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因循不觉韶光换(1)

第16章 因循不觉韶光换(1)
    张爱玲·海上浮沉
    不知为何,这么几日,我总是会想起张爱玲的那张照片。穿着一件旧色的旗袍,抬着高贵的头,孤傲又漠然地看着庸碌俗世,仿佛对这一切浮华都是那么不屑,而她就是那个无关悲喜的人。朋友说,写文字的女子,美得就跟幽魂似的,而张,想必就是幽魂中的一个。我对她,并不了解,甚至于对那么多写文字的女子,都不了解。一直以来,我拒绝走近她们,因为她们太遥远,而这些恍惚的遥远从来都与我无关。可我知道,冥冥之中她们却与我有着因果,尽管我不想走近,那些幽魂亦会飘然入梦,在许多不经意的时候,与我纠缠。而我,也没想过要逃避什么,如果只是偶然遇见,那就让遇见成为开始,只是别问我结局。
    关于张,我所知道的真的不多,很多时候,我只能看见她的背影,穿一袭老旧的旗袍,在寒冷的街头走来走去。那被凉风裹紧的情感,粗砺又疼痛。不是为了等待,也不是为了追寻,因为任何一种修饰,对她来说,都是多余。而她就是在多余的故事里,独自演绎着灿烂与荒凉。谁不知道,寂寞的灿烂是真的灿烂,而灼热的荒凉又是真的荒凉。也许只有她,可以将这一切融合得这么完美,在完美的底色里,又有那么多伶仃的悲哀。许多人说,她是一个轻狂又落寂的女子,华丽得透明,又孤独得彻底,仿佛极致从来与她就是不离不弃。这样的女子,飞扬跋扈,又落魄不达,她可以直上云霄,也可以低入尘埃。她是空前绝后的,所以注定要在极尽中消散,当一切都觉得无味时,她就该离去。红尘于她,不过是一件遮身的旗袍,褪去了,便什么也不是。
    想起她,又会想起那个乱世风云的上海,仿佛所有的华丽与璀璨都需要那座风情城市的衬托。否则,任你多么妖娆都晦涩无华;否则,任你多么夺目都黯淡萧然。张爱玲,在上海做了倾城的才女,拥有一段倾城之恋,当所有的烈焰簇拥在一起的时候,必定会燃烧。而张,做了那耀眼的烟花,在最绚烂的时候灰飞烟灭,化作一地的残雪,消融了自己,又冰冷了别人。想起她,就会想起那曼妙风姿,着一袭桃红旗袍,媚似海棠,买醉在华灯初上的夜。而后又独自摇摆着身姿,散淡地行走在古旧的弄堂,在寂寥的暗夜,只听得到高跟鞋与石板地碰触的声响,如月色般的薄脆、寒凉。也许,这只是我想象中的张爱玲,而本来的张并不是这样极致。但是我很难想象她低眉顺目的样子,因为,在抬眉间,我看得到她嘴角的轻笑,那种傲然于世,冷艳绝俗的神韵,又岂是寻常女子所及的。
    她无法做寻常女子,她是张爱玲,张爱玲就注定无法平庸。这样的女子,自有一段不平常的爱情为她安排。正值容颜风华之龄,正是文采惊城之时,她遇见了生命中的男子,那个比她年长十多岁,又有妻室,且政治身份是汉奸的胡兰成。张爱玲是不会用世俗的眼目来看这些的,她爱上一个人,与世俗无关,爱就是爱了,爱不需要缘由,也不在乎结果。在她决意与胡兰成恩爱时就没想过幸与不幸,因为结局对她来说不重要,她只要那个悲喜的过程,纵然粉身碎骨,爱过就好。直到后来,许多人说,胡兰成将她背弃,另结新欢,而张爱玲惆怅满怀,悲伤落寞。我不以为是如此,像张这样的女子,不会为了一个薄幸男子而悲戚。在她爱的时候就不曾想要永远,当过程成了过去,对她来说,胡兰成就只是一张旧照片。在怀旧的时候,偶尔翻起,不然就只是将他遗弃,遗弃在过往的废墟里。她不屑于重拾那段温情,亦不屑于再爱别人,她甘愿独自凋谢,在尘世中枯萎。她的枯萎不为任何人,是她厌倦,很多时候,爱也会成为一种厌倦。倘若胡兰成不背叛她,总有一天张会厌倦胡,那时候她连背叛都懒得,她根本就不屑于。让张爱玲一辈子守着一个人,全心全意去爱,未免太不像她。在我看来,张断然不是这样的女子,她宁可孤独老去,亦不要一生的纠缠。她是个疏离的女子,依附过了,就是疏离,只有疏离,才能彻骨地感觉到欢爱的愉悦。
