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个问题,雷老一直没有回答过,所以原振侠又再一次提了出来。
  雷老神情很尴尬,支吾了片刻,才道:“小毛说我是做梦,可是我不愿自己骗自己,我知道那不是梦,是实在的事。”
  雷老的这番话,听来好象很复杂,其实也很简单。他的意思是,一切发生的事,为他带来了精神负担和压力,如果他自己也相信那是梦境,自然压力也消失了。
  可惜每一个医生都告诉他那是梦,他却偏偏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不但他的精神压力一点也没有减轻,连那些医生也成了“屁医生”。
  原振侠这时,心中想,雷老和昌叔商量,昌叔一定会拒绝。因为昌叔要是答应了,至少就要原振侠,也到那个被雷老称为“古墓”的地方去!
  雷老可以一再进入梦境中的古墓,但是他用什么方法,把原振侠也带进去?
  所以,原振侠把话说在前头:“雷老,昌叔若是拒绝我帮忙,可想而知,麻烦不是很严重,要不要人帮忙都无所谓,你也不必把这事放在心上了!”
  雷老一听,立时现出极度不以为然的神情,而且有“你懂甚么”的不屑。不过他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哼了一声,表示不满。
  原振侠感到没有什么可以再做的了,就转身走向门口。在门口,他顺口说了一句:“雷老晚安,锁好门。”
  雷老又“哼”了一声:“我向不锁门,谁要来,只管来好了。”
  原振侠心中,只觉得好笑──像雷老这种时代的人,思想和行为,往往十分矛盾。
  雷老很自豪地说他向不锁门,那是表示他为人光明磊落(中国北方乡下,屋子的门要打开,表示没有什么事见不得人),可是他又在房间的地上,布下了梅花八卦桩去防人,不是矛盾得很吗?
  原振侠倚在门框上,写下了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告诉雷老:“你什么时候出市区,可以在我那里歇足。”
  雷老居然十分知情识趣,甩手拧头:“别客气了!你们这种新派人,屋子里说不定藏着女人,我老头子去了,可不方便。”
  原振侠听了雷老的打趣话,不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住所,虽然不大,可是出色的美女如黄绢,如海棠,如玛仙,也都曾经留恋不去,不知有过多少甜蜜难忘,回肠荡气的日子。可是如今,却什么也没有了。
  一想到这一点,原振侠不禁大是怅然。本来,他还想雷老多说点经历来听听──雷老百年来在江湖上的阅历,义气儿女之间的恩仇,必然有许多曲折离奇的故事。
  可是这时,他想到自己生命中的三个女人,一个和外星人产生了真正的爱情,一个则干脆变成了外星人。
  另一个为了拯救一个在危机中的星球,在茫茫无际的宇宙之中飞驰。能在住所中陪伴自己的,只有酒和音乐。
  他怅然之余,感到自己的遭遇已经够离奇的了,自然意兴阑珊,没有兴趣再听别人的故事了。
  雷老送了出来,刚好阿财和几个人走了过来。雷老吩咐两个人送原振侠出去,因为荒山野路,一个人走路,多少有点危险。
  而原振侠则自恃身手──他连远离地球的“观察地带”都去过,又怎会在乎这一段山路?
  再加上他的心情不好,不想再敷衍别人,所以一口拒绝。
  倒是阿财,依依不舍地跟了他一段路。看到阿财兴奋莫名,原振侠也代他高兴。
  这一晚,原振侠回到住所,已是深夜,又喝了好一会酒才睡去。
  第二天到了医院,那五官科主任就找了来问:“我叔公他──”
  原振侠苦笑着摇头:“我的看法,和精神病科医生一样,他是患了妄想症。本来也不要紧,可是他自己妄想,对不起他早年的一个救命恩人,这才严重。”
  主任倒真的十分关心雷老,神情焦急,连连搓手:“那怎么办?”
  原振侠笑:“走一步算一步,我已答应和他一起应付在梦境中的困难,希望可以有结果。”
  主任连连叹息,忽然说了一句:“他不是我的亲叔公,但他是我家的救命恩人,我父亲是他从万人坑中拉出来的!”
  这句话,听得原振侠不禁遍体生寒──“万人坑”是大屠杀之后,处理尸体的方法。那是惨绝人寰的事,在乱世,多有发生,日本皇军,就在中国各地,不知建立了多少万人坑。
  主任的这句话,可以说是有血有泪。原振侠伸手在他的肩头上拍了拍,表示同情。
  一连几天,原振侠的心情,都没有平复。晚上抬头向天,他倒宁愿阴云密布,不然,满天都是星星的话,他会试图找出玛仙,和她率领的那批爱神星机械人在什么地方──当然必然失望,他找不到,那就更加失落。
  那一晚,当他被门铃声弄醒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看了看床头的钟,是凌晨二时。第一下门铃声就已弄醒了他,他睁开眼,坐起来,心中在想:谁?
