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五传

一日、二日,胎毒自肾而发,至骨髓之分。二日、三日,传心血脉之分。三日、四日,传脾胃肌肉之分。四日、五日,传至肝筋之分。五日、六日、传肺皮毛之表。

七日、八日,脓浓渐干而愈,否则为倒靥,或成痈肿矣。

《疡医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