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比剑更寒
不错,万古愁正是这样的人,但最重要的,他还是一个很讲究的人。
甚至讲究到了一种病态。
他只喝京城外十八里忘忧泉的水,只穿老字号依依居的精制衣衫,只骑塞外大漠风沙楼的汗血宝马,只听沉香阁楚可可姑娘的萧曲。
他从不杀不是对手的人,从不碰不喜欢的女人,从不让一点灰尘沾在自己鞋上,从不允许别人不听自己的命令。
他习惯发号施令就像是习惯了从小的养处尊优。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他的妻子方念儿。
方念儿要做什么事,他从不阻拦,因为他知道无法阻拦。
而现在,他觉得心很烦。为此他今天没有喝一滴水,没有换下穿了三天沾染了灰尘的一身白衣,没有试试重金买来的汗血宝马,甚至叫来了楚可可姑娘却又在一个时辰后请走了她。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杀人。
要杀的当然就是胡狂歌。
万古愁出身京中名门望族,被血雨门上一代掌门方过雨看中,从小便入了血雨门。血雨门代代高手层出不穷,加上身处京师重地,有紫禁城在背后的支持,已隐为江湖第一大门派,对掌门传人的要求更是严格至极,必须是武功最高者方能出任掌门,就算是最友好的师兄弟也必须在掌门大会上决出高下,甚至是一决生死,胜者出任掌门,败者就此退出争斗。万古愁身为方过雨亲传弟子,天资聪颖,自小就被看成是掌门最合适的人选。
可是,择徒极严的方过雨竟然又收了另一个农家孩子胡狂歌为徒,理由只有一个因为少年胡狂歌的资质百世难求?
也许是妒忌,也许什么原因也没有。
从胡狂歌一入师门万古愁就看不起他,一身破烂的衣裳,一脸傻乎乎的笑,一口偏僻方言,还不时自己哼几曲乡间小调
可是,师父的美丽千金方念儿竟然还会看上胡狂歌而不是自己,这一点不得不让万古愁的自尊大受伤害。
要不是我万古愁利用家族在京中的威势,你血雨门凭什么在京都边上立足这么多年而不倒?让方过雨把女儿嫁给了我,就等于在京中有了一块免死金牌,你这死老家伙凭什么一天到晚唉声叹气好象我委曲了你女儿,幸好胡狂歌这个傻小子竟然因此一气之下叛出师门,倒省了我一段心事。
幸好念儿也终于知道了整日穿金戴银前呼后拥比起不名一文流落江湖来是如何的天壤之别,我喜欢的女人怎么可以不喜欢我?
下个月就是方过雨逝世一年的祭日,血雨门不能一日无主,除了我还有谁能做上血雨门掌门这个位子?可是,血雨门上任掌门方过雨还有一个足以与自己一争高下的传人胡狂歌。
血雨门从来都是武功最强者当掌门,可是只凭真实武功,我还真没有把握能胜这个比我小五岁晚入门十年的胡狂歌。
虽然以我分布在京区周围的实力,杀了他也并不难办,但是,我要在天下人面前光光彩彩地杀了他!我要在方念儿面前让杀死我的情敌,我要让方念儿知道,谁才是血雨门真正的英雄!
这个世界有我做不到的事吗?没有。
我要胡狂歌在天下人面前死在我手上,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血雨门的主人只能是我,血雨门的叛徒只能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可是这一刻,万古愁却有些不自主的后悔了。
他真的不想让方念儿插手到这件事中,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无法驾驭她就像驾驭最烈性的汗血宝马,牺牲个闪雷族不算什么,可是他不能容忍方念儿现在和胡狂歌在一起而他跟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一切都是她的计划,而她的心究竟是向着谁?
虽然平时从来没有人能够看透万古愁的心思,他也总是那么斯文有礼。但这一刻,他的心里却好象被一条毒蛇狠狠地撕噬,而这种妒忌本身就证明他在乎方念儿,他恨自己为什么要被这个女人牵着走,而对此他竟然平生第一次无能为力。
幸好,他现在还有办法可以发泄,他可以把一切怒火一切忿恨发在胡狂歌身上
万古愁抽出了他的古愁剑,轻轻抚拭着剑锋,心中充满了将要除去平生第一大敌的快感。
此时万古愁的眼神,全然没有了平日的温文尔雅,就像是一把注满了仇恨的剑,闪烁着逼人的锋锐。
而且,绝对比剑芒更凄冷,绝对绝对比剑光更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