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这码事-2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
    金谷巷的女孩儿,爱得自己都糊涂了。她想找一个人让自己使劲儿地爱爱,看自己究竟能爱到什么程度。
    这天,她正坐在门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条花布睡裤。是偶尔听见店里的同事们在说,新建的歌舞团有几个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绵绸的裤子,在院里乘凉,真正把人吓一跳,妖精似的,她立即去百货大楼扯了绵绸,挑那些花样素雅的,挑了一块墨绿条儿的,又挑了一块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个圆领无袖的褂头,配在一起替换着穿。回家便裁了,裤子照西式制服裤那么裁,只不过不上腰,穿松紧带,这样就可体了,那裆不会面袋似的垂着了。褂头呢,掐了点腰。领口开得低低的,袖口却长出几分,罩住圆圆的肩膀头,不会将腋窝都露出来,显得那么粗野。这两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会吓人一跳。墨绿条儿的,文静苗条;粉紫花纹的,鲜艳娇嫩。一天一个样地替换,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该将她往哪个类型里搁,哪个类型的好处都叫她得了,哪个类型的味道都叫她尝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绿条儿的。忽然,巷口走进一个人,一个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黄军装,却没有领章帽徽。他迈着很坚实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那个头,那步子,有着一股轩昂的派头,她不禁抬头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却认出,那正是她宣传队的高三同学,擂鼓的那个,光听说去插队,后来又说去当兵了,不料黄巴巴干瘦的猴儿,出息得这样威风。她不由有点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声,她才转动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窝动了动:“衣锦还乡啊!”
    他并不回答,却向她打听隔壁院子里的女孩儿。她有些意外,进这个巷口的男人,几乎都是为了找她而来。尤其是这样威风的,又曾在一个宣传队里处过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脱口问道:“找她做啥?”问过以后又有点后悔,觉着自己犯了贱,心里有些愤愤的。
    天暗,他没觉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个部队上,托我捎回了东西。”
    “那你去。”她说,说过了又懊恼,以为自己话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么相干,何苦要说这一声。
    他进了那院子,过了一会儿,天更黑了。她的衣服早搓净了,该去水管子涮了,却懒得动弹,还坐着。心里是想等他出来,再和他对几个来回,挽回面子,也叫他败在自己脚下。却又不肯承认这个念头,暗暗抱怨累了,水管子那里人又多,为自己澄清着。
    过了一会儿,天又黑了一点儿,他才出来,却没有看见她,径直迈开步子走了。她心里酸溜溜的,不是个滋味。晚上,枕着绿豆壳的小枕头,翻来覆去竟失眠了。老实说,还没有一个男人敢这样对待她呢!他凭的什么呢?穿了一张黄皮就了不得了,要有能耐,怎么不升个营长团长的,怎么叫人给撸了回来?不过,她看清了他穿的是四个兜的。可是决不会大过连长去。再大上去,早就传开了,那家里人,不知会在人前耀武扬威得怎样了呢!她忽又想到,他是在大上海的地方当的兵,据说,那兵营正扎在南京路上,兴许大上海的娇艳女人见多了,不在乎了。这样一想,非但不能释然,相反更激怒起来。“啪哒”翻了个身子,愤愤
    地想道:“大上海的女人怎么样!难道脸上能长出花来?”她有哪一点抵不上的?她也并不是没见过,新起的歌舞团就有几个,跳舞的,瘦得干柴似的,胸口平坦得什么也没有,腚窄得像个小男孩,就是皮色白,可又是煞白的一种。而她的皮肤,却白得有生气,有活力。全是叫天养着的,从来只用冰冰的井水洗脸,洗过了搽一点蜂蜜。什么“面友”、“雪花膏”,抹得脸上灰白一片,往下掉渣似的。而她,则鲜润得像带了露珠的花儿。她忽然升起一股决心,决心征服那男人。她并不仅仅为了征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本身究竟引起她多大兴趣也难说,而是要与上海的女人作一次较量。似乎他的身后站了上海南京路最俊俏最风流最摩登的女子。她充满了孤军奋战的意志和决心,自觉得伟大起来。这么一想定,心里倒踏实,重又快乐起来。