    在旧上海那座古老的公寓,那个叫张爱玲的女子过着闲淡的生活。一杯热咖啡,几张素纸,伏在书案上写写描描,看轩窗外胭脂色的圆月,偶有微雨淅沥地落着。这旧色的屋子发生过爱情,这旧色的屋子有过沉寂,有过辉煌。也许太过熟悉,太过安稳的地方反而会让人心生孤独落寞。张爱玲不愿意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守着未老的岁月,寂寥又踏实地过日子。换作是我,也许就这样守着一间旧屋,看着满房间各式的旗袍,重复地听留声机那首老歌,哪儿也不去,在此孤独至死。可我是我,我与她相距太远,我只有一种色调,我没有张扬的力度,只想风清云淡,度着平静的流年。张爱玲不同,她是个彻底又决绝的女子,她可以彻底地记起,也可以彻底地忘记。当一切都成为过往的时候,她选择离开,离开熟悉的城市,离开熟悉的街巷,从此放逐天涯,从此背井离乡。她离开,是因为她想忘记,她厌倦上海的风华,所以选择另一种安宁的存在。自此,做另外一个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在遥远的异国,无爱无恨地活着,该怎样就怎样。
    之后的张爱玲,又那样没来由地跟个老头结婚,又那样没来由地做了寡妇。其实,纵然他们不说,我也知道,她这样的女子,注定孤独,我不会相信她能拥有一段自始自终的婚姻,然后携手看花落花开,在一起白发苍苍地老去。这种平凡人的幸福,不是她所能拥有的,上苍是公平的,给了她足以傲世的才情就无法给她平凡安稳的幸福。所有的人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没有谁可以为她停留,纵然有,她亦是不允许的。她不想成为传奇,可是她本身就已是传奇,这是命定,无法挣脱的宿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宿命,或平庸,或绚丽,或辉煌,或落魄,而张爱玲却将这一切纠结于一身。显赫的家世,没落的贵族,风起云涌的年代,旷世绝代的才华,孤标高傲的性情,这么多的极致将她焚烧,她无从选择,只能将自己摔碎、研磨、熬煮,再一口喝下,这样她还是属于自己。没有谁可以改变这个过程,胡兰成将一池清水泛起了涟漪,最后还是要还她于平静。更别说其他的人,其他的事,与她又还能有什么瓜葛呢?一直以来,我以为张爱玲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所以在她活着的时候,那么多的人为她欢喜,死去的时候,又有这么多的人将她追忆。这些,她都不会在乎,哪怕你们将她的名字刻在骨子里,她也不会在意的。说这些,未免让人觉得张过于寡淡,其实她内心的那团烈火,又岂是我们所能触及的,既然无法触及,无法与她一同焚烧,莫如远远地遥望,且当她无情,这样就少有几分牵扯。至少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她有什么牵扯,别人想要,与我无关。
