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集:得失有命


    “我不知道世上到底有没有报应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如果没有,就让我们来执行吧。”
    “得幸失命,不外如是。”既然如此,何不把世上一切、心头所有,都放轻松些呢?
    他常有这种想法。
    他是追命。
    他原名崔略商。
    别看他的名字那么雅,以为他出生於书香世家,其实,他出生在一个叫“味螺”的小山城,他爸爸是个打渔的,他妈妈是个卖鱼的,他出世后三年内,他们都不得空替他取名字。
    他这么个雅号是来自他的伤。
    内伤。
    他未出世就已经患了内伤。
    因为他那个打渔的爸爸大过好酒,打回来的鱼,都不够他喝酒的钱。也许他一生在水里捞活的过活吧,所以他不但一辈子都受水的气,天晴时出海常打不着鱼,天雨时不能出海打鱼,起风时出海给桅杆砸着了头却还是没有鱼,而且还得把辛苦赚来的全拿来买水酒渴。
    连他老婆都只好卖别家网回来的鱼。
    可是不管有鱼没鱼,他都是硬要喝酒。
    他的帐越赊越多,有人便找他算账,问他是不是欠揍;他干脆把自己灌得大醉,任由别人来打,反正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你打你的事,我醉我的酒。
    崔妈妈开始不理,后来实在看不过眼了,出手阻拦对方正要对一个醉汉痛下毒手。
    但来讨债的那一方也决非好惹之辈。
    他们是“七帮八会九连盟”中的“更衣帮”好手,为首的“七屠虎”朱麦,“七苦神拳”可是熬遍了伤、病、妒、离、失、惧、悲七种苦楚才习有大成的。他打人一向六亲不认,包括不分男女;至於杀人也不分老幼亲疏,只要有钱便可。
    没料崔大妈却是轻功好手,跟朱麦同派同来的六人,全沾不上崔大妈的边儿,却给崔大妈扭闪腾挪、身移影幌之间放倒了。
    原来崔大妈当然不姓崔,而是姓梁,正是当年五胡乱华之后,在东北撑起半壁的“山东响马、山西太平”的“太平门梁家”的旁枝后裔“烟水寒”梁初心。
    ——只不过,脱离“太平门”梁氏一族久矣的梁初心,为生活计,天天风吹日晒。卖鱼杀鱼几二十年,什么“烟水寒”都变成了又老又凶又皮皱的“烟火灶”了。
    “太平门”梁家的人,向以轻功见长,那七个人给梁初心放倒了六个,但梁初心一时粗心,加上她即将临盆,足下一绊,便给朱麦兜腹打了一记“七苦拳”。
    中拳之后的崔大妈,踣地不起。
    朱麦见崔大妈使的是“太平门”的轻功,也不为甚己,扶伤挠破的号称“扬长而去”:然而崔大妈却受了内伤,差点流产。
    三天后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内伤。
    崔老爸原有六个孩子,四子二女,懒得为这七子取名字,平时就叫他做:“喂,那个内伤的。”直至他两岁半后才从一次呕血里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内伤,这才开始着急请大夫为他治病。
    因此,日后,他长大了,懂事以后,当然仍然姓崔,但叫“内伤”倒是医他的人觉得未免难听,放是以“商略黄昏雨”词句为灵感,改名为“崔略商。”
    谁都以为这个时常咯血、身体赢弱、不到三个月就一脸苍桑并开始生皱纹的孩子,多半是养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来,并且还使很多无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来。
    他还活得很有名。
    有人调侃他出身寒微,他母亲粗心大意,一至於斯,竟要过了两岁半才知道他得到内伤。当然,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钥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骑龙背虎腰,比起来,追命的“家世”真是一无可取、一无所有,一切都要从头做起、白手凭空。
    可是追命却不是那么想。
    “我老爸遗传给我喝酒的绝活,千杯不醉,愈饮愈醒,这等本事不是阿猪阿牛阿狗阿猫能有的;”追命追述起来,不但自得其乐,还感恩莫名,“我娘却遗传给我对轻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债,所以我第一份职业便是追债的。”
    他第一份“职业”果真是“讨债的”。
    可是也做不长。
    因为他心肠好。
    太好。
    他原替“苍屏派”追债,好不容易才给他追着的债主,结果,发现欠债的人又老、又病、又饿、而且人又好又老实,所以他把自己腰囊里的钱全部都“奉送”给对方了,而且还“护送”这半瞽老人“逃债”,一路护送到黑龙江。
    ——这使得他给“苍屏派”追债,还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那时候还是人追他的命。而不是他追别人的命。人总有不得志的时候。名扬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岁月。——成功的意义往往就是经历过很多失败。——成名的代价就是许多埋首奋斗的日子。可是,这对追命而言,是特别的艰辛。因为他很不幸。幸运一直没有选中他,但他少年时偏偏与不幸特别有缘。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运不再招手。
    对追命而言“幸运”这两个字,在他少年的时候一直都是“缘悭一见”,以致他日后每一次终於能够“有幸”时,他几乎都要说一声“久违”了。
    其实几乎是根本“素未谋面”,何来久违?一个人一直都是不幸的,万一幸运起来,还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运,或者,那遇上幸运的竟会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当离谱,十分煽情。
    三岁(也就是他父亲“终於”发现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内伤)那年,他父亲在一次大醉后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里去,哽死了。
    也许他一出世就怀着世间七种“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尝人世间种种苦的回应:五岁那年,他母亲在街市杀一条鱼的时候,手指头给鱼咬了一口,她没理会,两日后便毒发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所以他眼色很苍桑。
    神情更落拓。
    ——这在一个稚童身上是难以得见的。
    因而追命认为自己一早就“老”过去了,所以“我再也不会老了;”他在日后曾对他师兄弟很自豪的说,“有些人,一上来就样子风霜不年轻,但到了人人都风霜老的时候,他仍是那个样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轮也该轮到他最年轻了。”
    他自得其乐也得意洋洋的下结论:“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轻。”
    崔大妈梁初心死的时候,追命才五岁,按照道理,只怕连求生都有问题;但却因为当时崔老爹已得知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医。
    说起这位“好友”,却不是谁,而是“老字号”温家中“活字号”的“三缸公子”温约红!
    温约红一向喜欢救人。
    他也喜欢帮助人。
    “崔内伤”之所以会变成“崔略商”,就是这位满肚文墨的温公子所改的名字。
    他一见崔“内伤”,就投了缘,这也许是追命平生第一个“幸运”,但也是另一种“不幸”。
    因为温约红的确善於“医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来治追命的内伤,的确大费周章;不过,凭着他过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时间,把追命的内伤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给治好了。
    不过,由于各种古古怪怪、奇珍异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药物,全灌进小小追命的肚子里,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种奇怪作用。
    ——跟他这位“救命恩人”温约红一般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无酒不欢!