  当他走到门前的时候,门铃第二次响起。原振侠就打开了门,一面以手掩口,打了一个呵欠。
  他这个呵欠只打了一半,张大了口,就合不拢来了。站在门口,门一打开之后,离得他很近的,是一个身型颇为高大的中年人。肤色黧黑,皮肤粗糙,一望而知是日晒雨淋,户外的体力劳动者。
  原振侠从来也未曾见过这个人,可是打了一个照面,原振侠已感到自己认识这个人。
  最令原振侠惊讶的是,门外的川堂,本来灯光相当明亮的,这时却像是自己戴上了一副超级遮光的墨镜一样,变得十分朦胧黑暗。
  在离得较远处,更像是有两团黑雾,在黑雾之中,影影绰绰,像是有两条虚浮不定的人影,怪异莫名。
  原振侠对当时的惊异,倒不陌生。若干时日之前,有类似传说中的黑白无常一样的外星人,找上门来之时,他也产生过这种惊异之感。
  他立时知道那中年汉子是什么人了,可是却又极不愿意承认。他想到的是:我睡着了,我在做梦,我一定要从梦境中走出来。
  可是,他很快知道,那不是梦,是事实!
  同时,他已然明白了雷老坚决说,他的遭遇不是做梦的原因,因为那确然不是梦。
  要判断他人的经历是不是梦境,相当困难;但是要知道自己的经历是不是梦,却再也容易不过。
  原振侠知道,这时,站在自己面前,那个结结实实的中年壮汉,是雷老口中的昌叔。那看来被黑雾罩着的两个人影,是他的“鬼跟班”──雷老所说的全是事实,不是他的妄想。
  在惊呆之中,原振侠出不了声,那中年壮汉先开口:“是原大夫吗?我是陈昌。”
  他说的是一口长江以北平原上的土腔──原振侠这才知道昌叔姓陈。
  一个他几乎可以肯定只存在于梦境的人,忽然出现在眼前,而且在他的身后,还跟了两个“鬼跟班”,这事情不但诡异突兀,而且匪夷所思。所以,原振侠的神情,不免大是古怪。
  陈昌的神情,也有点不好意思,他又把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原振侠这才连声道:“是,是!请进来,请进来!”
  他身子让了一让,陈昌就走了进来──那两个在黑雾中的黑影,居然也向门口移来。
  原振侠的神情更是异样,他不由自主,向那两个人影,指了一指。昌叔居然也立即明白了原振侠的意思,是不想那两个,看来如同幢幢鬼影的不知名物体,跟进屋来。
  所以,昌叔转过身去,向那两个人影,急速地做了好几个手势,看起来像是一阵手语──原振侠精通流行的“手语”,但这时他却无法看得懂,昌叔在“说”些什么。
  那两个裹在黑雾中的人影,也还以同样的手势。门外的川堂,在-那之间,变得更昏暗──并不是灯光忽然弱了,而像是有一阵烟雾涌了过来,把光线都遮住。
  很快地,看出去,外面已是灰蒙蒙地一片。这时原振侠为了要让陈昌进来,他已后退了一大步,陈昌又站在门口,他也不能走出去看个究竟。
  就在这时,原振侠已转回身,跨进屋来,并且顺手把门关上。
  门一关上,门内和门外,就成了两个世界。门外的情形如何,再也看不到了,而门内则灯光明亮,很是清朗,一点也不受外面那种黑雾氤氲的影响。
  如果说,门外的川堂因为有鬼,而变成那么诡异,那可以肯定,陈昌是人而不是鬼。因为他的身上,并没有黑雾一样的“鬼气”。
  陈昌走了进来,仍不忘向原振侠拱了拱手,很是客气:“真不好意思,竟就这样来打扰大夫。这里有一件小玩意,请大夫把玩。”
  他说着,就伸开手掌,托了一只玉蝉过来。
  在不是很强烈的灯光之下,在他粗糙的大手掌中的那只玉蝉,才一映入眼帘,原振侠就觉得宝光隐隐,非同小可。待陈昌的手伸到近前,原振侠定睛看去,只见那玉蝉刻工古朴有趣,玉质晶莹,有两道较粗,但是其红夺目的玉纹。
  最妙的是,两道鲜红的玉纹,自蝉的双目起,沿着蝉翅下来,把蝉的外形勾得栩栩如生。而且,还有许多其细无比的红纹,分布在蝉翼之上,宛若真蝉翼上的纹理。
  毫无疑问,那是稀世之宝。原振侠一时之间,也不禁看出了神,他呆了一会,才道:“无缘无故,怎好受你这么重的重礼?”
