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那杯茶

  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间,不必算计那么清楚吧,多么累。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十分讨厌出差,她极易水土不服,换了床便睡不着,在无论多么高档的宾馆里也总会发作轻度的洁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不惯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都消过了毒。
  她自己住一间房,一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后来设了定时关机,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
  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
  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0.1秒钟,反应过来。
  “如果长得像年轻时的周润发身材像如今的郭富城可以考虑,对了要会弹钢琴,水平跟周杰伦差不多就成。否则就不必了,谢谢。”
  对方似乎是小声骂了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虽然常常听说,但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按说这家饭店口碑还不错。想到某种可能,沈安若跳下床来,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检查过,真的没有问题,于是又躺了回去。
  她自己都觉得刚才是多么的无聊,她应该立即挂掉电话,然后投诉。换作以前,她一定会这样。想来女人年龄到了某个阶段,就真的会变得疲沓又无聊。刚参加工作时她总是不明白那一群姐姐们为何总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如今她已渐渐能够体会。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来,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这样换了床便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对了,他肯定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的那种莫名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做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
  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觉得此时的自己比刚才还要无聊十倍,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跳出来,沈安若叹口气。
  人的意志并不总是能够凌驾于一切之上,她越来越有体会。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觉得很正常,连她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亮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的大集团,董事长常年在外地,这次她就是特别来向董事长来作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的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助理”,沈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集团赞助的交响音乐会,有赠票,问她是否有兴趣去观摩。理由那样充分,而她一向爱音乐。沈安若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到了的时候便发现,她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施董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
  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宵夜,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太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你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深受触动,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
  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一起吃顿饭,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城市。
  “下次见面不是何年何月。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与静雅他们一起到伦敦去定居,即将出发。沈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从来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冷淡淡,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分明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常常差人送给她各种药材和补品。沈安若自认为并没有太费心思地去做儿媳,无非尽本分而已,但是总有熟人对她说,你婆婆常夸你。虽然这位高贵的夫人从未当着她的面说过好听的话。
  “安若,我从未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样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淑贤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自感罪无可赦。
  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时打了电话问候。但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自己开车,一大早便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有赶赴刑场的感觉。
  沈安若到得非常早。她先去在效区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程兴华,然后去看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若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在她面前提及程家的任何事。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了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吃午餐时,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她,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
  “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太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还没有巴掌大,你本来就够瘦。”
  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连阿愚小朋友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
  “去旅游时,觉得精致,顺便带回来。”是一些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于是见到别致式样时便总忍不住买下,后来一起寄给她。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直看得她心虚,“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长叹一口气:“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儿,怎么就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
  “你对不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
  沈安若抬头望向她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来。
  “你不用看我,少臣什么也不肯说。不过我自己生的儿子我了解,虽然他在那种时候跟你离婚实在犯浑,但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分儿,何况是她。
  “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要耗尽百年的修行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萧贤淑看看她只比耳朵长一点的头发,又叹口气,“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来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她好几眼,才认出来,朝她微笑,打招呼,支走了自己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有点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十分同情地看她,“其实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在家时的事情,极小的事都记得清楚,说你体贴又细心。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骂他笨,后来少臣都害怕回来,在家里也躲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
  “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下次见面,不知是何年何月。”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她还绞尽脑汁想,怎样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必去机场送行。现在看来是躲不掉。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已经被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小朋友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多好。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真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现在的小孩子啊,真是表里不一。
  “我当着叔叔的面说,他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沈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对不对。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离她越来越近,她已经能感觉到那只小狗的呼吸喷在她的手上,并且伸了舌头想舔她,而阿愚已经蹭到了她的腿上,软绵绵的一团。
  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她有一次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应该来看看此刻她的脸色,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已经有点发绿。
  “喔,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沈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就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把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只小魔鬼。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她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都舔到了她的脚背上。肯定是那只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
  沈安若欲哭无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会永远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没多久,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提着衣服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真奇怪,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要回来。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很复杂,然后别开眼,看着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狗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然后又看她:“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突然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沈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程浅语。”
  多聪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支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把口水都舔到他的脸上去。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觉得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一起去了机场。家里被允许去的人不多,只有陈姨和两名司机。沈安若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连阿愚都受了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她坐程少臣的车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成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估计小陈自己都觉得闷了,打开了音响。极好的音质,环绕立体声,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
  一首歌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个?”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没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沈安若慢慢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其实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劳累驾驶很危险,那就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来取车。或者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给你开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并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都没消化。她已经开始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是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会长成大姑娘,而她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体积小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港版原装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恰好有,《Mycupof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茶的味道很淡,她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浓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听到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多么的应景。

《过客,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