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早安,千叶

曾在网上见过一则笑话,说的是男女同床,以线划分,女的警告男的晚上睡觉不许超越雷池,否则就是禽兽。结果男人果然守信,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早上醒来,女人愤愤地甩了男人一耳光,大骂:“你真是禽兽不如!”
    看到笑话时千叶刚升大二,那时她迷上了网络,全寝室只有她没电脑,所以时常趁着午休吃饭的时间蹭室友的电脑用。结果那天她直接就把嚼在口中的方便面给喷到了电脑屏幕上,笑岔气的同时差点儿没被室友掐断脖子。
    三年之后,当这则曾令她为之喷饭的笑话再次被无聊的搜出来时,盯着电脑屏幕看了半天的千叶,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了下。
    大清早,设置好的手机闹铃毫无预兆的响起,仍沉浸在睡梦中的千叶如同踩空了一级阶梯,一颗心倏地往下直坠,她猛地睁大了眼睛。
    眼睛是睁开了,可她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足足看了一分钟才醒过神来,有关昨晚的记忆开始重新回到她迟钝的脑袋里。
    遽然扭头,脆弱敏感的小心脏再次受到过度刺激,险些从胸腔里蹦哒出来。
    清晨似乎早就醒了,窝在被窝里,侧着身目光直直地盯着她,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比起她神志不清的迷惘,他嘴角含笑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在诱惑人。
    千叶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但看到两人并排铺设的被窝整齐到可以说原封不动、丝毫不曾走样时,她除了松口气之外,心里竟隐隐约约浮起一丝小小的失望。不过,很快她的失望情绪就被清晨打乱了,见她睁开了眼,那个长着妖孽脸的大男生便用媲美声优的嗓音对她说:“嗨。”
    千叶心里一颤,被这声音蒙得差点儿没直接变成星星眼。好在她刚醒,脑筋迟钝,表情更是和大脑连线未曾同步,所以在她心肝剧颤的同时面上却还是一片茫然。
    红唇微撅,脸蛋儿绯红,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泻开来,眼神带着点儿迷茫,表情更是笨笨呆呆。
    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耐心十足地等她的眼神慢慢恢复清明。
    真是可爱的反应,虽然反应实在有点儿慢——她没起床呢,这真是个好现象。甚至他还发现,原来她刚刚醒来的样子比任何时候都要迷人。
    他笑了下,漂亮的眼睛俏皮地冲她眨了下:“早安,千叶。”
    这声“早安”令千叶当即抓了狂,从起床穿衣到刷牙洗脸乃至拎包走人,她仅用了十分钟的时间,连妆都来不及细描,就这么仓促狼狈地从家里逃了出来,根本不敢再去多看清晨一眼。
    那个顶了张妖孽脸蛋、清纯眼眸的男人,竟然让她在那两两相望的瞬间产生出一种荒诞的错觉——其实,那个真正禽兽不如的人是她。
    她目光呆滞地瞪着网页,心思却早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她自问凭自身根深蒂固的外貌和定力,在让清晨爬上她的床的同时其实早已惴惴不安地考虑到某种可能性。昨晚清晨如果成心真要对她做些什么,也许她根本无力抵挡住他的诱惑——究竟谁是禽兽还未可定。
    她咬着唇,脸颊烫了下,鼠标移动,点了右上角的X,终于将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的网页关掉。
    如果今天早上的结果是某人真的做了禽兽,那她现在的反应会是什么呢?对比现在“禽兽不如”之后的胡思乱想和淡淡惆怅,可能会是深深的自责和后悔。
    做禽兽的结果其实要比禽兽不如糟糕得多!
    想到这里,她忽然庆幸起来,幸好……彼此够冷静,没有让不应该发生的意外发生。虽然她对清晨有好感,但那毕竟还只能存在于表面印象。她还不够了解他,即使他已经走入了她的廉租屋,但那种不真实的感觉仍是萦绕不去。
    清晨,她其实并不了解他。
    心里微微一颤,她猛地挺直了腰杆,懊恼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怎么就忘了问了,清晨和Ivan之间是怎么回事?
