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名号最多的人
是宝宝求的情,宝宝说:“他是三叔的朋友,并且之所以这样做,一定不是出自本意,我见过张真人,知道任何人都没有能力拒绝他的要求。”
余半城想不到宝宝会为他求情,他当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去恨宝宝,还是感激宝宝。
他只是觉得,像宝宝这种孩子,一生都应该快乐。
他衷心地希望。
他来时,一大群来迎接他,虽然是为──迎接秦宝宝。他走时,也是一大群人送他。
除了唐竹、唐雷、唐谅,其余的人并不知内情。
大家欢天喜地送走余半城,就像送走一个贵客。
这也是宝宝的建议。
余半城走出唐家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脸上已有了泪。
雪还在下,余半城背着小小的包袱,已经走了十里路。
当时他看到路边也有一座亭子,亭子的匾额上,写着“凝碧亭”三个大字。
想必春暖花开的季节登上此亭,便可看到春色如烟,彷佛凝碧的景色。
亭上已有人在避雪了。
雪的确下得很大,纷纷扬扬的雪花将路都遮住了。
余半城也准备去避一避雪,喝一口酒。
酒是秦宝宝塞给他的。哎!又是秦宝宝。
亭上那人一直背对路面坐在栏杆上,当余半城走进亭中时,一眼就看清了这人的相貌。
谢灵均!
这三个字就像一把沉重的大锤,重重地敲击着余半城的胸口。
在这种时候,在这个世上,他最不愿见到的就是这个人。
谢灵均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就像亭外洁白的雪,他的笑容,也和白雪一样可爱。
他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拍着手掌,微笑道:“恭喜余掌门立下奇功。”
余半城的脸爱得通红,束手站在亭中,脸上的神情变得很古怪。
谢灵均的脸色渐渐变了,余半城的沉默已经告诉他许多。
他的表情很快就变得冰冷,就像雪一样的冷。
他很快又叹了一口气,叹息声中充满了惋惜。
是对奇功不遂,大计难成的惋惜?还是对余半城命运的惋惜?
他问:“没有得手?”
余半城点点头。
谢灵均的神情带着思索之色,他说:“那你怎么还活着,如果机会不到?你为何要离开唐家,如果唐家察觉了你,为何会放你活着出来?”
余半城不想回答这些问题,因为回答这些问题,必须牵涉到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不愿意谢灵均因此而仇恨秦宝宝,从而伤害到他。
他宁愿去和他绝无法抗衡的力量去抗衡,也不能伤害到那么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道:“我没有必要向你解释什么,你也别指望我们以后还会有关系,从今以后,我和你,以及你的那个‘光明教’一点关系都没有。”
谢灵均怔住了。
他绝没有想到余半城说出这种话来。
余半城表情冷冷的,声音也是冷冷的,他说:“我知道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说话了,剩下的问题,应该由剑来解决。”
谢灵均脸上的讶容几乎要僵住了,过了很久,他才沉下脸来,道:“很好。说实话我很钦佩你,一个人在我面前说出这种话来,是需要绝大的勇气的。”
他说的是实话。
余半城的武功并不像宝宝见过的那样,可以一剑削去谢灵均的鞋底。
事实上,余半城就算使出一百剑,也沾不到谢灵均的衣角。
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远不止一筹。
青城剑法其实是一门很古老、很不错的剑法,可惜余半城太喜欢酒,太喜欢女人。
这两种东西不但要花费大量的金钱,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近几年来,余半城在练剑上的时间,很少很少。
现在余半城执剑的动作,远不如执酒杯那样熟练。
他之所以敢于挑战,是因为他已经不在乎生死,人在经过一些事的冲击后,对死亡往往就变得很淡薄。
只要谢灵均一出手,余半城就死定。
所以余半城根本就不想去拔剑,现在他的手,触到剑柄,感觉到只是悔恨。
谢灵均负着手,静静地看着余半城,他似乎在考虑该不该出手,抑或是在寻找对手弱点。
无论如何,余半城都是一派掌门,或许他已投靠了唐门,或许他还来了帮手。
否则余半城为什么会这样镇定?
