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易钗裙 书生倩女两迷离

  驻马镇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村镇,全镇住有七八十户人家,它之所以叫驻马镇,不是因为有官兵驻扎在镇里而得名,而是因为不论旅客行商,还是达官贵人,到了这镇上,无不停步留足,驻马停车,在镇上歇脚打尖,吃饭喂马。
  原因是这方圆三百里地内,就只有这个小镇,别无村店可供行人歇脚打尖,吃饭喂马,补充干量食水。
  不知怎的,凡是到这镇上的人都叫它做驻马镇,相传下来,就成了镇名。
  驻马镇有间十里香酒铺,这是人尽皆知,无人不晓的,凡是过路客商,不论贵贱,鲜有不进十里香酒铺喝它两壶的,特别是在这等大雪天。
  酒铺卖酒,十里香当然不会例外,一年四季卖的都是酒,酒名就叫十里香,那可不是夸大,只要酒瓶子一开,那股芬芳浓冽的酒香,远在镇外大道上的行客,也能闻到,无不酒瘾起,非要进去喝它两壶解解馋不可,不会喝的也会兴起一尝滋味的欲念。
  酒既出名,但有一样更出名,那就是在这隆冬天气里,最好不过的冬令补品,令人闻之而食欲大动的下酒物——狗肉。
  那真是名副其实的狗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驻马镇以十里香酒铺出名,十里香酒铺一年四季有三季是以酒出名,但一到了冬天,却是以狗肉出名,因为狗肉香盖过了酒香。
  据说一到冬天,到驻马镇十里香酒铺来吃狗肉喝酒的,真是趋之若鹜,门庭若市,应接不暇,就算远在四百三十一里外的盐湖城内的巨贾富商,也会为了一尝十里香的狗肉,不辞奔波,冒着严寒,驾车套马,专程来驻马镇。
  十里香酒铺的狗肉之所以这样出名,全靠酒铺主人一手泡制。据他说,这种烹制狗肉法,是由他曾祖传下来的。代代相传,传到他这一代,就由他发扬光大,成了老婆们的冬令佳品。
  酒铺主人以烹制狗肉出名。真怪,他的名字就叫老狗头,不知他是狗宰得太多了,还是狗肉吃得太多,竟是名如其人,相貌真有点像狗头。长脸凹腮,突嘴豆鼓鼻,看上去十足像个狗样,不知是什么人叫起的。
  总之,他现在就只有一个名字:老狗头。至于他的本来姓名,早就被人遗忘了,连他自己似乎也遗忘了。无论何人叫他老狗头,他都笑脸相应,绝不以为忤。
  日暮时分,风雪更大,但见满天雪花蔽空,天空灰灰茫茫的,镇外大道上行人绝迹,天气寒冷得叫人打心里头打颤,连狗也蜷缩在火盆边不动。
  风雪中,英挺浪子出现在镇外大道上,也许是闻到了老狗头烹制的狗肉香吧,也许他实在需要避避风雪,歇歇脚。他脚步加快,直朝镇内走去。
  天未入黑,十里香酒铺已是灯火明亮,铺内二十多张桌子差不多都坐满了人,有人坐的桌上莫不是小炭炉烘烘,瓦煲上热气腾腾,狗肉那独有的香味四溢,溢出门外,飘散在雪空中。
  酒铺门口垂着一块厚厚的棉布帘子,铺内火烘烘暖暖热热,酒香与混合在热气中升腾的狗肉香飘漾在空中,笑语声,猜拳声沸腾地混在一起,那情景好不热闹。
  厚棉布帘子一掀,一股冷风夹着几片雪花吹进热烘烘香喷喷的店铺内,风与雪花同时消融在热烘烘的暖气中,但围炉喝酒吃狗肉的食客还是被冷风吹得身上一寒。
  英挺浪子抖落满身落雪,一步跨进店内,棉帘放下,随手脱身上连帽披风,双目一扫屋内食客,神情落寞地走向屋角一张空桌,坐下来。店小二上前送上一杯一筷,随手送上一壶酒。
  这是客人最需要的,骤从冰天雪地中进来,喝两杯烈酒暖暖身子,最好不过,这小二真懂得做生意之道。
  英挺浪子是被屋内的暖气、酒香和狗肉香熏得精神一振,双目泛光,随手拿起酒壶,斟了个满杯,一口喝干,吁了口气,才对站在桌旁的小二道:“小二哥!好香的狗肉,先来一煲,要三斤!”
