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他们算不算一对恋人呢?
  她自问。
  在一群学生的起哄下,风夕雾被迫承认季靳是她的男朋友,并玩笑地在他唇上一啄以取信大家,免得他们兴致高昂的追问不休。
  轻轻的一吻在国际上算是无伤大雅的礼仪,见面一个拥抱碰碰嘴稀松平常,不会有人在意地当一回事。
  至少在她看来是个简单不过的动作罢了,满足一下他们爱闹爱玩的个性,别缠着她问东问西,尽出怪招地想考倒她。
  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唇才刚一离开他,一只强悍的手绕过她的后腰一施压,来不及后退的身子落入他那温热的胸膛中。
  没让她有反应的空间,柔软的唇瓣往下压,吓得她连忙张口一讶,那张狂的舌毫无节制的入侵,攻得她没有反击能力。
  在法国住了好些年,她第一次领教法式长吻的影响力,脚麻唇也麻地差点窒息,还被人笑长了两根香肠。
  从那次激烈的热吻后,两人越走越近似一对交往中的情侣,有时他会来到她的花圃帮忙除除草,有时她会在路上和他不期而遇的聊聊天,手牵手的避开人多的地方偷个小吻。
  他们到底是不是情人她不知情,但是她喜欢有他相伴的日子,她觉得全天下的幸福都飞到她身边,让她忍不住眉飞色舞。
  「笑什么?」看着她嘴角溢满的笑,季靳的心平静得像蓝色的多瑙河。
  「嗄?我有在笑吗?」抚抚自己的脸,风夕雾丝毫没察觉自己的笑意。
  真是迷糊,她到底在想些什么。「瞧妳扬起的嘴有半个弦月高,还没发觉吗?」
  「啊!真的耶!我好象有点得意忘形了。」粉舌轻吐,勾得他下腹一紧。
  「别随便在男人面前吐舌头,妳会被吃得尸骨无存。」尤其是她可口得像一道香浓的蛋糕,让人想含在口里化入肚内。
  「为什么?」她的身上没有洒上香料,不像令人垂涎的极致料理。
  看了她一眼,他的大掌松了又握紧。「野兽是男人的代名词,他们的兽性凌驾理性。」
  「也包括你吗?」她以戏谑的语气问,纯粹是玩笑性质。
  谁知季靳竟认真的握住她的手回道:「也包括我。」
  霎时她脸一红的不知该说什么,表情局促地由眼缝下偷睨他,口干舌燥的感觉全身在发烫。
  他不是当真的吧!她知道自己美则美矣却没什么「份量」,不是会引起男人感官冲动的那一型,他们嫌她过于单薄,抱起来没什么肉。
  像顾其忧的身材就好得教人羡慕,上围雄伟几乎买不到合适的尺寸,和她的娃娃罩杯一比,她简直溃不成军,不被说成用飘的女鬼就算庆幸了。
  「妳刚才说什么得意忘形,那是件好笑的事吗?」他刻意避开敏感话题,不让两人的体温都升高。
  季靳的问话让风夕雾又想起先前的事,两颊微红显得不自在,眼神飘忽地不敢看他。
  「能不能不问,事关个人隐私。」她极力振作稳住呼吸,不教他看出端倪。
  「如果和我有关就不算隐私,妳不想我停下来吻妳吧!」虽然他非常乐意顺应淑女的要求。
  车在风中飞驰,单手握方向盘的季靳技术熟练的行驶于下山的道路,与风竞速毫不逊色,看不出来车子正行走在蜿蜒的山路上,平稳得有如车处平地。
  镇上有个小型的单窗口邮局,平时会收收国内的邮件或方便居民提存,若有包裹待送则集中在每个星期的二、四日收件,不转寄航空信件。
  因为邮政人员的语言能力普遍不足,三个承办员加上一个分局长只能拼凑出几个单字,真要他们把蝌蚪文地址念一遍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徒惹笑话罢了。
  因此每当有国外的来信时,山下的总局会先请人辨识一番再翻成中文,然后由专送限时信和航空信的邮差送上来。
  同理可证,她要回信也一样要下山走一趟,适逢星期五不会再有邮差上山,而她不想等到下个星期二再把手上的信寄出。
  可是她不会开车怎么办?
  这时名义上的男朋友拿了串车钥匙来为她效劳,一路护送不让她骑着单车吓死路人,不怎么可靠的煞车还处于待修阶段。
  车是保罗神父的,不过神父开拉风的吉普车是不是有点过份?!他污了多少居民的捐献金?
