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反对韩国人合法化吃狗?

    我在部落格上,公开干剿韩国人试图合法化吃狗,引起一阵正反双方的讨论。
    以辩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如果就国家层次来说,的确没什么好说的,根本不必谈。如果韩国人要立法:从此棒球三振出局改成四振出局、四坏球保送改成七坏球保送,那也是人家的事——除非他们要强暴国际棒球协会(有这个协会吗)把国际赛的规则弄成他们想要的畸形模样,否则你管他去死?
    不过,某些事情尽管是人家国家的事,但关系到了全世界,就不能不管,而且要努力地去管。
    例如美国他妈的一直不签京都议定书,不停排放比其它国家更多的工业废气,把地球烧成火球。是啊,美国不签就是不签,这是别人国家的事,你管得着?美国人大可以用鼻孔跟你说:“靠,你那么关心地球暖化,不会自己再把废气排放的额度往下调一倍,这样就可以弥补我天天狂排废气的部份啦!不要?那你关心地球不就是关心假的吗?”
    如果南美国家突然决定,为了增加国民生产毛额,决定把国境内的热带雨林统统砍掉卖掉,其它国家会怎么想?百分之百一定跳起来大叫:“别这么干!我们付钱给你!”所以有了碳额度的分配与买卖。
    如果北韩决定,为了控诉全世界都骂它流氓国家,于是决定在2009年元旦采取将境内所有核子弹统统引爆——也就是“国家大核爆之砍掉重练”政策,其它国家会怎么想?明明就是北韩自己想不开想毁掉自己,甘你屁事啊?但百分之两百,南韩一定全民下跪,哭着求金日正不要发疯了。
    也就是说,有些事明明就是别人国家的事,但你就是会很不爽。
    有些情况不只你不爽,常常还有别的国家更不爽,不爽到出动舰队跟坦克把一个国家打到瘫痪。现在国际社会一直对中共打压西藏人权很不爽,对北韩整天军事演习、发展核武、对着南韩耍流氓大叫:“李明博你这个王八蛋!快给我钱!快给我食物!统统都给我交出来!”同样也感到很不爽,道理是差不多的。
    如果你说事情有分轻重,重要的国际社会就该管,不重要的国际社会就放它一马当它是别人国家的家务事?或许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我也部份同意这样的论点。既然文化有差异,有的时候我们的确该尊重人家的文化,例如……
    一,伊朗有个女孩被一堆臭男人轮奸了,失去了宝贵的贞操,于是法庭判她死刑。这是人家伊斯兰文化之一,你管这个女孩去死?
    是这样的吗?文化差异是这样用的吗?
    二,非洲习俗里女孩必须接受“割礼”,也就是将阴蒂血淋淋地割除,这些少不更事的女孩不仅得承受身体被切割的痛苦,也失去了自慰高潮的权利。这是人家非洲的文化,靠,你管那些女孩去死?
    是这样的吗?文化差异是这样用的吗?
    也许以上两个案例的答案,你都可以同意,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我通通都不同意——事实上就是这么简单。
    于是我为我想保护的东西发声、出力、吆喝大家一起来做些什么。
    很多事情可以辩论,通过辩论得到一个“解决”,一个“胜负”,但不会有“共识”。不过就是我辩输了你,或是你辩输了我,输的人比较丢脸,赢的人觉得很爽,但实际上歧见仍在,而事情最后的走向就得看谁掌握了权力,或舆论怎么影响有权力的人做出改变。
    在辩论的层次上,你可以皱着眉头说,啊为什么大家都吃牛猪鸡鸭鱼,却独独针对韩国人要合法化吃狗这件事义愤填膺?你会双手叉腰质疑,狗是人类的朋友,但也有很多人养猪当宠物,也有很多人养鱼当宠物啊,但你们为什么不顾及到那些人的感受,还要一直吃猪跟鱼呢?为什么你们就独独保护狗呢?
    是,你说的没错,我们就是偏心。
    我们就是爱狗,所以不想让狗被人吃、不想看到狗一条条被吊起来割喉,尤其是一个不需要吃狗、肉类蛋白质营养也不虞匮乏的韩国,我们真的无法坐视你们公然合法化对狗如此残暴的事。
    就算我们在辩论上狂输给了韩国政府跟国际吃狗人士,我们还是会继续干剿下去,制造强大的舆论对抗我们无法苟同的“文化差异”。
    我们不是为了“想之当然对的事”战斗,而是为了“保护我们想要保护的东西”而战斗,这么简单的心情,有很难理解吗?
    想保护猪的人,就站出来。想保护鱼的人,就站出来。
    每个人都该为了他认为值得的事,挺身而出。
    无论如何,我想在回家、被我的肥拉不拉多兴奋地扑倒时,能看着她闪闪发亮的眼睛,温柔地说:“我没有沉默,我有站在妳这边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