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七冲冠一怒为红颜
  从我小时候开始,任红霞就教我做一个好孩子,不与人打架,与人为善,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这样努力要求自己,但是高考前的一件轰动校园的桃色事件改变了我的命运。
  学校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比如王婷,比如祝娟,比如吴山青等。情窦初开的男生们最爱在一起给女生们排座次,但是很难达到意见一致。比如曾继来铁定了是王婷的拥护者,谁要是说哪个女孩的漂亮超过王婷他一定会急,而李鸣则坚持认为吴山青最漂亮。
  王婷长得很秀气,笑不露齿并且热爱音乐,显得很有修养。而祝娟也很漂亮,健康活泼,皮肤白中透红仿佛红富士的苹果。而吴山青则不同,她身材高挑,发育良好,胸前一对青山一天天饱满坚挺。尤其是她那一头齐腰乌发,不晓得用了哪种牌子的洗发水,隔很远就能闻到一股清香。她很会打扮自己,穿着也大胆,别的女生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谨防春光外泄,而她则不,她很慷慨地把自己雪白的胳膊和大腿展示给我们这些情窦初开如饥似渴的毛头小子们。就算是那时才30岁我们英俊的数学老师安清华也喜欢给她指点功课,常常屈尊走下讲台弯腰在她的身边指指点点地讲解。吴山青也争气,数学成绩从来就上不去,给了安清华许多诲人不倦的机会。但是有一天安清华老师在上班的路上被一帮小混混给打了,打他的混混们骂他意图勾引女同学。打他的人正是张华。
  那时吴山青正与李鸣保持着一种神秘而暧昧的恋爱关系。高中二年级时,曾继来送上那封情书后不久,吴山青就主动约会了李鸣。那段时间,李鸣完全被美色所惑,我们五虎组织的活动他都以种种理由推掉,他居然厚颜无耻地对我们说:"吴山青不喜欢我与你们几个混在一起。"如此重色轻友让高启多次骂得他狗血淋头。
  但是天生尤物吴山青注定了不可能只属于一个男人,校外玩得亮的混混们早就对她垂涎三尺,其中就有张华。张华常常把自己打扮成小马哥的模样在放学的路上等她,奇怪的是,吴山青对他居然笑脸相迎!这让李鸣十分不爽,并为此多次与吴山青吵架。高中毕业前,李鸣因为父亲的强烈反对,最后选择了终结与吴山青的爱情,从此吴山青倒在了张华的怀抱。高中毕业后不久,我和高启在路上看到吴山青上了张华的摩托车还抱着他的腰,露出雪白的大腿。高启狠狠地吐了一口痰说,操他妈的,好B都被狗日了。
  好B是否都被狗日了其实与我关系不大,好比我后来也开了一家洗脚城,来自各地的年轻漂亮女孩子们都不比当年的吴山青差,她们在此可以与任何一个男人上床(当然有时并不在床上),而肥头猪脑的男人们只需付上几百元就可以了。这是一种嫖客、妓女和我都皆大欢喜的合同关系,而当年的李鸣却因为想搞好B而连累了我。
  那时,李鸣在与吴山青谈朋友,但是李鸣发现了一个秘密,他发现张华总在吴山青放晚自习后送她回家。李鸣自然不能忍受,对吴山青说张华是一个混混,要与之断绝往来。但是吴山青却说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并指责李鸣不应该过多地管他。终于李鸣发火打了吴山青一耳光,吴山青哭着跑开,于是引发了一场当年轰动江城中学的斗殴事件。
  张华向李鸣发出了挑战书,相约决斗昙华林。高启一听兴奋异常,大声地说好啊,老子最近忙着泡妞很久没打架了,早就想活动一下了。但是高启坚决不让边峰参加,因为"他打起架来实在是碍手碍脚",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是高启在保护边峰,其时已经是高三了,临近高考,而边峰是全校最有可能考上重点大学的一个人。李鸣、我、曾继来、高启一起参加了那次决斗,张华也带着弟弟张荣及一帮马仔到了场。