谢灵均从不相信一个人会无惧死亡,他就很怕死,怕死的人是不相信世上有勇士的。
他看着余半城,却在侧耳细听四周的动静。
身边十丈的范围内,任何一点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至于十丈以外呢?
十丈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对自己造成威胁,就算是唐门的高手,十丈开外,暗器也失去了力道。
他侧耳细听之下,果然听到了细微的声音。
呼吸很均匀、间隔的时间很长,只有内功很好的高手,才能够这样呼吸。
外面是一片雪原,那一个内功高手就伏在雪中。
他一定在注视着亭中的动静,以猝然而击。
所以谢灵均很快就打消了出手的念头,他的脸上出现动人的微笑,他说:“你做的事情都是以前从没有人做过的,所以就算是失手,也值得原谅,只要你能全身而退,我就非常高兴了。”
他又叹道:“那么余掌门何必因自责而背叛我们呢?”
余半城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令谢灵均的态度有了极大的改变。
不过可确定的是谢灵均没有杀机,像谢灵均这种高手,想杀人时,杀机是不可掩盖的。
能够活着,没有人愿意去死,余半城在心中吁了一口气,开始考虑措词。
怎样才能够和平地解决这件事?
他的措词尚没有考虑完全,谢灵均的身体忽然如飞鸟一样飞出了亭外,向雪地中一个雪包扑去。
他已经判断出那位内功高手所在的方位,他在这一扑之中,已凝聚了全身武功的精华。
这是势在必得的一拳。
站在亭中的余半城深深地为谢灵均的这一击而震惊。
这几乎是完美的一击,几乎已达到武功的巅峰。
在余半城的一生中,他只见过一个人有这么完美的武功。
那个人就是卫紫衣。
雪花正扬,不是天上的雪地,而是雪地中的雪忽然激扬开来,一条红色影子像一头伏在地上的猛虎,一跃而起,以令人目眩的繁杂招式迎向谢灵均。
余半城不禁动容。
红衣人的年纪看起来绝不太大,而他的身法、招式亦一点也不弱于谢灵均。
余半城想不到像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人材,自己今天竟然一下看到了两个。
一条白色和一条红色的人影,像麻绳一样纠缠在一起。
地上的积雪被强大的气劲扬到了空中,两条人影在飞扬的雪花中更难分辨。
当雪终于落地,四周一片平静的时候,谢灵均和红衣人都不见了。
凌乱的雪地暗示着这里发生过的激战,但雪花不断落下,不久这里又会很干净。
余半城没想到自己的事情会这样轻易地解决,但那个红衣人又是谁?
余半城不想为这件事烦恼,因为他自己的烦恼仍然没有解决。
谢灵均不会放过自己,自己今后的日子处处是杀机。
陡然间,余半城觉得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所了。
他在亭中沉思,寂静之中听到了马蹄踏雪的声音。
在这样的天气中,除了仓惶如自己这般的浪子,谁会往路上行走?
一抬头,就看到四匹马,两个人。
一个人穿著一件紫色的披风,紫色的衣衫,脸庞却像雪一样白。
一个人如果穿著同一样颜色的衣服,是一种缺乏审美情趣的表现。
但这个人的衣衫却很合适,好象除了紫色以外,他就不适合任何一种颜色。
这个人当然是卫紫衣。
紫衣是一种高贵的颜色,卫紫衣也无疑是一位很高贵的人。
他身边的骑客却很胖,他的座下马想必也很神骏,但也无法承受他的体重。
这个人披着一件厚厚的银狐大氅,脸上的笑容也很像一只年老得快要成了精的老狐狸。
余半城当然更不会不认识这个人,这个人不但是自己的朋友,更是唯一和余半城拥抱同一个女人的朋友。
就算把他烧成灰,余半城也不会忘记“银狐”席如秀。
如果说,余半城在这世上有不愿见到的人,那么除了谢灵均外,就是席如秀了他现在怎么有脸面去见老朋友呢?
