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他们在谈女人,这是个新话题。过去我们混在一起时,只有打架才是我们感兴趣的。那时谁要和某个女孩子有店瓜葛,不但立刻威信扫地,而且肯定会遭到众人一致的羞辱甚至是一顿旅客不留情的暴打,我们认为那是有失身份和玷污英雄气概的。我极权一两个月没和他们在一起,他们谈起女人时那种恬不知耻的深谙此道真像一个个都是猎艳老手。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最近这段时间又认识了很多人,其中不乏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大名鼎鼎的人,不但结识了一些重要的男朋友,还和一些姑娘建立了直接的联系。
  我感到了一担脱离组织的孤单和落伍于潮流的悲哀。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听到米兰的名字,但我以为那是另一个人,并未引起更多的关注。
  他们用自行车把我驮回了家,坚硬凸出的车后把我胳得十分敏感。在食堂吃晚饭时,我看到他们凑在一桌低声交谈,脸上浮起的那么相像的诡秘微笑,使人感到他们在共同酝酿什么期待什么。我实在难以忍受被再次排除在朋友们乐事之外,但父亲在场使我不得不作出对一切无动于衷的样子。
  他们的父亲大都在外地的野战军或地方军区工作,因而他们像孤儿一样快活、无拘无束。我在很长时间内都认为,父亲恰逢其时的残废,可以使我们保持对他的警意并以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又不致在摆脱他的影响时受到道德理念和犯罪感的困扰,犹如食物的变质可以使我们心安理得地倒掉它,不必勉强硬撑着吃下去以免担上了个浪费的罪名。
  在晚饭快结束的时候,食堂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就在我出神儿的时候,我的朋友们不知为什么,一下离桌围着一个系白围裙的战士打起来。食堂里的其他战士没有表现出集体主义精神和对荣誉的珍惜,怯懦地手拿饭勺子站在一边看他们的战友遭围殴。这个战士是个很强壮的青年人,但一虎难斗群狼,大概又有入党提干诸问题萦绕于心,并没放手还击,只是低挡,很快鼻子便被打坏了,注出浓稠的血。仍在食堂进餐的管理科干部试图劝阻,但未被理睬、自己也被搡到一边。后来,在食堂工作多年我们从小便吃他做的饭的胖子任师傅出来大吼一声,才骂走了那些惹事生非的男孩们,他们往外走时脚步十分急促,似乎惟恐避之不及。
  我慢慢咽下碗里最后的几粒米,站起来往外走,食堂里的大人们都在愤愤不平地谴责这几个肆无忌惮的坏孩子,他们看到我时也怒形于色,院里的大人都知道我们是一伙的。
  那时,我父亲已先走一步,否则,他会认为这些谴责同样是针对他的,那样的话,我当真就要为朋友们的行为承担后果了。我穿过二进大殿门,走到每到春天便有桃花、梨花和海棠开放的花园的游廊上,迎面看见一个长着狐狸脸的女孩从月亮门弯的那桂累累的葡萄架下闪出来,沿着游廊向我走来。她的打扮一看就是那种爱招摇的不正经女孩,其实服装没什么特别的,连一件时髦的女式军衣都不趁,只是那两把长及肩头的“刷子”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
  我敏锐地意识到她是来找谁的,当时天色尚亮,花园有不少散步的大人和扎成一堆聊天的规矩的本院姑娘,大家都明白她是来找谁的。我目不斜视地和她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拐入我家住的那排原来是下人住的平房。可能是腼腆的天性,或是从小就善于习惯于在执有坚定道德观的大人面前作伪,我一向能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兴趣所在,愈是众目睽睽愈是若无其事,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了一种顽固的本能,常常使人误认为我很冷漠或城府颇深。回到家里。室内已经暗下来,我躺在床上看一本已经翻得很破的《青春之歌》。这本书在当时被私下认为适合年轻人阅读,书中讲述的一个资产阶级少女成为革命者的故事,在人们的疯狂尚未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之前,曾被认为是一种真实和必然。类似的书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我不讳言,书中革命者的无畏和勇气曾使我激动不己心驰神往,虽然保尔。科察金和亚瑟没有亲手打死成排成连的故人使我觉得他们还不够传奇,但我最初的革命浪漫主义和对危险、动荡生涯的向往,确是因他们而激发。