  几杯酒下肚,加上屋内热气蒸腾,英挺浪子那落寞的神情突然显得精神了很多,脸上也红红的。
  冒着熊熊火苗的小炉子送上,跟着是香气四溢,令人吞口水的狗肉煲,狗肉煲是由老狗头亲手捧上。
  这是他的老习惯,他喜欢每次捧上狗肉煲时,听到客人的赞赏声。
  以前每个客人在他捧上狗肉煲时从不落空的赞赏声,今天竟落了空,英挺浪子只在他捧上狗肉煲时不经意地望了他一眼,随即垂下目光,用力嗅了两下狗肉香味,淡淡道:“再来两壶酒。”
  老狗头神情有点失望地注视着垂下目光、不赞赏他一声的客人,倏然展开笑容,那样子有如煮熟了的狗头一样道:“客官!狗肉香不香?”
  英挺浪子懒散地抬头望了他一眼,大概是被老狗头那像煮熟了的狗头似的相貌吸引了,没有垂下目光,拿起筷子挟了一块热气腾腾的狗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吞下肚,点头赞说道:“嗯!好香,好味道!”
  老狗头像狗吃到了屎一样高兴,一弯腰,连连道:“多谢客官夸赞,小老儿这就去给你拿酒来。”
  英挺浪子望着老狗头那种龇牙咧嘴的滑稽相,那饱经风霜,神情落寞的脸孔上,不禁展颜微微一笑。
  他这展颜一笑,展露出他脸上那独有的男性美。
  进门口的一张桌子,正有一人据桌吃喝,那是个年轻人,一双明亮火热的目光,对英挺浪子似乎很注意,一直射视着英挺浪子,久久不瞬。
  英挺浪子似有所觉,抬眼四下一扫,却未发现甚么,也就低头享受那煲香气四溢的冬令佳品了。
  他低头吃喝,那双明亮火热的目光又射视在他的身上。
  老狗头送来了两壶酒,他对英挺浪子好像很感兴趣,放下酒壶,嘻嘻一笑,道:“客官!看你不像关外人,是从关内来的吧?”
  英挺浪子似是不愿意多说话,只是“嗯”了一声。
  老狗头竟然很不知趣,继续问道:“不是小老儿多口,在这大雪天里,客官到关外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太过分了,已超出了一个酒铺老板的本份,简直像个官差在盘查过境的行旅客商。
  英挺浪子口里又轻“嗯”了一声,连头也没抬,似乎迫不及待地要将这一煲美味的佳品吃完,一口干了一杯酒,挟起一大块在瓦煲中沸滚着、香味扑鼻的狗肉塞进口里,简直无机会说话。
  老狗头见他不答,只好没趣地笑了笑,道:“打扰了,对不起,客官请慢慢吃。”
  转身走回柜内。
  老狗头走后,英挺浪子像是得到了解脱般吐了口气,浅斟慢酌地细嚼慢咽起来,细细品尝着那些酒肉。
  吃狗肉一定要如此吃法。
  三斤狗肉三壶酒,足足吃喝了有三个多时辰。酒气与暖气上脸,英挺浪子脸上红红的,神情再也不像先前那般落寞样,有了勃勃的生气。
  英挺浪子的相貌不但颇为端正,神态与举止间,还流露着一种斯文与豪放揉合的丰采,他虽然风尘满脸,脸上眼中都流露着那孤寂落寞,与无可奈何的神色,但却使他有一种成熟的男人味,加上他那种独有的,与生具来的丰采与魅力,使他成了少女见了心跳,少妇见了面红,极具吸引力的男人。
  他虽然不是美男子,但他具有那种独特的吸引异性的魅力。
  会了帐,英挺浪子披上他那件油布披风,掀开棉布帘,人还未出屋,迎面一股风雪已然扑卷在他身上,抬头望天,天已黑,风雪更寒,但他毫不犹豫畏缩地,大踏步走出酒铺,向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走去。
  他又感到那双明亮的目光在跟踪他,但无心理会,也懒得理会,天寒地冻,这时候最紧要的是找个住宿的地方。
  英挺浪子刚进入客栈房中,那在十里香酒铺内独据门口一桌的年轻人,也跟着到了客栈门口,挥手弹落身上的积雪后,一步跨进客栈,向瑟缩在柜台后面的掌柜说道:“掌柜的,可有房间?我要一间干净的房间。”
  掌柜的忙道:“客官快请进,小店正好还有一间干净的厢房。小二!”