  「啊!」风夕雾因他说要吻她不好意思的捂住嘴,一抹霞色在她嫩白的脸上特别明显,也娇艳得令人想一口吞了她。
  「妳知道小周末上山的人潮并不多,妳需要观众鼓掌叫好吗?」他取笑地捏捏她手心,传达掌中的热力。
  对的时候遇到对的人会让人意志决堤,向来不爱与人交谈的季靳在遇上她之后,他这几天开口的次数是一年的总和,而且不吝惜的长句接着长句。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会这么在意一个人,连寻找母亲的事都能一延再延,不像先前急切的想知道答案,光看夕雾柔柔的笑脸他一天的感觉就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压力。
  迫不及待是他睁开眼的心情写照,他会不自觉地出现她必经之路,帮她牵牵车、除除杂草,感受时光飞逝的快速。
  她是个很好的伴,好得他不想离开她,谈天说地不觉乏味。
  「哎呀!你也威胁人,我外公说你冷冷的,不是好相处的对象。」外公碰了好几个软钉子,直说这个人不可取。
  其实她心里好笑得很,两人的个性都有不爱说话的缺陷,一个严肃一个冷漠,半斤八两外公讨不到便宜很正常。
  「因人而异,妳不要故意转移话题。」搬出不苟言笑的长辈也没用,这张挡箭牌不在面前。
  「噢!被你看穿了。」真扫兴,她不能装傻了。
  她轻吐了舌,想起他的警告连忙一缩,不再让舌尖顽皮的滑出唇瓣。
  怕他吻她也怕自己把持不住,她越来越不能控制飞向他的心,爱情悄悄的生根发芽,有蓬勃发展的趋势。
  「别装可爱,妳不是十七岁的小女生。」她并不如外表给人的感觉真的那么单纯无邪。
  越和她相处越发觉她是一座蕴藏丰富的宝山,挖掘再深仍发现一身自然散发的光辉,集结智能与知性,不露锋芒地守着淡雅的品性。
  她不是那种会突显个人魅力的人,但是身处人群中轻易地为人所注目,不争不忮的清淡反而亮丽,污浊中独留一抹白。
  为她心动的季靳不想抗拒她所散发的强大吸引力,他知道茫茫人海中总有一个命定之人,而他找到了。
  她是一洼心田,栽种了他无根的心,让他眷恋,让他依附,让他感到温馨,慢慢地栖息不再随风飘流,她安定了他流浪的灵魂。
  「但是我曾经十七岁,这点你不能否认吧!」她希望停止成长的年纪。
  她的童年并不快乐,可她有父母在身边。
  眉尾一挑,镜片后的眸光闪着兴味。「妳希望我逼供吗?」
  他的唇并没有笑,但低冷的嗓音如一道流泉滑过,让人感觉他笑得邪气,笑得心存不轨。
  「你……」轻瞋了一眼,风夕雾装不出凶恶地只好弃械投降。「我说出来你不准笑喔!不然我也会翻脸。」
  她还没说,他已经失笑了,很淡很轻,却已足以令她心跳停止,一时间那招架不住的爱意涌上心头,充斥在她苍冷的身躯。
  原来爱一个人是这么简单,只需要一秒钟就让她沉沦。
  「我在等着。」他不会让她逃开。
  忽然间,她紧张了,唇瓣微颤的问出心底的话,「我们算不算一对恋人呢?」
  嘎吱一声,急速行驶的吉普车因她的话而猛然停止,前倾的身子因安全带的反弹力量一个向前又拉回,吓得她心脏紧缩地抽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问明发生什么事,温热的唇已吞食她的声音,像是惩罚她说错话似的用力吸吮,几乎要将她体内的空气抽光。
  久久、久久之后,她才感到一阵轻疼由舌尖传来,他咬了她。
  「我们算不算一对恋人呢?」他反问。
  浑身虚弱的她用飘远的气音说道:「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这个答案令他肌肉绷紧,隐隐流露出一丝鸷冷的寒意。
  「如果我知道的话就不用问你了。」她心里想说的是--我根本不想问,是你逼我的。
  季靳又吻她,但是这次是绵长而温柔的,带着丝丝扣心的情意。
  「我不会吻我不喜欢的女人。」轻抚着她的唇,他的声音轻轻地钻进她的心。
  「你说过男人是野兽,兽性胜过理性。」男人也会跟不爱的女人上床,只为宣泄欲望。
  「哼!鸡蛋里挑骨头。」不满的一嗤,他取下平光眼镜逼近她。
  本想教他开车别挡住人家的路的风夕雾一接触到他的眼神,立刻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的痴望着他,魂魄似乎被吸入两潭幽黑的湖眸中,她无法呼救地任自己沉溺其中。
  好深好沉的眼呀!踩不到底地一直往下沉,她在他的眼里看到自己。