  而其中最使我着迷和醉心的是这些革命者和和资产阶级妇女的恋爱片段,当保尔最终失去冬妮娅的时候我为他深深的遗憾,而冬妮娅私逃的资产阶级丈夫再闪出现时,我有一种撕心裂腑的痛楚,那时我就试图在革命和爱情之间寻找两全之策。当我第二遍看《青春之歌》、《苦菜花》这些小说时,那些书中涉及性爱的张页犹如扑克牌中的王牌,都被翻得格外旧。父亲进来视察时,我已经睡了。当他放心地回房后,我便重新穿上衣服,打开窗户,跳到了外面潮湿柔软的土地上。
  天已经完全黑了,那时的天空还未受到严重的污染,比现在透明度好,月光更有穿透力,星星也比如今繁密、璀璨。
  我沿着一房屋窗前的杨树林走。银光闪闪的杨树叶在我头顶倾泻小雨般地沙沙响,透出蒙蒙灯光的窗内人语呢喃,脚下长满青苔的土地踩上去滑溜溜的,我的脚步悄无声息,前面大殿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
  我穿过一个个跨院、夹道小广场和花园,路过八角香楼时,从装着铁栅栏亮着灯的地下室窗户看到我们院最漂亮的女孩子和卫生所的女兵在打乒乓球。
  我来到后院墙杂草丛生的废弃游泳池边,远远看到黑黢黢的假山上,中间的那个亭子里有几颗晃动的忽明忽暗的烟头。果然,他们都在这里,那个狐狸脸的女孩坐在高洋身边笑吟吟地从容应付,他们厚着脸皮开玩笑,她手里也拿着一根烟。他们为我和那个女孩做了介绍,她的名字叫于北蓓,外交部的。关于这一点,在当时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是不和没身份的人打交道的。我记得当时我们曾认识了一个既英俊又潇洒的小伙子,他号称是“北炮”的,后来被人揭发,他父母其实是北京灯泡厂的,从此他就消失了。
  于北蓓比我们中的哪一个都大,当时十八岁,应该算大姑娘了,可智力水平并不比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更高。
  她比我们要有些阅历,称呼起我们来一口一个“小孩”,提到不在场的人。也总说“那小孩那小孩”的。
  她对我说话很随便,态度很亲热,一见我就和我开玩笑,说我长得很乖像个女孩儿。这使我又喜欢又窘,一向伶牙俐齿当时却喃喃地不知说什么好,脸也一定红了。除了哥们儿,从来还没一个人这么亲昵地对待我,更别说是个姑娘了,她那满不在乎、随随便便的态度一下就把我迷住了。
  因为只有地一个女的,所有人都和她开玩笑,但当时没一个人敢说过于猥亵的话。
  大家问她愿意跟我们中谁,她觉得我们中哪个更漂亮。当时奶油小生还不是贬义词,很受少女青睐,而我们这些人都属于漂亮、健康的男孩子,后来找再也没交过这么一致漂亮的男朋友。她胡乱指,甚至还指了我。虽然是戏言。可我心里是美滋滋的,宽容地把她列入可以配得上我的那一档。她向一边挤挤,挪出一个空位,招手叫我坐到她身边,这在她并非有意引诱和挑逗,仅仅是为了使玩笑更具有一种逼真的效果,今气氛更加活跃。我坐了过去,充满自豪。她用一手搂住我的脖子,令我立刻透不过气来,这时我发现她原来就是和高洋勾肩搭背坐在一起。我们搂抱着坐在黑暗中说话、抽烟。大家聊起近日在全城各处发生的斗殴,谁被叉了,谁被剁了,谁不仗义,而谁又在斗殴中威风八面,奋勇无敌。这些话题是我们永远感兴趣的,那些称霸一万的豪强好汉则是我们私下敬慕和畏服和,如同人们现在祟拜那些流行歌星。我们全体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剁了声名最显赫的强人取而代之。
  说完好汉说侠女,谁最近又转入谁的手中“带”着,哪次有名的斗殴其实是哪个女的引起和召集的,后来又开始聊起本市哪个大院的女孩漂亮多情,哪条街上时常会出现一个绝佳少女而且目前不属于任何人。
  这时,高晋提到了米兰的名字,她显然是于北蓓的女友,他们见过她。高晋请求于北蓓下次把她带来“认识一下”。
  于北蓓笑着说你要看上她,自己去“拍”呀,你不是号称全市没有你“拍”不上的?