    许多的小说家,千百次地安排主人公的死,各有各的结局。张爱玲生的时候也许知道的人太多,所以死的时候她选择悄然离去。在一个月圆之夜,孤独地死去,无声无息。我可以想象,白发苍颜的她,穿一件破旧的旗袍,躺在异国的病榻上,看着窗外的圆月,再也没有任何可以回忆的事,没有任何可以牵挂的人。当一个人无所谓生,无所谓死的时候,来路便是归途,她可以随时安排自己。其实,我很佩服张,她让自己活到鸡皮鹤发,且一直优雅高贵地活着,孤独淡定地活着,像她这样的女子,要活到老去是多么的不易。她走进红尘,又不被粉尘呛伤,依旧孑然独我。她离开红尘,又不被时间淹没,依旧灿烂光耀。这样的人生,也许只有张爱玲可以书写,活着与死去对她来说没有区别,灵魂在每一个属于她与不属于她的空间漂荡。许多人说张爱玲死了转世成了某个人,或者转世成了某株植物,抑或是其他。这些我都不信,没有任何人,任何物可以代替她的今生,何况我不希望她会有来世,因为这样的女子不需要有来世,一生就够了。
    今夜,我亦不希望她知道,有一个叫白落梅的女子,用一支素笔将她淡淡地描摹。因为,将她追寻的人太多,我是断然不愿做那许多人中的一个。她做她的张爱玲,我做我的白落梅,多年前不曾相遇,多年后也无须记起。只是一页泛黄的文字,你翻过去,就罢了。
    陆小曼·罂粟花开
    仿佛从生下来就开始喜欢怀旧,懵懂不知人世的时候,潜意识里怀想着那些遥远不可知的从前。当一切都清醒明了的时候,又怀想着人生过往的点滴痕迹。一路风尘地行走,落下一地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又让我无数次地反复想要去拾捡。今天拾捡昨天的记忆,明天又拾捡今天的记忆,年华就在这样的拾捡中匆匆流去,倘若说是蹉跎岁月,倘若说是消磨光阴,倘若说是耗费青春,都不重要。纵然我不去怀旧,而是用一种积极的方式来向往明天,又如何,因为明天还是会成为昨天。说这么多只是因为近日来,偶然想起那些凝固在过去的女子,那些被世人赞誉为风华绝代的女子。比如张爱玲、或是陆小曼、或是陈三毛、又或是林徽因,这些女子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无论她们的过去是怎样,但是记得她们的人真的很多。我的怀旧与她们无关,只是她们也属于过往,而我再度提起,也算得上是一种忆旧了。总觉得为人要有始有终,既然我用一瓣素心为张爱玲描摹,又怎能不为陆小曼轻轻地添上这一笔淡墨呢?
    若说为陆小曼,莫若说是为自己,心之所想,便留下这段记忆,虽非刻意,却真的想过了。关于陆小曼,如同张爱玲那般,所知道的亦不多,我只知,她擅长绘画,且喜歌舞,亦写得一手好文章。在她风华之龄与诗人徐志摩相爱,之后过着一段奢靡腐朽的生活,并且做了个鸦片鬼。亦知道她生在上海,死在上海。还知道她是个任性、浮华、招摇,却又寂寞、寥落、孤清的女子,她身上带着蛊惑人的妖气,是个不折不扣的“妖精”。这样的女子,仿佛会巫术,令他的前夫王赓为她倾倒,又让徐志摩为她痴狂,还让翁端午为她迷醉。也许还有更多的男子为她疯癫,无论是否有过真心,至少染过她的毒,想要戒掉,也不是件易事。是的,她是一剂毒药,如同罂粟,在人生的枝头开出罪恶的花朵,那芬芳饮下便要断肠。可是,中毒的人,从此沦陷,再也不能自拔。
