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侯朝宗谈妥了价钱,十两银子雇辆马车,明月一早起程,直驶归德,先付了二两银子作订金。
  他倒不是不愿跟两个皮货商同船,为的是摆脱洪瑞。
  主仆二人先雇好马车,再找一间客栈住下,决定夜里让兴儿回船取行囊,以免被洪瑞发觉他们改走陆路。
  吃着晚饭时,兴儿终于忍不住轻声问道:“公子,咱们为什么不告诉那官差,途中遇上的就是那女逃犯?”
  朝宗眼光一扫,见附近几桌,都是同船的乘客,不禁把眼一瞪,斥道:“小鬼,快吃饭,不许多话!”
  兴儿受责,不敢再吭气,埋头吃起饭来。
  朝宗中午未吃干粮,此刻也感到饥肠咕噜,正伸出筷子去夹菜,不料一抬眼,却发现一个翩翩美少年,一身华服,俨然是位公子哥儿,正一派潇洒地走进店来。
  乍见之下,此人好生面熟,使侯朝宗不禁微微一怔。
  再定神一看,猛然认出,她竟是女扮男装的红姑。
  她不是早两日已离开了南京,怎么会在此地出现?
  侯朝宗暗自惊诧不已,但有所顾忌,不便冒然向她招呼。
  红姑也对他视若陌路,迳自找了个座头,向跑堂的点了酒菜,若无其事的坐在那里等着吃喝。
  兴儿背向门口,并未发现红姑进来,见朝宗停筷不动,若有所思,不禁问道:“公子!
  你怎么不吃?”
  侯朝宗这才如梦初醒,漫应了一声,若无其事的继续夹菜吃饭。
  匆匆吃毕,结了帐,主仆二人即登楼进入客房。
  朝宗心知红姑必然急于见他,需将兴儿打发开去,于是交待道:“兴儿,你先到街上去逛逛,证实无人注意或跟踪,再回到船上去取行囊,千万不可被那官差发现!”
  兴儿玩心极重,一听要他独自去逛街,不禁喜形于色,道:“公子放心,交给小的去办好了。”
  果然不出所料,等兴儿出去了一会儿,房门上已轻敲了两下。
  侯朝宗不敢肯定是红姑,或是那个阴魂不散、如影随形的洪瑞,因而轻声问道:“那一位呀?”
  房外应道:“侯公子,是我。”
  朝宗听出是红姑的声音,忙上前开了门,等她闪身而入,立即将房门关了起来,推上门闩。
  朝宗诧然地道:“纪姑娘,你怎么会在此地?”
  红姑将朝宗拖至窗前,向外一张望,始轻声地道:“我原想先离开南京的,可是发现有人在暗中监视你,很可能那夜我藏在你房里,引起了那几个官差的怀疑,所以我决心留在南京,暗地跟在你后面,以防万一。那知侯公子走水路,我不便搭同一条船,只好快马加鞭,由陆路先赶来此地等候了。”
  朝宗问道:“纪姑娘可知道,那夜追捕你的官差之一,也跟我同船!”
  红姑微微点头道:“昨夜我是跟踪你那小书僮,才知道你们决定走水路。可是发现追捕我的那家伙,也乔扮平民登船,我才连夜由陆路赶来,方才侯公子去雇马车,是否打算改走陆路?”
  朝宗笑道:“我就是为了摆脱那家伙啊!”
  红姑正色道:“除了他之外,恐怕还有人在跟踪监视侯公子呢!”
  朝宗一怔,诧异地道:“哦!我倒未发觉,纪姑娘怎会知道呢?”
  红姑道:“你们在雇马车时,那两个家伙就鬼鬼祟祟的在暗中监视。”
  朝宗急问道:“纪姑娘可曾看清,他们是怎样的人?”
  等她将所见的两人,形容一番之后,朝宗不禁失声笑道:“原来是那两个家伙!”
  红姑诧然道:“侯公子见过他们?”
  朝宗点点头,笑道:“不但见过,他们在船上还挨了我一顿揍呢!”
  红姑更觉得莫名其妙道:“怎么同事?”
  朝宗将船上发生冲突的经过情形,刚说到一半,突见红姑神情一变,紧张的将食指在唇边一竖,示意他不要出声。
  从未走过江湖的朝宗,根本浑然未觉,红姑却已发现窗外有了动静。
  她情急生智,不由分说的将朝宗拖至床边,用力把他推上了床。
  说时迟,那时快,红姑以极快的动作,脱帽宽衣,全身刹时一缕未存。
  朝宗看得目瞪口呆,尚未明白是怎么回事,红姑已赤裸裸跳上了床,扑进他的怀里,在他耳边轻声地道:“快搂紧我,把我当作你召来的妓女,装得愈像愈好。”
  就在朝宗莫名其妙的张臂将红姑搂住之际,一个人头的影子,已出现在窗外。
  此人竟是以倒挂金钩之势,双脚钩挂在屋檐上,全身倒垂而下,正好可从窗外,一窥房内的情景。
  这种身形,是一般江湖人物及飞墙走壁的时候所惯用的伎俩。
  朝宗这才恍然大悟,红姑是发现窗外有人窥探,而故意春光外泄,让来人以为她是被召来的妓女。
  他既明白红姑的用意,自然得表演逼真,装得像那么回事,才不致露出破绽。
  这不难,昨夜跟妥娘一夕疯狂,他已驾轻就熟。一面顺势狂吻着红姑的粉颈,一面双手在她的裸背上活动起来。
  窗外的人只能看到红姑的背影,不知是等机会欲窥她的正面,还是房内的精彩情景吸引了他,竟然舍不得就此离去。
  红姑也同样看不见窗口,在朝宗耳边轻声问道:“走了没有?”