  高晋表示他是真喜欢米兰,务必请于北蓓帮个忙。
  于北蓓说米兰挺正经的,她和她说过好几次她都不肯来。
  她搭在我肩上的手夹着烟,不时歪头凑手吸上一口,这时她就把我搂紧了,脸几乎接上我的脸。我甚至能感到她眨动的睫毛在我面颊上引起的柳絮扑面般的茸茸感觉。
  夜色中浮动着假山上栽种的丁香树、香椿树和其它草木的馥郁芳香,于北蓓天真无邪的举动使我对那一夜的真实细节只留下模糊的记忆,却有一个刻骨铭心的温馨印象。
  后来,夜深了天也凉了,山下院内重重叠叠的窗户都熄了灯,有几个人困了,烟也抽光了,陆续散去回家睡觉。
  我也该走了,心中担忧这么晚了于北蓓怎么回家,街上的公共汽车和电车都停驶了。可她没有一点想走的意思,坦然地坐在那里,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亮、每当我和她对视,她便微微一笑,十分深情,专注的神态。
  当夜,我和汪若海作伴下山回家时,他便告诉我,于北蓓已在高洋家“涮”了两夜了。
  我在朝阳门上了101路公共汽车,仅坐一站,便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灰楼对面下了车,外交部的国旗在我身后白色耐火砖院墙内飘扬。我到现今的“西德顺”饭庄当时只是一个叫“红日小吃店”的回民早点铺买了一个炸糕,边吃边沿着北小街往北走。
  在“烧酒胡同”口的公共厕所里我吃完了炸糕,估计这条路上已经没有了去上班的院里大人,便出来穿过“南弓匠营胡同”继续往北,我过去的那所中学就座落在这条胡同里,学校已经开始上课,胡同里只有一些迟到的旷课的学生在游逛。在“三义公”杂货店门口,我看到院里干部上班乘坐的褐绿色大轿车驶出院门,在前方一个胡同口拐向“南门仓胡同”消失了。我放心大胆地往院里走、一个我过去的同学站在路边他家院门口和我打招呼,我问他怎去上课,他笑笑说不爱去。
  院里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公务班的战士从一辆卡车—上卸麻袋装的大米;一些没有职业的家属坐着小板凳晒着太阳齐党小组会,一个有三十年党龄在家乡当过妇救会长的妇女给大家念报纸。我从她们身边走过时,她们看我的目光很不友好。每个院落、每条走廊都洒满阳光,至今我对那座北洋时期修建的中西食壁的耍人服府的即在夏日的阳光照射下座座殿门重重楼阁、根根泉柱以及院落同种类繁多的大簇花木所形成的热烈绚烂、明亮考究的效果仍感到目眩神迷的惊心悸魂。其实那府邸在当时已很旧了,朱漆剥落,檐生荒草很多果木已经枯死或不再结果,金于池覆盖为暖气管道,殿门上的彩色缕刻玻璃大都打碎,一些有特点的建筑经过修补和翻盖已然面目全非。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充满渴求的心情急急向高洋家走去,一门心思想着于北蓓,一方面渴于了解真相,一方面又生恐惧唐突不是使他们而是使自己陷入难堪。她睡在高洋、高晋哥儿俩家使我昨天一夜为她忧心如焚。
  他家的偏院内直分静刻,向阳的围廊里晾着邻居家刚洗的床单和衣服,空气中有浓重的潮腥气。
  我敲了两下门,屋里没人答应,一片死寂。我正欲正敲,忽然失去了勇气,心惊肉跳地退了出来。