    也许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许是追命所眼下的大量解毒药物非要以酒来克制之故,也许是温约红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许是追命的老爸遗传之故……总之不管甚么原故,这一辈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结而为一,分不开了。
    ——所以他饭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会难受。
    那也是好事,温约红正好有个小酒伴,师徒两人时常互斟对饮。
    长期服食这些药物的另一种特别情况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长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别轻,上身却不大着力,所以他练腿功总容易上手,习拳却要大费劲儿。
    直到后来,“老字号”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温约红派去“龚头南”襄助“五飞金”那一伙人,温约红知道此行有险,当然不允追命跟随,於是师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别便成永诀。
    尽管是这样,除了能豪饮和腿灵光之外,温约红还是有一种“特性”影响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温约红是个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却不大专!
    ——这种人摆明了当会常常恋爱,而且也时时失恋的好样板!
    温约红一向不拘俗礼,跟追命把酒谈心,也不管对方尚未成人,照样说他那些艳遇、邂逅、倾慕史,早熟的追命,开始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多了,说多了,对方知道自己说的是陈腔,他也知道自己听的是滥调——但无论怎么说,陈腔和滥调,有时也确实好听,百听不厌,而且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绝对愿意静聆细听下去。
    可是几年来都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耳濡目染,影响非凡。
    ——这性情可比嗜饮还“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岁就开始他的“恋爱”。
    他拜别师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踪的四位兄长两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没找到,却一眼就望到一个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长发有点乱,眼色也有点乱,可是就美在那一点乱;她流露的温柔得不中思议,但所蕴含绝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颊上有两朵酒涡,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里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后,几乎是呻吟了一声。这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踪。
    他跟踪那汲水的女子,原来是“味螺镇”雷镇长的婢女。
    ——他整个小痞三的样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见了她之后,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男子。
    他对她念念不忘,价日守在镇长大宅后,等她出来买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护院们以为他要骚扰轿子里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顿。
    还是那小姐在轿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样儿,噗嗤一笑,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还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从此,他所作所为,莫不是为了进入镇长家,接近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赌博,就是为了赢一点钱,来买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日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头牛加一匹马加一只狗都勤奋多了,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希望日后能有足够的钱来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头驴的模样。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蜜。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么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鸡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於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鸡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乱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
秋天的粗话

    每个人的过去都总会有一些经典。
    对追命而言,过去的事,都是“追”字:追忆、追求、追踪、追杀、追捕、追悔……
    常听到年轻人口口声声说无悔,追命都只一晒置之。一个不思精进、不反观内省、不承认错失的人,当然以“无悔”为荣了。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总有些可悔该悔的;有些小悔,总是表示自己继续成长……
    成长是好的,但成熟时则就快要烂掉了。
    ——对追命而言,乍听小透嫁人的噩耗后,他整颗心都快要烂掉了。
    他离开了伤心地。
    他去流浪。
    经过一山又一山,一乡又一乡;他没有了斗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样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时候,武功并不算太好,只在服侍雷家两位少爷跟随“旱天雷”雷重学武的时候,他才偷学了一点功夫。
    他悟性高,虽是偷师,但也学得比雷家少爷好。
    他也腾出点时间,在夫子雷轻教两位少爷念书的时候,他也识了不少字,读了不少书。
    他勤奋,所以比雷家两位少爷加起来都觉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纵在流浪飘泊之际,遇不平事,总要插上一手。
    温约红曾经告诉过他:“做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要做顶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懒,好玩,就爱喝两杯。所以我只做一个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无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评评理、说句公道话,必要时,仗三尺剑,管不平事;人,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他记住了。
    不过他的实力不甚足够。
    ——为人打抱不平,常闹得给人打,给人揍,还差些儿没给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轻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过人时,跑得总算还快。
    他反正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不大学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钱,不是女人,也不是东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时期,常给人追赶/打/捕/缉。
    那时候,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当上追缉凶徒要犯的捕头——而且还是名动天下的神捕!
    那时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办喜事的酒,给六、七个伙计“追”出来打他。
    他不敢还手。
    ——因为他知道是自己错了。
    他只敢跑。
    ——逃掉再说。
    偏是这家。“饱食山庄”的家丁,都很有两下子,他虽然能跑,但一下子还真是甩不掉。
    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来了。
    好不容易,仗着机伶的身段,终於摆脱了那些家丁,转过冷巷,却一头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气。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约制无有规范的追命,在那一刻间却感到很不自在、无由的害怕起来。
    “你为甚么要跑?”
    “关你甚么事!”
    追命一闪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杨树旁喘气,忽听后面有人问:
    “你跑得不慢呀。”
    追命一回头,见又是那人,魂飞魄散,连忙又拼命的跑。
    这回逃了很久很久,终於逃到一座路边小驿站旁,正要打水牛饮几口,忽听吹耳朵似的紧贴身后有人说:
    “你不要一口气的喝,这样会伤内气的。”
    追命猛回头,只见又是那人!
    他二话不说,拼尽全力猛跑,这回他甚么自创的身法都用尽,打滚带爬的跑了不知许久,连偷到的酒壶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边小庙旁,才喘一口气,就听头背有人呵着气说:
    “别跑了好吗?咱门好好聊聊吧。”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别冤鬼般的死缠着我!你再跟着我,我杀你!我杀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着扪须,咋舌地道:“哦?有这样厉害!”
    追命不顾一切,飞过去拳打脚踢。
    那人没有避——但都一一避开了。
    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
    “你走不走?!”
    那人笑着摇头,笑声里带点喟息,好像很为他可惜的样子。
    追命不管了。
    他一刀就扎下去——
    ——扎不下去。
    (不行,我不能杀人!)
    那人和气的问他:“为甚么不刺下来?”
    追命耷了耳朵,皱了眉头,丢了刀子,只鼓着气道:“你抓我回去吧。”
    那人笑道:“偷东西是不好的。”
    “可是我穷。老先生,你没穷过,你不知道。”
    “……是吗?但你偷的是酒,不喝酒会渴死吗?”
    “但我喜欢喝酒,如果会死,死了也就算了。我偷的当然是为了我喜欢的东西。如果我偷人的钱,偷人的财物,可能会累了人;但我偷的是酒,少了两壶酒,不会累死人的。”
    “但却累死了你自己,你偷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失的是大节。试问一个顶天立地、将来有所作为的男子汉、大丈夫,他怎么会因为一己之私、一念之贪、一时之快而去偷取别人之物!”
    (又是“顶天立地”!)
    “如果我现在是大人物、大将军,大家倚重我,瞧得起我,我可以呼风唤雨,可以左右局势,我当然会努力奋斗,自励自珍!”追命听得心动激起了热血,但语音更加讥诮:“但我只是一个小痞三、大流氓,我妄论甚么大节!我也没志气可言!”
    “你没有气节,那一刀你为啥不扎下来?”
