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们放弃这一行已经太久了,从头开始也嫌太迟。但幸好我们不是一个大族,我们可以做生意,从别处运来大漠上缺少的物质,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换取牛羊。”
  “那要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有许多的积蓄,我们的库存黄金已经有百多万两了,用我们的黄金,加上我们的人力,绝对可以成为大漠上的一支商队。”
  “这倒也是个办法,但在大漠上经商要冒很大的风险。”
  “都不成问题,我的人对大漠的熟悉没人能比,说到盗贼,那更不必担心了,我大漠之鹰不去抢人已是万分客气了,谁还敢来抢我的?”
  他说时,充满了骄傲。
  洪九郎也很高兴地道:“不错,大哥,你这是一条最适合的路子,既可以发财,又走的是正路,将来到内地批货,我的天狐门也可以为你尽力,不叫人多赚了你的去。”
  “我也不会太黑心;让大漠上的人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些年来,我觉得对草原上的兄弟们亏欠不少,也该回报他们一些。”
  “好极了,大哥,这样一来,你将成为大漠上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会以结交你为荣。”
  “但我最高兴的还是交上你这个兄弟,我说兄弟,你现在该可以告诉我,你要对付的敌人是谁了?据我所知,在大漠上应该没有值得你担心的人。”
  “不是大漠上的,是一批外来的女人。”
  金加大声笑了起来:“一批外来的女人?有多少?”
  “主要的有四个,也许多出几个来,但不会超过十个。”
  “就算是十个吧!那也不值得担心呀!”
  “这批女人不同,她们是属于西方一个很邪恶的宗教的,个个十分凶悍。”
  “比你的这五个女人更厉害?”
  “厉害得多,我的女人只会武功,她们则还会法术,像迷魂术啦!喷火吐雾术啦!”
  金加的脸上却全无畏惧之色,哈哈大笑道:“好极了,我要去弄她两个来当老婆,妈的!我的这些女人简直不行,一看见刀剑就吓昏了过去。”
  洪九郎笑笑道:“那可是一批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兄长难道不害怕?”
  金加笑道:“不害怕,我有阿拉真主保佑,百邪不侵,不在乎她们捣鬼,我知道她们是什么西方魔教的人。”
  “啊!兄长知道?也见过她们?”
  金加道:“由西方进入东土,大漠是必经之地,他们也不时有往来通信的使者,被我宰过好几个了。”
  “兄长杀过她们的人?”
  金加得意地道:“是的,前后共有三批,两批是两个人的,另外的一批有四个人,他们是很厉害不错,但是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什么办法?”
  “利用地形,这一片大漠他们没我熟,我的人打不过他们,跑起来却比他们快,一批是被我们诱进了流沙,活埋了进去,一批则是在晚上被我们暗袭杀死了。另外四个人的一批中,有两个女的,被我们引进了大漠迷了路,结果因为食水不足,困死在大漠上。”
  “兄长为什么要去惹他们呢?”
  “为了发财,他们都带了很多珠宝。”
  “不大可能吧?他们在西方只占了一个小国,并不十分富有,怎么会有珠宝带过来呢?”
  “不是带来,是带去,这三批人都带着珠宝回到西方去,我怎么舍得放过他们呢?”
  洪九郎大笑道:“原来他们在中原搜括了珠宝,却被大哥拦截了下来,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不来找大哥追索呢?”
  金加大笑道:“我行事一向不留痕迹,事前又无征兆,且又在大漠之上,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又从何得知起?”
  “至少他们可以从珠宝追出来呀!”
  “怎么追?我的珠宝都是卖到西方去的,再说那些珠宝是他们从中原劫来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辨识。”
  洪九郎笑道:“如此说来,大哥已经先跟他们有过接触了,也对他们较为熟悉了?”