    “小叶子,怎么了,账目不对了?”对面的张阿姨诧异地问。
    她急忙掩饰:“对的,对的,是我刚才看错了一个小数点。”
    “真是粗心大意的小丫头。你好好把账盘清,早上我在写字楼门口看到Ivan的车了。”
    “他在?”她吃惊不小,不安地左右张望。
    “不知道,应该来了,不过现在不在Brittany的办公室,可能是有事出去了……反正希望他来归来,但是别找咱们麻烦。”
    一旁有人插嘴:“圣诞节过后是元旦,元旦过后是春节……反正年底前大家都别指望有轻松日子过,他来不来我们都会忙得团团转。”
    “但他来我们会更忙。”
    诙谐打趣的口吻却也道尽了他们财务同仁的感慨,于是大家默契地相视一笑,又继续各自忙开了。
    下班前千叶犹豫地给清晨发了条短信问他在做什么。结果很快得到回复:“想你。”
    说不心动那是骗人的。清晨的直白总让她感到面红耳赤,这种属于情人间的绵绵私语让她对自己正在谈恋爱的事实增添了几分真实感——那个漂亮的大男生,真的是她苏千叶的男朋友了。
    “我马上要下班了,晚饭准备上哪儿吃?”短信发出去,她自己都没发觉脸上的表情温柔得已是能掐出水来。
    几秒钟后短信提示声响起:“回家,我等你。”
    落地玻璃窗外,透过淡蓝色的百叶窗,隐约可见正站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单手拎着包,另一只手垂在身侧,手指微微抓握,一时竟不知道搁在哪里才算好。他抬手伸进裤袋摸烟盒,才刚拿在手里,却怔怔地发现居然整包烟还未拆封。
    Brittany从办公室出来,抬头却见顶头上司正站在财务部大办公室前对着手上的一包香烟发呆:“嗨嗨,烟瘾又犯啦,出去抽。”
    他笑了下,随手将烟收回:“不用。”
    Brittany顺路拐进大办公室,和属下叮嘱几句。
    千叶没有抬头,专注地盯着手机,嘴角笑意绵绵。
    “行了,我们走吧。”Brittany退了出来,却发现Ivan的眼神有些怪异,顺势望去,顿时心下了然。
    两人并肩走进电梯,她拿捏住分量,不轻不重地戏言:“怎么这两天不兼职当司机了?”
    他笑得怪异,斜斜地扫了她一眼:“分公司司机人手不够,你该去跟人事经理反应。”
    虽有眼镜遮挡,但那眼神仍然犀利,Brittany摸清了他的脾性,这号人简直就是典型闷骚的花花公子,从一开始就意图明显的在泡公司新人,嘴上偏还装正人君子死不承认,现在看他意兴阑珊的样子,估计是已经得手了,兴致也就放下了,只是不知道下一个目标又是谁。
    作为下属,Brittany自然不会故意得罪他,千叶那个女孩子外表看起来乖巧本分,谁知道骨子里又是什么样的人?况且这种事图的就是你情我愿,她只是睁一眼闭一眼罢了,予人方便就是予己方便。
    电梯缓缓下降,Brittany轻轻撩了下额前刘海,眼波流转,笑意盈盈下掩住了一丝鄙意。
    千叶下班后先顺路去大超市买了只健康枕,又趁着促销买了些熟菜,她倒是会做几个菜的,只是家里的炉灶从未用过,所以拣了几盒净菜在筐里,最后仍旧叹息着摆回了原处。
    出了超市才发现清晨打了四五个电话,手机搁包里她没听见,于是急忙回电话。
    “在哪儿?”
    “在公司附近超市……我正准备去车站。”
    “打的回来。”
    “什么?”超市门口人太多,她一时没听清楚。
    “我去接你。”
    大门外的空气冰凉,她被激得打了个冷战,缩了缩脖子,笑道:“那么远的路……”
    “是新华百货下面的华联超市吧?”
    她停住脚,这才意识到他是认真的:“别过来了!我一会儿就回去了!”
    她的口气有点儿急,刚想再说些什么,对面突然有个男声笑说:“这是做什么?大包小包地扛零食不算,还抱了只枕头?”