    “我……”
    “英雄莫问出处。你不是个偷东西的人便不是!比你出身低微贫寒的人,青史上有的是,他们不也一样咬紧牙龈,持志不懈,渡过艰辛岁月,成大功、立大业、做大事吗!你怎可妄自菲薄!你现在才华未得发挥,便飘荡无定,闲散不羁,犹如行云野鹤、游戏人间;但只要你不放弃,肯努力,一旦得遇时机,千载之材,光芒尽露,这才是你龙飞九天、鹏冲九霄之时!你只要有志气,肯努力、愿意奋斗,现在是个乞丐又有甚么关系!我看你这一刀没刺下去,才肯骂你;一个人可以没有背景,可以没有运气,但不可以没有憧憬,没有志气!可以出身不好,可以穷困潦倒,但他就是不可以先行看贱自己、放弃自己!”
    追命听得大汗涔涔下,涩着喉道:
    “……老先生……”
    那人只一笑,说:“纸包不住火、布袋终究会让锥子刺破。有才的人未必有毅力,有毅力的人不怕熬炼。咱们有缘再相见吧。”
    追命自行跑回去“饱食山庄”。
    庄里的人大为震讶。
    “你又要回来偷甚么东西?”
    “我是来向你们认错的。”
    “甚……甚么?”
    “那两壶酒是我偷的,我把它给摔破了,我来受你们惩罚……或者,让我当杂役干粗活儿,来赔偿酒钱吧。”
    “……原来,原来是要讨活儿干的!我看你讨打才是——”
    有人把这消息通知了庄主。
    庄主方脸粗眉,赤颊乾髭,目含神光,顾盼间一团正气,不怒而威,怒令人惧。
    追命一见了他,就打从心里服了七成。
    那庄主问:“你就是偷酒的?”
    追命摇头:“不是。”
    庄主诧道:“不是你是谁?唔?”
    “我回来认罪,就不是偷了。”
    “你为什么要回来认罪?唔?”
    “做错了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追命坦然道,“我这辈子都要卖给你两壶子酒了!”
    “好!”
    那庄主如雷的喝了一声,院内院外、院里院中、干活的人全震得停了手:以为庄主要杀人了。
    “你罚我吧!”追命豁了出去。
    “我就罚你!”庄主如雷的一声唤了出去,“来人呀,把这小王八蛋请去我西厢当食客,给他吃好的、喝好的——一定要喝好的——把他给养胖了,我才来一块肉一块肉的吃他!”
    庄主当然不是要真的“吃”他。
    他只是欣赏追命,把这“小孩子”拢了过来当他院下的食客。
    ——反正他手上的食客没三千也有一千五。
    ——一千五百人中当然也有不少人是混吉的,但只要有一成是像样的人,“饱食山庄”里至少也有一百五十位能人。
    这位庄主豪迈过人、喜欢广结朋友,加上他是当朝天子近前带刀总侍,有这样的显赫地位,使他呼朋唤友,结交黑白两道各路好汉,更加得心应手、一呼百应。
    追命后来才得悉,庄主原本也是江湖中人,因受诸葛太傅看重,在御前荐举他,才能担此重任。在他任次里,曾三次舍命为保龙躯,受伤之重,令御医也束手无策,他却依然能活过来了,故而极受倚重。
    由于护守天子,戍守皇城,是伤神费力的事儿,而且就算这样一个吃力位子,也有内宦朝官争轧不已,故这位庄主也只是负责在冬夏二季保驾,至於春秋二季,则由他人负责。
    这位官廷总侍,没事不用入宫之时,便来搞他的“饱食山庄”。
    这位庄主是名好汉子,跟门下食客比酒比力比功夫,从来不许人故意容让,胜了当然可喜,输了也就认了,所以在比酒一节上,曾输给少年追命:三坛干完之后,他咕噜一声栽倒下去了,次日起来才二话没说,打赏追命三十两银子。
    这庄主姓舒,名无戏。(此人故事可见於“逆水寒”第六集)
    他说过的话,一定算数,比“君无戏言”还要君无戏言。
    追命也不客气,就在他庄里又吃又喝,结交的朋友多了,三教九流的都遇上,他也趁此好好的学武、学艺,学书。
    舒无戏手上能人多不胜数,很少教他办事;何况,追命依然运舛,但凡他手上办的事,无论办的是甚么、如何小心着手、如何一心求好,却总是到头来仍出了差池。
    反正他负责的也不是甚么大事,舒无戏也不怪他。
    舒无戏有一日,随手丢给他一本书,吩咐他:“这里面有些合使的,你练练看。可别传予别人看。”那书的封皮上绣着“追命”两个篆字。追命以为是甚么绝世拳谱,翻开一看,却光是腿法腿功。但他对腿法却份外有天份,所以练着练着也上了瘾。舒无戏概不理会,后来也很少再理会他。
    在这四年功夫里,除了那本腿法“秘笈”之外,追命跟人学了不少功夫,指、掌、剑、棍、都有一些,腿功、轻功,更是他所能,一学就上手,所以,他愈发要在自己比较不争气的方面,例如拳、掌、刀、鞭,花上更多的时间、心力,来扎好基础。
    舒无戏也由得庄里的人平时胡混,或者学艺习武交换心得,他也不理;平时乐得跟庄里食客喝酒谈心,但却严禁门下在外结党欺人——一旦触犯这点,重则亲罚,轻则逐出门墙!
    追命除了趁此修文习武外,也从舒门里学了不少礼节。毕竟,舒无戏虽是一介武夫,但在皇延当惯大官了,一切官延礼节,都有规律要守,追命性格虽然不羁放浪,但记性却好,为了一些特别原故,他格外使自己知书识礼,把这些礼节道理全记住了。
    ——没想到:这对他日后的发展,有着起死回生的助力!
    所谓“特别原故”,是他“老毛病”又发作了:
    不是酒痛。
    而是女人。
    他喜欢上了舒无戏的大女儿:
    舒动人。
    舒动人是舒庄主的拿上明珠,他也特别疼爱她。
    但舒无戏却似井没有特别赏识这位“崔略商”。
    事实上,在当时,追命也没甚么“特别”表现。
    ——他只是“饱食山庄”的“食客”之一。
    可是追命之所以会甘心情愿的留在“饱食山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因为舒动人。
    舒动人很动人。
    她爱穿紫色的衣服,倚在有柳阴的窗前。她的肤色很白很白,耳坠子很晶很晶,神情很忧悒很忧悒,样子很美很美,那柳树也很青很青,她低哼的歌也很好听很好听。
    那时追命读了点书(他读书是为了她),一面读一面看她一面想那首“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踏踏的马蹄经过窗前,那美丽的(紫衣的)少妇忙探头去看:经过的不是自己的夫君啊……追命得意而惆怅的追思不已:他要当那个让她(小妻子)劝去“觅封侯”的“夫婿”好呢?还是那个偶尔使她凝睇怀愁的“过客”好?