  朝宗道:“还没有。”
  红姑心里暗自叫苦,但不能突然中止,只得又轻声道:“不要停止,继续下去……”
  这突如其来的机会,使朝宗喜出望外,立即将红姑扳倒,侧身扑向她赤裸的胴体,吻上两片微灼的朱唇。
  从未与异性接近,更未有过肌肤之亲的红姑,突然惊愕住了。她十五六岁就随兄逃命,经过多年逃亡及草寇生涯,几乎已忘了自己是个女子。
  如今她已年近三十,仍是小姑独处,在山寨里蹉跎了美好的青春与幸福,也等于浪掷了生命最珍贵的部份。
  记得刚到山寨时,正值盛夏,酷热难当。
  她便独自跑到数里外的山涧,见四下无人,脱光了衣服跳进涧水中,打算痛痛快快的玩玩水,也顺便洗净多日来身上的汗水味。
  那知正在忘情的戏水,自得其乐之际,突然惊觉附近的矮树丛里发出了异声,顿时将她吓得魂不附体。
  正待奔向岸边取衣,不料矮树丛里窜出一名大汉,行动比她更快,抢先一步将她脱下的衣服抓起,使她窘迫万状,进退不得。
  随着矮树丛里发出的一阵轰笑,又跳出了几名大汉,红姑一眼认出,他们都是山寨里铁豹的手下。
  红姑惊怒交加,急以双手遮掩胸部及下体,但顾此失彼,更是窘态百出,狼狈不堪。
  几个大汉却是放浪形骸,纵声狂笑。
  红姑不由地怒声喝道:“快把衣服还我!”
  抓着衣服的大汉道:“没问题,你自己过来拿吧!”
  红姑羞愤交迸道:“丢过来!”
  那大汉故意刁难道:“那怎么行,万一掉在水里湿了,怎么穿,干脆我替你穿上吧!”
  说着,已向站在水中的红姑走去。
  红姑吓得急向后退,情急叫道:“不!不!你敢过来……”
  不料心慌意乱,一个失神,被水里的乱石一绊,跌倒在涧中。
  几个大汉见状,又是一阵狂笑。
  就在红姑蹲在水里,急得失声痛泣之际,幸而纪天虎寻至,惊怒交加,将几名大汉打得落花流水,夺回了她的衣服。
  铁豹获悉大为震怒,命人将躲在山里的几名大汉抓回,当场施以“去势”酷刑惩戒。并将他们捆至烈日下,任其流血不止致死。
  从此红姑对男人产生了排斥、鄙夷、轻蔑的心理。这些年来,早已变得冷酷无情,任何男人也不敢冒然的跟她接近。
  不过话说回来,事实上山寨里的那两三百的山贼,包括铁豹在内,没有一个让她能勉强看上眼的。
  这时,突然被朝宗热吻,她焉能不感到错愕?
  但朝宗并非趁机轻薄,而是“奉命行事”,在照她的话做,这情形是不可与当年那几个山贼相比而混为一谈的。
  为了窗外有人在窥探,不能露出破绽,红姑也必须表演逼真,看来才真像个妓女,才能不被窥探者识破。
  她没有丝毫抗拒,任由朝宗尽情地热吻着。
  经过昨夜的一夕销魂,妥娘的热情如火,使朝宗念念难忘。此刻在他的意识里,竟把红姑幻觉成了妥娘!
  他有些意乱情迷,开始疯狂起来,恣情地狂吻着红姑,同时手也在那赤裸的胴体上,展开了活动。
  当朝宗的手在红姑遍体轻抚,触及她最敏感的部位时,使她全身战栗了起来。
  她仍然毫无抗拒,只是紧闭双目,承受这令她紧张而兴奋的奇妙感觉。
  朝宗意犹未尽,竟然假戏真做,突然向她遍体一阵狂吻,就像一个好色之徒,对待花钱召来的妓女。
  红姑对他的疯狂,不仅是错愕,而是感到震惊了。
  她几乎感到有被侮辱的愤怒,恨不得推开朝宗,狠狠地给他两耳光,怒斥一声:“下流!”
