的反应。
  那道寒芒是一把小剑,长约一尺的小剑,但却很锋利,不仅很锋利,而且很狠辣,当猎鹰仰倒之后,那把小剑竟以斜截之势斩向他踢至的右脚。
  蓦然,寒芒一盛,猎鹰所执的那把剑鞘猛然飞向玉镯,而鞘中的剑却突然抽出,化成一道厉芒挡住那把小剑,这电光石火之间的反应使老头应接不暇。
  “噗,哇……”这一脚正好踢在老头的小腹之上,而长剑挡住了那把小剑,剑鞘也与玉镯相击,这是一道很轻柔很别致的力道,玉镯未破但却飞了出去。
  寒芒一闪,剑已回鞘,猎鹰很潇洒地转身面对几位逼来的大汉。
  他对自己的脚很有信心,老头绝对活不了,他清楚地感觉到,对方的心脏已经碎裂,而且椎骨也被他脚尖发出的一缕真气击断。所以他根本就不去理会那干瘦的老头。
  猎鹰伸出剑鞘,在空中插了两下,那两只飞坠的玉镯立刻套在这剑鞘之上,角度之准,动作之潇洒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玉镯的玉质很好,雕工也很别致,但却似乎染上了鲜血一般艳红,不!还有一丝灰蒙蒙的雾气般的东西。很淡,很淡,但却瞒不过猎鹰的眼睛,这玉镯是在毒中染过的,猎鹰心里十分明白。
  街上的人惊动,因为有人杀人了,举手投足便杀死了两人,没有人会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没有人喜欢和杀人狂在一起,但也有好事者,也有好奇之人。街道堵塞了,两边都是人潮,但却为猎鹰留下了一块很大的空间,那些小店都噼哩叭啦地把门关上,生怕祸及池鱼。
  猎鹰的酒意立消,对手有五人,但他却知道,那些好奇的人群中至少还有数人。他不禁暗暗叫苦,这些热心的观众却堵住了他的退路。刚才那一剑、一脚都很侥幸才能成功,若非对方轻敌大意,恐怕还得费上一番功夫,才能奏效。而面对这五个汉子,到时必定会受到围攻。
  这五人封住了猎鹰的去路,都是好手,从他们准确地选择方位来推断。
  “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在这地头上找老子的麻烦?”猎鹰声音很冷地道。
  “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我们现在已经来了,不敢也变成敢了。”那个立在猎鹰正前面的黑脸大汉沉声道。
  猎鹰扫了几人一眼,冷然道:“你们从那么远便跟踪我,到底意欲何为?要是想乞讨几两银子的话,老子我不在乎。”
  “哼,你的银子还是留着你自己买棺材吧,我们只要你的命。”那黑脸大汉狠声道。
  “老子XXXX娘,格老子的,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却来扫老子的兴。”猎鹰故意怒骂道。
  然后把腰杆一挺,头一昂,立刻从四周涌来几股庞大的气流聚于一身。刹那间,他整个人就像一座高山一般威猛、强霸。
  气势不断地凝聚,所有的人都清楚地感应到了,猎鹰不仅是“猎鹰”,还是一头魔豹,一头欲择人而噬的魔豹!那浑身凹凸而起的肌肉澎涨得欲裂衣而出,胸肌都似蕴含了爆炸式的力量,没有人看了不心惊,没有人看了不被其威势所摄。包括那五人在内,都一阵骇然。
  五人也感觉到了一种逼人的压力,于是他们动了,他们动得很快,不仅人动,手中的兵器也在飞动,有剑、有刀、有枪、有钩。每个人的出手方式都不同,每个人的出击角度都不同,但每个人的目标却相同,那就是猎鹰!没有人想让他蓄够力量,蓄够气势,所以他们必须抢攻。
  猎鹰绝不是好惹的,猎鹰更不是善男信女,他凶狠起来,狼都要敬他七分,他也不是什么江湖大侠,他不必拘泥于礼节、仪表。
  “呼呼!”剑鞘上的两只玉镯快捷地飞了出去,在阳光下耀起一抹血红,以风雷之势向攻来的五人撞去,猎鹰乘势后退三步,来至那已死去的老头旁。
  五人的兵器很凶猛,似平要绞碎那对玉镯,因为他们知道这玉镯上淬有剧毒。
  离他们只有一丈远,那杆大枪,迅速向玉镯击去,只听“轰”地一声,那玉镯自己爆裂开来,以满天花雨之势向五人扑去。谁都没有想到猎鹰竟来上这一手,竟在玉镯内积留了第二波真气。
  本来五人与猎鹰的距离并不太远,不过三丈而已,但也就是这个距离,却使那爆裂的淬毒玉块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每个人都运足功力,在面前幻出千万道光影。
  “叮叮……当当……”碎玉与刀、剑、枪、钩相击,发出一阵悦耳的音乐。然后便是满天的残红,是那血玉碎片坠落的前一刻所显示的奇景。阳光透过那血色的玉身,给人带来一种迷幻陶醉的风情。
  “呼,嘶……”在朦朦的血色之中,猎鹰挑起了那摆满玩意的小摊。那是一张在地上铺开的红布,上面摆满了小玩意儿。而这一刻,小玩意再也不是小玩意,而是杀人的凶器,每一件东西都带着疯狂的杀意,每一个小玩意儿都成了择人而噬的活物,呼啸着全都向那五人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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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门风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