  金加点点头道:“不错,我一向是个谨慎的人,事先事后,我都要把对象弄清楚了再下手的,我连劫了他们三票货,当然要把他们摸清楚的,你想知道他们一些什么,不妨问我好了,大漠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们了。”
  洪九郎道:“我要知道魔教中的勾魂四姝是什么角色?”
  金加的脸色变了一变道:“兄弟,你要对付的人不会是这四个女魔头吧?”
  “难道她们十分厉害吗?”
  “岂止是厉害而已,她们简直不是人,而是一批女魔头,在他们魔教的国度里,别人也是远远地避着她们,不敢去惹她们。”
  “她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这个可不知道,在魔教中流行着一句话宁逢独孤,莫遇四姝;她们都是教主独孤长恨的手下祭师,但独孤长恨见了她们也得避让三分。”
  “说了半天,大哥还是没有说出她们有何可怕之处?”
  “她们究竟有多厉害,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一个敢跟她们作对,也没人跟她们交手过,但是据魔教中人传说,她们的武功身手都十分了得,兼有身外化身之法。那就是说,她们是杀不死的,你即使一刀把她们砍成了两截,她们摇身一变,又是个活生生的人出来了。”
  洪九郎笑道:“这倒没什么,不过是三尸元神之法,她们随时以身上一点血肉,可以幻化成另一个形体来乱人耳目,真要杀她们时,不可横着砍,当头直劈,一劈两片,她们就无法幻化了。”
  金加道:“她们的厉害处还不止此,最骇人听闻的是她们常吃活人心肝,手段残烈无比。”
  “这更不足惧了,她们只是故意做出那份恶形恶状,使人害怕而已,事实上人心并不好吃,滋味比牛心羊心差多了,没有人真正会喜欢吃那玩意儿。”
  “但她们却是真的喜欢,谁要是得罪了她们,当场就会抓裂对方的心脏,活活的嚼了下去。”
  “那只是表示她们能吃生肉而已,却没什么可怕。”
  “可是她们的手却很可怕,她们曾经抓吃过一个卫兵的心脏,那名卫兵还穿着银制的盔甲,她们却能一把抓透厚甲,掏出心来大吃。”
  “这只是她们手指上的功夫不错,却不是天下无敌,用锋利的宝刀就能把她们的手砍下来。”
  “兄弟,你怎么会惹上这四个女魔头的?”
  “我没惹她们,是她们要来惹我,魔教在中原跟我斗,被我连挫了几次威风,她们才想请勾魂四姝来对付我,消息被我知道了,不等她们前来,我先迎了去。”
  “你有十足的把握对付她们吗?”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有十足的自信,我可以斗得过她们,我不让她们到中原去,因为她们在中原的党羽很多,到那个时候恐怕将更为难以对付。”
  “只凭信心来对付她们够吗?”
  洪九郎一笑道:“大哥。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所以连你也染上那种婆婆妈妈的毛病,如是有了十足的把握再战斗,那又有什么意思?”
  金加被激怒了豪情,大声地笑道:“好,好兄弟,够英雄气概,我这做大哥的决定陪你斗斗她们,说不定我还要弄两个来做老婆。”
  “这个我倒是劝大哥再详细考虑一下,这种女人恐怕大哥降伏不了。”
  金加大笑道:“在大漠上,我没有驾驭不了的野马,我降伏不了的女人。”
  “她们可不是大漠上的女人。”
  “但她们在大漠上,就是大漠的女人了。”
  “好,我会记得留下几个女人不杀,等大哥来降伏。”
  “兄弟,你打算杀死她们?”
