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沙漠的男儿,不畏热沙之考验。
    我是阿拉的子民,不畏恶魔之考验。
    我的心灵归依啊,就在前方——
    心爱的人儿,我却怕极了,你那若即若离的容颜——
    爽朗的歌声,放喉引吭。
    莽莽天地之间只有一只慵懒的骆驼,旁边跟着一只沙漠绵羊。骆驼当然不会唱歌,更别说一只没啥好气的绵羊,它即使会唱歌,肯定也不是在此刻的心情。
    唱歌的人,是驼背上的男子。
    咻——一阵狂风夹杂着黄沙,呼啸而来,刮动男子宽大的衣袍。
    男子身上穿着阿拉伯袍,头上箍着罩巾,全身包裹得密不透风,以阻挡咬人的烈阳。风儿撩动土黄色的长袍,不知它原本就是这种颜色,或者已沾满了尘埃。
    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典型的沙漠浪人,一个绿洲流浪过一个绿洲,回归到沙漠子民最古老的游浪生涯。
    他的头脸包得只露出一双精光灿烂的黑眸。照理说,这样居无定所的浪人,处境是值得人同情的,然而,任何人迎上那双眼眸,非但不会觉得他可怜,反而会不由自主的回他一个笑脸,因为他的眼睛彷佛时时刻刻都盈满了笑意,随时引动人家跟他一起笑开怀;欢愉美好的歌喉,更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除了跟在旁边的那只羊之外。
    “飞飞,你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好歹你也是我的羊,从小把屎把奶把尿,好不容易将你拉拔到这么大,你居然一找到年轻漂亮的新主人,就不要我了。要带你回家,还摆这种脸色给我看!”男子叹息。
    “哼!”飞飞羊重重喷了一口气。跟着新主人青萝,又有得吃,又有得睡,又有美人儿会把它抱在怀里疼;既不必吃野草,也不必走在沙漠里任狂风吹打。两个主人如此大的对比,你说它会选谁?不只它吧!全世界有骨气的羊都会选青萝!
    “纱缦一定很伤心,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连回家给她看一下都不愿意。”麦达一掬伤感之泪。
    “哼哼!”这下子喷两声。有新欢、忘旧爱是他麦达先生的专利,谁敢跟他这个浪子抢封号?
    最好笑的是,他生平最怕束缚,偏偏喜欢当老大,硬要同父异母的齐磊叫他一声“哥哥”,好了,人家也认了,果然叫他一声“大哥大”,可是当大哥是要付出代价的。当哥哥的那一个算长子,那长子要拿来做什么用呢?长子是拿来“领导麦地尼克拉那一族,管理麦氏所有产业”用的。
    唉!麦达感慨地叹了口气,摇摇头。他只想逼齐磊那个死小子承认他比较大而已!谁知道会替自己惹来这么可怕的后遗症。
    开什么玩笑!“族长”这顶大帽子一扣下来,他的下半辈子全完了,不出三年就和齐磊一样要死不活。
    认真来说,这个弟弟也真是太不像话了!从前麦氏的产业都是齐磊在管理,做得好好的,只因娶了老婆,想多腾一点时间“含饴弄妻”,就奸恶地想拐他纯真善良又毫无心机的哥哥出来受死。
    麦达虽然是乐天派,脑子却不傻。不然,他也不会是电脑鬼才,一手包办所有麦氏产业的安全系统。
    溜!快溜!再不溜,等他反应过来之时,他已经有三个老婆,两个情妇,七个儿女,四个私生子,十八个孙子,一楝白房屋,屋外有白篱笆,几只小狗滚在他摇椅旁啃骨头,光想想都觉得背上彷佛有上万只的跳蚤在鼓噪。
    麦达下意识抖了抖身子。仔细想想,他也好久没有回自己的秘密基地了。
    十七岁那年,父亲将沙漠边缘的一块地送给他,做为生日礼物,以引诱在国外流浪的儿子回家。他几乎是立刻爱上了它,而且打定主意,要用这片覆盖着薄草的土地,来繁殖阿拉伯人引以为傲的马种。
    由于阿国的沙漠气候,既干燥又难熬,因此培育出来的阿拉伯马天生具有耐旱、健康善跑的特质,是世界最名贵的马种之一。世人提起中东地方,总是先联想到令他们发迹的石油。其实,真正令阿拉伯人感到骄傲的,是他们的畜牧业和纯种马。
    “麦达的老巢”是漾满生气的。成群的骆驼、绵羊、马匹,十七个小家庭,二十六位照顾牲日的员工——当然,还有他的宝贝纱缦,构筑成这座欣欣不息的牧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绝对比白篱笆和小孙子有趣多了。
    只要这只笨羊别再摆脸色给他看!