卫紫衣和席如秀的马很快就来到了亭边,这时,亭中已经没有人了。
席如秀道:“我好象看到亭中有人,并且这个人很像余半城那个龟儿子。”
卫紫衣道:“不是好象,而是一定是他。”
席如秀大骂道:“龟儿子太不讲义气,看到我们为什么要溜?”
提起余半城,席如秀就不自禁地想起“龟儿子”这种粗话,因为余半城经常喜欢骂席如秀“龟儿子”。
卫紫衣微笑道:“或许余掌门近日得了美女,怕你和他争,所以一看到你就躲了起来。”
席如秀大笑,道:“应该是这样,龟儿子最小气不过了。”
卫紫衣却皱起了眉头,余半城避而不见,当然是因为其它的原因。
他注意到,亭外的雪地步履凌乱,彷佛这里刚有过一场激战。
卫紫衣跳下马,站在地上,细心地观察着乱雪,他从地上拣了一样东西。
这是一根枯枝,断口如被刀削。
现在是寒冬,树枝因失去水分而干脆,略加力道,就会断裂,除非是内功高深的武功高手,是不可能将树枝这般削断的。
看着树叶,卫紫衣陷入了沉思,席如秀好生纳闷,大当家拣一根树枝琢磨些什么,从树枝上又能看出什么名堂。
“这是剑气。”卫紫衣忽地道:“想不到世上居然有人练成了剑气。”
席如秀吓了一跳,惊叫道:“剑气,怎么会是剑气?”
卫紫衣目光深邃而悠远,似沉浸在一种微妙的境界。
他道:“剑法自华山以降,分为气宗、剑宗,气宗以气御剑,剑宗以剑招取胜,两宗形如水火,纷争不休。”
席如秀道:“可是当年风清扬和令狐冲的故事?”
卫紫衣点头,道:“自令狐冲与风清扬以剑宗之法,杀东方不败于黑林崖,名声传于九州,剑宗也随而为之中兴。”
席如秀道:“大当家虽不是华山弟子,却是偏向剑宗的。”
卫紫衣笑道:“百余年来,习剑者多受到剑宗的影响,我亦不能免俗。”
席如秀道:“那气宗呢?”
卫紫衣道:“自从气宗最后一名掌门人岳不群死后,气宗渐渐凋零,可是任何一种武功,都有其独到之年,气宗自然也是不失传的。”
席如秀道:“那么以一剑削树枝的这个人就是气宗子弟?”
卫紫衣道:“以气御剑,是剑法中的一种学说,并非自成一派,此人信奉此种学说,练气御剑,想不到已至剑气杀人的境界。”
席如秀不由担忧,道:“剑气莫非已是天下无敌了。”
卫紫衣微笑道:“气宗的巅峰,就是剑气,那么剑宗呢?”
剑宗的巅峰是什么,他并没有说,席如秀也懒得去问。
不过他明白一种道理,无论哪一种武功,练到巅峰时,其实都是一样的。
一个人的武功高低,并不在乎他练了何种武功。
智能,刻苦的程度,经验,才是判别武功的根据。
雪更紧了,席如秀也飞身下马,进了亭中。
在这种严寒的天气中,行路的人不带酒是难以想象的。
席如秀带着酒,烈酒。
喝一口酒下肚,肚中如火般烧了起来,身体缓和了,站在亭中赏雪便成为一件雅事。
川境多山,群山掩映处,白雪茫茫,山道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
待走近时,才看出一人一骑。
驴是黑驴,人着黑衣,相映成趣。
骑驴的是一位老者,伏在驴鞍上,竟似睡着的样子。
席如秀却看到老者手中有一个皮囊,皮囊中当然有酒,老者竟伏着身子去吸囊中的酒。
这种饮法,若非得知酒中真趣之人,断不会为的。
席如秀笑叫道:“老头,饮的是什么好酒,可与我换一换吗?”
老者白了席如秀一眼,仍在伏鞍饮酒,不一刻,竟是真的睡着了。
这时,大路上推来两辆独轮车,车上装着私监,推车的两个汉子虽然只光身穿着一件破棉袄,却热得满头大汗。
一汉子向席如秀叫道:“你有什么好酒,我与你换。”
席如秀道:“这就要看你是什么酒了,我的酒可是道地的二锅头,一口喝下去,就像喝下一团火。”
汉子笑道:“果是好酒,可是这严寒天气,我的酒却强过你的酒。”
席如秀饶有兴趣地道:“你有什么酒?”