  “我可没有大哥这种降龙伏虎的本事,而且,我的女人已经太多了。”
  “好女人就是财富,永远也不会嫌多的。”
  “但是我的心却很脆弱,我怕她们哪天一高兴,一把抓裂了我的胸膛当点心吃了下去。”
  两个人相视哈哈大笑,接着就是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继续这一场草原英雄式的宴会。
  金加的族人虽不多,他在草原上的消息却十分灵通,当勾魂四姝一进入大漠,他就探到了消息。
  她们是组成一个商队前来的,六个女人,十一个男人,带着香料、药材和名贵的兽皮等货物,领着一大串的驼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大漠。
  金加先一脚赶到了一处草原上的绿洲等候着,那是对方必经的水源,扎下营来,然后又架上了干草和木炭,生起了营火,烤起了整只牛和羊。
  正当肉烤得十分香熟的时候,一大串的驼队来到了。
  金加的身边围着一大堆的女人,洪九郎的身边也围了一大堆的女人,但已不是心心和尤素芬她们了,金加分出了他的一半女人来侍候洪九郎。
  洪九郎照样地揽着她们的细腰,要她们用香唇做酒杯,把酒一口口地喂到他口中,金加看得很开心,一点都没有妒意。
  大漠上的女人没有地位,身价很贱,不但是男人的财产,也是男人的奴隶,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的,何况洪九郎是他的兄弟呢!
  他们吃着、喝着、乐着、也在等待着。
  果然没多久,一个穿着西方装束的男人过来了,先是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呈上了一个大盘子,盘中是几串紫若水晶的葡萄。
  葡萄在大漠上并不稀奇,这是个盛产葡萄的地方,可是这几串葡萄却很特别,每一粒都有核桃大小,紫艳晶莹,看上去就能引起人的食欲。
  那男子道:“这是我们公主致上的一点微意,东西虽平常,却是从我们国内带来的异种。”
  金加看了一眼道:“的确很特别,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葡萄,它们一定很甜了。”
  “是的,它们的汁水赛过蜜糖,而且它们是用酒灌溉长成的,在甜中又带着酒味,请大汗品尝。”
  “你知道我?”
  “大漠之鹰,东呼尔的金加大汗是大漠上最出名的英雄人物,我们的公主十分倾慕。”
  “你们的公主,是哪一国的公主?”
  “黄金城,孔雀黄金城。”
  “本汗没听过这么一个国家。”
  “敝国是西方一个很小的国家,也很少到东方来,大汗自然不会听说。”
  “你们的公主到东方来于嘛?”
  “敝国心慕中原的文明,特地派了四位公主到中原来游学,希望能学习一些中华的文化。”
  金加嗤了一声道:“学那些干什么?本汗离中原那么近,从来也没想到要去学什么文明。”
  “大汗,彼此国情不同,回疆是以游牧为立国,大汗勇武绝伦,自然无须文明,黄金城却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人民从事农商耕作,合于文治。”
  “这些本汗不懂,你们的国家叫黄金城,莫非出产很多黄金?”
  “敝国得地利之便,国内有很多金矿,敝国的宫殿地下都是以黄金铺地。”
  金加坐了起来道:“你们有四位公主前来,她们长得好不好看?本汗听说公主都是漂亮的。”
  “这四位公主个个都是天仙一般。”
  “请来见见,本汗对黄金与美人是最感兴趣的、”
  “是的,她们刚经过长途跋涉,等经过沐浴后,换了衣裳,就来叩见大汗,她们对大汗也十分仰慕呢!”
  金加哈哈大笑道:“好!好!叫她们快一点,别让本汗等得太久了。”
  那个男人答应着,又鞠躬告退了。
  金加等他走远后,才笑着道:“兄弟,你看我应付得如何?”
  洪九郎笑笑道:“好极了,看来就像是一个粗鲁不文,只凭勇力,全无心机的莽王公,与大哥的真面目完全不同。”
  “我的真面目又是什么呢?”
  “你是个细心的人,行事谨慎,计划周详,又能当机立断,是个智勇兼具的人。”
  “这话你若告诉别人,在大漠上没有人会相信,我在大漠上给每一个人的印象都是个粗莽不文、好杀凶悍的人。”
  “为什么呢?”