  他说着,也已移开了视线,仔细地打量起和自己面对的这个人来。
  由于他已经知道,对方的来历如此奇特,所以才不必讲究礼貌,就目不转睛地打量。确然,农民由于生活辛苦,看起来总比实际年龄为老。原振侠的第一个印象是,那是一个中年壮汉,这时看仔细了,他其实最多三十岁左右而已。
  这时,陈昌道:“大夫别客气,这种小玩意,我那里多的是。你随便拿去玩,这一件算是还有趣。”
  他说着,就已把那玉蝉,硬放到了原振侠的手中。原振侠也自然而然,握了一握。
  原振侠虽然久经风浪,上天入地,不知有多丰富的经历。但是午夜时分被人吵醒,来的是这样一个人物(还带了两个“鬼跟班”!)而且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自然不免有点紧张。
  人一紧张,手部和足部就会发冷,那是正常自然的反应──原振侠的手,本来也很冷,可是那玉蝉才一入手,就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自掌心直传了过来。
  原振侠吃了一惊,心知这玉蝉必定是一个宝物,自己不识货,所以只感到它的玉质好,纹路巧而已!而中国人送礼给人,不论这礼物多么名贵,甚至是他倾家荡产弄来的,也决不自夸,反倒十分谦虚。像陈昌刚才的那两句话,介绍这玉蝉,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还算是有趣”而已。
  原振侠知道自己的性恪,物欲并不强烈。可是此际,一握住了那玉蝉,他才知道一句最普通的成语的真正含意:爱不释手。
  他握着玉蝉,让发自玉蝉的那股暖意,流向全身。陈昌又笑了起来:“何况,也不是无缘无故,我有事情,要求大夫。”
  他一口一个“大夫”──那个北方话中对医生的尊称,原振侠作了一个手势,心想要推也推不掉。这玉蝉可爱之至,要是能挂在玛仙的颈上,衬着她雪白的肌肤,那只怕是人间最美丽动人的景像了。
  他想得有点出神,直到陈昌连咳了两三下,他才算回过神来。
  陈昌再道;“原大夫已听小猪儿说过了,唉!他大号叫什么?总是改不过口来。”
  原振侠笑:“他叫雷九天,有一个很响亮气派的外号,叫‘雷动九天’。是一个大大出名的武术大家,大人物,了不起。”
  陈昌扬了扬眉,有不相信的神情,喃喃说了一句:“真个那么了不起!”
  原振侠没有搭腔,这时,他思绪还是相当乱。他想到陈昌说这玉蝉,他那里多的是。
  玉蝉的用处是殉葬。中国人把玉蝉放在死人的口中殉葬,已有几千年历史,取其蝉鸣不绝之意──蝉这种生物,终其一生,不断地在发声鸣叫,大抵是想人死了之后,不致于哑口无言。
  而雷老又把昌叔所在之处称为“古墓”,看来真有点道理。
  原振侠摊开手来,又向那玉蝉望了一眼:“这就多谢了,昌叔。听雷老说,你有点困难?”
  他收了人家的厚礼,自然不等对方提出,就自己先说了,好立刻说到正题。
  陈昌皱起眉:“是……很麻烦。奇怪,小猪儿不是说有盖世武功吗?怎么他不敢单独出马,还要拉上你?原大夫你年纪轻,这……”
  他说到这里,言词支吾,竟大有不相信,原振侠有能耐可以帮助他之意。
  原振侠知道,自己面对的这个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一定是前所未有之奇。而直到现在为止,自己对要面对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一无所知,非从头了解不可。
  所以,他把那玉蝉放在上衣的袋中。(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原振侠要是睡觉要穿睡衣,那还叫原振侠吗?)那玉蝉隔着薄薄的衣料,竟然仍可以把那股淡淡的暖意,传到他胸口的肌肤上。
  原振侠过去,满满斟了两杯酒,一人一杯,再请陈昌坐了下来。
  这时,他又想到,门外还有两个“鬼跟班”在,要是有什么人经过撞见了,也不很好。所以,他又向门口,望了一眼,迟疑着:“你那两位朋友──”
  陈昌呷着酒,若无其事地道:“他们跟我来拜见你,这才给你看到的,别的人,看不到他们。”
  原振侠心中苦笑,心想原来见到鬼,还是一种荣幸,等闲人是见不到的。
  陈昌说了那句话之后,双手转动着酒杯,半晌不语,像是不知道如何开口才好。
  原振侠耐着性子等着。直到一杯酒喝完,陈昌才叹了一声:“原大夫,我的经历遭遇,实在是奇怪得难以……向人说……”
  原振侠摊了摊手:“不要紧,你只管说。我相信你的经历再奇,也奇不过我──我曾灵魂离开身体,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再回来的时候,身体已换了一个新的。”
  这件奇遇,原振侠十分引以为豪,所以常常举出来,作为他经历之奇的例子。
  陈昌听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过了好一会,他才连连点头──也不知是同意原振侠的话,还是另有用意。
