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过客匆匆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
  ——沈安若的Blog
  星期一是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沈安若一向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所以她很不喜欢星期一。
  那天一早就忙碌杂乱,有员工的投诉电话,有其他部门的部长到她这儿来抱怨,还被钱总经理叫去训了半小时的话,当她终于得以喘口气开始正常办公时,打开邮箱便收一堆贺信,然后惊见红艳艳的文件上有聘任通知,她们部的部长被调到其他子公司,而自己被升职了。之前她也被几位高层领导找去谈过话,只是没想到这样快。
  沈安若并不是很有事业企图心的人,工作但求尽职尽责而已,所以并没觉得多么高兴,反而为未来必定会有的麻烦有一丝担忧,不过也转瞬即逝。她很随遇而安,新环境和新人都适应得快。
  有人真心祝贺,有人强作欢颜,有人若无其事,也有上周要挽着她的手一起走路的好姐妹,此刻视她为空气。沈安若觉得十分无奈,幸好马上要开会。
  会议议题讨论许久都达不成统一意见,索性休兵。男士们集体到了吸烟室,只沈安若一位女士,只好去盥洗室兼化妆间整理头发和衣服。
  十二层盥洗室正在检修,于是去了十一层。盥洗室外面便是化妆室,相连的,完全不隔音。安若正要出来,却听到了外面讨论自己的名字,顿觉进退两难,想了想,还是悄然退回。
  “沈安若啊,竟然是她。”
  “蔡一祥这死胖子要吐血了,人家比他资历浅,又是女性。哈哈,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啧啧,正洋的第一位女中层。沈安若虽然口碑不差,但也不见得多么强嘛。”
  “人家夫家很有背景的。安凯啊,你总知道吧?安凯家的儿媳嘛。而且我们市里的那位程振华,那是她老公的二叔。”
  “啊,第一次知道哎。看不出来嘛。她平日里倒是不怎么张扬的。”
  “那他们怎么在这儿啊,安凯在W市吧。”
  “现在安凯的董事长是程老爷子,总经理是程家大少爷,她老公在我们这儿呢。要说程家的二少可是个妙人,不回程家大本营去争权夺势反而在我们这城市自娱自乐就够奇怪了,还娶个小家碧玉回家,存心给自己拆台呢。他大哥娶的可是那谁谁的女儿啊。”
  “有钱人家那些事儿,我们才搞不懂呢。不过这嫁了有钱人家也未必幸福,女人啊,只有生活不如意,才会这样全力地对待事业。上周我加了几回班,每次都见着沈安若也在公司,而且她最近好像一直住公司附近,难道说这两口子已经分居了?这结婚才几天啊,现在的年轻人,唉。”
  沈安若很后悔当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走也走不得,只盼外面的姐妹谈心会尽早散场。真是没想到,自己都已经具备八卦娱民的明星身价了。
  下午便见到了江浩洋。机要部门新上任的某领导,带了考察队到各企业走访。客人不过一行四人,排场不大。按流程表看,她们正洋集团已是最后一站。照例是握手,寒暄,客套。客人那边,其实有两张面孔他们正洋足够熟悉。另两张,别人或许不熟,但是她熟。
  半小时后安若退出会议室,会谈并没她什么事。去送茶水的办公室小妹丛越越一脸暧昧神秘地挤上前:“沈姐,沈姐,今天的客人里最年轻的那一位是什么级别啊?很帅很有型啊,站在那群官老爷里面简直是鹤立鸡群。”
  “你那么喜欢观察客人,我送你去公司接待前台实习三个月吧。”
  “不要啊,沈姐!”丛小妹杀猪般叫了起来。
  蔡一祥从电脑后面探头出来,不耐烦地说:“丛越越,你喊什么喊,思路都被你打断了。你能不能安静点?”