    她装作借毛衣花样,到隔壁院儿找那小妞,问她:“昨儿晚黑有个复员军人找你家,找到没有。”那小妞赶紧回答找到了,并且很殷勤地邀她坐下。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小妞背后恨她恨得要死,骂了她足有一千声“破鞋”,当面却又有点畏着。她能主动找上门来说话,还有一点高兴和得意。女人的心情是谁也弄不清的。小妞赶着告诉她,她哥和那个在一处当兵,那人复员回来在工业局上班了……她却岔开了话问道:“那天你穿的雪青毛衣让我看看,记记花样吧。”小妞几乎受宠若惊,心想那样时新风流的人儿居然会赏识她的毛衣,忙不迭地找了出来,从此便将这件衣服视为最最珍贵的。她认认真真地画了几笔针法和样式,走了出来,心里有了底。那人要在工业局上班,那么,每天上班,她只要换条道,就能遇见他。果品公司和机关上班时间一样,她也知道那人住家的大致方向。暗暗设计好了路线,便安心了。该说还是说,该笑还是笑。
    过了一天,上班路上果然遇到了他,她装作没看见走了过去。这一日,她穿的是一套蓝裙白褂,她知道,穿扮越朴素,就越能显出她的娇艳。可是他并没有看见她,骑着车飞快地过去了,顿都没打一下。心里自然有点恼,可是信心并没有受挫,相反,精神还更抖擞了。她心里想,老同学多年没见路上碰到,说话是自然的,不说话反倒不正常,倒显得娇情,做作,肚里有心事。她知道,男女之间,太好了有事,太坏了,仇人似的也必有事,没事的,就该不好不坏,不阴不阳,不近不远。她策划着,明天在路上遇见,她要主动招呼。叫他觉得,他对于她很平常,老同学罢了。还显得他小气、紧张、有鬼、没经过大世面。还是去过大上海,见识过上海女人的男人呢!她抿着嘴儿笑了。
    可是,第二天在路上,没容她张口,他倒一溜车溜到了她跟前,也不下车,只侧过车子,一脚蹬着地,一脚悬着,说:“嘿,巧了。”他那帅样儿叫她怔了一下,心里也不由叹服:到底是去过大地方了。他的笑容很和蔼,也很热情,可却决不是那么回事,她心里怅怅的。叫他抢了优势,又恨恨的。还有些措手不及,来不及拿出招来,只得也很和气地笑:“可不,巧了。”
    “在哪儿上班?”他问。
    “果品公司。”她回答。
    “我在工业局,组织组,有空来玩。”他抬起下巴朝前边点点。
    她刚觉出有那么点意思了,他却又加了一句:“咱们宣传队的同学该聚聚才好。”说罢,一蹬车子,走了。
    她只得朝前走自己的路,望着新换的粉红衫大花裙,觉得有点委屈,简直想哭。
    他飞快地骑出一段,然后便慢了下来,心里揣摩自己这一次出击有无效果。她只是不动声色,不即不离,十分地自然,比小时候稳重自持了许多,自然也更漂亮了许多。他看不出她的心思。可他认准了,非把她征服不可。对她的心思不是这会儿才有的,早早的时候,在宣传队里,他就喜欢她了。只是当时并不知那是喜欢,只当是仇恨。他恨她傲气,恨她骚情,恨那么多男孩儿围拢她,恨她耍猴儿似的耍男孩。人都偎她,他偏不。人都争着和她相好,他偏偏连话也不跟她说。人家偎不上相好不着的人骂她婊子、破鞋,他却也不附合。后来,插队了,有时回家,在路上也看见过她几次,见她越来越俏,心里就有些想她的意思,常常到她可能走过的地方,等着看她。可他却绝不和她说话,他知道上去说话会碰一鼻子灰。就算当时好言好语地答应了,日后依然会倒霉。她实在太傲了,生生叫那帮没骨头的男人宠坏了。再后来,到了部队,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尤其到了晓得留不下去要复员的时候,每个晚上,她都在眼前活动,闪着眼睛,说话似的;动着酒窝,笑似的;或者蹙着眉,骂人似的;撅着嘴,撒泼似的。有了她的影子,别的女人全都黯然失色,全都那么作假,那么虚伪,那么不男不女,再也动不了他的心了。他暗暗下了决心,非她莫娶。他心里明白,这女人很不一样,男人见得多了,爱得不稀罕了,所以要引起她的注意,就必得做得和旁人不一样。再则,也必须打掉她的傲气和骚气。外面那些传说难辨真假,要是假的更好,要是真的,他究竟是在大上海呆了几年,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看过几本,他可以作出高尚的牺牲。可是,她必得真正属他一个人。她的俊俏,她的骚情,全是他一个人的,只能供他一个人享用。唉,她真是俏得不能再俏了,撩人得不能再撩人了。为了日后的一切,他必得作好思想准备,进行一场艰苦、持久,却激动人心的奋斗。真正是棋逢了对手。

《荒山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