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的纠纷

    南京有一位小学教师王光珍女士,因为在磨风社公演的《娜拉》新剧中担任了女主角娜拉,就被学校当局解除了职务。同时还有三位女学生也因为同样的"罪名"或被开除,或被记过。其中有一位只得十四岁,是南京女中的学生,学校当局开除她的理由是"行为浪漫"。
    这件事发生后,就引起了许多批评,自然都是"仗义"的正论了,然而到现在为止,解职者依然未曾复职,开除者也未能重返校门。
    在这年头儿,"娜拉"也会惹祸,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来,“娜拉"在今日的中国也还是危险分子,因为她胆敢反对传统的为妻为母的责任。
    十多年前,《娜拉》剧本介绍到中国来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上没有妇女的地位;十年以后的今日,我们看见凡是公共的场所已经到处有妇女,而且少不了妇女,我们看见女子不但做律师,做记者,而且做官,而且警察也有女子。十多年的时光,似乎已经使得妇女的社会地位大不相同。然而这是表面的变化。这不过是传统地要靠男子养活的妇女现在也能够自己养自己,或者反过来倒能养活男子而已。在这范围之内,"娜拉"是决不会闯祸的。如果想跨出这范围一步,妇女们想在家庭关系中建立起"独立的地位",一想使得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附属于男子的女人,那她就被视为危险分子了。这是十多年来始终如一的"真实",并不是今年特别"复古"。
    从前妇女问题初初喧腾于口头的时候,许多人都说妇女的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须待妇女们有了独立生活的时候,所谓独立生活,自然指自食其力,不必依靠男子。那时候有些“新女子"开口一个"经济问题是妇女问题的中心",闭口一个"妇女问题就是经济问题"。她们大抵是太太小姐,她们那时好像并没知道有些——而且许多够不上太太小姐身份的妇女不但自食其力而且还要养活丈夫,然而她们何尝有"地位"。现在似乎更加弄得明白些了,单单是不靠男子来养活,还不够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还有比纯粹的经济问题更中心的问题在那边呢!演几次《娜拉》,不会就将那更中心的问题解决了的。何况那出走的"娜拉"实在自己也不明白跑出了那"傀儡家庭"以后应该到哪里去。不过现在的兴中门小学校长之类委实是神经太衰弱,见了一点点就会大惊小怪,所以扮演"娜拉"的王光珍女士还是敲破了饭碗,而其他三位女士受了开除。
    于是乎应该不会惹祸的"娜拉"在民国二十四年的开头就惹了一次祸。校长之类即使拿出"行为浪漫"的理由来做口实,然而他这"浪漫"二字的意义跟普通所谓"浪漫"是不同的。"浪漫"的,并不是危险。一般的社会意识以及分有此意识的校长之类,何尝会那样糊涂呢!君不见浪漫的交际花自由自在真天真!
    2月22日。

《茅盾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