    她一抬头,却看到面前站了凌向韬,身上斜挎了一只黑色的单肩大皮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手腕上吊着一只华联超市的塑料袋,看样子也正好从超市购物出来。
    只这么一愣神,耳边的手机居然已经挂断了。
    凌向韬笑眯眯地看着她,千叶的鼻头冻得通红,正一脸迷惘地将手机塞回包里,不由好心提醒说:“用个蓝牙吧,不然耳机也行。”
    她不解地挑眉。
    “你接电话不觉得手冷吗?”
    她一手挎包,拎塑料袋,一手夹着枕头说:“我有手套。只是出门忘了戴,现在双手腾不出来,更没法再戴。”
    他抽走她怀里的枕头,又拎走她手里的袋子:“戴上吧。”
    她眨了眨眼:“谢谢。”从包里取出兔绒毛的手套戴上。
    粉红色的手套,手背上绣着一只猫头,绿色的珠片做眼睛,黑色的纽扣做鼻子,居然还有六根软绵绵的绒线绳做胡子。
    他盯着她的手套瞧得仔细,她察觉后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得意地笑道:“可爱吧?”更可爱的是这是她用半价买下来的,真是捡了大便宜。
    “可爱。”他咧嘴笑,千叶的枕头被他夹在左侧胳肢窝下,购物塑料袋拎在左手,空出的右手很自然地握住了她的猫脸手套。
    千叶只稍稍一愣,也就没再介意,他手上同样戴着黑色皮手套。
    “走吧。”他顺势拖她。
    “去哪儿?”门口人太挤,她差点儿踩空楼梯。
    “我开车送你回家啊。”他冲在前面开路,回头冲她左眼眨了下,“顺路。”
    润香榭如果是在她住的那片犄角旮旯被开发出来,想必她的月租得从600直接涨到6000。
    千叶本想拒绝,后来想到刚才清晨的那通电话,她正急着回家,凌向韬如果肯绕路兜一圈,她不妨先欠下这个人情。
    不过凌向韬这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公子哥,真是有本事能让她一惊再惊,先是润香榭的高价公寓,再是眼前这辆宝蓝色的保时捷911。
    “上车啊。”凌向韬坐进车里向她招手。
    千叶两眼盯着那双人座的跑车动弹不得。“这就是你的车?”开这种车上下班,简直太骚包招摇了,难怪公司写字楼底下的免费车库不停,非要转移到新华百货这里的收费停车场。
    凌向韬察言观色:“哪能啊?我哥们儿的车!我的车不是坏了嘛,还在修,我借哥们儿的车来用几天。”
    千叶僵硬的脸色稍霁,缓缓吐出一口气,打开车门坐进去,好奇地前后打量:“这车真漂亮。”
    凌向韬低头发动车子:“夏天开着兜风不错。”要不是那辆现代进了厂子,老爷子也不会答应他临时救急将原来的车开出来代步。以前上学泡MM,只要开着这辆车往校门口一停,那数不尽的惊羡目光就嗖嗖地飘了过来,像千叶这样如避蛇蝎样的还是头一回见。
    他懊恼地扒了扒额前的发丝,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眼光。难道他过时了?现在的MM已经不喜好这种了?
    千叶仅仅是赞美车漂亮,眼中却完全没有那种惊羡甚至占为己有的光芒,他边开车边时不时地用眼角瞄她:“一起吃晚饭吧?”
    “不了,我回家。”车内开着空调,暖风吹得她有些困乏,昨晚没睡好,绷得她全身肌肉酸疼。这会儿窝在座椅内,她将围巾取下,解了外套,懒洋洋地将头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打盹。
    凌向韬眼角余光瞟来,恰好将这份软绵温香尽收眼底。青丝半遮,隐隐透出尖尖的下颚,白皙的脖颈弧度柔和,散发着宁静的气息。他眼神略错,车速不自觉地放慢下来:“工作很多吗,怎么累成这样?”