    “喂,好歹我也算带你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兄弟姊妹,你的表情就不能香一点吗?”麦达替自己邀功。“我是你们一家的大恩人!自从我收养你之后,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姊妹、姑姑婶婶全部鸡犬升天,我一只都不敢宰来吃耶!”
    “哼……哼……”飞飞不屑地瞥开脸。我只是一只羊,请你不要再跟我说话了。
    “唉。”麦达仰天叹息。
    我是齐磊的哥哥,却受命运之捉弄。
    我是飞飞的主人,却被宠物来考验。
    我的避难之所啊,就在前方——
    心爱的人儿,我思念极了,你那如花似玉的容颜——
    转载自:浪漫一生IKENO6扫描YUNSPRING校对
    “麦达回来了!”
    “麦达回来了!”
    通报声从牧场各个角落飘出来,原本是低低的、带着问号的窃窃私语,越演越热烈,终终汇聚成大声的、带着惊叹号的叫喊。
    砰!主屋大门被撞开来,老工头兴奋的吼声震动了整座屋子。
    “纱缦,麦达回来了——”
    年轻女人叹息一声,从厨房里走出来。“我听见了。”
    阳光透窗而入,映照出她的容颜。长而直的黑发,直达腰际,薄薄的刘海,微掩住白净的前额。橄榄形的黑眸中,没有一般年轻女孩的跳脱轻浮,而是一股沉着的平静。她的五官小巧秀气,并非美艳型的女孩,却别有一股清丽的韵味。
    她明显有着华人的血统,这当然和她来自泰缅边境的背景有关。
    “快快快,快跟我出来。”老工头高兴地蹦蹦跳,若非回教律法有严谨的男女之分,他早就一把拖着她的手往外跑了。“你也知道,麦达一回来,一定要立刻看见你的。”
    “可是烤箱里……”她才刚把麦达最喜欢吃的玉米面包放进去,还没设定好……
    “嗳!别管烤箱了,让阿加娜去处理吧!”老工头终于按捺不住,一把拉住她就往外走。
    绿洲的外缘已挤满了人,众人遥望着天的那一端,期待主人的身影随时从沙丘顶上冒出来。
    “纱缦来了,纱缦来了。”人群中响起缕缕躁动,一个又一个把她往前推,直到娇小的纤影站在人群的最前方。
    “确定麦达真的回来了吗?”天的那一方什么也没有,纱缦不禁有些怀疑。
    “不会错的!”老工头达拉用力点头。“我方才开直升机出去载补给品,回程的时候,看见沙漠里有个黑影正往这里来,旁边还跟着一只羊,应该就是飞飞了。”
    提起飞飞,纱缦笑了。
    飞飞是她亲手接生的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羊,于是麦达便将它带回主屋里,当成他们的宠物。好久不见了呢!不知道麦达有没有好好照顾它?
    天地的交际处,高起的小丘上,突出一抹骑士的身影。
    麦达!
    纱缦忽然想到自己身上仍然系着围裙,连忙解下来。水蓝色的传统女袍,恰好能衬托她白净的肤色。她屏住气息,下意识顺顺直溜的乌发,拍掉衣服上的玉米粉。
    “麦达!麦达回来了!”众人兴奋的欢呼,又吹口哨又呼啸,用力向骑士招手。
    远方的骑士也听见他们了,摘下头巾向他们挥动,长达背心的黑发在风里散开来,奔放闪耀。
    “咩!咩!”先赶到的是飞飞羊,足足领先主子的骆驼一大段路。
    飞飞兴奋地停在女主子脚边,期待得到一点怜惜。
    它没有失望。
    纱缦蹲下来,紧紧搂住它的脖子,在它脸颊上重重亲了一下。
    “飞飞,飞飞。”她思念地唤着。
    “咩……咩……”飞飞感动得快哭了,看来麦达的决定是对的。它再也不会爱任何人比爱纱缦多了!