汉子笑道:“烧刀子,一口喝下去,连肚肠都可煮熟的烧刀子。”
席如秀笑道:“好得很,烧刀子,二锅头,正好换过。”
两个汉子停下车,各捧着一皮囊酒走上亭中。
汉子笑道:“来来来,换过酒来。”
忽地双手一提,囊中之酒被挤射出来。
但这绝不是烧刀子,再劣的烧刀子,也不会又腥又臭。
水汁如雾般散开来,席如秀大惊,身子一下冲出了小亭。
这时他才发现,对方攻击的目的并不是自己,以毒汁逼退自己,只是为了对付卫紫衣。
两个汉子一个人忽地躺倒,手中刀砍向卫紫衣的双腿,另一名汉子则身子腾空,双脚连环踢出。
用刀的是正宗的“地蹚刀法”,用脚的是最难练的“连环鸳鸯腿”。
想必他们配合了很久,并且是蓄势已久,所以这猝然击发,便是石破天惊之势。
但席如秀担心的,却不是卫紫衣,而是用刀人的手,用脚人的脚。
他知道卫紫衣的剑法固然已妙到峰巅,一手“缠丝掌法”,也是掌法中的一绝。
两名汉子的招式清晰可辨,一招一式却有来路可寻。
卫紫衣的动作却模糊,席如秀并没有看清卫紫衣的动作,他觉得卫紫衣好象根本没有动。
但那名飞身踢腿的汉子却飞出亭外,使地蹚刀的人手紧紧地握着刀,但手已不在臂上。
飞出亭外的汉子一跤跌在地上,就再也爬不起来,因为他的腿骨已经碎了。
卫紫衣只折断了他的双腿,双腿断折并不是致命的。
同样,断了一只手的人也仍然可以活一百岁。
可是两个人一跌在地上后,就一动不动,一股腥臭的液体从他们的口中流出。
这两个人居然服毒自尽了。
席如秀重新跃上小亭,看着地上的尸体,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他问卫紫衣道:“这两个人难道是疯子?”
卫紫衣道:“不是。”
当然不是,疯子是不会有那种高明的拳脚的。
“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偷袭你?为什么会自尽?”
这个问题,是席如秀无法想通的。
卫紫衣道:“难道你没有发觉这里少了一个人吗?”
那个骑驴的老者已经不见了,就像雪花扑进火中一样不见了。
席如秀还是不明白:“这两个人和那个老头有什么关系?”
卫紫衣道:“三个很可能是一伙的,否则怎么会同时来,又同时走?”
席如秀道:“你是说,那老头也想杀你?”
卫紫衣道:“他能够在我们毫不觉察的情景下无声无息地离开,这说明他的武功比这两名杀手要好得多,如果真想杀我,三个一起动手,情况就很难说了。”
席如秀道:“既然老头并不想杀你,那他为何会出现,难道仅仅是喜欢看别人厮杀?”
卫紫衣道:“这个老人我好象在哪里见过。”
他只沉思了半刻,我很快想了起来。
在青城中,那个黑漆漆的巷道中,有两个杀人的强盗。
当时,也有一个卖馄饨的老者。
同样的,老者在卫紫衣杀了两个人之后,也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骑驴的老者和卖馄饨的老头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他为什么总是在这种情景下在场?
席如秀也知道卫紫衣在青城的遭遇,于是他问道:“这两老头很可能就是一个人,那么他究竟想干什么?”
这一次,席如秀看到卫紫衣的神情和自己一样茫然。
卫紫衣毕竟也有回答不出的问题。
席如秀叹道:“要是宝宝在就好了。”
在“金龙社”中最爱宝宝的是席如秀,最“怕”宝宝、最“崇拜”宝宝的也是席如秀。
他已经将宝宝当成了一个活神仙,只要宝宝在,没有什么回答不了的问题。
他不无担忧地问道:“宝宝真有可能在唐家堡吗?”