    “嗯,还好。”她哼哼着,声音略有些沙哑。但正是这一份沙哑还带着点儿软绵绵的声音,听起来叫人分外心动。
    “为什么住那么远?每天上下班岂不是很不方便?”
    “便宜啊,公司附近的房租都上千。”她调整坐姿,试图缓解肩背的肌肉酸痛,“公司每月有定额的车费补贴,却没有住房补贴。”
    她动来动去的样子真像只猫。凌向韬忽然想起奶奶养的那只波斯猫,绿色的眼睛,雪白的长毛,每次去总喜欢用长长的尾巴勾着他的脚踝,慵懒地发出软绵绵的叫声。
    “用得着这么拼命吗?”凌向韬不解,“你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儿。”
    千叶掀起眼睑,怪物似地打量他,语气不善,“大少爷,你有父母可啃,我却是只身在外打拼,能一样吗?”啃老族的脸皮可真是厚到家了,花父母的钱对自己好一点儿,也真亏他好意思说得那么坦然。
    凌向韬嘴唇动了下,终是没吐一个字,默默地目视前方。
    车子没法进小胡同,千叶照旧指了路边的公车站下车,临走前凌向韬探出车窗,“什么时候赏脸去吃顿饭。”
    千叶抱着枕头,“昨天不是吃过了?”
    “昨天的不能算。”他笑眯眯地扔出糖衣炮弹,“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是周末,腾出上午给你睡懒觉,我下午来找你。”说完,挥挥手,驾车绝尘而去。
    保时捷跑车的速度真的惊人,千叶刚领悟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车子已经远远而去。她呆呆地站了会儿,感觉有点儿说不出的异样,走了两步后才恍然明白,凌向韬刚才那副做派可不就是和Ivan以前的做法非常相似?说的好听是邀约,其实就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自说自话的决定事情,根本不让人有拒绝反驳的机会。
    千叶暗暗鄙视了一下,还好,清晨不是这类人,清晨……
    她拎着袋子快步跑了起来,清晨应该在家等急了吧?他今天一整天都做了什么事呢?
    一口气跑回了家,喘得她上气不接下气,可心情却是无比欢愉的。她兴冲冲地拿钥匙开了门,门一推开,扑面而来的除了一股浓烈的暖意,还有飘散在空气里的饭菜香气——四方桌上摆着一瓶红酒,两只空置的玻璃杯晶莹剔透。
    她惊艳极了,慢慢走过去,桌上还摆着两套西餐餐具,香气的来源是盘子里盛的牛排。
    “清……清晨?”因为太浪漫,因为太不敢奢想会有这种浪漫,这份少女情怀只应存于小说中,所以亲眼所见时才会更加觉得震惊。她环顾四周,脸红红的,满怀甜蜜的去搜寻这个惊喜和感动的创造者。
    “清晨!清晨?”她去了卧室,没找到人,折回来去阳台,发现油腻腻的炉灶焕然一新,可同样没有看见他的影子。
    “清晨,你在里面吗?”她红着脸,不敢去推卫生间的移门,傻兮兮地低头站在门口问。她正抿着偷笑,突然身后袭来一股凉气,然后腰上猛地一紧,背上用力一撞,她被人从身后抱了个满怀。
    她刚露出一个惊异的表情,那人已经将下巴贴上了她的脖子,肌肤相触,是一种冰冷。
    “清晨?”她羞涩地扭头,“我……我以为你在……”觉察到他衣襟上沾染的冷气,“你出去了?”
    他松开她,脸冻得有点儿发白,但笑容很温暖:“嗯,我去买水果。”他的左手拎了一袋苹果。
    清晨的厨艺真是好得没话说,这让千叶很是惊讶,不禁引起这样的好奇:“你什么专业的?厨师?”