  但她心知不能这么做,因为窗外尚有人在窥探。
  红姑的身材和妥娘全然不同,那个丽质天生的秦淮名妓,是一身细皮嫩肉,滑若凝脂,充分地显示出成熟女人的柔美与诱惑。而她却是练过武功的,健美而结实,更富于弹性和轫力。
  尤其那丰满而挺实的双峰,如同一对精工雕琢出来的象牙半球。
  朝宗见猎心动,情不自禁吻了上去,使她如遭电殛,全身为之一震,不住地战栗起来。
  欲火在他们彼此的心胸狂炽燃烧,现在已是箭在弦上,势在必发。
  就当朝宗已无法克制,正在脱衣之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同时听到兴儿的声音叫嚷道:“公子快开门!快开门……”
  这小鬼怎么回来得如此之快?
  朝宗欲火顿消,慌忙披衣起身。
  红姑则急忙将被拉开,裹住了赤裸的身体。
  门刚一开,兴儿就一头要闯进来,但被朝宗以手阻拦,使他不得其门而入。
  小鬼眼光向房内一瞟,已然发现床上躺着个女人。
  红姑侧身面向床里,使兴儿未能认出,不禁舌头一伸,扮了个鬼脸道:“怪不得公子打发小的去逛街,原来……”
  显然他不知床上的是红姑,以为是朝宗不甘寂寞,召妓寻乐子呢!
  朝宗斥道:“少废话,你取的行囊呢?”
  兴儿这才气急败坏地道:“小的照公子的吩咐去逛街,那知刚出客栈不远,就遇上了那两个家伙……”
  朝宗道:“跟咱们在船上冲突的那两个人?”
  兴儿用力点头道:“是啊!他们欺小的落了单,拦住我动手就打,好汉不吃眼前亏,小的连打带跑,总算把他们给摆脱了,在大街上绕了一圈才跑回来,谁知刚要到客栈门口,又发现那个官差!”
  朝宗急向窗口一看,又毫无所见,急问道:“他也住进了这里?”
  兴儿道:“不!小的躲在门外,见他在向掌柜的问话,问完了就走,小的这才敢进门,直奔楼上来。”
  朝宗沉吟一下,道:“你再去街上逛逛,确定没人跟踪,立刻回船取行囊。”
  兴儿又向床上一瞥,以为朝宗要继续找乐子,故意把他支开,只好神秘地一笑,转身而去。
  朝宗关上房门,又落了闩,方走回床边坐下,判断着道:“方才在窗外窥探的人,可能就是那个官差。”
  红姑已听见兴儿的话,微微地点头道:“他大概未看出破绽,但心里仍然怀疑,所以才放弃窥探,去向掌柜的盘问……”
  朝宗道:“如果问出我并未召妓,他不是更怀疑你的身份了!”
  红姑忧形于色道:“很有可能,也许他早已怀疑那夜我是藏在侯公子房内,才会暗中监视你,甚至于跟你们同条船离开南京。”
  朝宗忽道:“对了,纪姑娘可曾去过库司坊阮家?”
  红姑道:“你说的是阮大-?”
  朝宗颔首道:“就是他,追捕你的官差估计你可能会去找阮大胡子,曾经守伏在附近呢!”
  红姑轻叹道:“唉!找他有什么用,本来我也想到,阮大-曾经是魏党的一份子,而且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家父当年受陷害之事,可能知道内情,可是魏忠贤垮了,他却依然逍遥法外,足见这家伙不简单。如今事过境迁,就算他明知家父蒙冤,又怎可能挺身作证,为家父翻案呢!所以我再三地考虑,觉得没有找他的必要,根本没有去找他。”
  朝宗为她庆幸道:“纪姑娘幸好未去,否则就是自投罗网,被那批守株待兔的官差所获了。”
  红姑诧异地道:“侯公子怎会知道,他们在那里守伏的?”
  朝宗即将洪瑞告诉他的话,述说了一遍。
  红姑听毕,沉吟一下道:“如此看来,他可能已经怀疑,我去南京就是找侯公子了。”
  朝宗耽心地道:“如果方才在窗外窥探的是他,不知是否已识破伪装妓女的就是纪姑娘了?”
  红姑想起了方才的情景,不禁娇羞万状,赧然道:“方才侯公子表演得逼真,应该不会露出破绽,只是他去问过掌柜的,知道你并未召妓,房里却突然冒出一个女人,难免不起疑心,如果不出我所料,他尚未死心,大概仍在暗中监视。”
  朝宗笑问道:“那咱们是否要继续表演?”
  红姑顿时面红耳赤,娇嗔道:“现在他又未在窗外窥探!”
  朝宗尴尬地道:“方才他是何时离开窗外的,咱们都不知道,居然……要不是小鬼跑回来敲门,在下几乎情不自禁,假戏真做了呢!”