  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妳说我们是不是一对恋人?」引诱着,他的声音中充满晓性的诱惑。
  「是的,我们是一对恋人。」她不由自主的回答,好象这是唯一的答案。
  「说爱我。」他很贪心,要所有的她。
  「我爱你。」一瞬间,她竟觉得轻松了许多,脸上多了桃红的颜色。
  「很好,不许再怀疑我,我是真心的想与妳交往。」他作势要戴上眼镜,不想招惹其它的桃花。
  「等一下,让我再看一眼嘛!你这么漂亮的眼遮起来多可惜。」她伸手抚摸他柔美的脸,嫉妒他的睫毛又黑又长,像两把扇子。
  「不要说我漂亮,这对男人而言是种侮辱。」这张过份美丽的脸让他吃了不少苦,也磨硬了拳头。
  她故意淘气的捧着他的脸东蹭西蹭。「我恨你。」
  「恨我?」他的心微抽了一下,眼神黯沉有一丝受伤。
  「因为你比我好看,身材高挑又充满匮性的中性美,我不满意一个男人居然长得比女人美,我不平衡。」所以不恨他她会难过。
  「夕、雾--」季靳面一沉的将手绕到她颈后,牙床磨动的声响清楚的传到她耳中。
  「呃,大爷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你应该找个人烟罕至的地点才方便行凶。」她的心越跳越快,像要蹦出胸口。
  「闭嘴。」可恶的小女人,居然敢吓他。
  「我可不可以有死前遗言?」她笑着圈住他的脖子,两手交叉置于他背后。
  她的心情是飞扬的,快乐地想飞上天空唱歌。
  「不可以。」他的心变柔软了,只想宠她。
  「暴君。」
  「谢谢。」
  这人真是……无赖。「那你要不要吻我?」
  「好。」他回答得很顺。
  「好?」可是他的表情很严肃,一点也不像非常高兴的样子。
  不过当她一接受他的吻后,她才发现他不是燃不起火花的大木炭,而是全身滚烫的大火炉,烧得她全身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她终于明白他为何脸色穆然了,因为他正极力忍受非人的折磨,只要有一点点火星就会将他引爆。
  他要她,他的身体如此说道。
  炽热的吻撩拨着两人的欲望,高涨不退的足以引起森林大火,外表冷漠的季靳有着将人烧成灰烬的热情,将她重重包围。
  风的声音阻止不了他探入她衣服的手,湿润的唇离开那两片娇润的艳红,转移目标的吻上白玉耳垂,顺着纤柔线条勾缠舔吮。
  火,是可怕的,如果未加以控制。
  「喂!大白天在马路上卿卿我我可不怎么得体喔!不如到我们民宿休息一下……啊!是你?!」
                
  又是她。
  怎么会是她?
  为什么竟然是她?!
  满脸愤怒的顾其忧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赤目眼凸地瞪着交缠亲昵的情侣,不愿接受眼见事实地燃起一把怒火,恨不得将风夕雾这死敌烧得面目全非。
  看得出来衣衫不整的两人正在做无耻的勾当,大马路上迫不及待地想上演儿童不宜的画面,无视来来往往车辆眼红的喇叭声。
  载着一车的食物准备应付假日上山的人潮,过午后没课的她原本想邀美丽的房客下山一游,趁这个机会好好培养培养一下感情,她实在不想错过如此美好的对象。
  谁知她遍寻不着的男人居然会在这么难堪的情形碰见,看到他的手在她最痛恨的女人身上抚摸,十分投入地握住小笼包似胸部轻轻揉搓。
  真是气死人了,他要真那么缺女人为什么不找她,他该知道她随时都乐意被他占据,一夜到天明也奉陪到底。
  可是他却无视她大胆的勾引表示没兴趣,她几次的暗示和投怀送抱反招来他的不悦,他对她未免太不公乎了,同样是女人她怎么可能引不起他的注意,起码她的身材比那根竹竿好太多了。
  「风夕雾,妳为什么抢我的男人?」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总是她?!
  好恨呀!
  「我抢你的男人?」好怪的开场白,这顾其忧似乎总喜欢怪她「抢」她的东西。
  她考第一名,她说她抢了她的第一名,她第一个进教室,她也说她抢了她的第一个,她个子矮坐第一排,她一样不高兴地说她抢了她的位子,但高个子的她原本该坐后排。
  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不管她做什么她一律不满意,老是气呼呼地指责她是故意的,说她装模作样要让她好看。
  天知道她根本无意与她作对,每次都是她先挑起事端,而她只是不予响应转头离开罢了,这她也有意见?