  小二刚从英挺浪子的房间出来,闻听叫声,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到前面店堂中道:“掌柜有何吩咐?”
  掌柜一指那年轻人道:“快带这位客官到左厢房。”
  小二伸手由柜台上拿起一盏油灯,朝年轻人哈腰,说道:“客官请跟小的来。”
  带着年轻客人,来到左边一排五间厢房前,推开第四间的房门道:“客官请进。”
  随手将带来的油灯举起,照着年轻人进入房内,将油灯放在桌上,道:“客官有什么需要的?请吩咐。”
  年轻人语声清婉地道:“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吧。”
  小二哈了哈腰道:“客官如想起需要什么,只要叫一声,小的立刻来。”出房反身将门带上。
  年轻人待小二的脚步声远去后,上前将房门闩上,在房内察看了一遍,这才吐了口气伸出雪也似白的手,五指纤纤,将头上戴的一顶皮帽除下,头轻轻一摇,立时像黑缎子般披散下满肩秀发,原来年轻人竟是个易钗而弁的女娇娃。
  可能是喝了酒,加上在到客栈的途中被风雪一吹,娇靥的脸上红红的,红中透白,白中泛红,明媚的大眼睛,瑶鼻檀口,配上修长丰满的娇躯,十足的一个大美人儿。
  从她的身上看,由于比一般女孩子稍为高健,像刚才在十里香酒铺的打扮,任谁也当她是个男人。
  她唇边泛现着浅浅的笑意,美目痴痴地望着桌上那盏不住爆出小火花的油灯,坐在椅子上,以手支额,油灯爆出的小火花不住爆散,扩大,泛现出一张落寞孤寂,目光中微有倦意,充满了成熟的男性美,具有吸引异性魅力的脸庞。
  她唇边笑意加浓了,痴痴的目光热情溢现,双目瞬也不瞬,盯视着那灯花爆散幻现出的脸影。
  这张脸庞,这张令她从第一眼看见就砰然心跳、情不自禁、一刻也忘不了的脸庞。正是因为这张脸庞,使她在这大雪寒天里,奔驰几百里,才来到这小镇。
  灯花一爆倏灭,房中顿时一片黑暗,幻现的脸景也随着熄灭的灯火幻灭,脸影虽然在眼前幻灭,但却深印在她的脑海中,永难磨灭。
  灯油燃尽,夜已深,寒冷更甚。黑暗中她站起娇躯,娇慵地伸了伸懒腰,移步走到床前,脱下皮裘,上床钻进被窝中躺下,闭上了眼睛。
  但是,她竟然睡不着,脑海中又浮现起那令她心跳的脸庞,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什么原因,竟使她不顾一切,在这大雪寒天,从几百里外的熊镇跟踪这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浪子,来到这个小镇上。
  难道她已经爱上了只见过一面的人?
  她不由又想起在熊镇所遇见这人的情景。
  熊镇是出关后,关外的一个大镇甸。
  镇上有三四百户人家,由于出关入关都必须经过熊镇,同时是商品药村、皮毛骡马的集散地,因此镇上繁盛热闹,两条主要的大街上,开了十多间客栈饭馆,做生意的,出关入关的,无不在熊镇停留,可说是过往客商川流不息。
  熊家大院是熊镇的主宰、道富,镇上大半生意产业均属于熊家大院。熊家大院的主人是威名赫赫的熊北周大爷,可以说是主宰熊镇上一切的大亨。
  熊大爷今年已五十有三,家大业大,势力更大,江湖上不论黑白两道,都卖他几分面子,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惹不起他。
  熊大爷自二十岁出道成名,三十三年来威名赫赫,至今还没有人能盖过他。只是,如今却有了,有一个人的名声盖过了他。
  这熊大爷一定会很不服气,也很生气了。可是,事实恰恰相反,他不但不生气,而且很高兴,不论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此人,赞美此人时,他都会笑到见牙不见眼,欣悦之色,溢于情态。
  这人是谁?