  “这样的人除了贪财好色之外。不会有野心,不会想到去并吞别人。这样我们这一族才能安然地存到今天,否则别人早就设法要消灭我了,回疆的各大族之间,并不是如你所知那么和平的,每个人都在设法并吞别人。”
  “可是回疆上很少有战争呀!”
  “那是因为每一个族都不够强、不够大,没法子一下把别人全部吞掉,他们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虽然经常去骚扰他们,但是对他们的损失都不大,是他们可以忍受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有脑筋,那可就不同了,我对他们有威胁,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否有并吞别族的意思呢?”
  金加笑道:“我有并吞一两个族的能力,但我不会去做这种傻事的,我的族人很少,不够去征服统治另一个部族的,我如对一个族伸出了手,他们就会对我有了戒心,想到要连手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个聪明的人。”
  “想在大漠上立足,绝不可以真聪明,但也不可以不聪明,这是个很大的学问。”
  洪九郎笑道:“可是大哥这一次装糊涂却装出毛病来了,那四个女妖却看上了你。”
  “怎么会呢?她们没有见过我。”
  “但是大漠之鹰的声名,她们却是闻之久矣,她们若要拓展势力,大哥就是最好的工具。”
  “魔教那一套搬到大漠上是没有用的,这儿的人都是阿拉真主最忠实的信徒,不会成为她们的教徒的。”
  “她们不想在这儿发展魔教,但是能在大漠上建了一股势力,却有利于她们向东土扩展。”
  “她们想征服我?”
  “大哥若是只对美女和黄金感兴趣,她们倒是不难征服大哥的,她们会满足大哥的需求……”
  “他们有那么多的黄金吗?”
  “据我所知是有的,那个使者的话没错,黄金城中的宫殿中处处都是黄金,不过那是他们拿来装饰神殿的,不可能拿来动用。”
  “那他们用什么来打动我?”
  “自然还是黄金,他们自己不拿出黄金来,却能帮助大哥去劫掠别人的黄金,大漠上有很多很富有的王公,每个人的存金都有几十万两或几百万两。”
  “这倒是不错,大漠上有上百个部族,其中最穷的王公地都能拿出十几万两黄金的。”
  “这正是他们感兴趣的地方,他们可以派人来帮助大哥,一个个地吃下来,你分得小份,他们去吃大份的。”
  “那要我答应才行,这些黄金在大漠上转来转去,还是留在大漠上,一旦溜人到外人手中,就不会回来了,我们大漠上的王公都有个默契,本身也许不禁互助争夺,但绝不容外人来分沾的,黄金是阿拉真主赐给我们的财富,除了阿拉的子民,谁都不容占有的。”
  洪九郎一笑道:“但是大哥受了她们的蛊惑,为她们所控制,情况就不同了。”
  “我不相信,没有一个女人控制我。”
  “大哥;话别说的太满,魔教中的女包蛊惑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段,很少有男人能够逃得过的。”
  金加也笑道:“魔教中那一套手法我并不是不清楚,但是对我们没有用,大漠上的男人不会为女色所动的,因为我们并不像汉人那样尊重女人,女人在大漠上没有地位,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不足以左右男人的行为。”
  “现在说这些或许言之过早,等一下勾魂四姝来了,大哥就可以知道了。”
  金加也笑道:“我不会怕她们的勾魂手段,却怕她们的武功,我承认斗不过她们,还有我这些部属也不行,上次你已经杀了我一批,这批人可不能再遭受损失了,否则我这个光杆儿王公就没得混了。”
  “这一点大哥请放心,小弟会照料的,绝不让大哥或你的子民受半点损伤,素芬和心心她们已经去准备了。”
  金加笑道:“兄弟,谈起女人,我可实在佩服,这一批母大虫,你是从哪儿找来的,个个武功高强,杀人像切瓜似的,如果你肯交换,我可以用十个换一个。”
  “大哥,好的女人如同烈马一样,要你自己去驯伏,而不凭交换得来的。”
  金加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你们汉人的女人我也是不敢要,她们不像大漠上的女人那么驯服,尤其是练过武的女子,对男人更没有那么尊敬,说不定那天发起脾气来,一刀割了我脑袋,那可不上算。”
  洪九郎笑道:“只是割下脑袋还好,就怕她在你的子民面前,拳打脚踢,着着实实地修理你一顿,你这大漠第一勇士可就没法儿再做人了。”
  金加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未竟,远处已来了四个女人,身上穿着轻纱,火光隐约中,眼见她们雪白的肌肤,修长的腿,鼓隆的Rx房。
  碧眼、隆鼻倒不出奇,因为维吾尔的女郎中有很多也是这种形相,但她们脸部轮廓之美,却是无法以言词来形容。
  金加停住了笑声,张大了嘴,忘其所以地站了起来。
  那个男人为他引见道:“大汗,这是敝国的四位公主,温妮、妲妮、娜妮、银妮。”
  四个女郎一起浅浅地鞠躬,莺声呖呖同时道:“拜见大漠上最英勇的大汗!”
