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他们真的开始用一种超越性别的方式共同生活了。
  当两个人都碰巧有空的时候,他们就会一起去超市买菜,然后一起研究各国美食料理,常常共进晚餐。
  渐渐的,她知道他不喜欢日本料理,他知道她爱吃浓浓的酸辣料理,她知道他死也不吃生鱼片,他知道她爱死了色香味俱全的沙拉大餐,她知道他讨厌吃动物内脏,他知道她喜欢吃鸭舌头。
  自然而然的,两个人开始无所不聊,他们闲聊的地点从厨房移到了外面的咖啡屋,用餐的地方也偶尔换到了附近的餐馆,对吃都相当挑剔的两个人,吃遍了台北市的特殊风味料理,北非摩洛哥菜、泰国菜、印度料理、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在分享美食的时候,两个人也会谈谈最近的心情,聊聊过去的事。
  妍歌渐渐养成了和邵雍商量心事的习惯。
  而对邵雍来说,妍歌的深刻感性、深厚沉潜的心灵,也一点一点地吸引了他。
  这天,他们照例约在住处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里吃晚餐。
  妍歌吃著哈密瓜做成的甜点,神秘兮兮地对邵雍说:“你知不知道康熙皇帝最爱吃哈密瓜了。”
  邵雍挑了挑眉,好笑地说:“你怎么知道?他托梦告诉你的吗?”
  妍歌不理他的嘲弄,指著他水果盘里的西瓜和芒果说:“他也喜欢吃西瓜和橘子,不过他很讨厌吃荔枝和芒果。”
  “哗,你跟他很熟啊,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对妍歌时常冒出来的怪话题觉得很有趣。“千万别告诉我读历史系还得钻研历代皇帝的吃食。”
  妍歌大笑著。“怎么可能,那是因为我喜欢把每个皇帝当成朋友一样去深入了解,这样的历史读来才有趣啊。”
  “那你知不知道乾隆皇帝爱吃什么?”他随口问。
  “他爱吃药膳。”她想都没想。
  邵雍一脸恍然大悟。“难怪能活到八十九岁。”
  “你怎么会记得他活了多少年?”她微讶,以前也曾和浩宇、小梓闲聊过这类的话题,他们通常都认为她很无聊,根本不会像邵雍一样,会继续回应她这种冷场的话题。
  “我不记得我怎么会记得,反正我就是记得。”他微一耸肩。“你因为对历史人物感兴趣,所以自然而然想研究他们,就像我因为竖琴的关系而想研究古埃及是一样的,我很好奇古埃及人为什么能创作出竖琴这种乐器,甚至流传到欧洲被广为接受,所以对古埃及文明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你随便挑一个法老王,我都能轻轻松松地把他的故事说给你听。”
  妍歌有种棋逢敌手的惊异与喜悦。
  “原来你跟那些法老王也很熟。”她笑说。
  “还好,像刚刚那块牛排一样,大概是七分熟。”
  妍歌大笑,她从不知道和一个男人也能聊得如此愉快,心思轻飘飘的,灵魂也轻飘飘的。
  “邵雍,一定有很多人迷恋过你吧?”她忘情地痴望著他,唉,上帝真爱恶作剧,怎么能创造一个令女人心碎的男人。
  “还好,也不是很多。”他笑了笑,一口气干掉盘子里康熙皇帝讨厌的芒果。
  “最近我一直不敢让阿南到家里来,怕他见了你会爱上你。”
  邵雍差点被一口咖啡呛到。“不会吧,你想太多了。”
  她支著下巴,像瞻仰著希腊神的表情。
  “你漂亮得像洋娃娃,气质出众,又有绅士般的教养,跟我比起来就像两个世界的人。”她不经心地吃了口甜点,啊,好吃,她真希望邵雍是这块提拉米苏,能让她一口
  就吃进去。
  “拜托不要用那种形容女人的形容词来形容我,很恶心。”他的表情嫌恶。
  “是事实啊,阿南要是听见我这么形容他,他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她笑著说,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你的头发那么光滑柔细,皮肤那么漂亮,相形之下,我还真该感到羞愧,不过跟你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都会忍不住骄傲起来,像这个餐厅里起码有一半的女孩子都在注意你。”
  “我不喜欢被人盯著看,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橱窗里的商品一样任人欣赏,你不必有骄傲的感觉,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他把自己的甜点给她,他知道她喜欢这家餐厅的提拉米苏。
  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浩宇和阿梓,他们几乎不曾对她有过这么细心的举动。