  「用不着装无辜,我早就看透妳伪善又卑鄙的本性,每次我喜欢的东西妳就想抢,抢到手又当垃圾扔掉,妳到底要不要脸?!」
  「我……」她没有装,她的脸本来就小,怎么看都很无辜。
  「妳不要开口狡辩,我一听妳的声音就讨厌,只会扮柔弱装娇羞的勾引男人,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瞧不起人,妳不觉得自己很贱吗?」
  「妳……」误会了,她没那个意思。
  可是风夕雾的轻音没她的剽悍,轻而易举被一连串连珠炮的吼声盖过去,她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出声地硬ㄍㄧㄥ着,看起来像是忍住伤心的泪水不让它滑落。
  如果常年面对一个无理取闹的朋友,而被骂的人又没什么脾气时,她们的情形就像现在一样,一个越骂越起劲不肯罢休,一个低头不语让人以为她在哭,其实在偷笑。
  说实在的,风夕雾已经很习惯顾其忧三不五时的狮子吼,哪天没听她扯开喉咙练发音还真是挺怪的,好象山也跟着她一起静止了。
  她非常羡慕她的活力,以前外婆还活着的时候常说她有被虐待狂,人家越欺负她越开心,当是游戏地让人家气得直跳脚。
  「妳要发浪为什么不滚回法国去,那里才是妳的家,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容不下妳这尊大佛,妳回去呀,回去当妳富家女……」
  一提到法国,风夕雾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体温骤降地冷了手心,她心的伤口在遥远的海的那一边。
  「妳说够了没?」冷冷的男音蓦然截断顾其忧的话。
  「当然不够,你不知道她这个人多虚伪,多会做表面功夫,明明骄傲得不把别人看在眼里,可是每次都虚情假意地把人耍着玩,好彰显她比我们这些乡下人高一等……」
  不懂看人脸色的顾其忧一逮到机会就大书特书,完全忘却为人师表的她不该口出恶言,恶意的攻击全镇公认最好脾气的女孩。
  积了一肚子的不满她可以一说再说绝不跳针,全然没发现上衣敞开的季靳脸色有多难看,冷目横视的将手指收拢成拳。
  要不是他不打女人,那张不知收敛的阔嘴八成已经歪了,没办法再编派是非,数落他人的不是。
  「妳的意思是我也瞧不起妳咯!」衣襟微敞,他不戴眼镜的俊颜显得狂野而性感。
  怔了一下,顾其忧肤色深的脸颊骤然一红。「我……呃,我不是说你啦!」
  难得她也有脸红的一刻,声音特别娇羞地不敢看他迷人的脸,怕无保留露出迷恋娇态。
  「我来自纽约也不是本地人,是不是我也该滚回去,省得碍了妳的眼?!」冷眸森幽,沉郁的让人打心底发寒。
  形似女子的季靳有着令人动心的绝色容颜,背影优雅身形柔美,弹琴的姿态有如洛神拂筝,模样艳绝地总让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酒客陶醉不已,心存邪念想伸出咸猪手占点便宜。
  不过在维也纳森林里,这些患大头症的客人没一个如愿,才一靠近他就感觉一阵冷风袭来,冷不防地打个哆嗦由脚底凉到背脊,那两道幽深的眸光,竟像锁住喉咙,气上不来地酒醒大半。
  十有八九在接触到他散发着冻人的气息后会不由自主的打退堂鼓,退而求其次地只敢远观不敢亵玩,酒一杯接一杯聊慰受创的心灵,没几人真的敢挑战他的底线。
  就连一向逗得酷酒保哇哇大叫的侍者也没胆招惹他,每回走过他身边都得屏住气息,就怕他冷冷的一瞪会吓得他手发抖,不小心把酒洒在客人身上。
  可见他的寒度有多低,季靳对人的态度绝对不会太客气,甚至可以说冻死人的程度,只有粗线条的顾家母女感受不到他由里而外散发的冷意,热脸硬贴地想感化他。
  「呃,这个……你跟她不一样啦!纽约是个大城市嘛!我们非常欢迎你来玩。」都是她啦!害她差点说错话。
  不检讨自身的顾其忧又把过错怪到风夕雾身上,怒目狠瞪认为自己被她带衰,然后一回头又带着梦幻式的迷恋笑容,注视那张举世无双的美丽面容。
  对个自愿留在这个小镇没往大都市发展的人来说,她的两极化表现犹如社会的缩影,功利而不切实际,先将自己置于众人之前,没有自知之明,看不出人家紧扣的十指始终没放开。
  「有什么不一样,因为我是付钱爽快的客人吗?」也许他该换地方住了。
  听他把她形容得十分市侩,顾其忧的自尊小小地刺伤了一下。「我没看钱那么重,你干么说话羞辱人。」
  「那妳辱骂我女友时有没有考虑言语伤人,就准妳侮辱人,不许人家说妳一二吗?」未免天真得过了头,天下没有只烧一面的柴火。
  「那是她本身惹人厌又做作,每天闲来无事只会种花……」咦,等等,他刚说了什么?「你说她是你的女朋友?!」
  高八度的惊叫声让落石振动,鸟儿惊吓得高飞。
  「我没有闲来无事只会种花,我十分用心地想培育出香味独特的新品种。」原来她看不惯的是她的随性而为,不必为生计烦忧。
  「妳闭嘴,我问的不是妳。」烦死人了,没看见她在生气吗?