  金加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直等旁边的一名女人轻轻地碰他一下,他才从失神中惊醒过来。
  他刚开大嘴笑道:“好!好!好极了,真想不到你们会这么美,来!来!坐下坐下,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一位是大漠上最大的一族康拉王公的世子叶尔小王爷,也是大漠上公认的第一美男子。”
  他手指着洪九郎,这时洪九即已换了回人贵族的装束,英气勃勃,一派潇洒之状。
  四个女郎的眼中都亮起来了光,康拉王公那一族在天山之麓,所属最大,人口最多、最富。
  而且叶尔小王爷在大漠上的名气也极大,是每一位公主争婚的对象,他跟洪九郎是好朋友,洪九郎熟知他的一切,两个人也长得颇为相像,所以才借用了这个身分。
  这些魔女显然对大漠的情形颇为了解,金加王公固然是她们所乐为笼络的人,而叶尔小王爷更是她们的对象。
  如今这两个人居然能凑在一块儿,叫她们全碰上了,这是多么好的事呢?
  四个人又向他行礼。洪九郎的表现不像金加那么急色,但显然也为她们的美色所吸引,含笑答礼问好。
  于是温妮和妲妮傍着金加,娜妮和银妮陪坐洪九郎,分成两组坐了下来。
  她们笑得很甜、很开心,金加乐极了,笑声不断,洪九郎也很开心,他知道金加的表现极为失常,但这是很好的现象。
  大漠上的王公都很好色,但不会为一个女人而着迷,显得手足无措,因为他们取得女人太容易,女人只是财产的一部份,不会如此重视的。
  金加恰如其份地表现了他的粗莽。但他绝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这表示他心中仍有警觉性。
  四位黄金城的公主都很喜欢饮酒,也很风趣,在喝了一点酒之后,她们的表现更洒脱了。
  她们整个人都倚在两位男人的怀中,对金加的轻薄不但未加拒绝和阻止,甚至于还主动地挑逗他。
  娜妮和银妮比较含蓄,这不是说她们较为规矩,那是因为她们所陪伴的对象,洪九郎所扮演的叶尔小王爷很矜持,也极有修养,他只是低声和他们谈话,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他男人的温柔和魅力,反倒把两个女子弄得如痴如醉。
  这一次宴会极尽其欢乐之能事,酒酣而散。
  温妮轻轻地在金加耳边说了两句话。
  金加惊喜地道:“真的?”
  温妮妩媚地点点头,嫣然一笑,拉着妲妮走了。
  洪九郎则拉着娜妮的手,低声道:“我实在舍不得跟你们分开,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
  娜妮笑道:“小王爷,在这黄沙遍地的沙漠上,有什么好逛的?”
  洪九郎道:“水边有树,树下有草,今晚又有月色,我们能避开别人,悄悄的谈话,不也是很美吗?”