  他吸了一口气,原振侠又替他斟满了酒──他不知道陈昌的酒量如何,但是知道这种英国麦酒,对中国北方大汉来说,两三斤不算什么。
  陈昌又想了一会,才道:“长话短说,当年我逃荒,又遇上了拉夫,被拉进了绿营,去打回子。”
  原振侠呆了一呆,因为陈昌的这番话,确然要消化一番,才能明白。
  首先,要知道时代背景──那是至少一百年之前所发生的事了。
  算起来,那是清朝同治年间的事。他提到的“绿营”,是清兵的军营,就是在清装电影中常可以看到,制服的胸前有一个“勇”字的那种兵丁。
  那就是说,他在逃荒的途中,叫人当壮丁拉了,强迫着去当兵了。
  而当兵的任务,是“打回子”──那时,太平天国和东路的捻军造反,多半已经以失败告终;而在大西北,黄沙漠漠,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又有西路捻军兴起。西捻和回族人的关系十分密切,所以简单地说,就叫“打回子”。
  这些,都是中国近代史中相当重要的事。而且那个时代,兵荒马乱,天下不太平,人命如草芥,是中国无数苦难年代中,较为突出的一个时期。
  原振侠花了几秒钟,消化了陈昌的第一句话,向陈昌点了点头。陈昌有点不好意思,可是神情却十分佩服:“原大夫究竟是读书人,这种陈年旧事,也一听就明。我对小猪儿讲,他就不明白。”
  雷老的生活阅历虽然丰富,但是不读历史,自然也无法知道所有的天下大事。
  原振侠点了点头,示意陈昌继续说下去。
  陈昌脸上的肌肉,忽然抽动了几下,他接下来的话,道出了他面肉抽搐的原因。
  他道:“那仗打得……人和人杀得都红了眼,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人。刀在你手里,也在别人的手里,你手里的刀不去砍人,别人的刀就来砍你,所以你要拚命去砍人……我第一次开仗,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我却不知道一刀砍下去,从人的身体中,可以涌出那么多血来……”
  他双手用力在脸上抚摸着,又在面前挥动着双手,像是想把那可怕的记忆赶走。
  原振侠知道,那至少是一百年前的事了。他一回想起来,还是这样可怖,可知当时的情景,是如何惨烈骇人。
  陈昌停了一会,才又道:“我打仗勇,不到半年,就升了,带着十来个兵。一次,遇上了回子的马队,回子在马上,往来奔驰像旋风,手中钢刀挥动像闪电。回子的马刀锋利得……我从来也没有见过那么锋利的刀,没有什么砍不断的。一刀把人头劈开,两半边的头,眼睛还能眨动!一刀把人斜砍成两半,是常见的事……”
  陈昌描述着,用的是十分原始的语言,所以听来也就格外血淋淋。
  原振侠听得很不舒服,就阻止了他一下:“行了,不必说得太详细了。”
  陈昌却大提抗议:“详细?原大夫,沙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是怎么死的?我连万分之一都没有说上来。”
  原振侠苦笑:“我知道,在沙场上,人命比泥还贱,总请你长话短说。”
  陈昌吸了一口气,又喝了一口酒,这才道:“好,我那一小队人,转眼之间,就只剩下了我一个,死的全部都肢体不全。我在一个回子挥马刀,向我砍来的时候,架了一刀,仗着力气大,顺势把那回子的手腕抓住,拖下了马来,上了他的马,没命也似地逃!那一队回子,就在我身后,哗啦啦地追,眼看要是追上了,非被他们的马刀,砍成了肉酱不可。”
  陈昌说得又紧张又激动,可是原振侠却并不为所动。
  因为他知道,当然没有追上。陈昌没有死在回族骑兵的马刀之下,他活了很久,超过一百年,和他同时代的人全都死光了,他还活着。
  原振侠急着想听,他如何和鬼魂住在一起的经历,所以绝不搭腔,好让他把这经历尽快说完。
  陈昌轻皱着眉:“那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我朝西逃,血红的落日,就在我的前面。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忽然之间,眼前突然一黑,大团乌云,铺天盖地,把整个天都布满了。轰隆的雷声,一个一个焦雷,格辣辣地打下来,每一个都像打在人的头上。”
  陈昌说到这里,向原振侠望了一眼。
  原振侠豁出去了,心想,你喜欢慢慢讲,那就慢慢讲吧。所以他非但不再催促,反倒问了一句:“有雷必有电,那闪电呢?”
  陈昌一听,大有忽然遇到知己之感,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拍:“可不是,闪电自空中直射下来,像是一道一道的灵蛇,打得人眼花撩乱。我一面逃命,一面心想,回子马队该撤队回去了吧?可是回子硬是咬上了我,一直在后面追。”
  陈昌叹了一声:“这些回子追我,是想杀我,但结果,是造成了我的一段奇遇。”
  原振侠大是好奇:“你正在逃命,忽然有一群鬼魂来救了你?”