  我垂头站在偏院外大院落的堪称小广场的天井中,阳光如同扬起的粉尘纷纷落下,心中茫然,进退失据。
  对面二层楼走廊的小木栏杆后,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衰老妇女推着一辆坐着个婴儿的童车掉头看我,在阳光中面容模糊。我走开了。路过汪若海家窗前,喊了他两声,听不见回声,便去礼堂楼上的方方家。他正在睡觉,开了门又躺回床上。我点着一根烟,价值在一边抽,刚吸了一口就呛得咳嗽起来,喝了口桌上杯里的剩水,认真地一口一口抽起来。
  方方也点了一根烟,躺在被窝里抽把烟雾吐向天花板。他问我为什么没去上学?我说早烦了。我问他汪若海他们今天怎么想起去上学了?他说他们一会儿就回来。
  没等多久,许逊、汪若海等人一个个背着书包回来,摞下书包就抢烟抽,互相打闹着,嘴里不干净骂着脏话。
  我也和他们一起互相辱骂,用最下流最肮脏的词句,没有隐含的寓意,就为了痛快。
  然后我们就一直出去奔高晋、高洋家。许逊、方方一到便用力砸门,使脚踢门,汪若海还跳上窗台扒着窗棂往里看,笑嚷:“看见你们了,别急慌慌穿衣服。”
  于是我也忙不迭地往窗户上爬,上去才发现窗户上严严实实遮着窗帘。高晋笑着把门打开,放我们过去,嘴里说:
  “这帮土匪。”进了房间大家便往里闯,高洋、于北蓓穿戴整齐地坐在藤沙发上含笑望着我们,就像一夜没睡一直坐在那儿等着我们的到来。“想看什么呀?”于北蓓说,“没见过是么?”
  高晋跟进来问我,“你早上是不是来敲过一次门?”
  “没有。”我当即否认。
  “你们三个人昨晚怎么睡的?”方方问他们,“屋里就两张床。”“上半夜睡这张床,下半夜睡那张床。”于北蓓从容应付,然后咯咯笑起来。
  她的这副腔调立刻使我如释重负,那明显的玩笑口吻和毫无半点羞惭的态度,使我觉得她什么都不会当真且问心无愧,过于荒廖的供认往往使人相信这一切都是虚构的。
  我变得快活起来。中午吃饭的时候,由于怕被我爸爸看见,我不能去食堂,于北蓓也不便在食堂公然露面。于是我和她单独留在屋里,等他们吃完饭再给我们打回来一份。
  我和她已经很熟了,呆只剩我们俩在阴森森的大房间里时,我还是像一个被人关了开关,没词儿了,只是沉默地抽烟。“你在家是个好孩子吧?”她把脸凑上来盯着我问,一口烟喷到我脸上。“根本不是。”我挥手赶散烟,又向她脸上吐了口烟。“我是我们家挨打次数最多的。”
  她在烟雾中睁着眼睛笑,鼓足腮帮子用一个手指敲腮帮子侧,吐出一连串的小烟圈,“真看不出你像坏孩子。”
  她一张嘴说话,烟就全吐了出来,她又吸足了一口,全神贯注地制造烟圈。我真想用两指使劲一捏她圆鼓鼓的腮帮子,来个一气尽吹的效果,想得心直痒痒,就是不敢真伸手去干。
  “其实我坏着呢,只不过看着老实。”我对她解释,“学校老师也都刚见我挺喜欢,后来没一个不讨厌我的。”
  “你会吐大烟圈么?”她忽然过来,扒着我肩膀,一嘴烟气地问。“不会。”我说,吐了一个,果然不成形。
  “我会。”她说,在我耳边接连吐了几口烟,但无一成功。