  张华说李鸣你根本就不配做吴山青的男朋友。李鸣一愣之后哈哈大笑说,我不配,难道你这个臭流氓就配吗?张华说如果你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好好爱护她,了解她,可是你竟然去打她。张华语气少有地体恤,倒像一个温柔的情种,这让李鸣火冒三丈。这说明张华与吴山青之间一定有什么,因此他们之间的对话反而听起来李鸣更像一个混混。李鸣大怒说老子的女人老子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关你xx巴鸟事。张华一声长啸突然发动进攻,李鸣猝不及防被迎面一拳打倒在地,口鼻中鲜血狂喷。瘦小的曾继来第一个冲过去,口中喊着臭流氓玩偷袭啊,一脚踢在张华的前胸,张华退了几步,又血红着眼向曾继来扑来,将曾继来压在身下,两人厮打在一起。从地上爬起来的李鸣顾不上擦血,摸起地上一根木棒抽向张华的后背。张荣与一帮手下也冲了上来,于是一场决斗就变成了群殴。
  我们的主力高启早有准备,他突然从腰间拉出一条铁链,口中呼喊着呼呼地舞开,打得对方四散奔逃。我则与张荣扭打在一起,这家伙矮而壮,却不及我灵活,被我狠狠地击中了几拳。但是毕竟对方人多,我们并没有讨到什么好处,均全体挂彩,高启的头破了,曾继来的左眼肿得如同馒头,我的右肋骨也裂了两根,害我三个月都痛得龇牙咧嘴的。如果不是马建刚接到报警及时赶到,很有可能会出人命。马建刚带人赶到后,那帮混混就四散逃了,马建刚抓住张华就是一拳,直接打得他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接着一个擒拿手把张荣也放倒在地,痛得张荣如杀猪般嚎叫。据李鸣说马建刚是警察中很有名的搏击高手,对付几个混混自然是手到擒来。
  我们均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李鸣的父亲赶到派出所,其时他已经是分局的副局长了。这个老公安怒不可遏,挥手就给了李鸣一个耳光,把李鸣刚刚止住血的鼻子打得又鲜血淋漓。老公安还关了李鸣一个星期的禁闭,怒骂李鸣败坏门风,其后用铁腕手段斩断了李鸣与吴山青的情丝。
  此事传到学校,各种版本传得沸沸扬扬,我们均受到了处分。其时考试马上开始了,我带伤上阵,头晕目眩,出了考场我就知道我不可能上大学了。任红霞在家哭了三天,我为此很内疚。而吴山青则干脆连考试都不参加了。李鸣高中毕业后被其老爸动用关系送到外地的警校读书,从而结束了他这段短暂的初恋故事。这样的故事在校园中比比皆是,这种青涩幼稚的爱情注定只会成为多年后的一种回忆!
  八打人与被打
  能打人与会挨打是混黑社会的两项基本技能,能打人可以帮助你确立江湖地位,能挨打昭示你能经受挫折。在整个八十年代,谁的拳头够硬,谁就是道上混得最好的大哥。到了九十年代初期,拳头不再是决定因素,武器成为重要因素,但仍不是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
  1983年严打之后,武汉的混混们经历了第一次大洗牌,这次是被动的洗牌。在九十年代,武汉的混混们又面临了一次大洗牌,一大批依靠拳头说话的赫赫有名的大哥们要么落网要么被时代淘汰,这次是一次主动的自发的求变,因为他们也不能避免市场大潮带来的冲击。他们留下的势力空白迅速被新一代的资本市场接管,许多先富起来的人利用雄厚的资金实力开始渗透到黑势力中,许多老大被抓的混混们在短暂的惊慌失措之后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老大——那就是钱!道上有名言:没钱?没钱鬼跟你玩!