  陈昌道:“不是,那时,天色越来越黑,简直伸手不见五指。我看到前面,像是有一个峡谷,我急中生智,心想在平地上没有地方躲,奔进山去,找个地方躲也容易得多,所以就策马向那峡谷驰去。
  “就在马驰到峡谷口时,那抢来的马,突然一声惨嘶,前腿跪了下来,把我掀得滚进了峡谷。
  “也就在这时,天上异声大作,那种声响,真像是天整个塌了下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听得轰轰哗哗,什么样的怪声都有。也是我命不该绝,恰好滚到了一块突出的大石之下。
  “才一躲到了那块大石之下,就听得万马奔腾之声,起自天上,像是有成千上万的天兵天将,杀到凡界来,却原来是自天降下了冰雹。那雹子大的,大得如斗,小的也如拳,在半空之中,互相敲击,那声音,就是雹子自天而降时所发出来的。
  “这样的雹子一下,我就知道那一小队回子,非被砸成了肉酱不可。我心头乱跳,神仙菩萨乱叫,也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小兵蜡子,怎么能蒙上天护佑,会大难不死。”
  原振侠听得他讲到这里,也不禁大是感叹人的生死由命──他要不是恰好滚跌在一块大石之下,自然也早已死于非命,尸骨无存了。
  可是一切全凑合得那么好,连刻意安排都做不到的事,一起发生在他的身上。
  陈昌吸了一口气:“那时,除了雹子落下来的时候,闪闪生光,有一点光亮之外,一片乌黑。我躲身的那石坳,恰好只能容我一个人。渐渐地,我觉得不对头了,先是寒气攻心,再是声响没有那么震耳,我伸手向前摸,摸到的,全是滑溜溜的冰雹──”
  原振侠听到这里,不禁失声道:“你被冰雹封在石坳之中了!”
  陈昌连连点头:“我当时很慌乱,过了一会,才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被冰雹封在石坳中了,雹子还没有停,不知会下多久,也不知会积多厚。虽然说是六月伏暑,可是积了好几尺厚的雹子,要化开变水,也得三五七天。我被封在这石坳之中,也是凶多吉少!
  “可是,也实在没有别的方法可想,想向外推,如何推得动!只好被困着等,不知等了多久,肚子饿了,就挖了一两块小雹子,放在口中咬嚼着,也不知天日,约摸过了三天。”
  原振侠心想,天下有被雪崩围住了的人,绝少听到有人被冰雹困住了的。陈昌这段经历,也可以说是稀奇古怪之极了。
  陈昌又道:“冰雹倒是在溶,可是白天溶了,晚上又结成。冰水浸进来,我全身都湿,动一动,碎冰片就向下直掉,三天过去,已是奄奄一息了。
  “那时,我连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当我忽然看到眼前有人时,我以为自己大限已到了。”
  原振侠听出了不是来,他一挥手:“等一等,你不是说那石坳只能你一人容身,如何你还能见到有人!”
  陈昌道:“奇也就奇在这里,我确然见到了眼前有人,只是看不清楚。我急叫:救我!救我!却见眼前的人越来越多!”
  原振侠没有再说什么,因为陈昌又说了他神智不清,自然甚么都可以看得到了。
  昌叔又望了原振侠一下:“那些人,我和他们相处了那么多年。当时看出来,只当他们是人,后来,才知道他们是鬼!”
  原振侠的心中,满是疑问,他只问了一个:“你是如何会讲鬼话的?”
  陈昌呆了一呆,他像是绝未想到过这个问题,所以不知如何回答。原振侠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陈昌这才眨着眼:“我从来没和他们说过话!”
  原振侠又好气又好笑:“这象话吗?你和他们──”
  陈昌道:“我和他们……嗯,是了!开始的时候,我对他们说话,可是他们都不出声,我就只好打手势,打着打着,他们也回我手势。时间一久……你知道我和他们相处有多久……自然双方都互相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一直望着原振侠,神情很焦灼,唯恐原振侠不明白。
  原振侠倒是明白了,他和那群“鬼”之间,自己创造了一套“手语”。经过了几十年,双方之间,自然都可以藉此交谈了!
  原振侠又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就没有问一问他们,究竟是什么?”
  昌叔的眼睛睁得更大:“他们是鬼啊!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原振侠吸了一口气,他对眼前这个曾有那样奇遇的陈昌,总算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个人的遭遇离奇,年纪虽老,可是他的知识程度,至多还只是一个老农民的水准。他认定了那些人影是“鬼”,就不再去想别的!
  然而,原振侠自己问自己:如果那不是鬼,那么又是什么呢?
  他不禁苦笑──因为以他的知识程度,他也绝答不上来,只好承认他们是鬼!