  “可是草里有蛇,我们怕蛇。”
  洪九郎微感失望地道:“那我只有跟你们说晚安了。”
  银妮却笑道:“小王爷,我们的帐篷里没有蛇,而且有我们从黄金城带来的美酒,你可以到我们的帐篷去。”
  “这不大唐突了吗?你们的随员不会干预吗?”
  “谁敢干预,我们是公主,除了国王外,谁也不能干预我们的行动。”
  洪九郎笑道:“那么我等一下一定去拜访。”
  银妮手指着道:“我们的帐篷就在前面左边的那一个,我和三姐同一帐篷,你可千万别弄错了,跑到大姐她们那儿去了。”
  娜妮也笑道:“你若摸错了可热闹了,因为我知道大姐也约了金加大汗到她的帐篷里去呢!”
  “你怎么知道?”
  “那是她的习惯,她喜欢一个男人时,必然会邀约到住处去的,我们也是一样。”
  这些魔女们究竟难登大雅之堂,虽然她们的公主身分不假,但表现得却有如娼妓,调情的技巧也很拙劣。
  不过洪九郎却深自提高了警觉,这勾魂四姝是金妮特由黄金城调来对付自己的,假如她们只有这么一点能耐的话,金妮又凭什么以为她们能对付得了自己?
  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们的武功很高,一种则是她们蛊惑男人的功夫很行。
  不管是那一种,洪九郎都认为相当具有危险性,不但自己不愿轻试,也不能让金加去轻试。
  等她们都走了,洪九郎把金加拉到一边问道:“大哥,你对她们的印象如何?”
  金加笑道:“你是问温妮和妲妮?那是两条母狗,才第一次见面,她们就约我上床了。”
  洪九郎道:“这未免太直接了吧?”
  金加道:“她们是什对大漠上的习惯,在大漠上,男女相悦,就是上床睡觉,没有你们汉人还要谈情说爱的那套,我相信另外两个也对你发出同样的邀请了?”
  洪九郎道:“她们只邀我到帐篷去再聚。”
  金加笑道:“就是那个意思,在大漠上,女人邀你上她的帐篷,就是要你跟她睡觉的意思。”
  洪九郎道:“大哥答应她们的约会了吗?”
  “当然要答应,在大漠上,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这种邀请,尤其是我大漠之鹰,若是连一个娘儿们的约会都不敢参加,传出去岂不是笑掉了大牙?”
  “大哥也打算跟她们上床吗?”
  “不打算,我已经有很多女人了,怎么还会去跟两条我母狗上床呢?”
  “大哥打算如何应付呢?”
  金加笑道:“兄弟,你别来提醒我了,我对黄金城的情形并不陌生,也知道魔教中女人蛊惑男人的手段,我若真跟她们上了床,也许就被她们吃定了,魔教的姹女迷魂大法是很有名的,我可不敢以身轻试。”
  洪九郎笑道:“大哥这大漠之鹰倒是名不虚传。”
  金加道:“那个温妮对大漠上的情形很了解,也清楚我以前的谋生方式,她听说我改变了生活方式,觉得很失望,说可以支持我成为大漠之王。”
  “大漠上各部族自立为主,没有一个统一的王的。”
  “她说可以支持我两千勇士,征讨各部族,把每一个部族都征服下来。”
  “她对大漠的了解太不够了,大漠上有几十万人呢!只凭两千人就想征服大漠了?”
  “加上我的合作倒并非不可能,大漠上的人虽多,却是分散在各处的,最大的几个部族,也不过是几万人,去掉老弱妇女,不过才三、五千战士,如果有黄金城的两千名勇士为助,我是可以一个个地吃掉他们。”
  “这对大哥倒是一个机会。”
  “我可不是傻瓜,我成了沙漠之王,她们却是大漠的太上皇,我只是一个傀儡而已,那有什么干头。”
  洪九郎轻叹道:“大哥毕竟想得透彻,但大漠上其他的王公却不会这么明白的,她们在大哥这儿得不到结果,自然不会死心,一定会在别人身上下功夫的,看来她们这次雄心不小,想在大漠上扩展地盘了。”
  金加道:“我知道,大漠是我们维吾尔人的土地,不能由着她们来胡闹,所以我要先下手为强。”
  “杀了她们?”