  红姑不禁羞愤道:“侯公子!你……”
  朝宗见状,忍不住敞声大笑起来。
  果然不出红姑所料,洪瑞心犹不死,向当地县衙门请来一批捕快,守伏在客栈四周,决心周旋到底。
  三更时分,兴儿从船上取了行囊回来,洪瑞按兵未动,但他已看出,朝宗主仆是决定弃船走陆路了。
  倏而,只见兴儿送出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子,随即回身进去。
  洪瑞急向四周守伏的捕快打个手势,示意他们准备采取行动。
  由于红姑武功甚高,洪瑞自知非其对手,不得不特别谨慎小心,出不得丝毫差错。
  那女子出了客栈,似不知危机四伏,低头匆匆向大街走去。
  洪瑞眼看她已走近,突自暗处窜出,拔刀挡住去路,疾喝道:“上!”
  一声令下,十几名捕快由四面八方冲来,一拥而上。
  洪瑞的刀已攻出,直取那女子,吓得她惊叫一声,转身拔腿就逃。
  刀的去势比她快,洪瑞一个箭步,刀锋已划破那女子右臂,带起了一片血雨。
  “啊!……”她一声惨叫,那女子倒在地上了。
  洪瑞赶上去,举刀欲下之际,却一眼认出她并不是红姑!
  十几名捕快赶来,纷纷取出绳索,正待上前抓人,被洪瑞阻止了,道:“各位且慢,咱们要抓的不是她!”
  捕快们大失所望,只好住手。
  洪瑞更觉失望,向那女子喝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女子吓得魂不附体,顾不得臂上伤痛,颤抖着道:“我……我是东大街兰心院的姑娘……”
  洪瑞暗自一怔,追问道:“召你去客栈的客人是谁?”
  那女子回答道:“一位公子,好像是姓侯……”
  洪瑞又是一怔,毫不放松问道:“咱们一直守在附近,为何未见你进客栈?”
  那女子道:“听说那位公子是有身份的,怕被人发现旅途狎妓,传出去有损名誉,所以伙计带我由后门进入,溜上楼……”
  洪瑞不再问下去,见那女子臂上血流如注,当即请托两名捕快将她扶起,送去就医。
  但他仍不死心,独自直奔客栈,那知向伙计一问,才知朝宗主仆二人已悄悄的离开了这儿。
  他不禁怔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红姑已料到,洪瑞既不死心,又不敢冒然行动,势必向当地衙门求援。
  她灵机一动,授意朝宗出房召来伙计,讹称想找点乐子,又怕被人发现,不知如何是好。
  伙计一听客人想召妓,喜出望外,当即一拍胸膛道:“这事交给小的办好了,公子爷放心,小的把姑娘从后门带入,直接送到公子爷房里,保证神不知鬼不觉!”
  朝宗暗喜,赏了伙计一两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伙计去了不久,果然带来个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妓。
  其实红姑已算准,利用洪瑞去求援的空档,正好溜出房去。因为她是女扮男装住店,就住在同楼的客房,谁也不会察觉。
  但洪瑞既已向掌柜的盘问过,必然已知朝宗并未召妓,此举可说是为了亡羊补牢,以释其疑,否则洪瑞定然会追究,在窗外窥探所见的女子是何人。
  就在洪瑞去县衙门求援时,红姑便已安排妥当,即自先行离去。
  洪瑞尚未赶回,伙计已将那妓女送进朝宗房里,自然未能见她进入客栈。
  红姑这一安排,时间配合的恰到好处,天衣无缝。
  朝宗不必交待这妓女什么,只需将方才跟红姑所表演过的亲热情形,依样葫芦照做一番。
  等到兴儿去船上取了行囊回来,居然也被瞒过,以为先前所见床上的女子,就是这年轻妓女。
  朝宗赏了那妓女二两银子,特地吩咐兴儿把她送出客栈门外,目的是要引起暗中监视的洪瑞注意。
  果然不出所料,洪瑞上了他的当。
  而兴儿一上楼,朝宗就要他挑了行囊,下楼结帐,由伙计带主仆二人,从后门溜之大吉。
  他们赶到车马铺,表示临时有急事要赶路,多付了二两银子,连夜启程上路,匆匆出了仪征。
  红姑跟朝宗两次见面,兴儿均毫不知情,途中不禁诧然问道:“公子,咱们干吗不等天亮了再走?”
  朝宗笑道:“万一遇上那个官差,要求搭个便车,我好意思拒绝吗?”
  兴儿连连点头道:“说的也是,小的倒没想到这个,不过,要是有他同行,途中倒比较安全……”
  朝宗道:“我倒宁可图个耳根子清静,小鬼,你也少说废话吧!”
  兴儿不敢再吭气,靠在车厢角落里,两腿一伸,双臂抱在胸前打起盹来。
  朝宗想起跟红姑热情的表演,虽不及跟妥娘的疯狂,倒也回味无穷。
  想到正值紧要关头,被兴儿回来搅了局,不禁颇觉扫兴。但此刻冷静一想,反而暗觉侥幸,当时若非兴儿及时回来,自己万一情不自禁,跟红姑真个销魂,可能就惹上了麻烦。
  红姑志在营救其兄,并为亡父雪冤,似有意想请侯恂仗义挺身而出。此事牵涉甚大,非同小可。侯恂已告老还乡,无意士途,连如今东林得势,他尚不愿复出,又岂愿多管这档子的是非事?