  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人称熊镇女神的熊帼君。
  熊镇上不论男女老少,大大小小,一提起这位熊大小姐,无不翘起大拇指赞美,赞誉她为熊镇女神。
  熊帼君今年只有十八岁,身段矫健婀娜,肌肤胜雪,白中泛红,大眼睛明媚动人,挺秀小巧的瑶鼻,线条优美的小嘴,真是个人见人赞、人爱的大美人儿。
  熊大小姐大美人儿的美名,早就传遍了方圆千里内外,每一个见过她的人,无不赞赏,认为是人间绝色,仙女下凡,女神之誉当之不谬。
  由于熊镇女神之名,传遍千里,很多人只想一睹姿容,有些人更想一亲芳泽,想入非非。有些人见到了她之后,拼命想多看两眼,好将她的容貌永远留在脑海中,做梦也能清楚地见到她。
  总之,她的姿容风靡了塞外,渐渐,人们说及熊家大院,第一个提及的不是威名赫赫的熊北周大爷,而是有女神之称的熊大小姐。
  熊大小姐的美名已盖过了熊北周大爷。
  有女如此,且是独女,熊大爷怎不欢欣愉悦,老怀大慰!
  熊大小姐虽然在家里备受宠爱,锦衣玉食,但却无半点大小姐脾性,性格开朗热情,平易近人,聪明伶俐,读书之外,更喜骑马射箭,有时野得像个男孩子,连熊北周也拿她没办法,只好由她。
  熊北周更在她的娇缠下,将一身武功倾囊传授,因此,熊大小姐已尽得了乃父的一身武功,有些方面还青胜于蓝。
  熊大小姐自小就喜欢到处走动,也听惯了别人的赞美,但令她受不了的是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
  每当她有事在镇上行走时,那可热闹了,镇上人就像看赛会一样,追着她看,令她烦恼不已。
  因此,不是有必要,她绝不到人多的地方去。
  熊大爷年已半百,只有这个天仙般的宝贝独生女儿,自是宝贝宠爱得了不得。如今爱女长成,已是标梅之年,熊大爷有心为她择一佳婿,门槛立即几乎为之踏破,闻风而来求婚的世家子弟,武林侠少,不知凡几。
  只是,老父虽然心急,熊大小姐她却不急,众多的求婚者,她一个也看不上眼,连熊大爷最喜欢满意、才貌双全的原家堡少堡主原白海,她也不喜欢。
  这可真叫熊大爷气恼,但又不好发作,她毕竟是他的独生女儿、心肝宝贝啊!
  原家堡和熊家大院是关外两大富豪、武林世家,熊原两家更是世交,原家很早就来提过了亲,那时熊大爷由于只此一女,不想她早嫁,所以婉拒了,但如今女儿已长成,而他自己也年事渐高,对偌大的家业,已没有多少心神去打理。
  因此,他有心择个好女婿,将一切交托,落个清闲,他好享几年晚福。原白海正是他心目中的标准女婿,人俊武功高,与熊大小姐正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连镇上见过原白海的人,也都这么认为。奈何大小姐就是摇头,熊大爷心里也只有干着急,又不好逼她,只有摇头叹气。
  原白海满怀希望而来,满以为能夺得美人芳心。他本是抱着九成把握而来,熊原两家是世交,相距只不过几十里,原白海小时候经常随着业已过世的母亲到熊家大院探望熊大奶奶,两人可说自小认识,青梅竹马,后来他母亲死后,才少了来往,但每年总有几次见面的机会,也都有说有笑,哪知却碰壁而归。
  
《凤凰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