  “前两天我还吐出一个特大的呢。”她说,很有耐心地坚持吐。她嫌这儿靠近窗户有风,坐在墙角的藤沙发上面朝墙吐。我问她上学呢还是已经工作了。她回头告诉我她早就工作了,初中毕业后去郊区一个果园农场当农工,每个月挣十六块钱工资。“我现在是学徒,出师后就能挣三十多块钱了。”她补充说。“那你够富裕的。”我表示对她已经挣工资的羡慕。
  接着我问她老在外边“飘”,她爸爸不生气么?每天和男的混在一起。“他都气死了,可又没办法。”于北蓓笑着说,“好几次都说不认我这女儿。”“打过你么?”“怎么不打?捆起来打。”于北蓓做了个手脚被束缚的样子。我抓紧时间教育他,“其实你没必要每天不回家,在男的这儿住。我们都挺坏的,万一哪天真出了事多不好……”
  “他想打我,可找不着,一打我就跑。”于北蓓听清了我的话,好笑地望着我“会出什么事?我早出事了,还等到你们这儿再出事?”她不屑地瞟了我一眼,把烟蒂扔到地板上用脚碾灭,抬头又白了我一眼。
  我惭愧地低下头。她忽然怒容满面。吃饭的时候,她对我很冷淡,不停地和别人说笑,玩笑开得比昨天晚上更加露骨,使得一屋人兴奋异常,开心的哄笑声几乎掀翻屋顶。她上气不接下气地笑,一边用筷子把菜盘里的肥肉挑捺出来,扔进我盘里,我把那些肥肉又一片片夹到桌上,很快便堆起了白花花、油汪汪的一坨。
  下午,我们没烟了,大家掏兜凑够了一包烟钱差我去买,那些钱只够买一包“光荣”或是“海河”的。于北蓓拿过自己的军用挎包,摸出一张红色的五元钱让我买两包好的。
  在院门口,我碰见了许逊的妈妈,这使我很懊恼。这女人在院里正直得出了名。对待我们这些孩子就像美国南方的好基督徒对待黑人,经常把我们叫住,当众训斥一顿。虽然她儿子和我们一样坏,可这并不妨碍她的正直。我敢断定她十有八九会把上学时间在院里看见我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从中不难得出我逃学的结论。
  这个娘们大概一辈子没吃过亏。
  我买烟回来,他们正在屋里鬼鬼祟祟地商议什么,一见我推门进来,于北蓓忽然大叫一声,笑着向我扑过来,没等我闹清怎么回事,她已经一把搂住了我,在我的右脸蛋上结结实实亲了一口。
  大家忽拉围上来,看着我的右脸笑说:“不行,没有印儿。”
  这时我才发现于北蓓手里拿着一管口红,她本来准备涂得厚厚的,给我脸上盖个清楚的章,正涂了一半,我便回来了,破坏了他们的计划,这是高晋的主意。
  实际上,这一戳记已经毫厘不爽地深刻地印在我脸上。
  在其后的一周内,她的双唇相当真实地留在我的脸颊上,我感觉我的右脸被她那一吻感染了,肿得很高,沉甸甸的颇具份量。这是猝不及防的有力一击。那天下午我一直晕乎乎的,思维混乱,语无伦次。但就在那种情形下,我仍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分寸,不使别人看出我心情的激动,如同一个醉酒的人更坚定地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我以一种超乎众人之上的无耻劲头议论这一吻,似乎每天都有一个姑娘吻我,而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他们仍旧嘲笑我,说我看于北蓓的眼睛都直了,说我爱上她了。于北蓓也走上前盯着我的眼睛问是么?