  朝宗深切了解老父的个性,此事纵不断然拒绝,也必然会婉转表示爱莫能助,甚至推说根本不知当年之事。
  如果朝宗跟红姑曾有春风一度之情,能置身事外,不闻不问?
  念及于此,朝宗不禁暗自庆幸,若非兴儿搅局,事情可真麻烦了。
  □□□□□□□□夜色正浓,马车风驰而飞,披星戴月赶着路。
  车把式有经验,由仪征到六合不过数十里行程,但这条路最近不太平静,经常出事,以致夜间绝少有人愿意冒险赶路,除非是有急事。
  既然接下了这趟生意,他只好硬着头皮赶路,一路快马加鞭,希望能在天明之前,安然抵达六合。
  因为从六合转往滁州,更不太平,传闻常有大批马贼出没,拦-行旅,绝对不能赶夜路。
  即使大白天里,也需要人多结伴而行。
  近些年来,自崇祯即位后,确实做了几件大快人心令朝野振奋的大事。大家都以为这位新皇帝登基,将有一番作为,使魏忠贤当权时,搞得乌烟瘴气的庙堂,能够朝纲重振,令人耳目一新。那知日子一久,崇祯逐渐暴露了他的忧柔寡断,却又刚愎自用的弱点。
  于是,大家满怀的希望又落了空。
  影响所及,民间对这位新皇帝也失望了,由于民不聊生,各地盗贼四起,而且愈来愈猖獗,有野火燎原之势,终将一发不可收拾。
  车把式一路提心吊胆,频频扬起长鞭,催马飞驰。幸而平安无事,黎明时分已抵达六合。
  客栈都尚未开门,找了家做早起生意的茶楼打尖,将马车停置在门外。
  朝宗邀车把式同桌吃早点,这赶车的老粗倒很懂礼数,自惭形秽,不敢-越,独自另据一桌。
  这时,虽天刚亮不久,茶楼里已有了三五成座,大部份是早起的生意人,也有准备赶路的。
  朝宗主仆正吃着早点,忽听邻桌几个人在高谈阔论,其中一人道:“依你们估计,公孙先生今日之战,胜算有多少?”
  另一人接道:“应有七成以上。”
  又一人问道:“何以见得?”
  那人道:“公孙先生艺出南少林,他的六合剑法,却出于独创,虽非天下无敌,据说生平尚未遇对手。此番那昆仑老道,不惜千里迢迢赶来向公孙先生挑战,欲以剑术一决高下,还不是想藉此扬名天下。我看哪!八成是自取其辱,落个灰头土脸、铩羽而归。”
  朝宗听得心里一动,暗忖道:“他们所说的,莫非是公孙令?”
  原来他曾听程海山提及,当年传授武功者,正是六合剑驰誉江湖的公孙令。此地是六合县,公孙先生必然就是他了。
  这时又听最先开口的人,说道:“我看不见得,需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那昆仑老道要是没有几分把握,绝不敢来六合!”
  另一人笑道:“那咱们来打个赌如何?”
  那人正中下怀,兴致勃勃地道:“好!我赌一两银子,押那昆仑老道胜。”
  另一人同意道:“就这么说,如果公孙先生输了,我就付你一两银子。”
  在座的共有五人,均参加了打赌,三个赌昆仑老道胜,赌公孙先生胜的只有两人。
  朝宗终于按捺不住,起身离座,走过去双手一拱,道:“打扰了,请问各位刚才说的公孙先生,可是单名一个令字?”
  那人打量朝宗一眼,笑道:“阁下大概是外地来的吧!在六合地方上,谁不知道公孙先生的大名!”
  朝宗道:“不知那昆仑老道又是何人?”
  那人眼皮一翻道:“你问这个干吗?”
  朝宗洒然笑道:“昆仑派以剑术及鹤拳名震武林,既敢前来挑战,必是门下佼佼者,而公孙先生艺出南少林,更以六合剑驰誉江湖,这一场以剑会剑,必然大有可观,在下既然适逢其盛,那能错失一开眼界的机会。但不知他们二位,约在何时比剑?”
  “就是今晨卯辰交接时。”
  朝宗振奋道:“喔!那不是只剩半个时辰了?”
  那人道:“要不是为了赶去看他们比剑,咱们这几个懒鬼,才不会赶这么早呢!”
  朝宗急问道:“地点在何处?”
  “就在城外的马蹄坡,阁下若有兴趣,待会儿吃完早点,跟咱们一起走好了。”
  朝宗忙谢了一声,欣然归座。
  兴儿已听得一清二楚,轻声问道:“公子,你要去看热闹,不赶路了?”
