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桩商界名人的绯闻有多长的寿命?
    答案是,十天。
    当然,它有可能更长,也有可能更短。幸运的是,十天后政坛爆发一桩重大丑闻,媒体有了新的焦点,终于从事件男女主角的门外撤守。
    元清绮与父母回彰化外婆家住了些时候,等到风头过去,一家人才回台北处理卖房子的事宜。
    为了不让公司为难,她向公司请了长假,等终于找好了仲介公司,也签妥合约,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元清绮躺在自己的床上,望着阴暗的天花板。再过不了多久,她就要离开这间从小睡到大的房间了。
    咚。咚咚。
    窗户突然响起轻微的细响,元清绮心中一动,披了衣服到窗边探看。
    「你——」她随即压低声音,「你怎么跑来了?」
    「下来。」汪迎先站在防火巷里,刚才就是他朝她的窗户丢石头。
    夜里的天气已经很凉了,防火巷里湿湿冷冷的,他却只穿着一件薄衬衫,也不怕感冒。
    「已经半夜一点了,我爸妈都在睡觉,我现在下楼会吵醒他们的!」她开着窗小声道。
    「妳从这里下来,我接住妳!」巷子里的夜盗张开双臂。
    元清绮抵挡不过想见他的念头,回头看看屋子里,确定父母亲依然沉睡之后,大着胆子从窗外爬出去。
    汪迎先张开双臂,她轻轻一跃,便跳进他的怀里。
    两人闻到对方熟悉的气息,都满足地叹了口气。
    「来吧!」他一路抱着偷来的公主回到车子上,直驶他在信义区的住处。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却又有点陌生。
    浓情极致,热烈如火。两人不断探索着对方的每一寸,直到激情的强度太高,再也无人承受得住,终于向极致的颠峰投降。
    激情过后。
    他的黑发汗湿,紧紧拥抱着她,低沉的嗓音在胸腔里共鸣。
    「你们家真的要把房子卖掉?」
    「嗯。」她枕在他胸怀,有些空茫地盯着天花板。
    「我去请人把房子买……」
    「不要!」她摇摇头。「我爸若发现了,只会更不愉快而已。反正卖就卖了,少一点身外物,也少了许多烦恼。」
    她的口气如此浅淡,汪迎先反而皱起眉来。
    「卖了房子之后,你们要到哪里去?」
    「……」
    她的沉默让他的眉心蹙得更深,汪迎先撑起手臂,直接看着她眼底。「嗯?」
    他每次板起脸,眉心就会有一小道垂直的凹陷,她伸指轻抚那个小小的沟,被他大掌拦截,反握在掌心。
    「我上个星期去一家新公司面试。」
    「妳原来的工作呢?」
    她无奈地一笑。「发生那么多事,我也不太好意思回去了。」
    「如果妳需要工作,我可以替妳安排,伯父伯母不会发现的。」
    她摇摇头。「我已经找到新工作了,下个月一日就要去上工。」
    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公司在哪里?」
    「……新竹科学园区。」
    他顿了一顿,突然翻身下床,捞起地上的黑色长裤套上。
    元清绮拉高床单掩着自己,咬了咬下唇。
    「你们一家要搬到新竹去?」
    「……我的新工作比原来的薪水多了一万多块,在台北付了房租才刚刚好而已,在新竹却有余力多租个小摊位,我父母可以继续卖早餐,我也可以暂时离开台北的纷纷扰扰。」长长的睫毛掩去她的心思,垂下的长发勾勒出她优美的颈项,让她看起来分外荏弱。
    「妳打算什么时候才要告诉我,妳打算离开台北?」他沉住气问。
    「我现在不是跟你说了吗?」元清绮紧抓着围住裸躯的床单。
    「妳搬到新竹去,那我们呢?」汪迎先走到床畔,两手搭着她两侧的床头,将她困在怀抱中。
    「……其实这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以前你也不是天天都在台北啊!」元清绮楚楚可怜地扬起眸。
    「可是我们起码住在同一个城市,要见面随时都看得到。我现在有一大半的重心放在日本,在台北的时间也都被公事占满了,我一个月能抽出多少时间去新竹找妳?别忘了,我们还不能让令尊令堂看见呢!或许我们应该约个中间地带继续偷偷摸摸来往?」