  原振侠问了第三个问题:“你有没有进入一只大箱子,在那箱子中,有许多按钮……什么的?”
  原振侠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由于他想起了,那位先生记述过的一段经历──有一个如大箱子的装置,可以使人的生命,作“分段式”进行。那位先生就见到了一个,当年在上海作歹的小刀会头目!如果昌叔的遭遇也与此相伺,那自然不足为奇了!
  可是陈昌一听,大摇其头:“什么大箱子?没有,人进大箱子干吗?又不是躺进棺材中──是的,不是你提,我那么多年,竟没有想到过,那古墓里……没有棺材。真怪,坟墓不是总该有棺材的吗?”
  原振侠见他反倒问起自己来了,不禁有点啼笑皆非:“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去过?”
  陈昌盯着他说:“你总会去的──要是你答应帮助我,帮助我们的话!”
  陈昌已经说了很久,可是他“从头说起”,仍然未曾说出他遭到了什么困难。
  从他的话中听来,困难似乎不单是他个人的事,而是他们的事:他和那群鬼都有了麻烦!
  陈昌望着原振侠,原振侠作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陈昌喝了一大口酒,清了清喉咙,这才道:“当时我只当自己死了,魂魄已进入了阴曹地府,以为看到的那些人影是鬼,和我一样。当时我想到的事十分可笑,我在想,那些鬼,如果是回子变的,他们是不是还会杀我,我是不是还会去杀他们?”
  陈昌说着,忽然问出了这样深奥的一个问题来,倒令得原振侠愕然──这个问题,原振侠也答不上来。人生在世,为了种种原因,你对付我,我对付你,各种各样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可是,人人都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人人都会死,死了之后,是一了百了,还是继续你对付我,我对付你?如果人死了之后,一了百了,那么在短短不过百年的生命历程之中,对付来对付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陈昌等不到原振侠的回答,就继续说了下去。他先发了一句牢骚:“反正做人也受够了苦,死我倒不怕,我就问他们是什么人──
  “那些鬼不会说话,他们一直没出过声。对了,倒是他们先向我打手势,我就跟着他们走。黑漆漆地,风也不见了,沙也不见了,冰雹也不见了,回子也不见了,静得出奇。我就是在那时,肯定了他们是鬼的,因为听不到呼气吸气的声音,只有我一个人在呼吸!”
  陈昌的叙述,有时很详细,详细得过了头,有时也十分含糊。原振侠也知道,那不是他故意的,而是那么多年来,他都无法真正弄清楚。
  陈昌继续道:“我跟着他们走,就到了那个古墓之中。那时,我知道自己没有死,是人,而那些……是鬼。从此以后,我就……与鬼为伍了,哈哈!哈哈!”
  他打了两个“哈哈”,来自嘲多年来“与鬼为伍”的日子,倒也恰当。
  原振侠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也得整理一下,不然,真不知从何问起才好。
  他和陈昌对望着,看出陈昌的神情十分诚恳。原振侠挥了一下手:“在那里,你不饮不食?”
  陈昌伸手抓头:“我也不明白,我不饿也不渴。他们,他们……他们……”
  他连说了三声“他们”,却没有下文,神情之间,大是犹豫,但还是一咬牙:“他们给我吃一种东西,小小的一粒,也不用嚼,吞下去,就不饿不渴,人也有气力,不会老,日子过得快。”
  陈昌已经把他的“生活”形容得够详细了,可是原振侠仍然难以想象。
  他本来想问“现在你究竟遇到了什么麻烦”的,但是一转念间,他又改了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不会老的?”
  陈昌伸手,在他自己的脸上抚摸了一下:“好久了,我一生没过安乐日子,难得和他们在一起,安安稳稳,真的是天塌下来也不必怕。开始的时候,不免有些忌惮,但很快就习惯了。那古墓很大,我到现在,只怕还没有走遍,有的地方漆黑,我也不敢进去。古墓中又有各种各样的……珍宝,我虽然不识货,可是也知道那全是好东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有了……贪念……”
  他说到这里,现出十分忸怩不好意思的神情,想是为自己有了贪念而自责。
  由此也可知他十分朴实,那也就表示他说的一切,虽然匪夷所思至于极点,但也都是他真实的经历。
  陈昌喝干了酒,原振侠再给他添上,陈昌继续道:“我想,这些都是很值钱的东西。我带些出去,变了银子,不但可以大鱼大肉地吃,也可以买田讨老婆,也过过财主佬的日子,那有多好!”
  他说到这里,向原振侠望来。原振侠道:“那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
  陈昌笑得有点害羞:“一起了这念头,就再也耽不住了,和他们商量,把那些珍宝给我一点,我表示要离开。他们倒没有阻止,只是告诉我,我不会喜欢外面的日子。可是既然我要出去,就可以出去,不过他们要有两个……跟着我,方便我随时想回来,可以带路。这里,没有他们带路,根本进不来。”
  原振侠听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他在雷九天的叙述中,一直把跟在陈昌后面的鬼,当成了跟班,却原来还有这样的作用。没有了他们,陈昌根本出不来,出来了,也回不去!
