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章、月破章

正申,二酉,三戌,四亥,五子,六丑,七寅,八卯,九辰,十巳,十一午,十二未。
    月建冲之为月破,逐月之破日,是也。
    诸书皆以用神临月破,谓之“悖时”,如枯根朽木,逢生生之不起,逢伤伤者更重。虽现于卦,有亦如无;伏于卦中,终难透露。即有日辰之生,亦不能生。动而作忌神者,亦不能为害,作变爻者,亦不能伤克动爻。
    野鹤曰:余得其验,动则能伤于爻,变则能伤于动,何也?神兆机于动,事之无吉无凶则不动矣。既动,则有祸福之基。目下虽破,出月则不破。今日虽破,实破之日则不破,逢合之日则不破,近应日时,远应年月。惟静而不动,又无日辰动爻生助,实则到底而破矣。
    如:亥月 己丑日(旬空:午未),占将来有官否?得“兑之讼”

兑宫:兑为泽(六冲)离宫:天水讼(游魂) 勾陈 父母丁未土 ━ ━ 世×→ 父母壬戌土 ━━━ 朱雀 兄弟丁酉金 ━━━ 兄弟壬申金 ━━━ 青龙 子孙丁亥水 ━━━ 官鬼壬午火 ━━━ 世 玄武 父母丁丑土 ━ ━ 应 官鬼戊午火 ━ ━ 白虎 妻财丁卯木 ━━━ 父母戊辰土 ━━━ 螣蛇 官鬼丁巳火 ━━━  ○→ 妻财戊寅木 ━ ━ 应

此卦官动而生世,世动化进神,显然有官之象。但官逢月破,世遇旬空,然此空犹有日辰相冲,冲空则实,不为空矣。而此破又无日辰动爻之生,古以日建亦生之不起,况无动爻日建以生乎?余疑之,既无所用,何故动而生世?命之再占。又得“水地比”

坤宫:水地比(归魂) 勾陈 妻财戊子水 ━ ━ 应 朱雀 兄弟戊戌土 ━━━ 青龙 子孙戊申金 ━ ━ 玄武 官鬼乙卯木 ━ ━ 世 白虎 父母乙巳火 ━ ━ 螣蛇 兄弟乙未土 ━ ━

命若无官,如何得官来生世,及官星以持世也?今既前卦动官相生,后得官临世位,食禄王家,终须有日。彼问应在何年?余曰:前卦官临月破,定在实破之年。果于巳年承袭长房世职。若以月破为百无所用,岂不失之千里?
    又如:辰月 戊子日(旬空:午未),占父何日归,得“乾之夬”

乾宫:乾为天(六冲)坤宫:泽天夬 朱雀 父母壬戌土 ━━━ 世○→ 父母丁未土 ━ ━ 青龙 兄弟壬申金 ━━━ 兄弟丁酉金 ━━━ 世 玄武 官鬼壬午火 ━━━ 子孙丁亥水 ━━━ 白虎 父母甲辰土 ━━━ 应 父母甲辰土 ━━━ 螣蛇 妻财甲寅木 ━━━ 妻财甲寅木 ━━━ 应 勾陈 子孙甲子水 ━━━ 子孙甲子水 ━━━

父母持世,破而化空,既无日生,又无动助,以古法断,作用神无气,其父不能归也。余不以此断,竟决以朱雀临父,动而持世,卯日有信,午未日必归。果于卯日得信,乙未日抵家。得信于卯日者,破而逢合之日也;归于未日者,父化未土旬空,出空之日而到也。
    古法进神之论,谓之动逢月破,我位既失,化月建,亦为退之不及,此卦父爻破而化空,竟退以归家。
    又如:午月 癸卯日(旬空:辰巳),占后运功名,得“艮之观”

艮宫:艮为山(六冲)乾宫:风地观 白虎 官鬼丙寅木 ━━━ 世 官鬼辛卯木 ━━━ 螣蛇 妻财丙子水 ━ ━  ×→ 父母辛巳火 ━━━ 勾陈 兄弟丙戌土 ━ ━ 兄弟辛未土 ━ ━ 世 朱雀 子孙丙申金 ━━━ 应○→ 官鬼乙卯木 ━ ━ 青龙 父母丙午火 ━ ━ 父母乙巳火 ━ ━ 玄武 兄弟丙辰土 ━ ━ 兄弟乙未土 ━ ━ 应

寅木官星持世,被申金动而克之,今年七月必有凶非。彼问:看因何事?余曰:应动而克世,必系仇家。又问:“于功名碍否?”余曰:若非子水动摇,去位必矣,幸有子水接续相生,降级离任而不免耳。次日呼余入署,有幕客知易理而问曰:“既知子水接续相生,卜书有曰:忌神与元神同动,官与世爻得两生也。今冬高升之兆,如何反说离任?”余曰:子水破而化空,卜书有曰:“虽有如无。”作元神而无用。余今不以古法断者,盖神兆机于动,动必有因,所以只断之降调而已。依在下之断,若在冬至月,始有此验,倘在他月,子水而未实破,还不可知。果于七月,彼此揭参而成大非,至冬至月事结,降级调用,余彼时己往他省,复来呼唤至彼处,而又卜之。
    寅月 丙辰日(旬空:子丑),占得“地泽临”

坤宫:地泽临 青龙 子孙癸酉金 ━ ━ 玄武 妻财癸亥水 ━ ━ 应 白虎 兄弟癸丑土 ━ ━ 螣蛇 兄弟丁丑土 ━ ━ 勾陈 官鬼丁卯木 ━━━ 世 朱雀 父母丁巳火 ━━━

余曰:近闻士民保留,恐不允,必待子年仍以原品起用。知易理幕客在座而问:“六五亥水生官,如何不允?”余曰:六五来生,今被日克,将来子年,亥水旺于子也,又合前卦,五爻之子水值太岁而不破,起用无疑。果于甲子年巳月,仍以原品起用,连补两任,卯年而开督府。
    余劝辞荣。彼曰:何也?余曰:仍以前卦决之耳。向因申金克世,子水虽动,临破化空,不能生世生官,所以成非构怨。及至子月,虽则实破,其力尚微,虽不至于削职,犹有降调之事。后值子岁,乃实破之年也,值太岁当权,是以起用。明年辰岁,又是子水入墓之年,太岁克去子水,申金仍复克世,有克无生,较昔年之祸更重。不听,果于辰年三月条陈,虽留万世芳名,而得罪解任矣。
    以上之辨月破者,乃因破而动也,不动,勿以此断。
    李我平曰:《易冒》之论月破,动作忌神而无害,动作元神而无用,日辰生之而不起,百无所用之卦也。《易林补遗》也曰:如临月破之爻,不拘衰旺,概作凶推。逢生不生,遇克能伤,亦曰虽有如无也。观此艮之观卦,占时而值月破,不能接续相生。王庭构讼,值月建以填实,其力尚轻,犹有降罚之事。值太岁而当权,仍以原品而起用。至辰年而入墓,得祸匪轻。半生凶吉,关乎一爻之月破。岂可谓之有亦如无,毫无所用耶?!
    [乾按] 月破多以无用推,然不可一概而论。须看用神旺衰,须看远事近事。本章所析卦例,专论月破有用而不泥于古法,其求索之精神可佳,后学者,不可不效法也。
    [居士按] 这一章要仔细阅读,其中妙处不止月破,多种答案均在其中。用神有用无用,动变之爻关乎应期,入墓之神何时凶何时吉,千变万化,不离生克冲合及旺相休囚,仔细揣摩,细心解卦,必有所获。

《增删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