    “滚开,臭羊!见色忘义。”
    纱缦只觉得羊儿突然脱出她的怀抱外,下一秒钟,她不再站在地球表面。
    一波波拥抱和招呼朝她飞扑而来,目标是她身后的男主角,她就这样“晾”在半空中,连呼吸的空间几乎都被剥夺了。
    头晕目眩的她已经分不清楚东西南北、张三李四。等她终于回过神来之时,她已经进入阴凉的主屋里,两只脚终于站回地球表面。
    “嗨,纱缦。”热热的气拂在她耳畔,拂得她耳朵痒痒的,心也痒痒的。
    纱缦转过身,仍然在他的怀里。
    他又晒得更黑了,她怔然想。再黑下去就变成黑炭了,可是,即使变成黑炭,麦达也是最耀眼灿亮的那块炭。
    站在他身前,才一五○出头的她娇弱如漠地里的小白花,头顶勉强够到他的下巴。他的头巾已经取下,黑发因浪迹多时而长到了肩膀下方,微卷的发丝夹带着风沙。
    她想起阿拉伯人如何形容男人的英俊:鼻梁直得像玉蜀黍杆,头发黝黑得像沙漠之夜,眼睛灿亮得像天上之星,背脊笔挺得像圣城之墙,五官俊美得犹如神明之恩赐。
    这些话,无疑是为麦达而生的。他承袭了“麦地尼克拉那”一族的俊挺容貌,同时拥有大男孩和成熟男人的特质。他天生是为了赢得众人的目光而生的。
    “满意你所看见的吗?”他故意把整张脸压在她面前,给她一个大特写。
    纱缦连忙退离一步。
    她还是一样瘦弱,体重没什么长进,他不甚满意地扁扁嘴。可是,那张樱唇也一样绯红,肌肤一样无瑕,脸蛋儿一样秀致,连眼底那份提防他搞怪的警戒也是一模一样。
    “我的宝贝变害羞了。”麦达恶作剧的眼眸闪闪灿亮。“你又忘了戴帽子或面纱了,如果你把自已晒得红红黑黑的,我要移情别恋了。”
    “我刚刚在厨房里烤面包……”
    “呵,贤慧的纱缦。”
    “烤的是你最喜欢吃的玉米面包哦!”她用力强调,小心翼翼地又退几步。他坏坏的笑容让纱缦警觉心大作。
    想溜?嘿嘿,门都没有。“可是我现在最想嗑的是你!”
    麦达只需一个跨步,就把漏网的小鱼儿抓回怀里了。
    “麦达,放开我!先让我烤完面包再说,否则你晚餐没得吃了!”纱缦用力拍打他,还得一面提醒自己,千千万万不能在他面前露出惊态,否则这浪子会更无法无天。
    “没关系,现在离晚餐还有三个多小时,够我们把所有‘工作’统统做完。”他笑漾出一口鲨鱼似的白牙。
    “你全身都是沙子,先洗个澡再说。”她做最后一抹徒劳无功的尝试。
    “好,你帮我洗。”他弯腰一抱,她再度成为一个“空中飞人”。
    “麦达……”
    这一声无奈的叹息让他知道自己赢了。麦达充满胜利感地抱起她,向客厅后方的卧室走去。
    绣芙蓉2004年5月16日更新制作
    丝被覆着两副赤裸的躯体,床上的一双人儿侧躺,纤柔的女性娇躯贴着他的胸前,已倦极而眠。
    麦达舒服地叹了口气,俊脸埋进倩人儿的发里。
    她好香,这是一种女性天生的幽香,和任何人工香料无关。
    显然他把她累坏了。原本他想慢慢来的,可是,他们已分别太久,他太想念拥着她,和她揉成一体的感觉,方才才会如此的不知节制。
    午后的氛围舒懒而自在,他徜徉在半梦半醒之间,心满意足。
    天花板上,电风扇叶片缓缓转动。
    其实,整楝屋子配备最新式的中央空调,恒温,无声,原本不需要吊扇。可是,有一回他在利雅德的黑市里,看见这座古董级的吊扇,扇叶雕着精巧的大漠风光,一时觉得趣致,便把它买下来,辛辛苦苦扛过半座阿拉伯沙漠,安置在这个房间里。
    这里不是他的房间。整个二楼才是他的活动空间,主卧室、工作室、书房都在楼上。
    自从他们有了亲密关系之后,他便要求纱缦搬上来。但是她不肯,他只好退而求其次,下来跟她挤。被她赶是必然的,反正他的厚脸皮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她赶归她赶,每天晚上时间一到,他就是赖在她床上不走,她也拿他无可奈何。
    他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何时呢?他懒洋洋地搜寻着记忆。