  “我以前的第一个男朋友没什么品味,第二个男朋友像个痞子,周遭的男生没有人像你这样体贴温柔。”她又微微轻叹。
  邵雍若有所思地看著她,目光深刻。
  “别误会!”她的脸微微一红。“别担心我会爱上你,哈哈,不会的,我当然还记得我们的关系是超越性别的好朋友。”
  邵雍觉得有点头痛,一旦不小心聊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敏感话题时,妍歌就会立刻搬出这句话来。
  其实,他有好几次都想老实对她说清楚算了,但是目前他专注于早已决定要到美国参加的国际性大赛上面,无暇分心思考感情的问题,而且这场赛事关系到他能不能进入纽约的交响乐团,对他而言极为重要,目前除了专心练琴,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好分出来经营感情,所以决定等大赛结束后再对她坦承,和她之间的关系也只好暂时先维持现状了,反正多等的时间也只是一个月而已。
  这段时间以来,他很清楚超越性别的好朋友关系实在不适合他们两个人,他对她的感觉早已经渐渐不再单纯了,等大赛完以后,他决定向她坦承自己不是一个gay的事实。
  “妍歌,耶诞节过后我要到美国参加一场国际性的大赛,等大赛完后,我有些话想对你说。”他认真地看著她。
  “什么话?为什么要等到比赛完以后才能说?”她的声音有点仓皇,一秒钟之内就闪过好几个念头。“你是不是要搬出去?还是你有新的恋情了?难道你想把男朋友带回来同居?”
  邵雍忍不住大笑起来。“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拜托别乱猜好不好?”
  “那到底是什么事?”她很焦躁。
  “这个大赛对我来说很重要,说不定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捩点,所以现在不能让其他的事来分我的心,等我比赛回来以后再跟你说。”
  “你存心吊我的胃口。”她认真抗议。
  “对呀。”他笑著说。“从现在开始你就会一直期待那天的来临,然后,当好奇心升到最高点的时候得到答案,你就会……”
  “惊喜莫名!”她瞠大眼睛,很兴奋。
  “不知道。”他深深注视著她。“我不知道你会有什么反应。”
  她感到一种不明所以的紧张,究竟他想说的是什么话?
  “为什么这么神秘?”
  “一点也不神秘。”他拍拍她的头。“乖,别胡思乱想,快点吃完,我要回乐团排练了。”
  “这么晚了还要排练?”她看看表,快七点半了。
  “嗯,十二月十日在国父纪念馆的音乐会里有一场我的独奏,大概四十分钟,我回来可能很晚了,你先睡。”
  妍歌点点头,每次听见他这样亲匿的叮咛,一颗心总会不由自主地悸动,最近他们对话已经愈来愈亲密了,不知情的人可能会以为他们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或夫妻吧?
  她叹口气,真觉得悲哀。
  “妍歌,我看起来真的很娘娘腔吗?”阿南突然靠近正在书架放书的妍歌,一脸委屈的模样。
  “谁说你娘娘腔?”妍歌愕然地停下放书的动作。
  “就是二楼管理组那几个老姑婆啊,我是不是掩饰得还不够好?”阿南烦恼地撑著下巴。
  “别理她们,她们一向很大惊小怪的,这点你又不是不知道。”妍歌拍著他的肩膀安慰。“其实你只是比一般男人秀气斯文一点而已,还称不上娘娘腔啦,别担心啦。”
  “最近管理组的主任一直注意我,弄得我每天心惊胆战,昨天主任还突然问起我和你的关系,真讨厌。”他撇了撇嘴。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们两个只是普通的同事而已,没别的呀。”
  “那就好啦。哎,他们那些人就爱捕风捉影,传些无聊的流言辈语来调剂生活,要怎么传随他们去,别理会就好了。”她继续放书。
  “我猜主任是替何飞帆来求证的。”阿南轻声而清晰地说。“我们平常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的,也许在别人的眼中会以为我们正在交往。据我所知,何飞帆暗地里喜欢你很久了,所以找主任来探询。”
  何飞帆?妍歌侧头一想,有点印象的名字,好像就是那个像琼瑶连续剧里的样板白马王子。
  她的确常常会在捷运站、附近餐馆“巧遇”他,也常常会感受到他有意无意的目光,被男人注视的感觉很好,充分满足她身为女人的虚荣感。
  “妍歌,何飞帆得到了他要的答案,说不定很快就会对你采取行动了。”阿南笑著说,瞥见二楼两个女同事又在对他们指指点点,于是给妍歌使了个眼色,转身离开。
  妍歌陷入了沉思,这阵子她的心几乎都放在邵雍身上,思绪也都被他紧紧牵动著,完全忽略了何飞帆对她的好感。
  如果真如阿南所说的,何飞帆会对她采取行动,她能接受他吗?