    当我看到她年轻时的照片,在黑白的剪影里并瞧不出她有多妖媚、多叛逆,只是淡淡地微笑,秀丽而端庄。也算是书香门第,生来聪慧玲珑,长大后出落得娉婷婀娜,且才情不凡,能诗善画,也曾令无数青年才俊痴迷。甚至可以说在遇上徐志摩之前她还算得上是个端庄的良家女子。说这些,并不是说陆与徐的相识是种错误,更不是说徐的诗意纵容了陆的妖媚,而是陆骨子里本来就流淌着风情的血液,她不是一个甘愿平凡,能守寂寞的女子。她当初奉父母之命嫁与王赓,王赓虽不是那等不堪的俗物,可是与陆小曼的风华相比,就显得太过平庸了。他的平庸无法填满陆小曼骨子里透出的风情,当新婚的激情过后,就再也不能在陆的心中溅起半点浪花了。何况他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局局长,而自小在上海这座充满诱惑的大城市生活的陆小曼,又如何会愿意静守在北方那个没有情调的寒冷小城,过着不咸不淡的简单日子。于是,两地分居,陆小曼从此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另一种命运。
    其实,命运早已为陆小曼做了一番巧妙的安排,只为不辜负她一世的风华。有人说,陆小曼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的眼光里时常漾起心泉的秘密。而她那带着蛊惑的秘密,被浪漫的江南才子徐志摩发觉,并且拆穿,从此为她倾心。那时的徐志摩曾与林徽因发生过一段刻骨的爱情,而林徽因却无奈嫁与了梁思成,在徐失意之时遇见了同样失意的陆小曼,这样失意的相识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他们分开了。结束一段故事就要开启另一段故事,徐志摩结束了他与林徽因还有张幼仪的故事,便决意要与陆小曼在一起。陆小曼的心灵为徐志摩浪漫深情的诗歌颤抖,那种波澜壮阔的爱情点燃了她郁积在心中的那团火种,她要拥抱着徐志摩,同他一起燃烧,一起化为灰烬,再将水调和,捏成一个泥人,不再有彼此之分。她不顾一切要与王赓离婚,甚至不惜牺牲肚子里的孩子,还因手术的失败落得终身不得生育的遗憾。这样的付出对她来说都是值得的,她是纯粹的女子,可以为爱生,亦可以为爱死。自古爱情皆让人疯痴,一旦陷入,便再也由不得自己,平凡人况且如此,更莫说风情万种的陆小曼了。任徐志摩的家人如何将她阻拦,她心比金坚,纵是送命也要嫁给徐。这样强烈的爱情谁也无法阻止,执意的人,只会被陆身上携带的荆棘刺伤,哪怕血肉模糊,她也不肯作罢。
    她做到了,嫁给了徐志摩,每天风花雪月,帏帐里温情缱绻。新婚时过了一段如世外桃源的闲逸生活,后因战乱,重返上海。当时的上海十里洋场,外国人的租界歌舞升平,俨然一派奢华腐朽的景象。自小养尊处优且能歌善舞的陆小曼怎禁得起这样的物欲横流的诱惑?从此她沉迷于上海的夜生活,打牌、听戏、跳舞、喝酒,直至后来吸鸦片,过着糜烂甚至是堕落的生活,彻彻底底地做了世俗中的红绿女子。而徐志摩一味地将她宠爱,在几所大学教书,只为挣更多的钱让她挥霍。陆小曼太奢侈任性,又娇慵贪玩,凭着惊人的美貌像个交际花似的在夜上海周旋于那些所谓的社会名流中。她太放纵招摇,到最后竟然和翁端午隔灯并枕躺在一张榻上吸鸦片,吞云吐雾全然忘了她是徐志摩的太太。翁端午风趣幽默,又喜欢唱戏、画画,这些都是陆小曼所喜好的,徐志摩那时除了为她写情诗,就只是不停地忙碌工作,生活的压力让他少了那份舒适的闲情。因陆小曼体弱,翁端午教会她吸鸦片,还经常为她按摩,有了罗襦半解、肌肤相触的机会。这时的陆小曼早已丢了从前的灵性,只是尽情地将自己放纵,在腐朽的路上渐行渐远,想要回头,却是不能了。

《人生何处不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