    嗯……好像是在四年前,当时他二十八岁,她刚满二十。
    从她十岁踏进牧场开始,他便很自然的以一个大哥哥的身分对待她,像欺压……呃……是“照顾”他的弟弟齐磊一样。
    当时对她最大的印象,就是觉得她像个小老太婆,年纪轻轻就端正得要命,凡事都抢着做,牧场杂务可以一肩挑,没事还会板着脸吆喝他回马房里喂马,不要只顾着和牧工的女儿厮混,简直比他这个正牌主人还像主人。
    真正意识到她已成为一个女人,是在四年前。她满二十岁那一年,夏日的艳阳特别惨烈,一只母羊在正午时分难产,偏偏老经验的接生师父生病了,无法赶过来接手。于是,毫无经验的纱缦只好亲自上阵,大着胆子将手臂伸进母羊的子宫里,把搞怪的小羊揪出来。
    忙完了让她浑身发麻……兼发臭的接生大务之后,她没有回到主屋,反而直接跑向牧场另一端的人工河流去冲凉。他一回到牧场就接获消息,连忙赶去关心一下,不料当场撞个正着。
    他呆瞪着她曼妙的身段,有如鲜奶油般滑腻的肌肤,清丽绝伦的脸蛋啊,小女孩长大了!
    二十八岁的男人嘛,血气方刚是正常的!对方又是一位娇雅美丽又温柔的女孩儿家,又成天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他没对她产生兴趣,她反而应该自已检讨一下。
    想了想,他也没采什么迂回的路数,直接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想要你,你呢?”
    纱缦扇子般的睫毛眨了两下——这是她唯一的表情。然后,她点点头。
    “好。”简洁有力。
    于是,他当场就要了她,在幕天席地之下,在一溪清流里。
    和她的初次结合并不顺利,这颇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倒不是说他很讶异她的处子之身;牧场里,早八百年前就有人把纱缦视为他“光源氏计画”的女主角,自然不会有人敢动她。
    先讲个P.S.,对于大家的误解,他可是委屈得很。当初带纱缦回来,纯粹是一种无聊的英雄感发作,如此而已,绝对没有什么“省下来自己用”的不良心态。后来他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完全是天时、地利、“羊”和,与他带回她的居心无关。
    他之所以讶异,是因为他以为她已习惯于牧场劳动,承受他时应该不会太困难,却没想到事情并非如此。
    或许,两人的体型终究相差太大了,他弄得她疼痛不堪,偏偏又嘴硬不肯说,咬着牙死命忍住。直到他完事了,满足地搂着她,才发现她的脸色苍白,而身下的清溪正泛着薄薄的血色,完全符合了“血流成河”的字面意义。
    他险些吓去了半条命!接下来足足有一个多月,他动都不敢动她一下,直到纱缦再三保证她已经康复了,可以再接受他,他才按捺不住,接续起两人亲密的关系。
    怀中人儿嘤咛一声,翻个身偎进他的肩窝里。
    麦达吻上她的前额,无声微笑。
    他已太习惯她的存在,因此,无论他浪迹天涯多久,最后总要再回到“麦达的老巢”来,充充电,看看她,诱引一阵,撩拨一记。他爱极了她明明已慌乱、却又强自镇定的模样。
    唉……真糟糕。麦达暗暗叹息。
    他对她的感觉,渐渐跨过亲情和友情的界线,往爱情靠拢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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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纱缦从无梦的午睡中睁开眼。
    窗户透进来的阳光已变成昏黄色,家具的影子都被拉成斜长的线条。
    她蠕动一下,才发觉娇躯被包得紧紧的。
    怎么回事呢?她没有午睡的习惯,也罕少睡得这样沉啊!
