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二十五

甘,苦,微温,无毒。散血止痛,去瘀消肿。治一切吐血衄血,血痢血崩。为金疮杖疮要药生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根黄黑色,团结者,略似白芨。长者如老干地黄,有节。

以末掺猪血中,血化为水者真也。近传一种草,苗高三四尺,叶似菊艾而劲浓,有歧尖。茎有赤棱,夏秋小花如金丝可爱。根大如牛蒡,与南中来者不类,治金疮与一切血症甚效,云是三七,未知何物。

吐衄,米汤下。(验方第一。)

血痢,为末,米泔下。(第二。)

大便血,为末,白酒下。(第三。)

血崩。同上。(第四。)

赤眼,磨汁涂眼四围。(第五。)

产后血多,为末,米汤下。(第六。)

无名痈肿,醋磨敷即散,已溃者干掺。(第七。)

虎蛇伤,为末,米饮下三钱,仍嚼敷之。(第八。)

《本草易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