  她自嘲地笑了笑,或者一切都只是臆测而已,何必太自作多情了。
  下班前一刻,花店的小弟送来了一束白玫瑰,指定要她签收。
  “谢谢。”她签下自己的名字,疑惑地看著卡片上的字——“飞”。
  她呆了呆,是何飞帆吗?
  她惊讶地望向管理组的办公室,发现何飞帆正观察著她收到花的反应,而整个管理组的人都围在他身边取笑打趣著。
  她匆匆转回视线,看见阿南对她挤了个鬼脸,一副“猜对了”的表情。
  真的,何飞帆真的对她采取行动了,而且超乎想象的快。
  下班的音乐声响起,妍歌慌乱地收拾桌面,立刻抱著白玫瑰冲出图书馆,走出图书馆以后才发现外面下著毛毛细雨,她不肯回去拿伞,怕被同事取笑。
  怎么办?她从来不曾收过男人送的花,这一束清香馥郁的白玫瑰扰乱了她的情绪,弄得她慌张失措起来。
  她低著头在红砖道上迷惘地走著,落在身上的细雨愈来愈大,淋湿了她的头发,她一手抱著花,另一手拿起皮包遮在头上挡雨,她现在只想赶快回家,很想知道邵雍会怎么想?
  她浑身湿淋淋地冲进家门,把白玫瑰放在茶几上,咚咚咚地就往二楼跑,一边大喊著:“邵雍、邵雍,你回来了没有?”
  她一下子推开了虚掩的房门,蓦然间呆站住,她瞪大眼睛,惊望著房中两个只穿著内裤的男人,一个是邵雍,另一个不认识。
  妍歌猛然怞气,刹那间发出一声狂喊,这声喊叫震住了她自己,也吓住了两个惊愕的男人。她倏地掉过头,狂奔下楼,这一瞬间,她丧失了所有的思考能力,慌乱地冲进房间,死死地把门锁上。
  刚刚看见邵雍的头发是披散著的,她狠狠地咬著下唇,从没有看过他散下头发的样子,那姿态性感得几近暧昧,他们……到底刚刚做了些什么?
  邵雍很快地追下楼来,他轻拍著她的房门,轻声解释道:“妍歌,你误会了,他是我的大学同学……”
  “你不是答应过我不会带男朋友回来的吗?”她呼吸急促,拚命忍下胸口奔腾的怒意。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女朋友也不行!”她低声呐喊,握紧了拳头。
  “天哪,他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只是淋了两回来,两个人刚好在房间里一起换下湿衣服而已。”邵雍很有耐性地、温柔地解释。
  妍歌咬著唇不发一语,她才不相信,哪里就这么凑巧,邵雍一定是骗她的,他怕被她赶出房子,所以一定是骗她的。
  早知道他是gay的不是吗?她怎么样也不该出现这种激烈的反应,否则邵雍一定会看出她的不对劲,她这种反应和嫉妒吃醋有什么两样?