  张华基本是一个异类,据说是单亲家庭出身的他从小就没人管教,属于有娘生没娘教的那种人。在小学时,我们还同过一段时期的学,当我们还在读初中时,他就出来混了,不过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偷。到我们高中时,他的身边倒是聚集了一大批牛鬼蛇神,开始做起了小头目,进拘留所对他来说绝对比他回家的次数要多。据说李鸣的爸爸曾送他上过一段时期的工读学校,结果他带跑了班上几个同学,警察们对他毫无办法。不过,张华还是对李鸣的爸爸挺敬畏的,并喊李鸣的爸爸为李叔。李鸣气得不行。一直到他自己当警察时抓了张华,张华还在对李鸣说李叔当年对我说了,要给我一个机会的。李鸣气得差点吐血。
  我们上初中时,一直苦苦挣扎在混混底层的张华终于找到了一个组织,那就是选到了臭名昭著的"花和尚"做自己的老大。花和尚是昙华林人,原是一铁匠,生得粗黑凶狠。"花和尚"当然只是一个外号,因为他颇有梁山好汉鲁智深之勇,又喜欢泡妞,故江湖人送此尊号。他是继肖老虎后粮道街一带最有名的混混,曾经一把砍刀迎战街道口一带徐军团伙,打得徐军手下十几人鸡飞狗跳,因此一战成名,手下小混混众多。
  张华加入了他的团伙,成为他手下最为得力的干将之一,但是花和尚却于1996年因为强xx罪被捕入狱。生性好色的他在一天晚上强xx了放晚自习回家的一名女学生,此事引起极大轰动,许多学生家长对学校周边的治安问题上书市政府。在政府重拳打击下,花和尚一身好武艺也在劫难逃,数罪并罚被重判15年。警方趁势抓捕了其团伙多名成员,但是狡猾的张华兄弟却早就躲了起来,再加上其开始并不是那么臭名昭著,所以这给了他在混混们中间迅速出人头地的时间与空间。
  张华躲藏一段时间后见风头已经过去,又重新拉起人马出山,接管了花和尚留下来的地盘。江湖传言,花和尚之所以进去,就是张华做的"笼子"。据说是花和尚看中了张华的漂亮女友吴山青,想让张华献出来,还找到一个荒唐的理论依据,叫什么"兄弟玩得好,老婆换到搞"。其时张华只能表面上答应,然后骗了一个放晚自习的女学生到卡拉OK包间,供花和尚强xx,以此想换得吴山青的清白。后来事情惹大,张华突然灵光一闪,不如向警方揭发了花和尚。虽然说花和尚是流氓会武功谁也挡不住,但是请相信我们人民警察的力量。于是在一个风高月黑之夜,警方中的高手将花和尚堵在了一个被窝中。据当时的一篇警方通讯报道说,当时花和尚枕头下还有一把子弹上堂的手枪,不过他再也没有机会摸到那把枪了,毫无疑问,花和尚的后半生都将在监狱中度过。
  如果传言属实,就充分说明了半文盲的张华能在道上混这么久不全凭运气,也充分验证了智商比拳头更有用的道理。我们在算计着别人的同时也同时在被别人算计,这就是所谓的江湖。
  那天在渔场挨完揍,我浑身湿淋淋地回到家。任红霞和一个女孩子回过头惊讶地看着我一身落魄的造型。这个女孩说,肖水生,你这是怎么搞的哦?
  我也惊奇地看着她说,咦,祝娟,怎么是你啊?
  我曾无数次幻想过与祝娟再见面的场景,每一种设想下我都是光彩照人英俊潇洒的,从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种情况。她们惊叫:"你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我来不及多说,哆嗦着拉上布帘换衣服。任红霞大呼小叫地说这是怎么了,又跟人打架了。我说不是打架了,而是我被人打了。
  任红霞说,你好好的不惹人家,人家为什么打你?肯定是你惹了别人。
  我对他的大呼小叫已经司空见惯了,长叹一声告诉她,这世上有许多狠人,他们打人有时并不需要理由,或者说你越不惹他,他们越是敢打你。
  我不再理会喋喋不休的任红霞换好衣服出门而去,祝娟远远跟了上来。我漫无目的地走,走过喧嚣的人群、林立的店铺,沿着长长的粮道街走过中华路,来到江边。这样一走,身体发热倒是逼出了身上的寒气。我走上江滩,那时的江滩还是一片乱石岗,江堤上路灯稀少,长江大桥气势如虹,时有火车隆隆地呼啸而过,江中有船舶拖着长长的水线鸣着浑厚的汽笛缓缓驶过。
  我找到一块石头坐下,祝娟在后面喘着气追上来,在我的身边坐下。我们并肩而坐看着太阳在江的对岸缓缓落下,汉口城华丽的灯火慢慢亮起。江的那边是一个更为庞大而繁华的街市,只是不知是否也有我这样无聊而茫然的人坐着呢。
  祝娟说,这可是你们以前几个兄弟结拜的地方。
  我侧过头来看她,她已经变了许多,以前俏皮的短发已经留长,人也成熟了许多,唯有她的眼神还依然清澈。
  我感慨说分开才一年而已,我和我的朋友们就已经变化了许多。
  祝娟说,但是有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
  我嘿嘿地笑,是吗?
  她问我为什么从来不给她回信。
  我不语。
  我们就又枯坐着,江风渐急,身上开始发冷。祝娟慢慢地伸出一只手来握着我的手,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抽去摸出一根烟来点上。
  祝娟说我很冷。
  我说那么你回去吧。
  祝娟站起来,刚转过身,又转回来对我说,我肚子饿了,你不请我吃点什么吗?
  我将烟头抛在空中,笑着说,好啊,今天正好发了下岗工资,如果你又不怕我满身鱼腥味的话。
  祝娟爽朗地笑起来,笑声和以前一样清亮。她说,我要吃火锅。

《武汉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