    唉。
    那时追命也习了武(他练武是为了她),一面苦练一面鞭策自己一面想她:姓崔的,你得努力!努力!!努力啊!!!有一天你在“五年一度饱食山庄摆台赛”上技压群雄,她就会注意到你了。有一天,你能阵前杀敌、关前立功、沙场上点兵,就可以向舒庄主提亲了。
    哎。
    就算他练轻功的时候,也只是想到:如果有一天,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动人姑娘,在她身边,感受她的气息,闻到她的香味,和凝视她那紫得那么深郁的衣衫和白得那么淡悒的肤色,如此相伴一生,那么他就无枉此生了。
    ——纵教他一辈子不再沾酒也愿意。
    (她的眉毛那么浓,性子一定是很烈的了。可是她一颦一笑,却似小透般的轻柔!如果她钟意了我,而又不是嫁给我,她一定会宁死不从吧……可是,她怎会钟意我呢?)
    由于“饱食山庄”各路人马都有,追命也跟了投靠舒府的两位江湖术士学了点命相之术。
    “你跟眉毛浓的女子有缘。”追命当时最爱听这句话,但对下一句话却常常忘掉,不然也不愿摆在心里,“可是眉毛浓的女子性子也往往比较厉烈,小心着吧,纵不是有心的,也对夫君有刑克呢。”
    他才不管。
    此外,他也学了一些事物。
    一些“意外”。
    ——“意外”的意思是说:他本来没理由学得的东西。
    例如粗话。
    意外的是:“粗话”是跟庄主学的。
    舒无戏生性豪迈,但官虽做到他那么高了,不见得就是快活的事。
    他常常在喝了酒之后,对他座上食客们申诉:皇上是如何亲昵奸佞,常常让他和诸葛太傅这些忠良受尽屈辱。
    ——大丈夫可杀不可辱,若不是为了保卫大宋江山,为了保护宋室基业,他早就不干了,管他个君临天下,笑傲江湖不成,至少也可以放屁天下去!
    座上的人听了唯唯诺诺。
    那一年秋天,舒庄主显然甚不得志,回到山庄,把夫人子女们全赶入后堂,对着庭院的落叶,足足骂了三个时辰又一顿饭时间的粗话,震得落叶纷飞;然后歇了一盏茶光景,又骂了足足四个时辰又一更次时间,又震得落叶遍地,这才收了声——不,留着元气明天再骂。
    原来舒无戏是武将出身,在官廷里训练有素,禁忌繁多,他说惯了粗话,又受了一肚子乌气,憋足了不敢出口,一俟回庄,就得要痛痛快快的发泄七八回方休。
    这粗话真是绕梁三日、荆棘遍耳、入木三分,听得追命为之膛目震耳;这年秋天,他听了不少各省各县各路各派的粗话,也算是耳目一新了。他记性好,跟背诗诵词一样,粗口,他也学了不少,而且还活学活用,互相问候:庄里的人都一个想法,反正连庄主他大老爷都琅琅上口、落地作金声,咱们这些当食客的,当然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誓死相随、心口相连了。
    这年秋天,对追命而言,最经典的依次是:动人、习武、学文、粗话——
“得之,我命;失之,我幸。如是而已。”

    回忆的感觉最美。
    追命还是在想着:紫色是最美的颜色,尤其在衬有着白色肌肤、浓烈眉毛的美丽女子的时候。
    回忆是因为得不到。得不到的特别美,而且加上一点凄然。凄美是美丽中最美的一种。带点病态的有时美艳不可方物,一如夕照残阳。
    追命始终还是没拿到‘擂台状元’。
    ——因为舒无戏在追命入庄后第五个年头:刚刚想开办第十一届‘饱食山庄擂台大会’前就失了势。
    “饱食山庄”也作“鸟兽散”。
    ——主要原因是:诸葛太傅和大石公、哥舒懒残来访,劝舒无戏要解散山庄,且不能带一兵一卒,如此方才可免权相进谗,向圣上参奏诬陷:不服圣旨,结党叛乱!
    (听说舒庄主失势便是因为庄内有走狗,纠结奸宦,参了舒无戏一本:在庄内养士面前出言粗鄙、亵及圣上、还自称为‘君无戏言’!幸诸葛先生等一力开解,才不致在龙颜大怒之下,灭了舒庄主九族家小!)
    追命也始终未能接近红颜。
    ——在他轻功没练成了那么独步天下之前,而也还没封侯拜相之前,连成名也遥不可即之前,皇帝已下旨召了动人姑娘去当妃嫔了。
    而今,在窗前殷殷盼待的,不是女的,而是男的他!
    他依旧运蹇如故。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却只有这点没变。
    舒无戏一朝失势,庄中食客,人人收拾铺盖走路,少有人依依回顾,连当时舒总侍的一句感叹:‘树倒猢狲散’,也给庄里当过一名‘大食客’(他原来特别大‘食’,现在可没得‘食’了)翻脸就骂:‘甚么猢狲,你当自己马骝王,可别当老子作猴儿耍!’
    舒无戏也不反驳,只遣银两,速速打发众人离去。
    追命本想跟庄主说点甚么,但看舒无戏的样子,甚么也不想听,他自己也正值伤心,所以也省下来不说了。
    尽管舒无戏还是把女儿奉进了宫,追命心中却矢誓:
    ——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舒庄主,我一定不遗余力的伴你重出江湖、重建山庄、从头收拾旧山河的!
    另外,追命也发现了一件事:
    ‘诸葛太傅’便是当日在自己偷酒之后,劝自己要掷碎酒杯、立志做人的‘那个人’!
    只不过,当时诸葛先生和他的朋友来‘饱食山庄’之时舒无戏正值危机重重,诸葛等一力化解困厄,谁也没心去管别的事儿,所以追命没敢上前相认,诸葛也心无旁骛。
    只不过,诸葛先生似也向庭院中扫落叶的他,笑了一笑。
    ——这一笑充满了鼓舞,好像是说,好似在说:你做的好,很好,再做下去吧。
    那时候,追命不过在打扫秋天的落叶。
    他还不认为自己的命运会比枯叶好多少。
    ——只不过,他一向觉得;当叶子也无妨;既曾欣欣向荣过,有日纵是枯了谢了,那又何妨。
    离开‘饱食山庄’之后的追命,跟着其中一位特别谈得来的‘食客’混了一阵子,那食客不久便当了县吏。当然,追命只是位‘候补’的杂差,少去办案,多跑跑腿。
    这怎么说也算是他第一次和衙门“挂钩”的差事。
    这“差事”使他学得了不少事。
    原本,那位介绍他入公门的“食客”,姓叶,单名棋,排行第五。他也真的善于对弈,在“饱食山庄”里的养士,无一人能在棋艺上可胜之;不过,舒无戏却不甚喜欢他。主要是因为:有一次,舒庄主与之于人前对弈,叶棋奋战之下,终于棋差一着而败,舒无戏却把脸色一沉,一拍棋盘,道:“你故意让我,讨我欢心,忒也太工心计!我就是不喜欢这样!”
