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气血(七)

一、气血各有所主。凡痘之终始,无非藉赖血气,但得血气充畅,则易出易收,血气不足,则变证百出,故治痘者,必当先顾血气。然气属阳,无形者也;血属阴,有形者也。故无形之属,皆气主之;有形之属,皆血主之。是以气主标,血主本;气主发,血主肥;气主形,血主色;气主橐,血主根基。故气能起胀,以主乳郭;血能灌浆,以成饱满。至其为病,则凡为白,为陷,为灰色,为不起发,为顶有孔,为出水,为痛,为痒,为浮肿,为豆壳,为不靥不落,为饥表不固,为肤腠不通等证,皆气之为病也。又如为紫黑,为干枯,为无血,为无脓,为黑陷黑靥,为胛痛牙疳,为疔痈斑疹,为津液不达,为痘后余毒,皆血之为病也。此气血之分固有如是,然血无气不行,气无血不止。气至而血不随,虽起发而灌必不周;血至而气不至,虽润浮而毒终不透。故治此者,有不可不兼顾也。

《景岳全书》