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断脐

儿在胞胎十月,止于脐中与母通气,虽出胞胎,其脐中所通之气,犹未尽绝,剪断脐带,当以六寸为度,不可过为短长,短则伤脏,长则损肌,其束脐当用软绢新棉裹之,以避尿湿风邪,此预防脐风第一要法。

〔真按〕古法用胡粉散敷脐带间,或用烙脐饼子,安灸脐上,及用艾丸浸油熏烧脐带,均有流弊,但俟脐带自落时,以封脐散掺之,再盖以小膏药,如湿再换,以干为度。

《儿科萃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