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证治

37。产后中风惟大补,火气风痰末治之,十全大补为主剂,临证详参佐使宜。

【注】产后气血大虚,虽患中风,惟宜大补。即有火热,风痰,气闭,亦当末治。总以十全大补汤主之,临证详参其火气,风痰,而佐使之。

十全大补汤方见首卷

《医宗金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