  我用力推开了她,她揉着胸说我把她搡疼了。在别人的耸勇下,她再次上前要亲我一口,我打着她的胳膊把她别转过身去,抓住她另一只挥舞挣扎的手,将她两臂反剪在身后,迫使其弯腰低头,快乐地尖声大笑,直到她疼得龀牙咧嘴都快急了才松开她。她怒不可遏地冲上来要抽我,在别人的劝阻下才没有真动手,揉着疼痛的胳膊恨骂不休,别人也都说我开玩笑犬没轻重。后来她又转怒为喜,去亲许逊和汪若海,我坐在一边抽着烟看着他们调笑,心中充满耻辱和羞愤。
  那天晚上,我对父亲的盘诘表现得相当无礼,他一开口我便坦率地承认了今天没去上课。这似乎使他失望,他大概期待我对此进行一番花言巧语的狡辩,他便可以痛快淋淳地揭露我,从而增强震慑效用。
  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之后,我他妈才不关心逃学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已经承认了,你打我一顿得了。”我不耐烦地对他说。
  我对那次皮肉之苦毫无印象,只记得夜里醒来,很久不能入睡,满怀对那一吻的甜蜜回忆和对于北蓓的深深着恋。
  第二天,我还是老老实到学校去了。这是我的一个习性;当受到压力时我本能地选择妥协和顺从,宁肯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段也不挺身站出来说不!因我为从没被人说服过。所以也懒得去寻求别人的理解。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惟一办法就是欺骗。
  如果说过去我对上学只是厌倦,现在则完全是厌恶了。老师充满信心灌输给我们的知识是那么肤浅和空洞,好像在我们的一生中真有多重要的作用似的。我觉得这个课堂完全不适合我,连坐在这儿听讲的姿态都显得那么幼稚。
  我在课堂里无聊地坐了一上午,认为已经给了教师和家长足够的面子,中午一放学,我便偷偷背着书包溜走了,路过那栋灰楼时,我只稍稍想了一下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照片中的姑娘。
  我在王府井南口找到了他们,他们在“中国照相馆”门前的树荫下的护路栏杆上坐成一排,一边吃雪糕一边盯着过路的姑娘。那时王府井南口的路边天天麇集着一伙伙穿军衣的年轻人,成群结伙地追逐少女,或是干脆无所事事地呆着,互相结交,一些严重的集体斗殴事件也时常发生在那里。
  到那儿去的年轻人,不论男女,清一色地穿着军装。那时军装的时髦和富有身份感是如今任何一种名牌的时装所不可比拟的。也只有军装在人民普遍穿着蓝色咔叽布或棉布制服的年代显出了面料的颜色的多样化。国家曾为首批授予军衔的将校军官制作了褐黄、米黄、雪白和湖绿的咔叽布、柞蚕丝以及马裤呢、黄呢子的夏冬军服,还有上等牛皮缝制的又瘦又尖的高腰皮靴。这些都是值得炫耀的。使我惊奇的是这些带垫肩的威风凛凛的军装穿在那些少年身上是那么合体,想来当时军官们的身材都很矮小。这些穿着陆海空三军五花八门的旧军制服的男女少年们在十多年前黯淡的街头十分醒目,个个自我感觉良好,彼此怀有敬意,就像现在电影圈为自己人隆重奖时明星们华服盛妆聚集在一起一样。于北蓓和他们在一起,同时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她和两伙人都很熟识,那伙人也带着两个女的,大家浊杂在一起说话。
  她看到我很友好的笑,全然没有昨日不快的阴影。我也对她笑,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天。
  一个很水灵的单身小姑娘从我们面前经过,大家像看驶过去的“红旗”车一样盯着她看。高洋和那伙人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追上去一左一右跟着她嬉皮笑脸地和她搭讪。