  其实,侯朝宗那有看热闹的兴致,他只是想从公孙令这里,打听程海山的下落,但他不便跟兴儿说,笑了笑道:“耽搁不了多久的,你急个什么劲儿?这么急着赶路,是不是想早一点回去看桂花?”
  兴儿情急道:“不不不,公子千万别提桂花,一想到她,我真恨不得多在外边呆个一年半载!”
  侯朝宗笑道:“你欠她的银子已够还了,还怕什么?”
  兴儿愁眉苦脸道:“公子,你倒说得轻松,欠债还钱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这人情债就难还了呀!”
  朝宗故意一本正经地道:“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回去之后,我替你在老爷面前说一声,让你娶桂花就是了。”
  兴儿信以为真,惊道:“千万使不得,公子!你就做做好事,饶了小的吧!小的情愿跟你磕三个响头。”
  说做就做,兴儿立即起身离座,向后退了一步,当真跪在朝宗面前,连磕三个响头。引得整个茶楼的客人,一阵开怀大笑。
  邻桌的那人忽起身道:“咱们要走啦!你们去不去?”
  朝宗忙应道:“去去去!当然要去。”
  顾不得早点尚未吃完,朝宗忙交待车把式在茶楼等候,言明一个时辰之内赶回,然后结了帐,带着兴儿,随同那几人离开了茶楼。
  出城数里,遥见一处山坡,形状果然酷似马蹄。
  此刻尚未到辰时,山坡附近已聚集了二三十人,显然皆是风闻今晨剑会,赶来看热闹的。
  公孙令久已未出江湖,怎么会将今晨以剑会剑之事,在六合大肆宣扬呢!
  原来那昆仑老道来至六合,即登门当面表明,为公孙令婉言相拒。但老道不远千里而来,岂肯就此罢休,竟扬言公孙令不敢接受挑战,流言很快就传开了。
  公孙令仍然无动于衷,最后经不起友好极力怂恿,才勉强地接受,订下了今晨马蹄坡之约。
  消息不径而走,轰动了整个六合。
  公孙令仗六合剑成名,在南七省极负盛誉,而对方来自昆仑,虽不知其名号,想必亦非泛泛之辈,是以赶来看这场剑会者,多半皆是江湖人物,一般人并不太热衷。
  朝宗主仆随着那几人,来至马蹄坡前,仍未见两个主角登场,只好在坡下等候。
  这时早到的那二三十人,均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议着。
  其中一个彪形大汉,嗓门特别宏亮,声如洪钟道:“今日之战,公孙先生要胜不了那杂毛老道,不仅他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咱们整个六合的武林同道,也毫无光彩,所以他非胜不可。”
  一个瘦长老者道:“公孙先生为了本身荣辱,自当全力以赴,只是那昆仑老道,不知是怎样个人物,但毫无疑问,他绝不是个省油的灯!”
  彪形大汉道:“秦老,听你的口气,公孙先生不一定能胜?”
  老者老成持重道:“那很难说,不过按常情判断,昆仑老道既来挑战,事先必然很清楚公孙先生的剑术如何。他也得先掂掂自己的份量,如果没有五成的把握,绝不会不自量力,千里迢迢跑来挑战的,我看公孙先生一开始便加以婉拒,很可能就是考虑到这一点。”
  这番分析,使在场的人均微微点头,又议论纷纷起来。
  彪形大汉沉吟一下,忽道:“哼!万一公孙先生不敌,咱们就群起而攻,绝不让那牛鼻子活着离开六合。”
  老者倚老卖老道:“牛彪,你骂人家牛鼻子,我看你才是牛鼻气改不了,论剑比武,乃是印证武功,又不是打群架,公孙先生纵然不敌,也绝不容旁人插手的,更何况群起而攻,你简直是在胡闹!”
  一阵轰笑,使得牛彪极为尴尬,只好不再乱发谬论。
  就在这当儿,笑声突止,全场肃静下来。
  只见一个鹤发童颜、神-奕奕的白袍老者,正向山坡走来,身后跟着个十来岁的童子,双手捧一精致的桃木剑匣。
  突然响起一片掌声,以示对老者欢迎和敬意。
  老者正是公孙令,他微微颔首向众人致谢,带着童子快步走上山坡。
  众人的目光跟着他移向山坡,竟然没有一人注意到,那老道不知何时已在山坡上站着了。
  老道骨瘦嶙峋,又黑又干,身高却在六尺以上。一身蓝色道袍,身背长剑,一副好整以暇、以逸待劳之情。
  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神不知鬼不觉,悄然地上了山坡,就凭这种身法,已可看出此老道武功之高了。
  公孙令双手一拱道:“有劳道长久候!”
  老道举掌为礼道:“老檀樾并未来迟,而是贫道早来了。”
  公孙令道:“尚未请教道长法号……”
  老道神-飞扬道:“贫道玄真,忝为敞派四大护法之一。”
  公孙令又一拱手道:“原来是昆仑护法,失敬!失敬!”