    大概是舒无戏嫌叶棋奸诈,所以一直没重用此人;叶棋也并不得志,待“饱食山庄”一倒,他便当了官,而且窜升极快。
    追命得他提携,当了个“候补”衙差,后来才得悉:原来叶棋就是向京里“密告”舒无戏的人。追命决不齿这等所为,于是便绝足不与之攀附交情。这时候,追命虽只是小小的“半个”公差,但办事勤快,独力协力破了不少大案子,叶棋不意那么一个“小厮”,也有如此潜力,便不再提拔此人,并嘱衙官不必重用追命,以免日后一旦“青出于蓝”,任其坐大,便剪除不易了。这叫防范未然。
    县官吏员逢此时世,早都懂得看风扬帆、看水行船,所以无论追命立了多大功劳,都视同无物。
    如是者过了两年,追命愤然弃职而去,倒不是为了没有升迁,而是为了两个原因:
    他好不容易,儿经艰辛,甘冒奇险,出生入死破获的案子、抓拿的凶徒,只要这些犯案的人有靠山、有背景、里子够硬,衙里便轻判、延审,轻易放过,而对孤苦无靠、贫病百姓、因天灾人祸、暴徽聚敛才致铤而走险的罪犯,却常重判私刑,放出来后也已给折磨得不复人形。
    追命深感:作为一个捕差,理应申张正义,为民除害,锄暴安良,以正法纪才是,但他千辛万苦,所作所为,却反而成了贪官污吏的帮凶,为虎作伥,百姓们讨厌、仇视他们,而权官豪绅又任意使唤、丧尽天良,这样的“捕役”,他怎能当!
    另外一个原因,便是因为他无意间破获了一件案子:
    少林高僧“笑韦陀”是“三神僧”之一,远道而来“出尘寺”当主持。有一日,在剪花的时候,给花瓣里的小虫噬了一口,他没去理它,三天后,毒发身亡,死于禅房。发现他尸体的人,还目睹一列红黑色的长虫,自他鼻里蠕爬了出来,他那一只伤指,已呈金绿色。
    当时办案的人都以为笑韦陀是误服毒物,只追命详加搜集,细为访查,发现毒力是自指尖攻心的;追查下去,他找到了那只,‘虫”不仅只是虫,而是一种喂了毒的虫,叫做“伤追虫”,毒力极烈,给咬噬了如不迅速连根切断伤处,必死无疑。
    追命查得这些,是因为他跟“三缸公子”温约红学过“活字解毒法”。温约红是“活字号”的好手,而这毒显然不是施毒的“死字号”高手便是善制毒的“小字号”所布下的。
    这一查之下,果然查到“老字号”温家有两名高手温大听、温小听在这儿附近,正要谋夺“出尘寺”的产业。
    追命上禀要捕温大听、温小听问案,县太爷因怕得罪“老字号”温家的人(得罪这使毒世家,只怕那一天给人毒得七孔流血、五官离位也不知仇家何人),不批海捕公文。追命一气之下,单挑找上温氏兄弟;温氏兄弟直认不讳,三人一番拼搏,追命便给毒倒,但仗着温约红所授的解毒之法,保住元气,并以绝门腿法重伤了温氏兄弟,把他们擒回县衙——可是,未久,县太爷还是“禀承上意”把他俩给放了。
    追命在绝望之余,便自嘲:我天生不是当公人的料!于是挂冠而去。
    更重要的是:此案引发了他一个疑惑——
    ——当年自己的母亲之死,是不是有些可疑呢?
    当年,崔大妈在市肆上杀鱼,不小心给鱼鳞“刮伤了”,不多时便咽气了。死时眼睛流出了黑血。
    他那时候虽然还小,但记忆特别深刻。
    追命决意回去“味螺镇”去查一查当年旧案。
    南返之前,他还特别去探看“旧主”舒无戏——现在他一家五口,就住在山边的小茅寮里,耕作为生。
    失意后的舒无戏很少接见旧部故友。
    追命坚持要见。兴许是因为追命当候补衙差,职分甚卑,但因逢案破案、为地方除了不少大害之故吧?这“好喝酒的小崔捕爷”倒有风评甚佳,舒无戏听说是他,才愿接晤,一见面就说:“喂,偷酒的,你倒真有本领,听说对小偷都网开一面,这也算是不忘本吧?晤?”
    追命笑道:“只去大富之家偷点吃的用的,用来养妻活儿、治病救人,也不是啥十恶不赦的事。老抓这些人,不如找些恶霸土豪教训申诫,这都是庄主以前教诲的!”
    舒无戏听了大笑三声:“好,好,好!”然后拍拍肚子放了一个屁,颇有感触的道,“可见咱庄里还是出过人材的。”
    追命想起叶棋五,这一路当官,早已飞黄腾达,听说已当了相爷身边红人,又忆起动人姑娘来,不免也有感慨(不晓得她那对浓眉有没有克一克那好色昏庸的天子?)又见舒无戏家徒四壁,连茶具也十分粗陋,便掏出身上的六两银子(其实这也是他任职两年的全部家当),恭恭敬敬的奉给舒无戏,毕恭毕敬的道:“这是当年山庄一些故交,记我转上,忝为贺舒庄主四十大寿之尊礼。”
    舒无戏淡淡收下,也不多谢。
    追命看到舒无戏的孩子和夫人,以及他本人,全穿着粗衣破布,桌上残肴,只是腌菜,心中难过,便称作有事先行告辞,走到市肆,赊了账,买了些布料、酒肉(由于他办了不少大案,为老百姓做了不少事,大家都肯给他欠账,甚至不肯收他的钱),回到那千疮百孔的小茅屋,把酒菜、腌肉、衣物拎了出来,舒无戏的两个稚龄小孩一齐欢呼上前,雀跃不已,舒夫人要过来接过酒菜,却给舒无戏喝止:
    “不行!”
    “为……”追命不解,以为舒无戏嫌弃,“为什么?是嫌酒肉不好吗?我……我这就再去办。”
    “不是。崔兄弟,你这样做,不好。”
    舒无戏紧皱着浓眉,有一点不快。
    “庄主,我这样做,决无恶意……”追命以为舒无戏误解了他的用意,“我只是……”
    “我明白。”舒无戏说,“我现在是失意了,落难了,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在受苦。反而,我觉得我是在修行,有朝一日,如同淬炼过后的宝剑一样,重现光华,更见锋芒;所以,我不当自己是个失败的人,我只当这是成功的磨练。我仰不愧天,俯不愧人,我成我败,我仍是我。我要我的孩子,也要有这种想法:人不可能一辈子得志,但要在得志时仍持志不懈;人可能会有一时失意,但在失意时仍要有斗志。我要他们吃得起苦,才做得成人!”
    他拍拍肚皮又说,“我并没有做错事,对不起人,闹到这种田地,也不怨天尤人。我既当得了大官,做得了大事,自封自己为庄主,我就忍得了当乞丐、贫民。要是这样给我东山再起,这才算是大丈夫,真本事!小兄弟,你人心好,你也应该要这样子。晤?”