  陈昌道:“我当时就发急。你想,世人没有不怕鬼的,我要是到哪儿都带着两个鬼,那别说买地娶老婆了,一出现,就会被人当妖怪,淋黑狗血!”
  原振侠想想他的处境,也确然尴尬得很,不禁失笑。陈昌也跟着笑:“可是他们告诉我,要是我不想别人看到他们,别人就看不到他们!”
  原振侠听到这里,顿一扬手:“等一等,你刚才说的是,他们不让人看到,别人就看不到他们!”
  两种说法是有出入的,陈昌眨了眨眼:“我想什么,他们都知道。”
  原振侠呆了片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没有不同了。他们能知道陈昌的心意,这是不可思议再加上不可思议,怪之极矣的现象!
  陈昌吸了一口气:“若是能这样,我自然高兴。想想,那等于是我想要有两个鬼出现,鬼就会出现,我岂非成了伏鬼的钟馗了?”
  原振侠点了点头,表示具有这种能力,确然是十分有趣的事。
  他又忽然想到,传说中的钟馗,与鬼为伍,有役鬼的本事,是不是钟馗和陈昌有相同的经历?
  他觉得自己越想越远,眼前陈昌的怪异遭遇,已经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了,还是别再去探索钟馗的事了吧。
  陈昌继续说他的情形,原振侠更听得惊讶不已。陈昌道:“我藏了一些珍宝在身,总以为他们一带我出去,就是当日我躲回子追杀的那个峡谷之前。可是却不是,等我身边的黑暗消失,竟是灯火通明,是在一条极大的大街上。那灯啊,亮得比天上的月亮还亮,而且没有火,不闪,邪门得很──”
  陈昌一口气说下来,原振侠听得懂他的话,但必须要迅速地思索,不然,就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像这几句话,就表示他在不知不觉间,在古墓中已耽了好多年了。他见到的灯,是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的电灯,不再是火把和灯笼了。
  陈昌连连吸气:“而且,人也没有了辫子,还好,说的话我还听得懂。一问那地方,竟是徐州──离我家乡不远,可是我却没到过。再问是同治几年,差点没叫人当疯子办,说是民国都快二十年了!”
  徐州是江苏省北部的重镇,在历史上十分重要,历来是兵家的必争之地。但那里并不算是什么大城市,也不是十分繁华,在民国二十年(公元一九三一年)左右,只怕还相当落后。但是看在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陈昌眼中,已经是了不起的豪华了。
  陈昌说:“我至少有十天,头晕眼花,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做人像是做梦一样。嗯,还是从头说,我身在大街,回头看,两个送我出来的……就不远不近跟在我后面,我才放了点心。我做梦一样……走了好久,才敢找人说话。”
  陈昌的那段经历,十分有趣。若不是有这段经历,他不会回到古墓去,一定会留在外面继续他的生活,也就不会有日后的种种变化了。
  陈昌在一家大酒楼前站定了脚步,酒楼中传出来的气味,应该是阵阵肉香酒香才是。可是在他闻来,却是一股难闻之极的气味,中人欲呕。他才张望了一下,就急忙走开去,走得急了一些,一下子撞在一个人的身上。
  陈昌还没有看清被自己撞中的是什么人,只是在一撞之下,他系在腰际的一只小布包,跌了下来,就急忙弯身去拾。那小布包中,包的就是他自古墓中,带出来的一些他认为值钱的珍宝──据他说,古墓中这种东西很多,晶亮晶亮,看起来和听说过的珍宝相类,可能很值钱,所以他才带了点在身上。
  当时,布包有点散开来,他略打开了些,再把它包好。那时正在大酒楼门口,灯火通明,他在摆弄布包期间,就有宝光流动,自布包中露了出来。
  这时,陈昌就听到了就在他的近前,有人发出了“咦”的一声响。
  抬头看去,看到他身旁站着一个胖子,正-着眼,盯着他手中的布包看。那胖子一身宝蓝色的绸袍,在袍襟上有一条老粗的、黄澄澄的金炼,一望而知,是一个财主。
  陈昌知道,那多半就是自己刚才撞中了的人。想向他道歉,胖子已抬头向他望来,神情讶异莫名。
  陈昌那时的模样,也确实叫人吃惊。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古墓之中,一晃已快六十年了,外面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他仍然留着辫子,而前额上,却也已长出了头发来。他把辫子盘在顶上──在清朝,那是最普遍的打扮,但到了民国二十年,就变得古怪了。
  他满脸都是乱蓬蓬的胡子,长短不一。身上穿著一件灰袍,是在古墓中找到的,也不知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式样,总之样子怪异莫名。
  那胖子打量他,一面现出吃惊的神情,一面不由自主,后退了两步。
  可是胖子的神情十分怪,一面极吃惊,一面却又现出很不舍得离去的样子,欲退又止。
  陈昌先开口:“对不起,撞着您老了!”