  玄真道:“不敢!贫道久仰老檀樾的六合剑法,今日承允赐教,以了平生宿愿,实倍感欣慰,就请……”
  公孙令举掌道:“慢着,老朽有一点必须先声明!”
  玄真微微一怔道:“老檀樾有何指示,敬请直言。”
  公孙令作个手势,示意身后童子上前,遂道:“道长请看!”
  童子将拿剑匣的双手平举,玄真定神一看,只见匣盖以红纸条封住,并有数人签押作证。
  纸色已褪成深黄带红,显见时日甚久。
  玄真诧异道:“老檀樾已封剑多年?”
  公孙合微微颔首道:“不错,日前道长提出比剑之请,老朽当即未接受即是为此。”
  玄真道:“老檀樾的意思,是否今日之约……”
  公孙令正色道:“不!老朽既已接受挑战,岂能出尔反尔,临时又借故取消;但老朽必须事先向道长声明,当年封剑之时,曾立有血誓,此剑启封之日,必以血祭。”
  玄真又是一怔,随即敞声大笑道:“老檀樾欲以此吓退贫道吗?”
  公孙令道:“老朽绝无此意,但印证武功只须点到为止,而老朽情形不同,因有封剑血誓,不得不事先声明!”
  玄真不甘示弱道:“刀剑无眼,纵是印证武功,亦难保证绝无伤亡,此番是贫道不自量力,前来向老檀樾挑战,即使丧命剑下,只怪技不如人,虽死无憾!”
  公孙令淡然笑道:“你我并无深仇大恨,老朽尚不至如此!”
  玄真冷冷地一笑,道:“不过,老檀樾有言在先,剑出必见血,贫道自当有所警惕,势必全力以赴,万一失手伤了老檀樾……”
  “道长不必顾忌,尽可放手一搏。”
  “好!贫道从命!”
  山坡下众人听得清清楚楚,心知今日一战,已非印证武功,而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双雄相争。殊死之斗!
  按照武林启封规矩,需选黄道吉日、时辰,在中堂设香案,备三牲四果、茶、酒,届时祭天地祖师,请剑启封,仪式简单隆重,绝不可马虎。
  这些,公孙令在家中已经做了,此刻童子跪在地上,双手捧着剑匣,高举过顶。
  公孙令面向东方三拜,退后一步,转身向剑匣又一拜,上前以小指指甲划开了封条,揭开匣盖,双手小心翼翼取出一把古意盎然的连鞘宝剑。
  童子立即起身,退开一旁恭立。
  玄真已经右手仗着剑,左手掏剑诀,脚站子午桩,把剑一领道:“老檀樾,请吧!”
  公孙令拔剑出鞘,神情肃然。
  六合者,乃上下四方,只见他摇出六合剑法出手架式,剑指上下左右前后,随即抱剑而立道:“道长请!”
  山坡下众人凝神屏息,鸦雀无声。
  只见玄真运足真气,力贯右臂,突然斜跨一步,剑发如电,直向对方攻去。
  公孙令不愧是当代剑术名家,神色自若,从容不迫。一看玄真出手,已知这老道是在探他虚实,这一剑攻来,看似凌厉,其实是虚张声势。
  他决心先发制人,给对方来个下马威,那容老道的剑近身,这位六合剑术名家已出手,古剑气势如虹,由下而上,直挑敌腕。
  玄真不敢轻拈其锋,急忙撤剑倒纵,冷冷地笑道:“老檀樾的剑法,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出手未免太狠了一些吧!”
  公孙令轻描淡写地道:“道长言重了,凭这一招半式,那能看在道长的法眼中。”
  冷哼声中,玄真欺身暴进,手中三尺青锋一挺,振起一片剑影,如同无数把剑,同时向公孙令迎面攻至。
  但见白影乍晃,公孙令身形玄妙绝伦的一旋一转,直欺霍霍剑影中,右手长剑连拨,一阵“叮当!”金铁交鸣,火星迸射,硬将来剑撞开。
  左手剑鞘暴递,直点对方胸腹之间的“气海穴”,迫使老道再度撤剑,急向一旁横跨丈许,始堪堪避过。
  两次抢玫,非但无攻而退,反而险象环生,几乎为公孙令出奇制胜。
  玄真不禁惊怒交加,振声道:“老檀樾留神,贫道要放肆了!”
  公孙令从容笑道:“道长不必客气,尽管放手一搏!”
  玄真怒哼一声,突展昆仑独门剑法,剑走偏锋,身随剑动,看似人剑合一,旋风般一阵猛攻,招招均取敌致命的要害。
  公孙令不由怒从心起,顿时星目精光四射,沉声喝问道:“道长是要搏命?”
  同时挥剑封住门户,使对方难越雷池一步。
  玄真仍然一味猛攻,口中答道:“老檀樾若有此意,亦未尝不可!”