    追命有点哽咽:“庄主……”
    “有什么好难过的!人贵相知,有一知交便无憾;所谓一贵一贱,交情乃见!山庄的人这般待我,我没话说,而且,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凡你得势,必定有一群人口口声声为你可生可死,卑屈阿谀的;如果失势,便一定遭冷眼白眼。我是明知故犯,活该现眼报,这才叫痛快过瘾!”他呵呵的笑着,眼神里亮出一点寂寞、一星无奈。“富贵荣华,我都有过;既然当八面威风的人便当不成四面玲珑。我这下做乞丐贫民,也要当成个样子!捱饿可以,贫寒可以,我有手有脚,一样可下田耕作,一样可以糊口吃饭。小兄弟,什么都可以卖,骨气是不卖与人的。说起来,我好歹也是皇亲国戚,是个国舅爷哩,我就是不肯攀这个折骨弯腰的亲!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当贫民就当一名似模似样的贫民,求人卑屈,则万万不可!他日我东山再起之时,我还可以跟人说:咄!瞧,我三十九岁时还一无所有,一个一穷二白的老百姓哩,这才叫白手起家,这才叫大起大落!”
    他把酒菜都塞回追命手里,“我今天会见你,不是要接受你的同情,而是看得起你:当个公差小役,也要当得清白、清正、清奇,不愧为我舒门里的养士!你给我银子,当还我情,我实领了;酒菜则就心领了;要当穷人,就不要一餐咸鱼白菜,一餐美肴酒肉的,那多蹩扭!酒是用来乘兴的,不能在失意时喝的,心灰意沮时喝酒,容易以酒消愁,大丈夫靠这一点水来解愁消闷,像什么话嘛!肉也不是这个时候吃的!孩子们今顿饭吃了肉,下顿饭便无此不欢了,没受过苦的孩子这怎么能砥砺志气!我接见你,是看得起你,小兄弟,你可别害了我们!知道吗?嗯?”
    追命咬着下唇,只记住舒无戏的话,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知道当年我为啥要收容你吗?”舒无戏依然用凛然有威的横睨着他:“当日,你偷了酒,诸葛先生就跟我说:“此子是个大材,你先留着他,多加磨炼,我还在宫廷与奸宦斗争不休,现在接他回宫,只怕害了他。”他果然没有看错。”
    追命只觉得心头一阵热,几乎没喷出血来。
    “你别这个样子,富贵浮云,其实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如是而已,你还难过个啥!”舒无戏说着又放了一个屁。
    响屁。
    舒无戏大笑道:“你看,小老弟,日他妹子的我现在多自在,以前在皇帝老子跟前,屁可不能放,放了要杀头的;只听佞臣谗宦在大放狗屁,嘿,多憋气!”
    他大力的拍着追命肩膀,笑道:“其实你应该羡慕我才是。入他奶奶的,你而今当个公差,上不下下不上的,可比我鸟窝囊得多了!”
    然后他又笑问追命:“怎么啦?诸葛先生大前天来找过我,还问我那姓崔的小子腿法练得怎么样了!”
    “腿法?”
    “那本腿功是诸葛先生要我不露痕迹、不动声色的交给你,看你有没有下苦功去学的!他为这套腿法可花了不少时间心力哩。他要我告诉你:学成了,还要创,学是可以靠人指引,创则要自己去悟。匠与大师,其分别就在能不能创。唔?”
    他又放了一个不臭的屁,再问:
    “唔?”
煎炸的奸诈

    一个人只有一生。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生,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的过他的一生。
    回顾过去,追命的日子都不好过,不是颠沛流浪、就是不受注重,但他一向都很乐天知命,甚至觉得自己的存在已是半个奇迹。
    他苍桑而不尤怨,辛酸而不悲伤。
    遇挫不折。遇悲不伤。
    ——尤其在他得遇舒无戏:人在陋巷、不改其志之后,对人生更有大感悟。
    不过,回到味螺镇的他,在父母亲坟前上香的时候,十六岁少年的追命,实在抑不住伤悲而掉泪。
    因为母亲的死因有疑,使他发了狠再花两年时间来调查,发现不但他母亲梁初心是“太平门”梁家的一员,连父亲崔唇容当年也是赫赫有名的武林人物,外号“醉翻天”。
    ——说来也真是的,如果自己的父亲不也是武林中人,何以得识“三缸公子”温约红?如此想来,温约红跟父亲一样,都是好酒贪杯的武林高手,只不过一个能饮,一个易醉而已!
    追命反覆搜集证据,细加稽查,终于发现了一段武林秘密:
    “太平门”以轻功见称,腿法为辅,但后来,同是下盘功夫,却有人精研腿法,也有人仍以轻功为本。精擅腿法的后来自立门户,称为“大平门”,即“太”字下面少了一点。
    他们这样一来,同一门里,变成两派。而“太平门”门规虽严,偏又不似“蜀中唐门”和“老字号温家”:唐门也分暗器、火药、毒物三宗,但因唐老太太三代主拿大局,加上唐老太爷子幕后操纵大势,虽然唐家高手,良萎不齐,意见不一,但仍能由强人领导,将“暗器”一以贯之,其他“火器”、“毒药”只以为辅,助长暗器之威力。“老字号”温家到中期亦分为:制毒的“小字号”、藏毒的“大字号”、施毒的“死字号”、解毒的“活字号”四脉,但这四脉只是分工精研,虽时有倾轧冲突,但遇外敌,彼此仍配合无间,加上四脉首脑温心老契、温亮玉、温丝卷、温暖三等把持大局,局面乱中大稳,还算稳得住阵脚。
    “太平门”强人首领梁大口一死,门里即分为二支:注重腿法的“大平门”新系统认为太着重轻功,未免有“未战便逃”之意,“太平门”积弱多年,未赏不是与这种“逃亡保命”心态有关,所以化被动为主动,以积极抗消极,以梁铁舟为主、精练腿法,集众高手之创研,以强补弱,渐有大成;“太平门”主流派的人却觉得:轻功提纵术才是“太平门”梁家的擅长,集数百年来独门之秘,心得精华,无可替代,岂容后人轻侮,且何故要舍本逐未,背弃师门?加上轻功以保命为旨,以和为贵,腿法则以打杀为重,有伤和气,是以梁艳丽为首的一系,对“大平门”都颇不以为然。
    果尔,未久,两系冲突日频、互讥相残,倾轧日重。“太平门”讥“大平门”少了的那一点,应放在头上,即是“犬平门”;“大平门”笑“太平门”一味只会逃命功夫,不战而逃,尽早变成“摆平门”。
    两家仇恨,愈演愈烈,因而发生殴斗,造成人命。人命关天,又厉变为互相寻仇,伤亡愈来愈重。