  胖子一听,就吁了一口气。
  这胖子是一个相当有名的人物,他是徐州,也是长江以北,黄河以南,最大的联营当铺,恒大当铺的东主。恒大当铺是方圆五百里出了名的当铺,尤精于鉴别金珠宝贝、古董字画。自东主以下,大朝奉、二朝奉,甚至三朝奉的一个鉴定,也可以令天下信服。
  这胖子姓周,有一个外号叫“神眼无虚”。他就以“无虚”为号,久而久之,也没有人记得他的原名了。
  他后来对人说那晚遇到陈昌的经过:“在大酒楼门口,叫一个人撞了一下,正想骂是哪一个莽汉,一抬眼,看到那汉子手上,冒起一团火,闪得我睁不开眼──我的妈呀!哪里是火,敢情是那汉子手中,一包宝物冒出来的宝光。那种火一样的宝光,闪得我心往外蹦,我见过的珠宝珍奇还少了?可是那种宝光,只在古籍中看到过,小时候听老人家说起过,说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最罕有的称为‘火齐种’,就会有这种光,珍罕无比。连当年慈禧老佛爷,听说有这样的宝贝,下旨要找,到她归天,也没能找到一颗!”
  一个毕生浸淫在奇珍异宝鉴别行业中的人──尤其是在近二十年来,清廷覆亡之后,深宫中的珍宝,大量流传出来,周胖子就曾好几次,被人专程请到北京、天津去,鉴赏珠宝。各种珍奇的宝物,经他过目的,多至不可胜数。
  江湖上传说,若是某翁或某人,藏有什么宝物,未曾经过“天”,“神”、“法”三眼鉴定的,就必然不会是什么真正的珍品。
  这“三眼”之中,“神眼”就是周胖子。另外两“眼”,是另两位珍宝鉴赏家,和这个故事全然无关,所以不提了。
  所以,周胖子一看到了那汉子手里冒起的火光,一下子认出了那是什么东西,心痒难熬,一颗心几乎没从口中直跳了出来!
  可是,他抬头一看清了对方的模样,却又不免大吃了一惊。陈昌的样子如前述,周胖子事后对人说:“这眼前的那大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又像是江洋大盗,又像是深山野人,竟全然不知他是什么路数?要不是他先开口,而且说话很是客气,我真不知如何招呼他才好!”
  这时,陈昌已包好了布包,手中的“火光”也消失了。他一面道歉,一面把布包系向腰带上──这是一种乡下人放置东西的习惯,看得周胖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胖子十分精明能干,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处事仍然十分有条理。他先手按胸口──心跳剧烈,令他的心口有点发痛。然后他道:“壮士,可是有些好东西,想找买主?兄弟我是恒大当铺的东主,姓周。”
  做穷人有一个好处,知道什么是“当铺”。而且恒大当铺立店逾百年,就在陈昌家乡不远处,陈昌倒是听说过的。一听之下,大喜过望,忙道:“是!是!”
  周胖子向酒楼一指:“进去找个雅座,一面喝酒,一面详谈如何?”
  陈昌虽然感到酒楼中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但总不成就在大街上谈买卖,所以又连连点头。
  一进酒楼,各人见了周胖子,无不殷勤致意。陈昌心知他这个当铺老板,货真价实,心中更是高兴。
  只是进了饭店之后,像是进了臭坑一样,难受之至。不过他是苦出身,也可以忍受。
  在一个小小的雅座坐定,周胖子点了酒菜,吩咐一起上来,再也不能有人来打扰。酒菜齐了之后,陈昌对着菜皱眉,只觉奇臭无比,厌恶之情,溢于词表;对酒,倒是和平日一样。
  周胖子一看到这种情形,更猜不透陈昌的来历了,心想莫非是宫里来的人?不然,何以那么好的菜肴,也看不上眼,而且,头顶又盘着辫子!
  周胖子屡劝,陈昌只喝酒不进食。被劝得急了,他说了一句:“这……几盘东西,怎么能吃?我不饿!”
  他确然不饿,而他这样说,听起来倒像是桌上的菜太差,不合他进箸。这话口气之大,连周胖子也不敢说什么了,又命撤了下去,陈昌才敢大口透气。
  周胖子已是心痒难熬之至,搓着手:“老哥要出让的东西,可以……看一看了吧?”
  陈昌一口答应,自腰上解下布包来。一解开,周胖子一看之下,-那之间,血往上冲,满脸通红,可是一下子又心脏收缩,脸色发青。
  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宇宙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