  “是的,阿拉真主保佑,让我最先碰上她们,这除害的责任,就落在我的身上了。”
  洪九郎十分高兴,金加不是个糊涂虫,于是他们也作了一番计划,就分头进行了。
  洪九郎也把尤素芬召了来,要她们配合计划,然后他就整整衣服,也踱向了那一所指定的帐篷。
  黄金城的人一共只搭了两座帐篷,供四位公主休息,其余的人都是露天而歇,就睡在火堆旁边。
  洪九郎撩开帐帘进去,两个女的都在含笑等着他。
  她们身上的衣服却穿得更少了,除了一袭轻纱外,里面不着寸缕,肉香满溢,充满了诱惑。
  娜妮上前含笑道:“小王爷,你可来了,我们姐妹已经等了很久了,来,宽宽衣服吧!
  在我们的帐篷里是没有任何拘束的。”
  她扭动着腰肢上来,要帮洪九郎宽衣。
  洪九郎一把抱住了她,迫不及待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就往毯子上倒去,娜妮轻轻地挣扎着,口中还发出咯咯的声音。
  银妮本来含笑在一边看着。
  洪九郎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的手腕道:“来!你也别闲着,我们一起来。”
  银妮笑着道:“别急呀!小王爷,到了这儿,总有得你乐的,你先摆布了三姐再说。”
  “她已经摆布定当了。”
  银妮一怔,移眼去看娜妮,但见她面部已经扭曲,身体也不动了,大吃一惊,连忙夺手想挣开。
  洪九郎却用手一带,将她的身体拖了过来,右手趁势一拳掏出,重重地击在她的肋骨上。
  这一拉一击的劲道合起来是无法想像的,帐中可以很清楚地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等洪九郎放开了手,她已口角流血,四肢在轻微地抽动着,人是绝对地活不成了。
  断骨刺穿心脏,巨劲震碎了内脏,洪儿郎出手时是十分凶狠的,能用这种狠手对付一个女子,他的心肠也够狠的,他翻过地上娜妮的尸体,由后腰处拔出了一支匕首。
  他是利用抱住她的时候,悄悄地刺入了这支匕首,又吻住她的嘴,使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匕首刺入了娜妮的肾盂,那是人体的要害,洪九郎在杀人时也是十分在行的。
  帐外发出了呼喊的声音,是尤素芬率着金加的手下,在对黄金城的人展开搏杀。
  他们是趁人无备时,突然下手的,成果也不错,出手就解决了一大半,不过还有七、八十人逃过了杀劫,在跟他们搏战着,有心心她们在拦截。
  洪九郎相信没多大问题,只对尤素芬吩咐道:“一个也不能放过。”
  匆匆地进到另一所帐篷,但见妲妮已被砍成两截,尸横就地,温妮却仗着一支匕首,跟金加对拼着,口中还连连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金加看见洪九郎进来,笑着问道:“兄弟,你那边都解决了?”
  洪九郎点点头道:“解决了,一刀加上一拳,两个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外面也差不多了。”
  温妮跳后了一步,吃惊地道:“你们是计划好了要对付我们的,为什么呢?”
  洪九郎大笑道:“为什么?那还不简单,你们是到中原皇帝那儿去朝贡的,一定带了不少的金银财宝,而大漠之鹰则是专门发横财的,正愁找不到财路,你们却自己凑了上来,还要问为什么吗?”
  温妮一怔道:“难道你们是为了财?”
  金加大笑道:“大漠之鹰从不为其他的原因而杀人。”
  温妮叫道:“金加,你会后悔的。”
  “老子从来没有后悔过任何事情。”
  “但是这一次你就要大大的后悔了,你杀了我们黄金城的人,你和你的族人将受到魔神诅咒!”