    “太平门”本与“下三滥”何家素有怨隙,但“太平门”头领梁艳丽为了要先安内患,便与“下三滥”何家首脑人物“何必有我”合作戮力,突击“大平门”,男的杀的杀、废的废,女的奸的奸,辱的辱,手段残暴,远比武林外派互相屠杀更甚。事实上,赶尽杀绝,斩草除根,在所必然,大家都是姓梁的,如果不杀得永无翻身之力,难保有一天不窝里反,倒干戈,给人杀了回头。
    每个人虽然只有一生,但许多人的一生便在这种族系乞间倾轧仇杀中莫名其妙的断送了。
    不过,“大平门”虽然全军覆没,但听说首领梁铁舟在给同门追杀重伤垂危之前,有一个在朝廷和在武林中都极具威望的人物出来救了他,并保住了他的家小。梁铁舟把精研的腿法要诀赠予那人之后,便因伤重不治,溘然而逝。
    “太平门”了结了心头大患,但身旁又生魔障。“下三滥”趁着剿灭梁氏叛逆之便,势力入侵太平门。梁艳丽发觉已迟,何家有不少人已各用婚嫁、拜师、学艺、义助、任职、投靠的名义,成为“太平门”的人,并暗行分化,夺权、并吞。
    这一来,纷争又起,这回“太平门”虽然在梁艳丽非常手段之下,仍能将“下三滥”何家的势力勉强逐出家门,但也结怨极深,元气大伤。
    从此,梁何二族,成了“遇梁斩梁,遇何杀何”而“太平门”内,本因敉灭“大平门”而不忿的子弟,加上“大平门”里劫后余生的人,还有受剿灭“下三滥”行动无辜波及牵连的成员,三流合一,因为一个出类拔革的高手梁浸浸的崛起,统领联合,又再成立“不平门”,脱离“太平门”而去。
    可是,江湖风险多,七帮八会九联盟和“大连盟”根本不许再有新的门派冒头,而且这些人始终实力未够,不足成事。“太平门”怕春风吹又生,绝不任其坐大,不住派人追杀;“不平门”的人分整为零,各散西东,各自为政,飘泊江湖。
    梁初心(崔大妈)便是“太平门”旁系成员之一。
    她长得娇丽俊俏,原在“太平门”也甚得器重,但她不满“太平门”种种所为,是以断然离开太平门。
    门主梁艳丽本就对她有偏见,她这种作为,使“太平门”即行下令追剿格杀。通常,追杀这些“梁门逆徒”的事,是由梁艳丽手上心腹大将“火烧天”梁坚乍来处理。
    梁坚乍诡计多端,手段狠毒,动手杀人之后,往往把人一把火烧个干净,“无迹可寻”;此外,在梁何二族合并期间,他跟何圣神,何太太等学了不少“下三滥”的功夫,包括的掩眼法、布阵和下毒,他使用这些毒招去对付他的同门。
    ——受过他逼害,无处容身的梁氏同门都对此人咬牙切齿:这个“奸诈”的小人该落地狱下油锅去“煎”而“炸”之才是!
    梁初心偕同夫婿崔唇容天涯流亡,隐姓埋名,一个打渔,一个杀鱼,大隐于市,久而久之,梁初心红颜变老,人也完全变了;崔唇容更大志消沉,镇日以酒消愁。这都是因为当年那一场同门灾劫所致。
    可是,是祸躲不过,那次因崔唇容大醉,赊账不还,以致“更衣帮”好手“七屠虎”朱麦寻畔,梁初心不忍见丈夫给这干狼虎之徒活活打死,所以就重露身手,把这干家伙打了个落花流水,但也因大腹便便,不小心挨了朱麦一记“七苦拳”,害得追命一生下来就头重脚轻、为伤所苦。
    不过,朱麦并没有因此算了。他是聪明人,一眼便瞧出崔大妈的轻功来路,一猜便知这对卖渔夫妻为何窝在这小山城里。于是,他私下通知了“太平门”的梁坚乍。
    梁坚乍并没有马上行动。
    他一向沉得住气。
    他要一步步来。
    ——对叛徒,他一向都不放过。
    ——对杀手,他一向都不饶恕。
    有些人以为杀手凄美、潇洒、独来独往、赋有情于无情。追命却大不以为然,其实当一个杀手只是负责去摧残另一个生命。无法无天,只为一已之私(仇、恨、钱、权、甚至只是一种无聊虚妄的快意、成就、荣誉),就不择手段,扼杀了对方生存来证实自己活下去的意义,这些人,活着就根本丧失了意义。
    追命一向不当杀手。
    ——如果他真要当杀手,他也只愿当一个专杀杀手的杀手。
    他认为真有本领的人,应该去当捕快。
    ——捕快是为了持正执法,为民除害;一个好的公差捕头,对上要不怕强权,以理行事;对下要依法除奸,不畏人言。
    ——当一个杀手,太容易了,把不喜欢的、阻碍自己前程的、剪除之后便有利可图的人杀掉不就得了!
    但当一个好捕差何等不易,两面为难,四面受敌,而且还常遇上十面埋伏!
    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公差。
    但他心细、周密、肯下苦功,不查个水落石出势不甘休。
    他虽然年轻,但江湖经验却很丰足,很快的,他便查得七、八年前,梁坚乍嘱人把一支“下三滥”淬毒精制的“两头针”置于鱼肚里,那个清晨,那一刺,便要了崔大妈梁初心的命。
    他再追查一下去,发现连他父亲崔唇容之死,也是有人趁他酪酊大醉之后,乘他仍举杯痛饮之时,一掌把杯子拍入他喉中,令他哽塞致死。
    那个人便是梁坚乍。他这回不放火是以为反正不用放火也没人会发现。
    于是他写了状子,击鼓鸣冤,在味螺镇呈案,并告到霹雳乡去。
    结果是:
    没有用。
    县衙根本不敢动“太平门”梁家的人。
    原因除了跟不敢碰“老字号”温家的人之外,更因为梁坚乍根本是县官万士兴的“老友”,两人狼狈为恶、朋比为奸、互为奥援已久,怎会受理?
    反而,梁坚乍因此得悉追命是梁初心的后人,因而与两名心腹弟子南下味螺,决意要斩草除根。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

    那天晚上,风起。
    长城远。
    长街寂。
    在寒风飒飒的味螺镇口,追命独自在路摊上,叫了几碟小菜,独个儿自斟自饮。
    也许是因为风寒,或许是因为太晚,所以只剩下一摊卖饽饽的,一摊卖烧饼油条的,一摊卖面的还在镇口摆卖。
    热腾腾的烟,氤氲着人间烟火的梦。
    寒夜锅里的街头,萧飒零落,几张空凳,只有一个食客: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端坐低首,在等着热面,就算是在这样浓的夜色里,那小孩的脸色是白得泛寒,两道眉毛很清秀。他在把玩着一双满是污垢的筷子——小孩子毕竟还是小孩子!
    锅里的油滋滋作响,追命听了就很喜欢,不觉又哼起了歌,带着星星的醉意。
    ——是那首后院里小透姑娘和他说那几句话时二奶奶唱的调儿,还是那首窗帘下动人小姐俯视街景时所唱的歌?
    他想起了准?
    ——谁知道?