    元清绮偏眸望向窗外。
    「或许……」她的声音幽幽响起。「或许我们先分开一阵子,冷却一下也好。」
    「什么!」汪迎先突然觉得她彷佛飘在一个自己抓摸不到的地方。
    元清绮的眼转回他身上,轻轻地提醒,「你还有个未婚妻呢。」
    不管谁先来谁后到,在世俗的眼中,那个未婚妻终究比她更名正言顺。
    汪迎先一僵,「当初是出于对生意有利的决定,我才会答应这桩婚事。迟早我会把它解决掉,妳必须给我一点时间。」
    「所以在你完全解决之前,我们……就先这样吧。」
    「怎么样?」他灼灼地盯住她。
    元清绮深呼吸一下,气在胸口噎住,痛得她眼泪都掉下来。
    「你爱我吗?」
    「他妈的我不爱妳爱谁?」他粗鲁地回答。
    「如果你爱我……」她沾泪的长睫有如镶了细钻,美丽得不可思议。「你不会要求我如此委屈自己。」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摊牌的那一日她没有主动开口告诉父亲,他们之间是两情相悦,不是他的一意孤行。
    因为她做不到。
    她是如此地在意!
    她在意他一开始用那样的手段强夺了她的身体。她在意自己竟然曾那样屈辱地屈服了。
    如果她没爱上他,一切只限于利益交换,她或许还不会那么介意;就是因为他们相爱了,那让一切开始的理由突然之间显得如此不堪。
    若汪迎先没爱上她的话,在他眼中,她是不是就和那些用钱即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没有任何不同?
    若他们没有相爱的话,他还会在每一次做爱时体贴她的感受吗?抑或只是粗鲁地发泄完便转身而去?
    那让她变成什么?一个妓女而已。
    相爱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问题的开始。
    强烈的屈辱感让她无法站在父母亲眼前,大声地说:「妈,爸,我爱他,他也爱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因为,她并不心甘情愿!她被剥夺了心甘情愿的权利!
    她凄楚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她的心情。
    汪迎先的心,不断往下沉,往下沉。从她的眼神里,他知道他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他终于要失去她了!
    不是因为她父母,不是因为记者或任何原因,是因为他!他的所作所为,让他终于失去了她。
    他闭了闭眼,慢慢坐在一张长椅上。
    两个人各据着房间的一端,体内都还留着对方的温度,却又无法克制地发冷。
    「我不晓得该怎么办……」元清绮空茫地说。这个心结不解,她永远无法自在坦然地面对他。「我们两个人都需要时间。你专心去忙你的事业,还有你的……你的婚约。而我到新的环境,也需要一点时间适应,等我们两个人都稳定下来之后。再来谈我们之间的事,好吗?」
    汪迎先慢慢往后靠进椅背,夜色完全掩去了他的五官。
    长长的静默,让两人的呼吸心跳几乎清晰可闻。
    「我不分手。」
    半晌,汪迎先冷漠的嗓音,在室内一圈圈的回荡开来。
    「妳要搬去新竹或搬去哪里都好,我让妳去:妳暂时下想见面,我也可以不见,不过,我不分手。有一天,我会去找妳。」
    即使凄楚之中,她仍然含着泪温柔地看着他。
    他蓦然狠厉起来,「妳最好不要让我发现妳另外交男朋友了,尤其是那个叫什么黄兆云的家伙,不然就别怪我拆了他的骨头。」
    唉,这人啊!一有不顺就爱胁迫人的性子大概一百年也改不掉了吧!
    「嗯。我答应你。」她温柔的应允。
    他猛然走过来,紧紧搂住她,火热地再爱她一次。
    于是,没有争吵,没有赌气,没有咬牙切齿的怒吼。在心意互许的下一次相聚里,他们决定分离。

《奇货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