卫紫衣道:“青城离唐家很近,宝宝又恋旧,到了唐家堡附近一定会去看一看的。”
世上最了解宝宝的人就是卫紫衣,他既然说得那么肯定,席如秀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正在这时,一骑马飞奔而来,马上乘客,一身白衣如雪,肌肤如玉。
席如秀喝一声彩:“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同时心中不免担心,这个漂亮的公子又有什么不利于己方的企图。“转眼间已至亭下,马上公子一抱拳,笑道:“大当家,三领主,不认得唐谅了吗?”
果然是唐谅。
卫紫衣笑道:“唐门的消息果然灵通得很。”
唐谅笑道:“其实却是一个人猜到大当家会来,故而让我来迎接的。”
席如秀道:“是谁?”
唐谅笑道:“当然是宝宝,谁有那么聪明。”
席如秀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终于有了宝宝的消息,这一趟风雪之行,不算冤枉了。
卫紫衣也禁不住心中的喜悦,笑道:“这个小鬼头怎猜到我会来的?”
唐谅笑道:“宝宝说他的行踪,大当家必然知道,既知道他到了青城,就一定会想到她会来唐门的。”
席如秀大叫:“活神仙,绝对是个活神仙。”
卫紫衣不禁莞尔一笑。
※※※
大家都知道,唐家堡中,最安静的地方是唐竹唐老爷子的小院。
现在这个小院却变成唐家堡最热闹的地方。
有宝宝在,怎么会不热闹。
这一次,一老一小又在做什么?
宝宝正披貂裘,拥火炉,坐在被窝中,正和开心得像个孩子似的唐竹说话。
宝宝道:“老爷子,你猜天下名号最多的人是谁?”
唐竹道:“一定是当年的‘千变人魔’慎独行了,‘清虚散人’、‘雪花刀’、‘妙郎君’、‘大毒丈夫’、‘素罗妖娘’,都是他的外号。”
宝宝笑道:“老爷子错了。”
唐竹纵横天下五十余载,阅历极丰,却从来没有听过这五个字。
他很不服气地道:“‘千变人魔’有六个外号是历来武林中化身最多的,我怎会错呢?”
一脸的忿忿不平。
宝宝道:“有一个人,比‘千变人魔’的外号多一倍,他的外号才是最多的。”
唐竹不信,虽然他近年不入江湖,但江湖中哪一件事能瞒过他的耳目?
他气愤愤地道:“我不信,那个人是谁?”
宝宝指自己的鼻子,道:“就是我呀。”
“你?”唐竹哑然失笑:“你有什么外号?”
宝宝笑道:“可多啦,有‘小乞丐’、‘小可怜’、‘鬼精灵’、‘小鬼头’、‘小神仙’、‘小泥巴’、‘小煞星’、‘小跟屁虫’、‘小精灵’、‘调皮虫’、‘小鬼’、‘小捣蛋’、‘西湖霸主’,不多不少,正好十三个。”
唐竹大笑。
很久以来,他没有这样不顾身份地,放声大笑过了。
宝宝叹道:“等大哥来了,一定又会赐给我一个外号。”
“什么外号?”
“‘小混蛋’。”宝宝居然很得意地道:“我失踪了几个月,大哥不担心死才怪,见到我不骂小混蛋,又骂我什么?”
唐竹笑道:“‘小混蛋’这个外号,可不好听。”
宝宝道:“只要大哥能消消气,骂我大混蛋也无所谓呀。”
虽然淡淡说出,不觉真情流露,小家伙对卫紫衣的感情可深得很。
不知怎地,唐竹心中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他有一点嫉妒卫紫衣了。
谁说八十岁的老头不会“吃醋”?
宝宝从床上跳下来,道:“估计大哥快要到了,宝宝要出去了。”
这句话算是告辞,一蹦一跳地出了小院。
唐竹在身后急叫道:“小心路滑,小心点别跌倒。”
八十多岁的绝世高人,竟然儿女情长了起来。
宝宝的身影早已消失。
唐竹叹道:“卫紫衣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会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