    那时追命还年少。
    ——年少的追命,但有一颗苍桑的心。
    但那个晚上,他仍年少——谁都有过曾经年轻的晚上,可不是吗?
    那天晚上,追命叫了面,正吃了第一口。
    然后他就停箸——
    隔在黄火晕昏(那一点灯火不敌整个了无惮忌的黑暗)的微光里,他向那卖面的汉子问:“怎么你的面?”
    汉子看不清面目。
    他的话也含糊不清。
    “嗯!面?”
    “对,你的面!”
    “面?什么事?”
    ——也许“什么事”是一道命令、一句暗号,也许是说暗号或下命令的人觉得时机到了,该下手了,这三个字一说,卖面的和卖饽饽的一起/一齐/一气出手:卖面手中的面,变成一条长线般半黄色的剑,直刺追命;卖饽饽的饽饽,飞蝗石般的飞射向追命。
    只有卖油条的动作最慢。
    ———个真正好的杀手,不是因为他快,更不是因为他慢,而是因为他的身手,快慢得恰到好处。
    他当然是好杀手。
    他要看着吃了毒汤的追命如何闪躲那“面剑”和“饽饽飞星”。
    他看敌人是怎么闪躲他才出手。
    他是点了一把火,
    ——一把把敌手烧得尸骨无存的火。
    他最稳。
    最定。
    因为他才是今晚的主角:杀手的主人。
    他是梁坚乍。
    梁坚乍虽然“奸诈”,但他万未料到今晚会有这样的突变、这样子的下场!
    因为追命突然平平飞起(用的是“太平门”的轻功,但却是连“太平门”也没学会的轻身功夫),一霎间,连捱了“面剑”和“饽饽飞星”,脸不改容,闪到了自己面(档摊)前一张口,连面带汤,全喷到他脸上,接着,飞起一足,把整锅浓油踢到他身上。
    正当他痛得惨叫/大吼/咆哮/悲号/哀吟/狂嘶/厉啸之际,追命再飞起一脚,踢飞了他的头卢。
    一脚。
    踢断了——
    他的脖子!
    ——这是什么腿!
    ——这是何等可怕的腿法!
    他一踢得手,立即回头,令他震愕莫已、惊异莫名!
    因为卖面和卖饽饽的,在梁坚乍整个人给沸油淋得像刚煎炸过一般之际,都一齐送了命。
    ——就死在那儿。
    死在他们的“摊位”上。
    ——每人喉管,都穿过了一支筷子。
    寒街上,只有小孩子仍在那儿。
    坐在那儿。
    一个脸色很白的小孩子,令人看去有点发寒。
    他手上的那双筷子,已然不见了。
    他只不过是一个七八岁的稚龄小童!
    映着灯火一照,那小童还未及长得俊,但已见俏了:一种寂寞刀锋冷的俏。
    追命忍着伤痛,道:“谢谢。”
    “谢什么,没有我,你一样杀得了他们。”
    追命奇道:“——可是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因为他们是恶人。”
    “你跟他们有仇?”
    “没有。”小童说,“我不知道世上究竟还有没有报应这回事,但我只知道:好人该有好报,恶人得有恶报。如果没有:就让我们来替天行道吧。”
    这个小孩竟说出这样的话来,不但正义感很凛然,其怨毒也颇深,杀气更烈。追命怔了一怔,不禁问:“尊师何人?”
    小童一晒:“得有缘时,你自然便会知道。”
    ——听他谈吐,居然像是饱学博识之士,不但得体大方,也话里含锋,咄咄迫人。
    小童反问了他一句:“你也杀了人,你不怕吗?”
    “他们是来杀我的,我不能让他们杀,只好杀人了。”
    “你当过衙捕,”小童居然像很清楚他的“底细”,“你当知道杀人尝命这回事吧?”
    追命孤疑地道:“……你是要我到衙里去自首?”
    小童立即摇着:“非也。家师说:你杀梁坚乍是旨在自保,而且,你也是“太平门”梁家外系子裔,此举是清理门户,这是武林械斗,与官府无权干涉。知道吗?”
    追命为这小孩声势所慑,只能说:“是。”有些话,想问,又不敢问。
    小孩把话说完了,便打算要走了。
    他真的“走”了。
    但他不是用腿“走”的。
    他并没有站起来。
    他坐的凳子是会动的,原来早已装上两个滑轮,只要一拎把手,再按机括,便会徐徐转动。
    追命一看,便知道这小孩子一双腿子,已经瘫痪了。
    ——已经废了。
    ——这样的一个小孩,真可惜啊!
    他心头怜惜,甚至有些疼惜了起来,不禁也看着看着而忘了转移视线。
    小孩刹地寒白了脸,叱道:“看什么?,没见过断腿的人吗!”
    倏地一扬袖,一道刀光,以电的速度雷的惊愕向追命迎脸而至!
    千忙万险中,追命猛起足,踢飞这一刀。
    这一踢,那一刀,飞上老半天,苍穹黯处,久久不下。
    ——那一刀竟全无力道!
    追命额前落下二绺发丝。
    ——还是给刀锋险险扫中!
    (这一刀如此之速,如此之厉、如此之锐,但竟不是以内功发力,而是凭巧劲施为的!更可怕的是,小孩那一刀,似意不在伤他,似只要吓他一吓而已!!)
    (以巧劲御刀,尚有这等威力,要是这小童日后练成雄浑内力,岂不是一!!!)
    追命震愕当堂。
    小孩扁了扁咀,很难过似的道,“我以前也是像你一样,有手有腿的——”
    追命忙道:“小兄弟,我不是那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看他忙了咀皮说不清,小孩嗤的一笑,笑靥天真漫烂:“什么意思!这个那个的!听说你也是一出娘胎就受内伤,每天非饮酒不能活命,而且上身的功夫,总难有大成——你也不曾伤心难过吗?”
    追命呆了一呆,只脱口就说:“得之我命,不得我幸——没啥好怨的。”
    小孩垂下了头,直至那把飞上半天的小刀“笃”的上声,自天空落了下来,插在桌子上,刀柄兀自震幌着,他才如梦初醒,喃喃地道:“得之我命,不得我幸;不得我命,得之我幸……”并推动机括,缓缓远去。
    追命不敢再追。
    他怕这小孩会不高兴。
    他只敢远远地问:
    “小兄弟,你如何称呼?”
    “……我姓无。”
    “吴?”
    小孩没有应他。
    “姓吴?姓伍?”长过对方至少十余岁的追命傻愣愣的自忖:“还是姓胡?”
    事实上,追命一脚踢死“火烧天”梁坚乍,少年的他,在第二天,已经成了名。
    大家都知道,有个少年把“太平门”中第一号杀手梁坚乍踢死于镇口,正是大快人心;而传闻那少年的腿法,极似当年“大平门”所失傅的“追命腿法”,是以人皆称之为“少年追命”。
    只不过,大家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少年追命也遇上了一个令人惊异的人物,一个小童,不知姓毛?姓巫?还是姓武?
《少年四大名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