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唱艺人

    一样是随便写写。
    前几个礼拜,我跟女孩在信义华纳威秀看完以为快要下档的电影“鹰眼”,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吧。我们慢慢从电影院走向对街的新光三越,循路要去市政府捷运站时,在打烊了的新光三越旁(忘了那一馆),看见两个中年男子在路边唱歌。那两个中年男子,唱的其实也不怎么样,歌曲也老。
    那么晚了,又是在人潮散去了的角落地方,根本没什么人在听他们唱歌,只有三、四个正好坐在椅子上休息、自顾自聊天的年轻男女。
    我们正好经过的时候,那两个中年男子正在做ending的感想,他们以一种相当诚恳、也可解读成煞有其事的语气说:“今天晚上很高兴在这里演唱歌曲给大家听,明天同一时间,如果没有突发性的case的话,我们还会在这里跟大家见面,希望大家明天也能够来这里欣赏我们的表演……”
    靠,我跟女孩只是刻意放慢脚步走过,便觉得那一番话极为尴尬。
    那三、四个年轻人根本没在听、甚至没有正眼看那两个刚唱完歌的中年人,但那两个中年人说着说着,竟自嗨地说:“如果大家觉得今天我们的表演不错,请给我们一些掌声鼓励。谢谢!谢谢!”
    结果当然是没有掌声,只听见他们自己慢条斯理地拍手。
    身边的女孩低头猛说:“天啊,这也太尴尬了吧!”
    我艰难地回头,看着这两个走唱艺人寂寥的谢幕,不晓得要不要帮忙拍手。
    那两个中年男子自己拍着手,彬彬有礼地向一片空气微微鞠躬。
    我的心底,突然有股温暖的被感动。
    在小说“后青春期的诗”里,我透过阿菁的话,写了这么一段。
    “我不知道曲子有多难写,也听不出来怎样叫突破,但我知道,一个默默无名的人在地下道里彻夜弹着吉他给空气听,很酷,但一个知名歌手在小巨蛋弹吉他唱歌给一万个人听,看起来绝对不会比较逊喔。”
    阿菁慢慢斜着脸,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如果大受欢迎的人反而要羡慕不被任何人期待的人,那不是很扭曲吗?”
    写是这么写,但,真的看见那种沉浸在孤独的自我欢愉里的街头歌手,还是会真心希望,在彻夜的无人表演中,他们自己也非常地陶醉其中。
    几天后,我跟女孩在一中街的水利大楼楼下,一边喝阿月红茶一边吃半月烧,跟许多同样在吃吃喝喝的人,一起听一个相貌普通的街头艺人弹吉他唱歌。
    他弹得挺好,唱得也不错,大家给钱又给掌声,有人还搞起点歌……
    我觉得啊,这个街头艺人的脸蛋没有帅到可以骗个机会,歌声也没有厉害到可以出唱片的程度,但真的蛮好听,他靠着手中吉他在人声鼎沸的一中街里赢得许多注目,心里应该是非常满足的吧。
    说到看电影(有说到吗?)。
    今天我跟女孩去公馆的东南亚戏院看电影“停车”,散场后,我听见另一个影厅的出口出现异常尖锐的吵架声。我很好事,便跟一群同样好事的乡民站在那里观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有一群欧巴桑一起去看电影,其中有个欧巴桑带了一个四、五岁的小孩,那个小孩整场电影不断跑来跑去、鬼叫、大声嚷嚷,搞得散场后,一个女人非常愤怒地要求对方道歉。
    关键句如下:
    “妳带那么小的小孩看电影,他看得懂吗!妳敢说他没有一直吵闹!”
    “你们整场都在后面大声讨论!讨论剧情!妳敢说没有!”
    “为什么妳都不管妳带来的小孩,我们这些人难道是活该吗!”
    “对这种人,你们戏院难道都不能管吗!”
    那个带小孩的欧巴桑不仅不道歉,还反唇相讥那个女人“从小遭受虐待才会反应过度啦”跟“妳就是想要退票啦!”等等,整张脸就很贱。
    他妈的这种死不认错、拉不下脸只好反剿回去的句子,听起来就让人火大啊!
    只是前来处理战局的东南亚戏院院方,看起来并没有站在那位倒霉的女士这边,而是采取双方皆道歉的柔软态度,让我觉得蛮失望。
    就我所见,那位女士虽然发飙、骂声超大、态度快要逼近歇斯底里——但她的怒,有九成九是因为院方没有立刻给出正义啊!我们这些并没有一起看电影的人没有亲身经历,也不能说什么,只是当观众帮忙生气罢了。
    后来那位发飙的女士很度烂走了,我这才看见两个刚刚跟他们一起看电影的人(台北厅放的是什么片啊?)走向处理战局的戏院代表,说:“那个小孩子真的很吵,整场都在吵,我们真的没办法专心看电影。”
    唉,这也晚了吧,他们要是早一些声援那个火大的女士,女士一定很受用啊。
    大家看电影时所遭遇到的打扰,大抵是遇见剧情解说魔人、讨论剧情魔人、偷带卤味魔人、对白复述魔人、狂踢前座魔人、小孩哭闹魔人、爱讲手机魔人、不断走动魔人、笑点诡异魔人等等……
    我遇过最扯的都比以上还扯,那已经写进“妈,亲一下”了。
    那应该叫“带着巨大收音机的昏睡流浪汉魔人”吧!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