    清晨只是笑着摇头。
    千叶毕业的学院在本市也算得上是所名校,她在校时学习成绩又是拔尖的,奖学金之类的也没少拿。学院附近另外还有不少专科院校甚至技工学校,偶尔遇见那些学生,说不上自傲,那种潜在的自我优越感仍是免不了的。
    千叶见他不肯多说,隐隐揣测到他的学历可能并不高,否则也不会寄住在一间小小的蛋糕店打工,而且很明显,清晨和她说话向来都是普通话,不像凌向韬,偶尔会蹦出句当地方言,可见清晨也不是本地人。
    恋爱使人甜蜜,就如同桌上的红酒,气味芬芳,入口醇香,但很多时候这些美丽浪漫的东西只能存在于一刹那,何况千叶向来属于务实型的人。
    她在感动过后,脑子里盘算问题是要两个人以后要怎么在H市生活,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任务是清晨得赶紧找份工作,上岗再就业。
    吃完饭,清晨围着围裙在阳台洗碗,千叶拿了颗苹果依在阳台门口慢慢啃,其实她早已吃不下了,但如果手里不拿着点儿什么表明自己正有事可做,她会觉得尴尬。
    “没削皮。”
    她一愣,魂游太虚地看了看手中的苹果,“没关系,我喜欢带皮啃。”
    清晨并没有回头,水龙头放出的水哗哗作响,她盯着他的两只手,手指再修长好看,此刻也已经冻得发红发紫了。她忽然有些心疼,“烧点儿热水兑下吧。”现在晚上气温降至零下,水管里抽上来的水比冰水还冷。
    他将盘子整齐的搁回原处,然后回头一笑:“不要紧。”
    眼眸熠熠生辉,她被这样一对眼睛闪花了眼,忙垂下眼睑,压住乱怦怦的心跳,哼哼唧唧地嚼着苹果:“那个……你是不是和我们公司财务总监认识?”
    “认识?我在这里认识的人可不多,他是谁?”
    “Ivan。”说起时才发觉原来她到现在都不知道Ivan的中文名,她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是个男的,三十多岁的样子,姓阮。”
    说话间清晨擦干手走了过来,冰冷的手指弹在她额前,笑道:“我居然不知道醒白什么时候连姓都改了。”
    她揉着额头,退后一步:“什么?”
    身后就是门板,清晨紧贴过来,胳膊擦过她的耳廓,手掌撑在门上,低头轻笑:“醒白不姓阮,虽然护照上的中文名让他很不喜欢,但名字可以更改,姓氏是绝对不能改的。”
    清晨的气息带着一股葡萄酒的醇香,千叶觉得有点儿晕,他凑得太近,让她心脏实在负荷不了,忙假装啃苹果,将剩下的大半只塞在嘴边嘎吱嘎吱地用门牙细细磨,却不知自己一张比苹果还红的脸蛋早就泄露了她的心虚。
    他低头瞄着那半只苹果,突然伸手握住她纤细的手腕,轻轻一带,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大口。
    千叶瞪大了眼,看他嘴里鼓鼓囊囊地大口嚼动,咬的居然恰恰是自己刚才啃过的那半边,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间接接吻?
    看她呆若木鸡,清晨又是低头一口咬下:“口感还不错,挺脆的。”抬起头冲她轻轻一笑,拇指凑到她唇角替她将残渣蹭走,“记住了,醒白姓伊,他不乐意别人叫他中文名,但叫错他的姓氏他会更不乐意。”
    “伊……”她还没回过神儿来,两眼发直,“哪个伊?”
    “呵。”他刮了刮她的鼻子,手指仍旧冰凉冰凉的没有一丝热气,“我不是说过的吗?人尹——伊。”
    她记得了,也终于惊醒了:“伊?伊……那他和你……”
    “是我二哥。”
    “亲生的吗?”
    “是啊,亲生的。”他忍不住笑了。
    他一笑,千叶才发觉自己问的问题有多傻,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但笑过之后她想到的事情却让她又马上笑不出来了——Ivan是清晨的二哥,那她岂不是跟他们两兄弟……
    虽然她对Ivan没意思,但之前Ivan对她的意图可是相当明显的,这会儿搞明白了他俩的关系,她猛地想起Ivan昨晚上冷冰冰的态度,讥讽的口吻,她心里一阵发冷,要命了,难道他是在指责自己水性杨花?
    手指握成拳,她微微发颤,心里又气又酸。气的是明明是Ivan在招惹她,而现在她却成了他眼中品德有问题的女人;酸的是自己喜欢的清晨无端端地变成了Ivan的弟弟,她和清晨如果继续发展下去,那大家以后的关系岂不是尴尬至极?