    神智甫从梦乡醒觉,还有点昏蒙,她抬头一看。
    啊,找到那个让她行动不便的主因了。麦达!他回来了。
    这次他离开了三个多月,说不想念他,是假的。
    一双铁臂箍住她的身躯,将她困在他胸前的方寸之间。她不敢再动,怕惊扰了他。
    他的身上依然沾满尘土,眼窝有一圈深黝的暗影,想来也赶了好久的路,累坏了。而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让他有更倦累的理由。
    想起适才的热情浓烈,她的容颜悄悄的红了。
    趁现在他正睡着,她才敢表露这种腼腆的娇态。否则,如果被他瞧见,这人的劣根性既深又重,非捉弄得她四处乱窜不可。
    她痴痴审量他的五官,长而翘的睫毛,直而挺的鼻梁,薄而宽的嘴唇,以及嘴角边淡漾的笑纹。
    麦达永远是灿亮的,光彩四射的。童年的她在泰国街头初次见到他,他便已是如此爽健的大男孩。
    当年,她的父母原本是泰北的孤军后裔,大半生都处于贫穷之中。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突然好了起来,搬离边境,来到距离曼谷半个小时车程的小村落里。
    后来她才知道,他们一家生活获得改善,是因为父母替一名大毒枭当中盘商。
    然而,不久之后,这个大毒枭被另一名毒枭黑吃黑,她的父母也被灭口。
    从此以后,九岁的她独自逃离了家园,流浪在泰国街头,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茫然岁月。就在她别无选择,即将成为一名十岁的雏妓时,她遇见了麦达。
    当时,有一名人蛇头子在街上拦下她,游说她加入他们的卖春集团。
    “想不想吃?”人蛇头子拿着一条白吐司在她回前晃了晃。“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面包可吃。”
    面包,而且是一整条的白面包!饿了三天的她早就四肢无力,作梦也想不到有这种美事。
    当一个人年纪幼小,还未受到社会礼教的薰陶,肚子又饿得发昏时,什么道德良知都对她发挥不了作用。
    她舔舔干涩的唇,颤抖的小手伸向面包。“好……”
    一只烤鸡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金黄,香浓,多汁,表皮还沁着热呼呼的油脂。
    “好不好吃?”烤鸡腿对她说。“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烤鸡腿吃。”
    人蛇头子脸色难看到极点,和一只金黄色的烤鸡腿比起来,吐司面包苍白得可怜。他嘴一张正要大喝,一道阴影压在她身后,甚至罩住他的全身。
    烤鸡腿当然不会说话,发话的是持着烤鸡腿的那个人。
    纱缦呆呆地转过身。身后是一张俊美而令她张口结舌的年轻脸孔,还亮着一口白牙,灿亮的笑容直直闪进她的心灵深处。
    “怎么样,小妹妹?”这个看似外国人的年轻男人,竟然操着流利的泰文。“不只烤鸡腿,我那里还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而且保证不用陪有恋童癖的男人睡觉就能吃,跟不跟我走?”