  一声“好!”字出口,公孙令的剑势突然一紧,六合剑法果然招术奥妙,变化莫测,只见他剑势凌厉无比,迅如雷奔电驰,势如排山倒海,一连攻出十七八剑。
  “六合”取上,下及四方,无所不至。这一阵狂风暴雨般急攻,顿使玄真全身均被笼罩在剑影之中,险象环生。
  这老道为何不辞辛劳,千里迢迢跑来向公孙令挑战?
  原来昆仑乃武林九大门派之一,极负盛誉。最近掌门人一病不起,自知不久人世,欲在临死之前,选一人继掌昆仑门户。
  但四大护法均志在必得,不仅暗中勾心斗角,更互相明争暗夺,使掌门人为此难作舍取。
  昆仑一派,以剑术及鹤拳享誉武林,掌门人苦思之下,想出一个解决之道。那就是指定四位当代剑术名家,由四大护法抽签决定去向何人挑战,谁能最先获胜回到昆仑,即由谁继掌门户。
  这是最公平的办法,玄真抽中的人就是公孙令。
  六合剑法驰誉武林,名气不在昆仑剑术之下,但公孙令已退出江湖,且年事已高,玄真自恃苦练剑术多年,已尽得本门剑术精奥,获胜应无太大问题。
  那知一经交手,已觉出封剑多年的公孙令,剑术已至炉火纯青,登峰造极臻境。
  此刻攻势一发动,果真雷霆万钧、石破天惊!
  所幸玄真临危不乱,仗本门剑术精熟,见招拆招,见式封式,一口气连挡对方十七八剑,几乎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公孙令也暗自心惊。
  一般江湖高手,能在他剑下走出十招的已不多见,对方既能连挡他十几剑,足见剑术确有相当火候,绝不可轻敌。
  他已退出江湖,封剑多年,早就无意于名利之争了。
  所以,他突然全身暴退,抱剑而立道:“道长剑术果然高明,咱们到此为止,就算平手,不分胜负如何?”
  那知玄真竟然冷冷地哼了一声,说道:“老檀樾的剑已经启封了,还尚未见血,岂能就此罢休!”
  山坡下众人早已经看出,公孙令的剑术,远在玄真之上。
  只是,这位已退休多年的剑术名家,宅心仁厚,不欲仗技欺人,想让老道知难而退,不愧是仁者之风。
  偏偏玄真不领情,反而盛气凌人,实出众人意料之外。
  在这种情势之下,任何人都会勃然大怒的,给这个不知好歹的老道一顿教训,让他自取其辱。
  不料,公孙令竟然不以为忤,反而敞声哈哈大笑道:“要见血,这还不简单么?你看吧!”
  话声甫落,剑已向自己的左臂挥去。
  大家不禁怔住了!
  只见剑锋过处,带起了一道血箭,公孙令竟以自己的血祭剑。
  此举大出众人意料之外,无不对这位剑术名家肃然起敬。
  就在众人从内心发出欢呼,向公孙令表示敬意之际,冷不防玄真突然发起难来了,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之外。
  只见他身形一晃,剑及履及,出其不意地挺剑向公孙令当胸猛刺。其势之疾,犹如迅雷闪电。
  众人惊呼声中,公孙令出手如电,挥剑斜扫。
  只听得一声凄厉惨叫,剑锋过处,洒起了一片血雨,玄真的右手连前臂,自臂肘处齐齐被斩断。
  就在同时,几条人影已直掠山坡,各亮兵刃,将惨遭断臂之痛的玄真,团团的围了起来。
  他们对这个老道毫不同情,只对他的偷袭感到不齿,因而引起了公愤众怒,个个目欲喷火的瞪视着他。
  玄真的剑随断臂落地,此刻,他左手急急按在右肱上止血,咬牙切齿,一脸痛楚惊怒之情。
  他把眼儿一扫围住的几个人,恨声道:“老檀樾你好狠,竟然对贫道下此狠毒的手段,你……”
  公孙令神情肃然道:“老朽一时失手……”
  话犹未了,牛彪已挺身上前,手指玄真怒道:“公孙先生对你已手下留情了,否则你这牛鼻子早已毙命剑下。”
  另一壮汉振声道:“这杂毛老道太卑鄙了,竟敢趁人不备而偷袭,公孙先生饶了他一命,咱们可不能放过他!”
  一呼百应,群情激愤,纷纷卷袖正待出手,却被公孙令喝阻道:“各位请稍息怒,放他走吧!”
  公孙令在六合德高望重,他既然出面阻止,众人只好住手。
  玄真自知理屈,众怒难犯。他心想: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当即怒哼一声,身形疾掠而去。
  众人又响起一阵欢呼,为公孙令的获胜而欢欣鼓舞。
  公孙令却淡淡地一笑,归剑入鞘,交给童子装入剑匣,始双手一拱道:“今日承各位赶来为老朽掠阵助威,感激之至。若肯赏光,可随老朽回寒舍喝杯水酒,聊表谢意。”
  众人无不喜出望外,欣然受邀。
  坡下的朝宗不禁暗喜,随着众人跟随着公孙先生,离开了马蹄坡,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远去了。
《桃花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