  四下无声,空气一时有点紧张。蔡一祥已经低头继续敲键盘,沈安若制止住打算开口的丛越越,推她一把说:“快去工作。”丛越越吐吐舌头,朝蔡一祥的方向悄悄比了下中指。安若咬住嘴唇忍住笑,瞪了她一眼,丛小妹回报灿烂一笑,乖乖地回自己座位去了。
  马上要到下班时间,张副总却打来电话:“安若,晚上在中心酒店定个餐,十人左右,就今天这些人参加。对了,你也得去,齐主任特别点名提到你。”齐主任便是今日的主宾,也是倪董事长上山下乡的老战友。
  晚餐气氛很好,酒还未敬完一圈,桌上众人已开始轮流讲笑话,编段子,忆往昔,谈天说地。安若得到特许不用喝酒,一直在小口啜着果汁。她最近犯胃病,吃得极少。
  听得林副主任说:“小沈今天吃得真少。浩洋处长啊,你占个好位置,应该多关照女士嘛。”
  满桌一阵笑,被点名的江处长朝安若欠然地笑,用公筷夹了大块的扒猪脸肉放进安若的盘中。
  安若点头致谢,又听袁处长说:“唉,江处长怎么给女士夹肥肉啊?现在的女士都最在意减肥了。”
  “你又不懂了吧,这扒猪脸是最美容的菜了,净是胶原蛋白。再说,小沈这么苗条,哪用减肥啊。”林副主任说。
  这两人其实甚为亲和,只是每每酒过三巡,便喜开桌上年轻人的玩笑,并无恶意。一桌的领导,她一个小跟班却成了话题主角,安若只觉得发窘,只好站起来敬酒,二两多的两杯红酒灌下去,食道跟嗓子已开始泛酸烧灼。
  齐主任大笑:“哎呀,其实一杯就足够了。老倪,不要当着我的面把安若灌醉啊。”于是她得以再换回饮料。
  林副主任笑道:“小沈这酒量其实真是不错,两大杯下去,脸色都没变呢。倪总,你们正洋人才济济啊。”
  沈安若只好赔笑说:“承蒙林主任夸奖,很心虚啊,这其实在硬撑着呢,马上就醉了。”
  齐主任笑道:“这女同志总得多加保护,不然显得我们多没不绅士啊,西方的优点我们总得学习嘛。对了安若,江处长可是跟你一个大学毕业的,你觉得眼熟不?”
  沈安若侧身看身旁江处长一眼,抿唇展颜一笑:“江师兄当年是品学兼优、文武双全的校园风云人物,大名如雷贯耳,我当然记得。”
  晚上回家时,屋内仍黑着灯。程少臣一向回家比她晚,即使她也有应酬的时候,也总是她先到家。
  她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有几分怔忡。其实她并不是很想念江浩洋,与他分手,惋惜过,但从来不曾后悔。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这道理她一直都明白。只是,人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那些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心里失落时,不免想起一些往事来。
  初中时那个在她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她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她的大学校园对她说:沈安若,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便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位男生送了她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她的名字。
  大学一年级时她暗恋过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其实她是体育盲;每天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其实要绕路;去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她对台球毫无兴致……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人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结束。其实去年她真的在一次培训课程上遇见他,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多的机会,却完全失去打招呼的勇气。不只如此,甚至故意躲避,仓皇逃离,生怕被认出。原来一个人心中最美的暗恋,也会被岁月磨蚀成污点,再也不愿被提及。
  当然还有江浩洋。曾经他们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脸被晒伤。她捂着脸不让他看到她狼狈的样子,江浩洋一边扯着她的手一边笑:“反正你将来都是要嫁我的,多丑的样子我都能忍受。”而今天,他们的距离不过二十厘米,却努力装作陌路相逢。
  贺秋雁昨天在电话里感慨说:人生如同乘车,而我们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而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是一个都没有。
  沈安若想,人生其实更像一座旅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人累了歇歇脚,有人饿了吃顿饭,也有回头客重温故地,但总是没有人会久留,大家终究都要走。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渐渐地老了。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离开,暂时留下来的又会是谁。

《过客,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