  她平稳住呼吸,试著用潇洒的语气说:“没关系,下次你带朋友回来时,记得要把门锁好。”
  “妍歌,你从来没有直接冲进我的房间过,是不是有什么事急著想告诉我?”他靠在门板上柔声问著。
  妍歌发现自己的双眼不知何时湿润了,她拚命深呼吸,痛恨他在这个时候还这么温柔体贴,思绪条理还这么明晰,他愈是对她温柔,她的心就愈是难受。
  “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有空再说也行。”她刻意让回答听不出任何情绪,不想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所以不动声色会让自己好过一点吧。
  “我的大学同学在音乐系里主修小提琴,他叫程新云。”邵雍低低说著。“我打算在下个月的音乐会上请他和我共同演出,今天主要是找他来商量音乐会的事,你别胡思乱想好不好。”
  你是gay啊,我怎么能不胡思乱想——她把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一点也不想让邵雍知道她对他萌发的感情,阿南曾经对她说过,对于一个gay而言,女人的爱是最可怕的负担。
  她慌乱的心情安定了下来,超越性别的朋友关系是她先提出来的,她怎么能自己先推翻,一开始,她就知道邵雍是不能爱的人,结果还是爱上了也只能怪自己不够小心,哪里能怪到邵雍的头上。
  “我没胡思乱想,只是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看见你们几乎全裸的样子,一下子吓了好大一跳,对不起喔,我好像也吓了你们好大一跳,哈哈!”她很努力地笑了两声。
  “是吗?”他戏谑著。“这样就吓得花容失色,你的定力也太差了吧。”
  “你以为我像你这么有经验吗?”她闷闷地。
  “这种说法太暧昧了,什么叫我这么有经验啊,我有什么经验?”他失笑。
  “那是你的隐私,我怎么会知道。”她低声咕哝著。
  邵雍无奈地叹口气,算了,还是别再解释了,免得愈描愈黑。
  “等一下我们会到乐团去排演,晚餐我没办法陪你吃了,你自己要记得吃饭,别偷懒只吃泡面。”
  “拜托别用那么亲匿的语气说话了。”妍歌发出微弱的声吟。
  “你说什么?”他没听清楚。
  “没什么。”她幽幽地回答。
  “桌上怎么会有那把花?”
  哈,他终于留意到了。妍歌强抑著情绪,说:“同事送的。”
  “今天是你生日吗?”他愕然问。
  “不是。”
  “送花的是男同事吗?”
  “是啊。”
  “他要追你?”单刀直入的问法。
  “可能吧,我不知道。”
  “以后别再收人家的花了。”
  “为什么?”她微愕。
  “你不喜欢那个人就别收他的花。”
  “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他?我也许会喜欢上他也说不定呀。”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忽然冲口而出。
  门外一阵默然。
  好一会儿没有声响,她以为他走了,蓦地把门打开,才发现他原来还靠在门上,她开门的力道过猛,邵雍反应不及,整个人撞上她。
  妍歌低促地惊喊一声,脚下一阵踉跄,差点往后摔倒,邵雍很快地揽住她的腰站稳。
  “没事吧?”他紧张地问。
  妍歌情急地攀住他的肩膀稳住自己,当掌心传来温热的肤触时,她才意识到他的上半身还是裸著的,他似乎是随便套一件长裤就急著冲下搂,连头发都没有扎,发丝柔软地披散在他的肩背上。
  她的脸蓦地一红,呼吸顿时停止,体内泛起一阵强烈莫名的蚤动,奇异的战栗感从掌心传遍了全身,他诱人、性感得令她无法移开视线,她无法呼吸,也无法眨眼,整个人像浴在烈火中,想逃,却动弹不得。
  邵雍沉默地凝视著她,她仰著绯红的脸,微张著丰嫩的红唇仅仅与他相距数寸,他体内的脉动加快,血液滚滚沸腾了起来,她颤动的长睫毛、迷乱的眼神,勾动了他想吻她的欲望,他慢慢俯下头,想吻她,他们的唇几乎要触及,只差一点……“邵雍,你在干么,要不要走了?”
  楼上传来了询问的喊声打断了意乱情迷的两个人。
  妍歌飞快地与邵雍隔开一大步,脑中的思绪像刚被一颗炸弹炸过,只残存著一个疑惑,刚刚是怎么回事?邵雍难道想吻她?是幻觉吧?
  邵雍淡淡一笑,退出她的房间,仰头对楼上喊:“来了,等我一下。”
  “赶快上去换衣服吧,别迟到了。”妍歌匆匆堆出一脸笑意。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缓缓地走上楼去。
  妍歌恍若失神地走到客厅,心不在焉地把花拿进厨房,恍惚地把白玫瑰一枝一枝插进花瓶里,满脑子拚命倒带著刚刚的画面。
  一定是自己的幻觉没错,她这么告诉自己,邵雍怎么可能吻她,他也许只是刚好把头低下来而已。
  她听见邵雍和他同学下楼、出门、关门的声音,一股严重的失落感涌上心口,自己跟自己生起闷气来。
  她从柜子里拿出泡面,气呼呼地泡了两碗。
  “臭邵雍,你叫我别吃泡面我偏要吃,我还要一次吃两碗,气死你也气死我好了!”

《终结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