  洪九郎笑道:“魔神不会知道,因为我们是不期而遇,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我们下的手。”
  “可是我们的随员会逃回去的,那时就该你们后悔了。”
  “他们逃得了吗?”
  “绝对有几个逃得了的,你把我们当作一般人就错了。”
  这时尤素芬也进来了,她的刀上还满着血。
  洪九郎问道:“都解决了吗?”
  “别的都解决了,只走了一个人,是那个叫阿里的通译,他的武功十分高强,伤了我们几个人,抢了一匹马往西边逃走了。”
  温妮哈哈大笑道:“阿里是黄金城主下面的第一高手,只要他逃了出去,你们就惨了。”
  洪九郎却十分镇定地问道:“有没有人追下去?”
  “没有,我们遵照爷的指示,不让人追下去。”
  金加忙问道:“兄弟,为什么不让人追下去?”
  “如果那人能突破我那几个女人的围攻,就证明他的武功很高,追上去的人假如不行,岂不是白白送死?”
  金加连连点头道:“对!对!可是叫他跑了可是大麻烦,兄弟,不是我这大哥泄气,我们还真惹不起他们。”
  “大哥放心,不会为你惹麻烦的,他也跑不掉,我自己追下去解决他。”
  “兄弟去追自然没问题,你快动身吧!”
  “不急,等我把这个女人解决了再走。”
  温妮手中运刀,拼命地冲了过来,直刺向洪九郎,势子很急,洪九郎只有撤身避过,但温妮的目的似在脱身,她冲到帐篷的出口处,略一停顿,大概想认清方向再进。
  就在这时候,她的心口忽地冒出一截剑尖,把她击倒下去,俯钉在地上。
  那是洪九郎手中的长剑,被他脱手掷了出来,活活将她刺个对穿。
  金加忍不住道:“兄弟,好功夫!”
  洪九郎上前拔出了剑,将温妮翻了个身,微笑道:“不算什么,我是天山第一名猎手,这是最平常的手法。”
  温妮还没有死,狠狠地道:“魔神诅咒你们的灵魂,要永沦炼狱,不得超生。”
  “想要把我洪九郎打下地狱,你们的魔神还不行。”
  “你是洪九郎?不是叶尔小王爷?”
  “不错,金妮把你们调来,就是为了对付我,很抱歉,你们连尝试的机会都没有了。”
  地下的温妮忽然笑了起来,血从她的口中不停地呛出,但她依然笑得很开心,直到她呼出最后一口气,她都没有停止过笑。
  金加十分诧然地道:“兄弟,她干嘛这么高兴?”
  洪九即也陷人深思,半响后才摇摇头道:“我也不晓得,看样子只有去找那个阿里问明白了。”
  金加跳起来道:“对,我们这就去追那个王八蛋!”
  “我们?大哥也要去?”
  “是的,兄弟,不把那个家伙解决了,我实在不放心,西方魔教的武功好手很多,我的族人实在惹不起他们。”
  “我已经向你保证了,那家伙跑不掉。”
  “但是我一定要看到他的脑袋落地才放心,我相信你的本事杀得了他,可是在沙漠上追踪,却是我强一点。”
  洪九即笑笑道:“大哥坚持要同行自然没间题,那就请吩咐一下,准备四匹马,带足干粮和食水。”
  “要这么多的准备干嘛?”
  “那个家伙此刻一定在亡命急奔,短时间是追不上他的,必须慢慢地磨,好在这是大漠,他没有了食物和水,毕竟是逃不掉,我预计要在两天后才能追上他。”
  金加大笑道:“兄弟,原来你对追踪也很内行?”
  “别忘了我是天山出身的猎人,而且是最好的一个,虽然我拿手的是猎兽,但捕人也一样有用的。”——
  
《佛剑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