    “又发呆了,在想什么呀?”他拉着她的手,将她领到客厅,安顿她坐下。
    “我……”她无从解释,抓狂地抱住头,“我什么都不知道啦!我去洗澡——”想不通的事,她遵循惯例缩成鹌鹑状,直接冲到了卫生间。
    门刚锁定,清晨已在外头轻轻敲门:“你换洗的衣服没拿。”
    她闷闷的哀号一声,一屁股坐在抽水马桶上,瞪着对面镜子中面色惨淡的自己,委屈地扁了扁嘴。
    晚上照例两人分床睡,左右各占一个被窝。千叶满腹心事,明明白天累得够呛,却毫无睡意,两个人躺着也尴尬,索性真就盖棉被聊起天来。
    千叶借着Ivan的话题套出很多清晨家里的情况,比如他家上一代就移民了,父母是在英国认识的,然后结婚,生了好几个孩子。
    “虽说父母早就入了英国国籍,但祖辈的观点还是秉承多子多福,所以我妈一共生了五个孩子,不过也许是水土不服,最后顺利长大成人的只有醒白和我。妈妈生养得太多,身体后来就一直不太好,到我十一岁她就过世了。之后醒白考入了剑桥大学,离开家住到了剑桥市,每年圣诞节他会回来,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听他讲在学校里的事,非常有意思……”
    “那你呢?你在学校里难道没意思吗?”
    “我?我读完高中就没再上学。”
    千叶恻然,果然自己原先的猜测不差,清晨的学历并不高,他母亲早逝,上面虽然有个聪明能干的哥哥,却又是个早早就离家独立、对弟弟不管不问的。
    她同情心泛滥,忽然有种同病相怜的心疼,于是安慰他说:“个人能力并不是学历决定的。”话虽这么说,但一想到文凭和证书如果真不顶用,那她在学校里拿学位证书,考会计证,然后准备评初级职称,这些努力又算怎么一回事呢?
    越想越无法自圆其说,特别是清晨听完她的话后好一阵儿的沉默。
    “你中文真的很好啊,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国外长大的。”她随意找话说,试图化解尴尬。
    “不敢忘本!”他一本正经地说了四个字,然后笑了起来,“呵呵,说笑呢,虽然原来有些底子,想让人看不出不同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去年醒白说起让我跟他来中国,我临时恶补,花了好几个月复习中文。”
    “那你也很厉害了!”她由衷地赞美,自己英语考四级,临时抱佛脚也只是勉强应付了考试而已,哪能像清晨现在这样将第二语言说得跟母语毫无差别?“不过,你们为什么要回来呢?Ivan,嗯,你二哥说国内发展好,难道他在英国不好吗?”
    他笑得更灿烂:“来中国不是更好?不来的话怎么能遇见千叶呢?”
    她微微脸红,清晨的甜言蜜语真是她的毒药,毫无抵抗能力。
    他想了想,看向天花板的眼神有些飘忽,口中轻叹:“其实是好奇吧,就想回来看看黄皮肤、黑头发的人。但我没醒白能干,我好像不太适应这里的生活,所以一直在考虑,如果实在坚持不下去,我就还是回英国去,当然醒白不赞成我的主张……不过,现在我不会这么想了,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了你。”
    千叶被不断上涌的睡意困住,清晨的话她开始听一半忘一半,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嘀咕道:“找份工作吧。”天下之大,不分国界,吃饭总是首要问题。
    清晨不知是否听懂了她的意思,黑暗中见她已经闭上了眼,过了十几分钟他慢慢坐起身。窗帘外的月色皎洁明亮,他掀起窗帘一角,月光透过窗玻璃柔和地洒在她的脸上。
    抬头凝望冷月许久,清晨喃喃低语:“千叶,英国的月亮和你窗外的是同一个吗?”回过头凝视她秀丽的睡颜,最后俯下身在她额头轻轻落下一吻,“晚安,千叶。”

《我爱你,你爱我,一辈子,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