  小姑娘只是低头加快脚步走了,一声不吭。他们跟她走到新华书店大楼门前便扫兴地回来了。
  片刻,小姑娘又从原路回来了,犹犹豫豫似乎有点不再敢经过这里。我们大家看着她笑,高晋对于北蓓说:“你去跟她搭话。”于北蓓跳下栏杆就向姑娘走去,在不远处截住她和她说什么,笑着回头看我们。小姑娘脸红了,看了我们一眼又胆怯地缩回目光。我想他一定会过马路从衔对面走掉,可她始终站着不动。过了一会儿,她羞答答地跟着于北蓓向我们走了过来。
  “发给你吧,你们俩聊聊。”于北蓓笑着对我说,把我从栏杆上推下来。我实在很喜欢小姑娘的娇羞动人的神态,看年龄她比我还小,正是我在学校常常倾慕的校宣传队跳舞的那型女孩儿。我问她是哪儿的,她说是少年宫合唱团的,又问她的名字,来王府井买什么东西。她羞得满脸泛红,眼神一个劲躲闪,却始终面带笑容。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很老练,可再往下就没词儿了,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她傻笑。
  她倒很快镇定下来,不再害羞。另一伙中的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口齿流利地跟她攀谈起来,两句话就说得她开心地笑起来。我们一点没注意街上的情况变化,等发现刚才还仨五成群遍布街头的穿军装的男女少年忽然都不见了时,一个民警已经带着七八个工人民兵把我们围住了。
  我们被带“儿童电影院”,那儿是民兵小分队的据点。他们简单搜查了我们的身上,然后让我们解下鞋带和裤腰带,由两个民兵把我们解往“东风市场派出所。”
  我们提着裤子趿着鞋,像一队俘虏被着穿过熙熙攘攘的王府井大街,很多成年人驻步好奇地看我们。于北蓓虽然也提着裤子、趿着鞋模样狼狈不堪,但神态象我们一样坚强,不屈不挠,那个小姑娘则一路哭哭啼啼,万分委屈,辫子不知何时都散开了。我真觉得她给我们这一行人丢份儿,很想回头喝斥她。在派出所的四合院里,我们被关进了三间通厦的北房里,一个个被命令在地下蹲着面朝墙,不许说话。
  屋里已经绕墙一遭蹲满了少男少女,刚才街上神气直足的那一伙人大部分都到齐了。
  民兵们还在不断往屋里解人,墙边已经蹲不下了,新到的便在地当间一排排蹲下。再后来的就胡乱找个地方蹲下,面朝四面八方的都有。有的人蹲累了便悄悄交替挪动双脚,把双手放到膝上撑住头。我们低着头互相瞅着悄悄笑。
  有人放了一个屁,屋里响起一片低低的笑声。不少人抬起脑袋东张西望,受到看管民警的喝斥,像割倒的麦子纷纷低下去。就在这时,米兰和另一个姑娘被带了进来。我听到门口的一个女民警恶声恶气地骂:
  “臭德性,还涂口红呢!”
  我回头,正看到米兰在我身后蹲下,女民警显然骂的是她,我看到她红着脸在笑,而她的嘴唇确实红艳欲滴。
  她比照片上要高大,后来当我们都站起来时证实了我这种感觉:丰满,更加红润,发育得像个白种女人,这使她看上去比我看的照片里的她自己要大得多。
  后来,我再三端详她后,为她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比喻:她给人的感受犹如西餐中的奶油、蕃茄汁掺在一起做成的那道浓汤的滋味。实在的,她可能不比照片上的那个形象更具纯粹意义上的美感更令人陶醉和遐想。有一瞬间我也怀疑她们仅是相象。但我看她的第二眼,这个活生生的、或者不妨说是热腾腾的艳丽形象便彻底笼罩了我,犹如阳光使万物呈现色彩。
  她的眼珠像两颗轻盈的葡萄在眼波中浮起,这使她随便看人一眼都是一种颇感兴趣的凝视和有所倾心的关注。
  她在微笑,是朝蹲在另一边偷向她递眼色的于北蓓。

《动物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