    跟!当然跟!即使他没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她都跟他走。流浪在街头一年,她很清楚跟着人蛇头子会有什么下场。而这年轻的大男孩,有如金光灿烂的太阳使者,即使跟着他会带来更悲惨的命运,她也赌了。
    于是,麦达和那个人蛇头子痛打了一架,把对方踩在脚底下,自己也打得鼻青脸肿。可是,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身上的伤势似的,一个迳儿冲着她傻笑。
    至此,她再有任何疑虑,也被他笑得烟消云散了。
    她被他带回沙漠。
    麦达的老巢,当时还只徒具虚形,百废待举,她就成了他的内务大总管。
    此后数年间,麦达把她留在牧场上住下,自己经常独自去旅行,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的一次纪录是八个月,他被送出国念书了,只能趁寒暑假回国。而每次来,他都会带回几个对牧场有用的人。
    他也不忘替她带一点小东西,可能是女孩子会感兴趣的饰品、护手的乳膏、便利的家电用品。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羁留住他的脚步,因为麦达就像水一样。
    微笑的他,是一池温柔的春水。
    快乐的他,是一溪清唱的河水。
    爱捉弄人的他,是屋檐下顽皮的雨水。
    盛怒中的他,是狂烈的汪洋大海——只是这种场景很难得一见,认识他十四年,她就在五年前见过一次,当时有一位牧工喝醉了酒,把吉普车开进牛栏里,撞死了一头牛。
    水就应该是流动的,将生气和活力灌溉于每一处流经的土地;若停滞下来,终将变成一摊腐臭、溃败的污水,蒸发在空气中,消失得无踪无迹。
    人类永远捧不住水,但是,人类能筑起一个小小的窝,盛住这道水。直到它跳溅到土地里,开始下一趟旅程。
    她知道牧场的人如何看待他们两人。然而,刚开始的她对麦达并非“那一种”的感情。她只是以着报恩的念头,和以牧场为家的心态,来替他耕耘这块土地。
    真正让她感觉到情况有改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他站在溪流边瞪望她,这种眼神才真正烧烫了她的心。
    “呃……他们说……你自己接生羊……呃……”话语无意义地在他口腔滚动。
    仿佛在这一刻,他才从多年的和平相处中警觉,她已长成了一个女人。而她,很好笑的,也是在他的惊愕褪去,惊艳升起之后,才蓦然体会,自己已成为一个女人。
    他眼也不眨,突然丢出一句话,“我想要你,你呢?”
    她被吓到。
    她真的被吓到!
    她从没想像过,麦达会对她感兴趣。那个如风一般潇洒的麦达,老是和牧工的女儿们打情骂俏的麦达。
    所有和他交往过的女人都喜爱他的陪伴,也哀伤于自己留不住他,然而,从没有一个女人气恨过他。当她们谈起他时,语气中总有掩不住的喜悦和伤感。
    她向来以为,在整个牧场里,只有她和麦达的关系是最密切的,两人从年纪尚轻时,命运之索便紧紧相依偎。只有在女工们含羞带怯地谈起他,她才会觉得两人之间仍有着遥远的区隔。
    他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不愿被排除在他的人生之外,无论是哪个层面。
    “好。”她眨了一下眼睛。
    于是,他们做了。
    她痛得差点哭出来,过程中,千百次的咒骂自己,没事为何要自讨苦吃。
    然而,看着他餍足的神情,慵懒的眼眸,以及发现伤了她时的心慌失措,她忽然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年他格外狂烈野放,是因为他的父亲、二娘、三娘和其他兄弟们在一次意外中,全数罹难了。麦氏家族仅剩下他与亲生母亲,以及异母弟弟齐磊。麦达以他自己的方式来熬过这段哀伤期。
    她爱麦达吗?
    老实说,她和麦达的纠缠,远超于爱与不爱的问题。麦达已成了她记忆的一部分,生活的一部分,感情的一部分,身体的一部分。少了他,“纱缦”永远不会是完整的“纱缦”。
    她喜欢空气中有他的味道,四周有他的笑声;她喜欢他吊儿郎当的搞怪,聚精会神的驯马;她喜欢他吃饱饭的满足,欢爱后的慵懒。
    如果,爱情的面貌就是如此,那么,她确实深爱着他。
    纱缦温柔打量枕畔的俊颜,他忽然张开眼睛。
    “抓到你了!”麦达猛然将她压在身体底下。
    纱缦吓了一跳。
    “快起来。”她用力拍他的背。
    “不要。”他的脸埋在她的发里,话声咕哝咕哝的。
    “已经傍晚了,再不起来,你今晚就没饭吃了。”
    他不知又咕哝了些什么。
    “你说什么?”
    “我说,”他抬起头,眼底都是带笑的星光。“你好好闻,摸起来好舒服,我舍不得起来。”
    亲密的耳鬓厮磨,无可避免的激起一些反应。
    纱缦轻抽口气,不由分说的滚出他身下。
    “快去洗澡!我的床单都被你弄脏了!”
    然后,顾不得他贼兮兮的眼光,或奉送她几句关于“弄脏床单”的荤笑话,她抓起地上的衣服套上,匆匆闪出去。
    啊,他的宝贝纱缦,还是一样腼腆逗人。麦达满足地想。

《沙漠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