  风夕雾低笑地看了看季靳,小指轻抠他的掌心不希望他发火,得饶人处且饶人,能不计较就别为难人,同在一个镇上生活就是一种福份。
  有缘才能结仇呀!不然一千两百多个居民她不去恨只单找上她。
  「阿靳先生,你是不是被她骗了?她家里很有钱很有钱,有钱到爆了,你千万不要相信她只是一个很穷的花农,她总有一天会拋弃你回到法国,当她非常有钱的继承人……」他们在笑什么?
  阿靳先生?风夕雾的眼睛弯成下弦月,为这个称谓莞尔不已。
  有钱的继承人?!嘴角上扬的季靳忽然了解她为什么会容忍如此粗鄙的羞辱,民宿老板的女儿只是个没有城府的丑角,头脑单纯的只会单向思考。
  甚至他怀疑她有没有思考能力都是个问题,坦白直率没有心机,心性如同孩子想什么说什么,一张嘴厉害却毫无杀伤力。
  也就是灯下的老鼠,影大身小,不具威胁性。
  「很不巧的,我刚好是那种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她越有钱我越是喜欢她。」当他一本正经的说着时,真的没人会怀疑他话中的真实性。
  「嗄?!」哪A按呢?她是不是倒帮敌人一把?!
  顾其忧的表情很爆笑,像是不敢相信他是吃软饭的人,又非常懊恼自己不是大地主的女儿,不然她就可以用钱买到他。
  咬牙切齿呀!她怎么那么笨,替人搭桥。
  「妳不晓得现在的男人都想减少三十年的奋斗吗?有便宜好占又何必装清高,谁不想要人财两得?!」虽然他只要人不需要随其而来的附加条件。
  父亲的自杀让他领悟到人事无常,早在纽约于酒吧工作时他便利用休息时间买期货、玩股票,跟着开盘指数买进卖出,成果颇丰。
  拜生长的环境所赐,从小接触商业的他比一般人更明白尔虞我诈的商场变化莫测,他凭着准确的判断力在股市进出,很快的累积出一定的财富。
  和排名富士比十大富商来说,他的小小成就只能算是中庸,买座小岛养几个土人还绰绰有余,虽然挤不上排行榜前一百名,但是足够一生不愁吃穿。
  在小酒馆弹琴是因为人情,且刚好他又心生驿动想到台湾,因此才接受Kin的邀约。
  幸好他来了,不然他就不会遇上他爱的女人……
  爱?!
  看着抿唇偷笑的顽皮鬼,他心底的冷墙塌了,原来他还有爱人的能力,没有随父亲的死而消失。
  「你……你不要这么想啦!男人要有志气不然会被人家笑。」呜!她的Narcissus次初恋不要再夭折了,她想要有个男人疼啦!
  「笑贫不笑娼已经是社会的病态,妳能扭转世人嫌贫爱富的观念吗?」如雨后春笋的牛郎店一间接着一间开,道德在哪里。
  女人喊着性解放,钱解放到男人的口袋里,只为一夜春宵。
  「那……」顾其忧别扭的扭扭指头,不想输的心态抬头。「我家有一间民宿,我银行里五万六千零八十五块,你来追我好不好?」
  差点笑出声的风夕雾靠在季靳肩上笑得抖动双肩,细碎的呜声由捂住的嘴巴不小心流出。
  「妳比她有钱吗?」
  当然……没有。顾其忧很哀怨的咬着唇,看着刚逝去的恋情载着他的「金主」重新发动车子,绝尘而去。
《春天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